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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結論──台灣阿幸:回首來時路

第一節 斷掌的望族童養媳

一、 千呼萬喚「香爐續」

洪家是淡水當地的富家。以前田租好幾十甲都是洪家的,田地都給佃農做。

收入全都靠收租。洪福阿公一生共娶了四任太太,其元配生育了一對兒女,在孩 子尚幼時撒手人寰。但是有錢人怎可以沒有家後,沒有少奶奶掌管家庭。於是洪 福阿公相繼又娶了兩任繼室,但皆未生育就往生了。娶老婆只生我歐都桑(生父)

「單丁」,所以之後又再娶了一個第四的老婆,第四媽媽才把他們這些小孩養大,

我歐都桑有四個媽媽,一個生他的,娶兩個沒生就死掉的,才娶這個第四的。第 四任太太(後阿媽)是曾有過婚姻紀錄的寡婦,她自己也收養了一個童養媳隨嫁到 洪家。

我阿公也把她養長大,兩個自己的小孩,又加上媳婦仔跟太太,一家就五口。

那時我阿公想把童養媳養大,說以後要給我歐都桑當老婆。我歐都桑念書念到師 範大學,所以他就不想要這樣子的婚姻。他不想娶媳婦仔,就是童養媳啦!所以 就先娶我媽媽。當時她還沒嫁出去,我後阿媽一直想給他當老婆,以後所有財產 就都是她的了,結果我歐都桑不要,所以後阿媽就讓她嫁給別人。我歐都桑是有 錢人的獨生子,超會念書的,在日據時代就唸到師範大學,和杜聰明博士是大學 同學,咱台灣杜聰明是第一位的博士,跟我歐都桑同窗。

我媽媽一進門連生六個都是女兒,沒有幫我阿公生一個男孩就對了,沒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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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孫。我阿公就覺得…厚…我娶到你這個媳婦沒幫我生下「香爐續」,沒一個能傳 祖先、照顧祭拜的男丁。女生就是別人家的,長大都要嫁人,古時候女孩生下來 都會不想要,但我阿公很有錢,所以他就將六個孫女通通撫養長大,都沒給別人 當媳婦仔。

洪福阿公對這個望穿秋水、千盼萬盼的長孫呵護有加。常對著阿嬤的媽媽說:

「樣仔、樣仔,妳給我生了六個孫女,才生了米斗孫。這個米斗孫妳一定要給我 顧好。以前有錢人家門檻都很高,長袍要拉起來才能跨過。他就說樣仔、樣仔,

妳千萬不可以讓他踢到門檻跌倒喔!我的米斗孫會走路了,一定要好好保護他。」

所以我媽媽就一直照顧他。如果有什麼差錯,她公公就出聲罵人了。雖然他已經 臥病在床,可是他就會一天到晚一直念、一直吩咐就對了。

二、斷掌女兒值一文

米斗孫哥哥四歲時,小幸子就在淡水熱鬧的重建街上出生了。生我的時候,

把我歐都桑撫養長大的後阿媽,喊了一聲「唉呦」!就跑去床邊跟我阿公說,我們 家第七個孫女,竟然斷掌啦!說這個孫女斷掌啦!不然抱給別人當媳婦仔?這個 孫女如果沒有送給別人,會剋煞到這個米斗孫。我阿公雖然躺在床上,一聽也嚇 了一跳,想說我們孫女如果真是斷掌,洪家財產會不會也給她破家了?又我難得 才有了這個米斗長孫,搞不好真的會相剋,米斗孫不知道養不養得活,就非常的 擔心。

你不知道喔,沒有人幫我報出生耶! 之所以不報洪家的戶口,是因為一報戶 口,名義上就算是洪家人了。阿嬤就是這一點不服氣,所以我不認命,他們說我 會破人家的家產,我要用我的兩隻手…我要顧起來,不但不破人家的家財,更要 幫人家賺家產就是了。這是到十二歲時,我姑姑告訴我的,說我給別人不是因為 歐都桑養不起,而是阿公擔心我會破洪家家產,才會把這斷掌的孫女快快地送走。

三、 小小幸子童養媳

我養母牽牛去田裡吃草,結果牛角鬥到她的大肚子,跌到田間流產了。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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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還沒足月,嬰兒七、八月就生出來,生下來不到八小時就死了。這是伯母祖跟 我說的,伯母祖就是我養家阿媽的兄嫂。剛生下來就死掉,死了沒報出生也不必 驗屍,以前就什麼都沒有。就叫扛棺材的羅漢腳(單身漢)趕快拿到公墓,隨便挖 一個小洞去埋。沒有神主牌位也免去鎮公所,就當作什麼也不知道。

後阿媽收養的童養媳姑姑後來嫁到淡水山上,當羅漢腳揹著嬰屍要去下葬時,

剛好途經她家門口。我姑姑一聽到這個消息,就想到目仔伯的媳婦小孩雖然流掉 了,但她一定有奶水。那她就趕快跑來問我洪福阿公,說同村目仔伯家流掉一個 孩子,我們這斷掌的孫女乾脆抱去給她,讓她收去喝奶好了?那我洪福阿公當然 說好啊!說快去問她。那時我才出生四十天而已,還沒有報戶口,但有幫我取名 字,叫作幸子,洪幸子。

那山上的阿公就說哇!洪福有錢人家的孫女要給我們。我們已經有一個米斗 孫了,收養洪福孫女把她養大以後,就當我們米斗孫的老婆做長孫媳,有拋這個 希望就對了。所以收養童養媳,就是要當以後的媳婦。但洪福孫女是有錢人家的 女兒,所以不能失禮,那時候淡水三協成才剛開幕,阿公就趕快去跟三協成訂了 一百二十個灑芝麻的禮餅,半斤的喔!那是伯母祖跟我說的,小時候伯母祖就常 常跟我說,收養你這個四十天的紅嬰當童養媳,比一個大新娘有更大的排場。

在日本反亂時代,東西都非常的缺乏,所以做小小伴手餅就很不錯了。結果 為了洪福的孫女,所以不能失面子。做了一百二十個的喜餅,請人用扁擔挑過去,

就把我這個媳婦仔抱回家,而且不是讓隨便的人抱回家的,是特地請媒人(阿嬤的 姑姑)把我抱回林家。所以我是養家阿公收養的,不是養父收養的;而生家是洪福 阿公把我給別人的。

後來才知道其實我養母,她也是被我阿媽收養來的童養媳。以前人很稀罕會 將自己的女兒扶養長大。因為早期都沒有避孕,所以有的很會生,一年一個一直 生、一直生,生活又很艱苦都養不活,也沒地方工作賺錢。生了女兒就想快點給 別人當童養媳,自己再另外抱一個別人的女兒來養,以後大了讓兒子當老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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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再娶媳婦。都是這樣把女兒給別人,換童養媳來養。

童養媳不但可以幫忙家務,養大又可以當媳婦,這樣就不用聘金、不用娶妻、

不用餅錢,什麼花費都不用,就很省就對了。如果養自己的女兒,以後不但要嫁 給別人,自己還要準備一筆錢來娶媳婦。所以很多都是童養媳,很少自己的女兒。

以前如果是自己女兒養到大才嫁出去的,就是這隻(大姆指),很讚的啦!

我四歲時生弟弟,弟弟四個月養家阿公就往生了,當年才六十二歲而已。還 記得我小時候大概兩、三歲,他就會叫我去跟他一起睡,很疼我。像是說洪福小 孫女要給我們做童養媳,非常高興這樣。他都會摸摸我的小腿,說小女娃皮膚「滑 溜溜」。阿公死了之後,我就剩下阿爸還有阿媽。我婆婆不會虐待我啦!但她都在 外頭做事,我會去窩在阿媽身邊,阿媽都在作衣服、納鞋底。不然我就會跑去找 住我們家附近的伯母祖,伯母祖是阿媽的嫂嫂,比阿媽還要多歲。

在我十歲前日子都還算好過,十歲後那才真的是難過跟艱苦。小時候是快樂 的童年啦!還會去抓蚯蚓給鴨子吃、抓泥鰍……。阿媽叫我去土堆挖蚯蚓給鴨子 吃,我就鐵罐拿一個,筷子拿一雙去夾蚯蚓了,夾了一罐子,回來把蚯蚓倒下來,

小鴨就湊過來一直吃、一直吃,吃的每隻都肥滋滋的。那時候我就只知道要去做 事,也沒有玩伴能夠一起玩。

鄰居顏厝有兩三個女孩,也有像我收養過來要湊對的童養媳,但是人家的家 在上厝,我們在下厝,我也不敢去找他們,因為他們是大家族……我就不敢去找 他們了。童養媳沒有這麼自由地……像你們現在書讀一讀,就可以找朋友一起出 去玩。不行的,以前都管得很嚴。因為是童養媳的身分,我那時候就這樣……好 像看到人都會怕。看到他們家大戶,他們的田與山做這麼多,一家有三十多個人,

好幾個兄弟,所以我都不敢到他們家去,我不敢去找鄰居。

以前的媳婦仔人,大家都很乖,都沒有出門過街的,大家都是…他們顏家就 待在他們家庭裡,我姓林的我就待在這個家庭,他們姓謝的也這樣,都不敢來相 找。不敢像你們現在那麼好康,書包揹著整群就出去了,我們沒有這樣,大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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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回來家裡,就作家裡的工作。我從做小孩的時候就這樣,學會看人家的眼色,

要過生活都一定要看人家的眼色。

四、 雙手斷,無處問

我四歲的時候,養家又生了一個弟弟,同一年我媽媽也生了一個弟弟。生家 說我會招剋,結果我養母這邊的阿媽,說我不但沒有剋煞,反而還招來弟弟。而 且是兩邊都招來了弟弟,大家都很高興。我生家後阿媽還叫我養家阿媽去看嬰兒。

當初洪家那邊照實跟她說我斷掌,但我姑姑跟她說的多好聽,說我是「雙手斷,

無處問」。可說是非常吉利、特別的啦!自己擔心被破家才把我送走,卻說盡好話 抱給別人……。

我後阿媽似乎有一點虧欠我的感覺,就跟養家阿媽說收養我們家孫女,不可 以讓她像俾女去放牛喔!要讓她念書,我們這邊的孫女,最大的大她十九歲,每 個人都讀到高女喔!高女是讀到什麼程度,我不知道。只是我大姊大我十九歲,

那時候她就在念高女;二姊十五、六歲也在念了,大家都有讀書。他們也真的有 照做啦!讓我讀到小學畢業。

我知道身世後,我很怨嘆!我說我不服氣,我會這樣…斷掌為什麼可以斷定 我的命運?我難道就真的會破人家的家業嗎?所以我一定要做到我什麼都要會,

我知道身世後,我很怨嘆!我說我不服氣,我會這樣…斷掌為什麼可以斷定 我的命運?我難道就真的會破人家的家業嗎?所以我一定要做到我什麼都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