第三章 新北市托育現況分析
第二節 新北市托育政策
2012年底 2013年底 2014年底 2015年底 2016年底 15歲以上女性人口 (千人) 勞動力(千人) 失業者
勞動力(千人) 就業者 勞動力(千人) 合計
42 表 3-1:新北市托育服務類型
類型
公共托育中心 由新北市政府委託民間專業團體公辦民營,提供 0-2 歲托 育與 0-6 歲社區親子服務。
準 公 共 化 暨 公 共 托 育 合 作 聯 盟 托 嬰 中 心
由新北市政府與私立托嬰中心合作聯盟,提供 0-2 歲托育 服務,並搭配輔導機制以提升托育品質。
私立托嬰中心 由新北市政府核准設立私立托嬰中心,提供 0-2 歲托育服 務,係未加入準公共化暨公共托育合作聯盟之托嬰中心。
居 家 托 育 服 務 中 心 (保母系統)
由新北市政府委託民間專業團體辦理,協助居家托育服務 人員提升托育品質。
幼兒園 提供 2-6 歲學齡前幼兒教保服務。
資料來源:新北育兒資訊網
一、公共托育中心
提供 2 歲以下嬰幼兒保育及教育服務的機構,且該機構是由政府機關設立,
或由政府機關委託管理、營運,是為公立托育中心50。新北市政府設置公共托育 中心,打造友善托育環境,促進家庭功能與減輕家庭負擔。
(一)法源依據:新北市公共托育中心設置及管理要點。
(二)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
(三)收托資格:以兒童與其法定代理人之一方設籍新北市,且其申請收托時符合 下列條件之一者為對象:
1. 父母(或法定代理人)雙方或單親一方因就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 二歲兒童,而有送托需求者。
2. 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一方就業,另一方因中重度身心障礙、服義務役、
50 內政部(2015),《公立托育中心規劃設計基準之研究》,頁 7,台北: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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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之宣告且執行中,致無 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而有送托需求者。
3. 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一方就業,另一方求職,或單親因求職,致無法自 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而有送托需求者。
4. 父母雙方或單親一方為未成年,因就學或就業,致無法照顧家中未滿二 歲兒童,而有送托需求者。
公共托育中心托育的收托方式、收托時間、收托名額及申請程序等,由各公 共托育中心於開辦初期報新北市政府核定後公告。公共托育中心收費、退費標準 及方式由各公共托育中心擬訂,報新北市政府核定後實施。新北市政府為了推動 幼托公共化,2011 年時開辦全台第一所所汐止忠厚公辦民營托嬰中心,至 2018 年已開辦 56 所,收托 3,305 名嬰幼兒。
二、準公共化暨公共托育合作聯盟
新北市政府為使市民能有平價、優質、近便的 0-2 歲幼兒托育選擇,新北市 政府從 2017 年 1 月推動準公共化暨公共托育合作聯盟。
(一)法源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23 條及第 75 條。
(二)辦理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三)家長申請資格:
1. 符合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費用」
補助資格者。
2. 幼兒需設籍新北市且父或母一方設籍新北市,並送托加入本市合作聯盟 暨準公共化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且其送托幼兒與居家托育人員非 三親等內關係。
3. 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且有送托事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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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境遇家庭、
高風險家庭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新北市的準公共化暨公共托育合作聯盟,至 2018 年加入該聯盟的私立托嬰 中心已有 97 家,可收托嬰幼兒數 3,792 人。以及加入聯盟的居家托育人員收托 嬰幼兒 5,644 人。
表 3-3:新北市準公共化暨公共托育合作聯盟概況
準公共化暨公共托育合作聯盟
合計 居家托育人員收托嬰幼兒數 私立托嬰中心 所數 收托人數 2018 年 9,436 5,644 97 3,792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主計處,《新北市學齡前幼兒托育概況》
三、私立托嬰中心
新北市的托嬰中心總數由 2014 年的 138 所增加為 2017 年的 189 所。其中由 新北市政府核准設立,提供 0-2 歲托育服務,且未加入準公共化暨公共托育合作 聯盟的托嬰中心,稱為私立托嬰中心。
(一)法源依據:托嬰中心托育管理實施原則。
(二)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
(三)保母人資格條件:
1.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關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 理。
2. 健康檢查證明合格。
(四)服務內容:
1.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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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務內容:社區保母系統辦理下列事項:
1. 招募、儲備保母人員,並協助媒合及提供研習訓練、訪視輔導服務。
2. 辦理系統內保母人員之意外責任險、定期健康檢查、考核、表揚、退出 機制、建立保母申訴管道及意見回饋機制。
3. 配合辦理「全國保母資訊網」之建置、協助家長申請托育費用補助及定 期報表彙報等相關事宜。
4. 推廣服務據點,宣導與促成多樣化托育服務之提供(在宅、到宅、臨托 服務),並建置托育資源中心供家長及保母人員運用。
5. 提供幼兒家長及系統保母托育諮詢服務、社區親職教育及宣導育兒知 能。
(五)收托人數:
保母人員同一時段每人至多照顧兒童(含保母本人之幼兒) 4 人,其中未滿 2 歲者最多 2 人,保母人員聯合收托者至多照顧兒童 4 人,同一場所收托達 5 人應即申請托育機構設立許可。
(六)保母資格:
1. 年滿 20 歲。
2. 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 學程、科、系、所畢業,或修畢保母專業訓練課程且領有結業證書者。
3. 居家環境接受訪視並改善至符合收托幼兒之安全要求。
4. 加入所在地之社區保母系統。
5. 健康檢查證明合格。
(七)托育時間:
1. 半日托育:6 小時/日。
2. 日間托育:6-12 小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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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全日托育:16 小時以上/日。
4. 夜間托育:晚上 8 時-翌晨 8 時且過夜。
5. 延長托育:延長原定托育時間。
6. 臨時托育:前五款以外之臨時性托育。
新北市為了落實社區托育與嬰兒照顧,政府委託 13 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設置居家托育服務網路,並鼓勵居家托育人員加入中心,2017 新北市保母為 5,938 人,實際的收托幼兒數為 13,578 人,較 2014 年底的保母數 4,137 人,實 際的收托幼兒數為 12,500 人。顯示市政府推動的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使專 業保母的人數增加,因此每位嬰幼兒都能得到較佳的照顧服務52。
圖 3-9:新北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主計處,《新北市學齡前幼兒托育概況》
五、幼兒園
52 新北市主計處(2018),同前註 5。
4,173 4,938 5,463 5,938
8,026 8,740 9,140 9,233
4,474 4,744 4,285 4,435
2 0 1 4 年 底 2 0 1 5 年 底 2 0 1 6 年 底 2 0 1 7 年 底 保母人數 實際收托人數(人) 0至未滿2歲 實際收托人數(人) 2至未滿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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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足歲至學齡前的孩童,是送到幼稚園接受幼稚教育,而生出滿 1 個月至 2 歲的嬰幼兒,以及 2 足歲至 6 歲的孩子,則是送到托兒所接受托育服務。幼兒園 則是將兩個單位合併,具備幼托的兩種功能,包括幼稚教育以及托育服務,是融 合了幼稚園及托兒所的機構53。
(一)主管單位: 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 政府。
(二)依據之法源: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三)服務內容:幼兒教育及照顧服務。
(四)收托對象:0-6 歲幼兒。
(五)收托時間:
依照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得依幼兒之需求,選擇參與全日、上午時段或下午 時段之教保服務;教保服務機構於教保活動課程以外之日期及時間,得視父 母或監護人需求,提供延長照顧服務。
(六)師資規定:幼兒園在職人員,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由師資培育之大學 開設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教育專業課程,提供其進修機會:
1. 具大學畢業學歷。
2. 具專科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學歷,取得大學學籍,並於大學修畢三 十二個普通課程學分。
新北市中的幼兒園數量從 2014 學年度 1,130 所,到 2017 學年度下降至 1,080 所,減少 50 所。而幼生數量、教保服務人員數量、平均每所幼生數三者皆是逐 年增加,表示新北市內的家長越來越重視幼兒教育,幼兒園需求也逐漸增加。
此外,新北市政府還首創公立幼兒園課後留園延長至晚間 7 點,以成立非營 利幼兒園與公立幼兒園增班的方式,實現公共化教保服務。至 2018 學年度新北
53 國家教育研究院(2012),《幼托整合政策整合之研究-以幼兒園是否足以提昇幼教品質為例研究 報告》,頁 2,台北:國家教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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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化幼兒園,共計增班 431 班,增加 11,687 名幼生收托名額。
圖 3-10:新北市幼兒園概況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主計處,《新北市學齡前幼兒托育概況》
貳、新北市的托育政策
新北市政府配合中央政策積極分擔家庭照顧兒童的責任,補助家庭育兒,減 輕家長育兒負擔,並提供多項服務措施,並提供地方政府育兒津貼、地方政府托 育費用補助、地方政府幼兒園學費減免等補助。
一、地方政府育兒津貼
「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依照家庭情況補助 1,000 到 5,000 元,補助至 兒童滿兩足歲為止。
二、地方政府托育費用補助
新北市、臺北市、臺中市、高雄市、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嘉義市與金 門縣等 9 個縣市有加碼,加碼金額約 2,000 到 8,000 元。且加碼的縣市均有排富 條件54。
在新北市還有「新北市公共托育合作聯盟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實施計 畫」,補助資格與中央相同,送托嬰中心每月補助 3,000 元,居家托育人員補助
54 衛生福利部(2019),同前註 35,頁 13。
0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幼兒園數 幼生數 教保服務人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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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 0,540 人次(含公共托育中心服務累計 397 萬 9,015 人次及公共親子中心服務 累計 26 萬 1,525 人次)。
二、好孕專車
新北市政府為了營造友善懷孕婦女的環境,推出「好孕專車」方案,補助每 位孕婦在懷孕期間往返醫院的車資,以 20 趟為上限,最多補助 4000 元。若孕婦 搭乘合約的車隊計程車,車資在 200 元以下者,無須付費,若車資在 200 元以上,
則只需要補差額即可。
三、新北企業托育
新北市為了解決勞工托育問題,鼓勵雇主辦理托育設施,使勞工的工作與家 庭生活能平衡。自 100 年起至 108 年 6 月,核定補助新興建計有 4 家事業單位,
補助金額為 400 萬 5,863 元,更新改善托兒設施計有 41 家事業單位,補助金額
補助金額為 400 萬 5,863 元,更新改善托兒設施計有 41 家事業單位,補助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