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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童養媳阿嬤的生命故事──從自卑中淬煉堅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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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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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在職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田秀蘭 博士. 一位童養媳阿嬤的生命故事 ──從自卑中淬煉堅毅. 研究生:許佩瑜 撰.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

(2)

(3) 致謝辭 從北海岸特有海天一色的大片湛藍,轉換至人聲鼎沸、車水馬龍的枋橋,三 年的研究所時光跨越了城鄉的距離,走過點點星光的靜謐夜色,終於來到了完成 論文的美好句點。能夠順利完成論文,最要感謝的就是我的阿幸阿嬤。倘若沒有 童養媳阿嬤的敘說分享,我無法深刻了解從逆境中奔放堅強與溫暖的繽紛動人; 也非常感謝口試委員佩怡老師和茉莉老師的支持與建議,帶我拉高自己的視野, 放寬自己的眼界,使此篇論文有更臻完善的機會;特別感恩的是耐心引領我走過 論文撰寫旅程的秀蘭老師,謝謝您總以溫婉的笑容與豐富的學識,不只包容、關 心,更是提醒、指引,能成為您指導的學生,是我在師大研究所中最幸運的幸福! 三年的研究所時光,謝謝玟君在金山時的相依打氣;謝謝同門小組慧貞、明 惠、奕銘與麗君一路上的情義相挺與陪伴扶持;謝謝鈺晴與念青的大力幫忙,使 本篇論文的英文題目及摘要更能切題流暢;也好謝謝阿姨、叔叔與姊姊對我無微 不至的照顧及鼓舞;更感謝宗曄的加油與鼓勵,能有你在身邊相伴真好。 要最深刻感恩的是我最親愛的父母親,謝謝您們總給我百分百的支持,培養 我勇敢面對困難,以及努力不懈的積極,成長過程中領受您們的策勵與支援,更 從您們身上學會溫柔善待他人的純良。在您們的愛中,我恣意飛颺並長出力量追 尋理想、築夢踏實。爸爸、媽媽我好愛您們,無比的感恩您們!另外,也謝謝可 愛又親愛的妹妹與弟弟於撰寫論文期間對我的激勵,能擁有邏輯能幹的老妹與幽 默善良的小弟,幸運的在你們之間,自在開朗的當一個傻大姊,卻又總被愛包圍, 和你們成為手足是我的福氣。最後,深切感恩日常老法師帶領我追尋生命的意義 與努力增上的目標;更頂禮感恩佛菩薩任運、無間對我的凝視與饒益,期許自己 要努力活出暇滿人身的光明芳霏,更要勇於造善,以發現美的眼睛看待世界。 佩瑜 2013 仲夏 i.

(4) ii.

(5) 中文摘要 本研究目的在瞭解一位童養媳阿嬤的生命故事,研究對象為研究者的親生阿 嬤。身為二十一世紀的年輕女性,我從一位研究者的角度,輔以質性研究取向之 敘事分析為研究方法和阿嬤對話,並進行資料分析進一步呈現其生命故事。在與 阿嬤、文本來回反覆對話及反思中,不僅以孫女的心與眼眸深入貼近,更重新呈 現出一位一九三○年代出生的童養媳,於重重不自由的家庭文化與時代背景下, 從自卑中淬煉出堅強韌力的生命故事。 本研究由深度訪問阿嬤,開啟自己對其童養媳生平故事暸解的旅程。祖孫女 兩人將重新回到那出生富家名門,卻在淡水小鎮以童養媳身分拚搏七十多年的生 命脈絡,進一步的深度理解「童養媳」之身分是如何滲透與影響阿嬤的童年、學 業、婚姻、家庭與自尊。希望透由此探索能描繪其生命所承載之不凡經歷,並了 解阿嬤她是如何看待這一切的經驗,更重要的是試著理解童養媳身分,如何伴隨 阿嬤走過她生命中每一刻的悲歡離合。 最終,透由祖孫女心連心的敘說與陪伴歷程,研究者期待能更加靠近阿嬤、 認識阿嬤,也完成其對自己生命故事被「完整傾聽、完整保留」的心願。本研究 除了呈現出一個孫女兒認識與靠近阿嬤的歷程,更試著以女性作為敘說探究的主 體,呈現阿嬤的生命本質,令讀者能理解當代童養媳女性在磨折與苦難下,不屈 不撓的多元內涵。. 關鍵詞:童養媳、自卑、韌性. iii.

(6) iv.

(7) The Life Story of Hsing: a Child Bride’s Inferiority to Resilience Pei-Yu HSU. ABSTRACT This research aimed to understand the life story of a child bride. The researcher’s own grandmother was the research subject in this study. Being a young female in the 21st century, the researcher probed her grandmother’s story as a child bride with a rigorous academic focus and a qualitative psychology orientation. As for the research approach, narrative analysis was used to have conversations with the subject and to analyze the collected data. In the reciprocal conversations with the subject as well as the texts, the researcher not only had a closer look of her grandmother’s life story, but also presented how a child bride born in the 1930s developed mental toughness and resilience through her sense of inferiority against her restrained family culture and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 Through in-depth interviews, the researcher’s grandmother was led into the journey of her own life story as a child bride. The grandmother and the granddaughter together experienced the subject’s life contexts, in which the subject originally came from a prestigious and affluent family but ended up as a child bride struggling in Tamsui for more than 70 years. The subject’s unique identity as a child bride has deeply influenced her childhood, school learning, marriage, family, and self-esteem. It is hoped that this study could truly present the subject's extraordinary experiences and how she interpreted them. Moreover, the researcher tried to understand how the subject's identity as a "child bride" accompanied her through the ups and downs in her life. Lastly, through the close and sincere conversations and accompany between grandmother and granddaughter, the researcher hopes to have a closer relationship with her own grandmother, and also to fulfill her grandmother's wish of having her life story being "completely listened to and reserved". Besides unfolding the process of how a granddaughter having closer relationship and deeper understanding of her grandmother, this study attempts to take a female as the subject of narrative inquiry with the intention to present the the subject's life essence. This way, readers could have a clear look of the unbending and multifaceted nature developed from the tortures and miseries in contemporary child brides' lives.. KEY WORDS: child bride, inferiority, resilience v.

(8) vi.

(9) 目次 致謝辭…………………………………………………………………………………..i 中文摘要………………………………………………………………………………iii 英文摘要………………………………………………………………………………..v 目次…………………………………………………………………………………...vii 圖次……………………………………………………………………………………ix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緣起………………………………………………………………..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6. 第三節. 名詞釋義………………………………………………………………..7. 第二章. 文獻探討……………………………………………………………………..9. 第一節. 油麻菜籽童養媳………………………………………………………..9. 第二節. 繚繞隨行的自卑………………………………………………………25. 第三節. 破繭而出的韌力………………………………………………………31. 第三章. 研究方法……………………………………………………………………41. 第一節. 研究設計………………………………………………………………41. 第二節. 研究參與者……………………………………………………………44. 第三節. 研究工具………………………………………………………………46. 第四節. 研究實施程序…………………………………………………………49. 第五節. 研究資料分析…………………………………………………………52. 第六節. 研究效度………………………………………………………………55. 第四章. 結論──台灣阿幸:回首來時路…………………………………………59. 第一節. 斷掌的望族童養媳……………………………………………………59. 第二節. 童年少女往事追憶……………………………………………………63 vii.

(10) 第三節. 歐都桑、歐卡桑與阿爸、阿母………………………………………81. 第四節. 一起長大的丈夫──漸行漸遠的婚姻………………………………90. 第五節. 在工作與家庭中咬牙拚搏…………………………………………..103. 第六節. 「好好」──兩男兩女……………………………………………..126. 第七節. 淬鍊風華──現在的阿幸阿嬤……………………………………..133. 第八節. 打開阿幸阿嬤心內的門窗…………………………………………..137. 第五章. 討論與建議………………………………………………………………..151. 第一節. 從淚光閃閃的自卑中擁抱超越……………………………………..151. 第二節. 光焰燦燦韌力現……………………………………………………..160. 第三節. 研究省思──因為走過,所以美麗………………………………..172. 第四節. 研究限制與建議……………………………………………………..177. 參考文獻……………………………………………………………………………..181 中文部分………………………………………………………………………..181 英文部分………………………………………………………………………..187. viii.

(11) 圖次 圖1. 阿幸阿嬤的家庭圖 ............................................................................................ 45. ix.

(12) x.

(13) 第一章. 緒論. 本章節的主旨在於說明本研究緣起,進一步提出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並將 相關名詞加以界定。全章包括三節,第一節為研究緣起,第二節為研究目的與研 究問題,第三節為名詞釋義。 小時候,阿嬤常常講她古早的故事給我聽,故事裡有好多「認真、奮起」的 拼圖,但拼圖的縫隙總微微透著辛酸與自卑!阿嬤從小對我說: 「佩瑜啊!妳文章 那麼好,妳就幫我寫一本書吧!因為我要講給人家聽,我也沒有地方可以說。」 阿嬤這一句話深印在我孩提的心田中,從未淡去。直到我唸研究所,我在心中悄 悄下定決心,那顆栽植於在我心中,關於書寫阿嬤人生的種子,將綻開出一朵被 敘說滋養的生命花朵。. 第一節. 研究緣起. 我的阿嬤是曾秋美(1998)筆下所謂的「台灣媳婦仔」 ,媳婦仔的風俗基於台 灣早期社會的實際需求,又因傳統社會重男輕女觀念的影響而盛行一時。台灣閩 南民間對「童養媳」的另一個稱呼為「媳婦仔」 ,意思是指那些長大成人後,要直 接許配給兒子作為妻子,而預先收養來的女兒。 「童養媳」的身分讓阿嬤在成長的 過程,有著不可言喻的束縛與自卑。對我而言,我的阿嬤是一個單純的「女人」, 一個單純並努力在貌合神離,破碎婚姻中努力賺錢生存、養兒育女的堅毅女性。 但對於阿嬤那童養媳的身世,我卻存有著很多似懂非懂的零星瞭解。因此我決定 依照時間的軸線順流而下,重新聆聽並探觸屬於童養媳阿嬤的生命經驗,希望能 完成一位孫女重新靠近與疼惜阿嬤的生命探索。. 1.

(14) 一、台灣阿幸 記得小學時很迷一部超級催淚的 NHK 日劇《阿信》 。印象很鮮明,劇中女主 角阿信,生於明治三十四年山形縣的一個佃農家庭,一家十口生活困苦至極。在 她大約是七歲那年,就被送去木材行幫傭帶小孩。我記憶中的阿信,個性非常堅 毅,縱使遭遇再多人際、工作與婚姻中的不順遂,她總是咬牙忍耐。即便一邊流 淚,也要一邊圓滿自己的家庭與理想。 那時候的我年紀雖小,卻常為劇情著迷而感動流淚,心想怎麼會有這麼曲折 的人生,如此磨耐的逆境。當我為劇情哭的抽抽噎噎之時,阿嬤就在我耳邊輕輕 對我說: 「佩瑜啊!等妳長大以後,就幫阿嬤把我的人生寫下來出書好了,阿嬤自 細漢就被人收養,是妳阿祖家的童養媳,阿嬤的故事可能比妳看的日本『阿信』 還更精采喔!」於是小小的我從此專心聆聽阿嬤悠悠的講古──講她童養媳的蜿 蜒一生。 從傾聽中我感受到靈魂深層呼吸的溫熱!在阿嬤字句吐納往日經驗的同時, 那被呼出的卑微、淚水,以及被吸納的勤奮、不認輸都像星光一般,在我的心中 交織閃爍。於是我才發現日劇中那堅毅、辛苦的阿信,不僅只出現在電視劇中, 她是真實的存在,而且還打拼奮鬥於往昔的掙扎、痛苦、波折與竄動時刻裡,於 生活及生存間不斷的累積與轉化。當我將阿嬤的人生經驗,以故事的方式去理解 時, 「台灣阿幸」──一位童養媳阿嬤的生命故事,霎時就變得非常立體,並且饒 富難以言喻的豐厚滋味。 於是想幫阿嬤書寫生命故事,完成她老人家心願的種子,就一直深埋在我稚 齡心中直到成年。隨著碩二下選修論文評鑑課程,在思索碩士論文撰寫計畫的歷 程中,我強烈意識到自己由衷希望透由論文研究的方式,深深理解阿嬤的生命故 事。更重要的是,我好想圓滿她記錄人生的心願,更期待能完整陪伴並傾聽童養 媳阿嬤是如何長大成人。我期待自己能細細知悉她所途經的人生里程與道路,更 欲深刻探究其不凡生命所醞釀出的獨特風華。 2.

(15) 二、我的阿嬤是童養媳 猶記小時候讀廖輝英老師的文學作品《輾轉紅蓮》 ,長篇的小說以輕柔的筆觸 描繪一位童養媳的人生。故事是這樣開始,六歲的許蓮花,自幼被賣給大戶人家 作童養媳,若是用台語念她的名字,就是一朵飄零的「可憐花」 。許蓮花一生命運 跌宕起伏,由於紈褲子弟的丈夫被煙花女子所惑,終致丈夫恩斷義絕並狠心的拋 妻奪子,使其童養媳婚姻因此辛酸破碎。但種種絕境磨難,卻不曾讓堅毅的許蓮 花輕易向宿命低頭,而是有如輾轉紅蓮般綻放她的一生。 即便過了這麼久,一回想起來,我都還記得在閱讀《轉轉紅蓮》的當下,胸 臆中滿盈情感的澎湃與震撼。恰似一道劃過眼前的閃光,我從許蓮花多舛的命運 中尋找似曾的相似,在其迷離的經驗中探望生命的出口,在那波動的歲月中釐定 掙扎的旅途,最後自她卑微的身分中發現靈魂的柔韌。許蓮花的生命奇妙的與我 阿嬤的生命輝映重疊,字裡行間我看到的不只是虛構的小說,還有我那從小聽到 大,既熟悉又陌生的──童養媳阿嬤的故事。因為我的阿嬤也是一位童養媳! 如果說要找幾個形容我阿嬤的詞彙,我想沒有比「認份」、「耐命」、「憨真」 與「堅毅」還更要貼切的詞了。那麼到底「童養媳」這名詞底下藏有何種特殊的 意涵呢?早期收養「童養媳」是早年農村社會的風俗習慣,一般人會設法用收買 或抱養別人家的女兒的方式,待自家兒子長大成人後,再和童養媳「送作堆」完 成婚姻以傳子嗣。收養「童養媳」除了可解決兒子未來尋覓結婚對象的困難之外, 又可省下一大筆婚儀的開銷,更棒的是童養媳在其成長的過程中,不僅可以幫忙 家事、煮飯、照顧小孩;到了農忙時節又可以協助農事、插秧、收割、晒穀⋯…。 「童養媳」可以說是兼具女兒、婢奴、媳婦的多功能角色於一身。 況且假若將來兒子長大後不喜歡童養媳,養家還可以將童養媳外嫁再收取一 筆禮金,算是一項「進可攻、退可守」穩賺不賠的有利投資。正因為童養媳可能 被養家視為是一種利益投資,故童養媳的命運多不能自在,從踏進養家的那一刻 起…命好、命壞,平順、坎坷就全然掌握在養家的手中。 3.

(16) 於是當青春情懷蹣跚走遠,當晦澀辛苦悠然淡出,讓我想深刻記錄的是我童 養媳阿嬤依舊保有的彈力柔韌。她的人生於頃刻中一而再,再而三,以溫柔而堅 毅的態度與命運斡旋,雖說無聲卻充滿力道,也因此我想以論文研究的方式,為 童養媳阿嬤發聲,進而保存歲月深刻的無價紀錄。 童養媳對於現代人的印象,就如同清末婦女纏小腳的印象一樣,朦朧而遙遠。 這些童養媳阿嬤的凋零速度十分快速,有些生命故事倘若不開始記載,很快就會 無聲無息的失落,年長者生命的終結常常就在剎那之間,或許屬於童養媳阿嬤的 時代會一下子就落幕了,因此替阿嬤記錄屬於她童養媳生命的故事、屬於我們家 族的故事,就成了我竭盡所能想完成本篇論文的最大力量。 三、磨練的禮物──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 因為阿嬤是從嬰兒時期就被抱養的童養媳,仍是小女孩的她早已開始承擔並 操持家務與農事的責任。不論是務農、畜養、煮飯、縫補……大大小小的粗活細 工,都是阿嬤要一肩擔起的工作。透由長年勞作的磨練,阿嬤今年雖然已經七十 八歲了,但她穿針引線修改衣服的功夫仍是一等一;更懷有令人讚嘆驚豔的頂級 廚藝,只要看看電視介紹或試試菜餚口味,餐廳的山珍美味就可復刻重現家中餐 桌,也因此我們家的小孩都好喜歡到阿嬤家吃飯,阿嬤的飯菜香是我們魂牽夢縈 的五星級「淡水濃情佳餚」 ;而隨著年紀日漸增長,阿嬤依然相當注重儀態搭配, 時時刻刻都將自己打理的優雅美麗;另外,阿嬤對於家務的整理,更是清潔整齊 到令人激賞,且望塵莫及的境界;而其年輕時的農事鍛鍊,也使得阿嬤的身體雖 已年近八十,到現在都還是健康硬朗。 小時候常聽阿嬤點點滴滴追憶她的生命過往,面對大環境的二次世界大戰、 空襲與台灣光復,有著無法接受完整教育的遺憾;懂事後知悉自己童養媳身世的 無奈,雖有被人輕視的苦衷,以及自幼骨肉分離的傷悲與不甘,但卻因為放不下 原生家庭對她的「破家命定論」而選擇認命。成年後又遭逢身不由己的童養媳不 幸福婚姻。但是阿嬤仍然勇敢承擔家中經濟重擔,一路拉拔四個孩子長大。人生 4.

(17) 路上咬牙苦撐的磨難時刻常現,但她總以其聰慧的頭腦、強烈的學習能力與堅韌 意志,胼手胝足、篳路藍縷的跨越難以計數的人生關卡,透由「關關難過關關過」 的人生闖關,雕琢出她精彩的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之生命禮物。 四、關於把人生寫成一本書──阿嬤的看法,我的體悟 我的阿嬤只有小學畢業,因為躲空襲的關係,小學也未念滿六年。當她知道 我將她從小對我說的話銘記於心,阿嬤非常的高興並備感貼心。在我邀請她成為 本篇論文研究對象的當下,她不僅開心地一口答應,也表示絕對會盡全力配合我 的訪談,要我好好努力加油。她衷心盼望透由講述自己的人生歷練,能對我的論 文研究發揮最大的幫助。 但當阿嬤了解到我將以深度訪談的方式,藉著訪問她來完成論文,她卻變得 有些擔心,煩惱會不會她講得不夠精彩豐富、不夠生動精準;更緊張若真是如此, 是否會對我的論文撰寫產生負面影響。這就是我的阿嬤,作任何事都希望務必對 子孫帶來益處,而非煩憂的溫和親愛。 於是在整個深度訪談的過程中,我察覺到阿嬤其實很歡喜有這樣的一個機會, 可以講述她的完整人生。一個七十八歲的老婆婆,在與孫女共度的訪談時光中, 兩眼炯炯有神的、不疾不徐地依著自己的速度與脈絡,時或呵呵盈笑、時而哽咽 落淚,細膩描繪出她往日所途經的風華與滄桑。 在訪談歷程中阿嬤的體力,也著實讓我好生敬佩,常常我們祖孫訪談到一個 階段,放眼時鐘已經滴滴答答走過兩三個鐘頭,阿嬤卻仍是活力十足。對我而言, 每一次與阿嬤的訪談時光都如同珍寶瓔珞的燦美。當我聽聞阿嬤一字一句的音聲 傾吐,如同玉珠般彈落在我的耳朵,即便曲折仍以珠圓玉潤的沉穩節奏,敲打出 她此生遭遇到的起起伏伏。阿嬤對我說: 「我現在也沒有缺什麼,就是欠人家跟我 說話,那如果有人回來喔!我就什麼話都跟他說一說,這樣就很高興了。」阿嬤認 為若能幫助我完成論文撰寫,會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而且能有機會回顧、整理 自己的人生,說出那些以往不知要向誰吐露的心聲,對她而言也相當具有意義。 5.

(18) 每次到阿嬤家訪談,我不只單單聆聽她豐富的生命故事,阿嬤更是施展她的 妙廚巧手,常常一邊用心張羅我們祖孫的美味餐點,一邊細數從前她跟總鋪師學 功夫菜、家常小點的記憶,每每阿嬤看到我吃得讚嘆歡欣,她的嘴角也漾出喜悅 滿足。我的阿嬤就是這樣的慈祥,只要看到家人開心,她就開懷。 在敘說過程中阿嬤緩緩傾訴,而我靜靜傾聽;阿嬤與孫女兩人從生命故事的 交流到相互的陪伴交心,那是一種難以言喻的芳霏感受。在訪談歷程中,我對阿 嬤理解的視角不停地移動與擴展,我真心希望能透由敘說與再敘說的歷程,將阿 嬤的故事重新賦予意義,並從中引發更多讀者對於即將凋零之童養媳生命故事的 理解與共鳴,也期待透過文字與述說的再呈現,將這些故事中的不凡文化脈絡與 不朽涵義,都進一步的保留並傳遞下去。 最後,研究者希望透由阿嬤的敘說,從這些生命的隻字片語中拼湊、整合出 一個屬於童養媳阿嬤的完整生命故事,同時從中增加我對於「童養媳阿嬤」的理 解和認識。因此我要寫的是一個深遠流長的生命故事;我要用心記錄的是她一路 途經的成長歷程,及其人生片刻閃亮的瞬間;同時我也期望透過這個歷程,保留 並淬鍊出阿嬤不凡的人生意義。更重要的是,也讓我的家人們及讀者們,都更理 解並珍惜寶愛那童養媳文化下,獨一特別的「台灣阿幸」──令我好心疼又好敬 愛的童養媳阿嬤。.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根據前述的研究緣起,本研究之研究對象設定為研究者的童養媳阿嬤,阿嬤 的生命經驗豐富而充沛挑戰,童養媳身分帶給她的喜怒哀樂與酸甜苦辣,成就其 獨一無二的生命歷程。因此研究者希望能藉由本論文研究,將逐漸凋零的獨特生 命故事以質性研究的方式,淬鍊出其堅毅又超越自卑的生命光輝。故將本研究所 欲探討之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說明如下: 6.

(19) 一、 從童養媳阿嬤的觀點建構並整理其生命故事文本。 二、 了解對童養媳阿嬤而言,自卑感對其自身的意義與影響為何? 三、 覺察童養媳阿嬤是如何因應人生逆境,進而發展堅毅(韌力),及其如何看待 逆境所賦予的意義。. 第三節. 名詞釋義. 為利本研究文本之分析及討論,故將本研究重要名詞分別界定如下:. 一、童養媳(Child bride) 童養媳為中國古代的一種婚姻習俗。指的是將抱養或買來的幼女,在其小時 候先以養女身分加以撫育,待其子或養女達到適婚年齡,便令其成婚的風俗。臺 灣自清朝以來,因重男輕女觀念、家庭經濟困難無力撫養,甚至由於新生女嬰之 可能剋煞父母,或天生媳婦仔的命理論定,或為節省經濟支出增加家庭勞動力, 又或者有家庭忙碌時孩子有人看顧等種種因素與需求,因而衍生出此種收養異性 女兒之盛行風氣。童養媳又稱「待年媳」,北方民間俗稱「小媳婦」,江南一帶稱 為「養媳婦」 ,台灣則稱為「童養媳」 ,此外尚有「媳婦仔」 、 「等郎婚」 、 「童婚」、 「並親」、「小過門」、「完房」等不同別稱(徐鳳文、王昆江,2003)。 二、自卑(Inferiority) 自卑是指個體在身體、社會、心理等各方面與他人比較後,主觀地自覺個人 有缺陷存在,因而產生低劣、不完善、不完美或不圓滿的心理感受。自卑感源自 於體認自我卑微、渺小、不具能力、不夠優秀、價值感低落等負向評價,或是對 個人某一特定層面與特質的低下之負向認知,例如家世、外表、身材、能力、成 就等等。. 7.

(20) 三、堅毅(Hardiness) 韋氏辭典對「堅毅」的解釋為「一種遭逢苦難困境時,仍能維持恆久而有助 益之能力」 ,換句話說所謂堅毅就是一種在不利情況下也能逃過劫難的能力。而在 諮商領域中,堅毅囊括於韌力的範疇中,是故本研究的堅毅即指韌力。韌力 (Resilience)指的是個體在不順利的逆境中,仍有良好的適應力,並能正向面對 問題進而解決問題,使得個體維持健康和良好功能之動態歷程。可說是一種正向 的個人特質,使個人在與環境互動後,能克服危機達到修復及適應成功的經驗。. 8.

(21)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主要探討童養媳、自卑及韌力之意義與內涵。本章共分為三節。第一節 是油麻菜籽童養媳;第二節是繚繞隨行的自卑;第三節是破繭而出的韌力。分別 敘述如下:. 第一節. 油麻菜籽童養媳. 查某囡仔是油菜籽命,落到那裡,就長到那裡。 ──台灣俗諺. 一、 童養媳形成的社會文化脈絡 (一) 歷史上的童養媳 根據曾秋美(1998)整理陳顧遠的研究指出,中國古代雖無「童養媳」的名 稱,不過確有類似的例子。徐鳳文、王昆江(2003)也提到童養媳制最早在宮廷 中顯現。春秋時代貴族之家的婚嫁實行「行媵制」 ,當代新嫁娘的妹妹或侄女常在 其幼齡時,就隨同姊妹出嫁,這大概可算是童養婚俗的雛形。秦漢時代,帝王之 家盛行選幼女入宮,待其及笄年華再選拔為妃嬪,或賜予子弟為妻妾。如王莽之 女,於其九歲時就因嫁給漢平帝而進宮;班昭也早在十四歲荳蔻年華的妙齡,就 嫁為人婦。據《後漢書》記載,東漢建安年間,曹操娶親,而其妻子也是「少時 待年」的童養媳。 但君王朱門中的童養制度與後世娘家因無法負荷經濟壓力,而把女兒送人童 養的情況,恰似現今 M 型社會的兩個極端。宮廷的童養婚是要為將來的大富大貴 鋪路。如漢代大司馬大將軍霍光為了與皇帝結為親家,就將其才六歲的外孫女, 指婚給十一歲的漢昭帝,直到昭帝十七歲時,倆人才正式成婚。而宋明兩代,這 9.

(22) 種先養後御的童養媳現象在宮中依然蔚為流行。因此宋代不少的皇后、貴妃都是 循此模式於其幼年時就踏入皇宮。 三國以後,童養媳始見於文獻記載。據《三國志》記載,東夷沃沮女孩「至 十歲,婿家即迎之長養為媳」 ,意思是待小女孩長大成人之後,再讓其暫回娘家, 隨後嫁至婆家為媳。元代以後,童養媳風俗就自帝王之家逐漸普及於民間了。童 養媳風俗在明清時期最為盛行,當時地方志中大量記載了「農家不能具六禮,多 幼小抱養者,男女長大,擇日成婚」的習俗(徐鳳文、王昆江,2003) 。直至民國 初年,童養媳仍舊普遍存於中國與台灣社會之中。 (二) 童養媳制度建構 至於為何有養女或童養媳制度的形成,則與漢人社會重視宗桃祭祀所積聚之 「重男輕女」社會價值密切相關。自古以來,承續家族香火傳承的主要負擔者多 為家中男丁,再加上農耕社會中,女人的價值無法跟男子比擬,更使得重男輕女 的概念,根深蒂固的成為一般百姓的生育價值觀。故當家庭經濟拮据、人口壓力 激增時,有些父母為了解除經濟壓力,避免生活陷入捉襟見肘的窮困,於是「溺 女」陋俗就悄然在暗地裡進行,成為一種公開的秘密。 面對如此殘忍的溺女風潮,當時的地方父母官與仕紳除了撰文勸誡、明令禁 止之外,更進一步積極設立育嬰堂,期待以收養棄嬰來弭平此陋習。但因近代社 會良賤區別極其明顯,法令向來禁止買賣良民之女為家婢,但是山不轉路轉民間 遂轉而以「就恤」、「乞養」之名義收養女孩,以此舉大行鑽法律漏洞之實。另外 收養行為在元代律令中,已取得認可;到了清代之後,童養媳的習俗更盛行於中 國南北,閩粵地區更是大鳴大放,甚至有不肖份子假借收養女兒之名,實則為蓄 婢,或令其為娼妓的壞心眼買賣發生,導致原本救孤美意被利益買賣所雜染,收 養女兒的良善初衷就變得猙獰扭曲(曾秋美,1998)。 「童養媳」、「媳婦仔」與「養女」都是漢人傳統農業社會裡,一種特殊的女 性角色,她們都是經由「收養」的程序,自小離開親生家庭,成為另一個家庭的 10.

(23) 成員。童養媳的年齡無一定限制,小到有些才剛剛滿月,一般則以兩三歲為多。 有些女嬰尚未出生,往往依「插朵花兒待兒生」的觀念,就定下要抱其當童養媳 入門的計畫,稱她們做「望郎媳」 。當這些十五、六歲的女孩來到了適婚之齡,卻 因其丈夫年紀還小,只好等丈夫長大後再成親(徐鳳文、王昆江,2003) 。而早期 台灣人之所以收養養女,除了「牟利」之外,其背後更存在著「繼承」與「情感 慰藉」等因素(盧彥光,1991)。 由於台灣漢人多為中國閩粵一帶移民,早期農村社會不論在經濟或物質方面 的條件皆不充裕,在極度仰賴人力以利農墾的情況下,盛行於閩粵地區的童養媳 婚俗,自然就隨著移民進入台灣社會。清代年間大量閩粵漢人迫於生活,紛紛冒 險由台灣海峽偷渡入台,但清廷初期為了控管治安,施行嚴格限制移民的政策, 導致男女性別比例嚴重失衡,成年男子婚娶困難、成家不易。其後雖清廷准許搬 眷,女性人口逐漸增加,但早期女性稀少珍貴,再加上當時民風崇尚奢華的結果, 導致當時庶民娶媳需擲千金而嫁女之嫁妝也亦必豐厚。但移民經濟能力早已無法 負荷,故一般中下階層家庭不僅無力負擔兒子的婚娶費用,甚至無法扶養過多的 子女,因此成年男性的婚姻大事就顯得更加的雪上加霜。 漢人移民為了解決宗嗣承繼的問題,再加上朝代更迭、社會經濟等因素的推 波助瀾,遂援用大陸舊有的婚俗,使得童養媳習俗開始廣泛地流傳到台灣各地。 在此歷史背景下,生家基於扶養困難、為替生活重擔解套等種種因素,而將親生 女兒出養;養家則是為了減省聘金、婚禮花費、增加勞動力等理由而收養童養媳。 也有另一說法是童養媳的角色,緩和了傳統家庭中常見的婆媳不和問題,抑或養 家期待擁有女兒,或基於生女後的算命結果等,這些多元狀況都是童養媳會被出 養的常見原因(曾秋美,1998;徐美雲,2005) 。由上所述不難發現童養媳本身於 當代時空背景中,不但兼具多元功能,其身份又充滿轉換的彈性,更有著滿足傳 統社會不同時期不同需求的優點。 但台灣的童養媳婚並非全台各地皆為高比例,在移民過程中,原鄉的生活、 11.

(24) 習俗、經濟等既有的形態,雖然會隨著移民被帶往新的拓墾地,但部份習俗進入 台灣後,其興盛衰敗卻往往與當地族群融合互動進而產生密切相關。譬如童養媳 在屏東東港一帶,就不若台灣北部來的普遍。若從族群分佈層面探討,即可發現 居住於屏東平原的平埔族,其文化觀並不像漢人一樣「重男輕女」採女方婚後「女 歸男家」之俗;相反的,平埔族是「重女輕男」的族群,其更強調婚後「男歸女 家」 。故在漢人開墾東港並和當地平埔族日漸交融之下,平埔族的文化觀就直接滲 透並改變了當地漢人的價值,而使得東港童養媳的比率大幅降低(劉秀櫻,1996)。 (三) 收養童養媳之主因 研究者從阿嬤口述中發現,對於台灣民國二十初年的北部淡水地區,童養媳 的存在,是當地農村中習以為常的常態。眾所皆知,父系繼嗣為傳統漢人家庭制 度的主要原則,自古以來「男尊女卑」即為社會所認同的價值觀,從台灣俗諺「飼 後生養老衰,飼媳婦蔭大家,飼查某囝別人的」不難看出當代庶民的生育態度(曾 秋美,1998) 。所以一旦生了女兒,再加上經濟環境欠佳,自然會想到將女兒送人 撫養,或當養女或者成為童養媳,藉以減輕家庭的負擔。 早期的台灣以農業社會為主,農村子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勤苦並不 富足。工餘閒暇之際也不太有什麼機會能從事休閒娛樂,故傳宗接代、生兒育女 自然成為生命中的重責大任。但也常因避孕常識不足,使得早期農村家庭的子女 數量驚人,一般家庭要照顧為數可觀之子女,其肩頭上的經濟壓力非比尋常,再 加上傳統「男貴女賤」的概念,導致很多女嬰在童年時期,即以抱養或買賣形式 成為「童養媳」。 然而童養媳也有不同的類型,主要分為「有對頭」和「無對頭」兩種。養家 收養養女時,家中即計畫將來要令兒子與養女婚配,俗稱「有對頭」 ,其目的就是 要收養「將來的媳婦」 ,此做法主要在節省兒子成年後婚嫁聘金等龐大開銷。而「無 對頭」指的則是養家收養養女時家中尚無子嗣,收養的終極目的是期待這個養女 能招來小弟,又俗稱「等郎嫂」或「磧花媳婦仔」 、 「壓青」 。要是這女孩招來小弟, 12.

(25) 且兩人年齡差距不大,那長大後則可結為夫妻,但若兩人個性不合也可將此女以 養女身份出嫁,或退而求其次以「招贅」的方式,使家族香火能繼續綿延。民俗 迷信中更有「鎮藤瓜」的說法,倘若一個家庭一直沒有產下孩子,或總是生下女 兒,為了要生出傳宗接代的兒子,往往會把自家的親生女兒出養,其隱喻意義即 為摘除那經常誕下女兒的藤蔓,相信爾後必定可以招來兒子。 另外,早期父母親在產下子女後,習慣為孩子算命。若算命的結果認為女兒 的生辰八字和生父母或家人相剋,若在生家扶養長大將會造成父母壽命折損,或 導致家道中落、家財散盡的不幸,也就是所謂「歹育飼」或「命硬刑剋」的「媳 婦仔命」 ,而此女兒的命運最後常是送人當乾女兒或養女以求消災解厄。另一方面, 養家也因為養女並非親生女兒,其在家地位好比「查某襉」 ,恰似奴婢般的易於使 喚,故有時為了增添家庭勞動人力,遂有額外收養女兒之需,形成所謂的「易女 而養」的風氣(徐美雲,2005)。 根據台灣大百科全書指出「童養婚,即一般小康家庭在兒子年紀尚幼時,領 養貧窮人家的女兒為媳,自幼就在養家幫忙家務,待雙方成年後再完婚,故女大 於男的婚齡差距就很常見,而新娘進入夫家是在其嬰孩或幼年時期,就由夫家收 養而成為夫家一份子的婚姻,也稱為『小婚』 ,小婚在聘金及成婚禮儀上都比一般 傳統婚俗簡單許多,有些甚至趁著除夕夜一併進行,俗稱『送做堆』 ,這樣便不需 另選黃道吉日,直接以豐盛年夜飯作為結婚酒席,不必宴客也不必禮金,更沒有 妝奩的往來,故開銷也頗為節省。」 又根據吳瀛濤《台灣民俗.家制》所述: 「『媳婦仔』因其從小抱養可增加公婆 與媳婦仔以及夫妻間的親密連結,更增添協助家務事的助手,可謂一舉兩得。」 俗語說「省一注錢」,又說「同頓乳頭,較同心」,意即認為兒子與童養媳若都吃 同一個母親的奶水長大,彼此的關係會因而更加親密。根據 Arthur P. Wolf 在海 山地區的研究也指出經濟方面的利益只是人們選擇童養媳婚的原因之一,事實上 有更多人是為了保持家庭和諧而選擇童養媳婚。由於童養媳是婆婆一手養大,易 13.

(26) 將婆婆視同母親,從小對其權威的認同根深蒂固,故婆婆的地位因此被強化而不 易受到挑戰;另一方面,對婆婆而言,就因媳婦是她從小拉拔帶大的,故婆婆對 媳婦的敵意與猜忌也會因而減輕降低(A. P. Wolf, 1945,引自曾秋美,1998)。 Margrey Wolf 甚至認為童養媳婚姻是「人們設計出來使家庭延續的一種策略」。 因為對核心家庭而言,童養媳婚給予婆婆對其家庭成員最大限度的控制,同時也 移除了婆婆與兒子間的最大外來威脅──媳婦。換句話說,藉由將「媳婦」變成 「養女」的歷程,讓婚姻中可能對婆婆造成威脅的核心家庭敵人,得以移轉角色 成為同盟者。因此,從婆婆的立場出發,為預先避免核心家庭的分裂危機,童養 媳婚姻是一種安全的設計(M. Wolf,1979,引自曾秋美,1998)。 綜上所述研究者發現古早農業時代,童養媳婚俗是讓締結姻親的兩家各取所 需,對養家(婆家)來說童養媳的優點,就是獲得從小到大都可幫忙的現成廉價 勞動人力,待童養媳日後長大再娶親進門,又可免去一筆聘金聘禮支出;而對婆 婆來說其家庭地位與權力,也不會因家族新成員加入而產生擾動,可說是「一兼 二顧,摸蜊仔兼洗褲」 。另一方面,在娘家方面則可免去「飼查某囝,食了米」的 困擾,一方面解除扶養女兒「無路用」的煩惱,免除養女兒不但無法像兒子盡到 養家與血脈傳承之責,還只是消耗家中資源所謂「生雞卵無,放雞屎有」的劣勢, 而最棒的就是再也不必為女兒長大後之婚嫁聘金傷神煩惱的現實經濟考量。 二、 童養媳的婚姻 童養媳的婚儀比明媒正娶更來的單薄簡單許多,因此一般大戶人家較無意願 採用童養媳婚俗。在婚姻方面,她們的遭遇往往也比一般女子更為艱難與不幸。 要不是丈夫的年紀小自己太多;就是隨便以「送作堆」的模式,命其和事先童養 婚配的對象同床共眠,婚禮就算完成了。 舊時當養家要迎娶童養媳時,不但不必擺出定親大禮,娘家也免去破財嫁女 的擔心。通常是養親只要看上哪戶人家的女兒,由雙方協商了解娘家期待養家支 付多少「聘金」 (清代為十兩至二十兩銀子;民國初年為二十至四十銀圓;民國後 14.

(27) 期為大米三百至五百斤) 。而娘家再大概請媒婆探問親家的身家背景、家居狀況, 了解夫家牲畜是否興旺、田產是否豐饒等問題。而當確定養家婚配子嗣並非身心 障礙者之後,童養媳婚約就大致談定了。等到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之年歲,再讓 兩人完婚。 倘若童養媳的婆家家境不錯,通常還會於成婚前先將童養媳送回娘家,再前 往迎娶,於鄰里之間人前人後討個風光。但絕大多數的養家都是簡單地請些客人, 到家中熱鬧熱鬧討個吉利,再舉行簡便的拜堂儀式,就直接於養家圓房;有些家 庭甚至連宴請喜酒、鬧洞房這些禮俗都全免了;極其簡單的,就只是將童養媳的 髮辮挽起象徵成年,再令其和欲嫁丈夫送入洞房,就算大功告成了。 如同台灣俗諺所云「無時無候二九老」 ,有的童養媳則是趁著除夕年,搭年夜 菜的便車而完婚的。在童養媳婚禮中,我們看不到祭祖儀式、宴請親友、禮金往 來、金銀首飾、珠光寶氣的喜慶活潑,更沒有歡天喜地的婚姻氣氛。當婚禮省去 了熱鬧的喜宴,捐棄了美麗婚紗,屏除了豪華禮車及浪漫蜜月,傳統六禮「納彩、 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無一具足外,剩下的就只有空白的虛渺以及凝 滯的慘淡。也因為童養婚俗在婚儀上簡陋到如此地步,故社會價值對童養媳如同 「油麻菜籽」的卑微渺小之評價也就不足為奇。故從童養媳民諺「養媳婦做媒人 ──自身難保」中,便清晰反映出一般社會歧視童養媳的世俗觀念。因此童養媳 常被一般人看輕,在社會觀感上也總是低人一等,與其婚儀制度的薄脆有絕大的 關係(徐鳳文、王昆江,2003)。 三、 童養媳生活樣貌 (一)傳統歌謠諺語中的童養媳 童養媳風俗立基於中國與台灣社會的實際需求,又因傳統社會重男輕女價值 而盛行一時,但此風俗漸漸因改朝換代、思想觀念蛻變躍新而逐漸消失。故於今 要了解童養媳婦女內心思維與情感的生活世界非屬易事。因此研究者試著自中國 與客家傳統歌謠與諺語中探尋,從歷史與民俗的角度進一步反射映照出童養媳的 15.

(28) 生平之貌。 1.中國歌謠 北京兒歌云: 「有個大姐正十七,過了四年二十一,尋個丈夫才十歲,她比丈 夫大十一,一天井台去打水,一頭高來一頭低;不看公婆待我好,把你推到井裡 去」;黃河流域民謠亦曰:「石榴花,花兒黃,十八歲大姐九歲郎。白日背郎下地 去,夜晚為郎脫衣裳」(徐鳳文、王昆江,2003 )。 潥水縣歌謠: 「十八歲大姐周歲郎,提屎屙尿抱上床。睡到半夜想吃奶,啪達, 啪達,三巴掌,我是你妻不是娘」;四川歌謠:「金銀花,滿牆爬,搭起梯子看婆 家,看得公公才十九,看得婆婆才十八,大叔才學走,小叔才學爬,等到寃家身 長大,白了頭髮脫了牙」 ; 「十八女兒九歲郎,晚上抱郎上牙床。不是公婆雙雙在, 你做兒來我做娘」。 上海歌謠: 「二十歲大姐十歲郎,夜夜因覺抱上床」 ; 「十八歲大姐嫁七歲郎, 說他郎,郎又小,說他孩兒不叫娘。替他脫鞋抱上床,半夜三更哭叫娘。年紀小, 因睡長,一覺睡到大天亮。二人去抬水,一頭低來一頭仰,行路君子胡思想,不 是母子就是孽障。若不看著公婆待我好,毀不殺你小東西,算你活的長」。 浙江歌謠: 「養媳婦,真吃苦,冷粥熱飯吃一肚,早晨起來做到夜,睡覺要到 三更夜;公要餛飩婆要麵,小叔姑姑要麵湯;二十新婦二十婆,再歇二十做太婆」; 「養媳婦,吃豆渣,餓的肚裡嘰哩怪,偷碗白米熬湯喝。公看見,公要打;婆看 見,婆要罵。丈夫看見抓頭髮,姑娘小叔活笑煞。你盡管打,你盡量罵,我沒有 爹娘做冤家。家山死,野山埋,打起官司來叫你活嚇煞,要你們金棺材,要你們 鑼鼓送上山,要你們細吹細打迎回來,要你婆婆哭乖乖,要你公公抱靈牌,要你 丈夫穿白鞋,要你姑娘小叔抬棺材」。 浙江歌謠另有「正月茶花帶雪開,想起過去好傷悲。七歲做了童養媳,從此 父母都要離開。二月杏花開園中,公婆待我多少兇,做牛做馬飯不飽,挨打挨罵 過春冬。三月桃花開得紅,看牛放羊到山中,牛兒一時無勁頭,丈夫打渾身痛。 16.

(29) 四月薔薇開得美,姑娘做事太不該。公婆面前挑是非,惡言惡語將我害。五月牡 丹多鮮艷,肚子餓得如油煎,偷吃一碗冷飯頭,公婆叫我餓三天。六月荷花開池 中,病在床上真苦痛。口乾舌躁無茶飲,還要罵我懶惰蟲。七月鳳仙盆中開,心 想逃回娘家來,路一把被抓回,繩索把我綁起來。八月桂花黃似金,公婆逼我早 成親,可憐只有十三歲,從此身上得病。九月菊花是重陽,丈夫厭我勿漂亮,說 我家事勿會做,勿是罵來就是打。十月芙蓉百花香,心想離婚換門坊,保長說道 不可以,三從四德不能忘。十一月雪花飛,手生凍瘡無火熾。心底苦衷無處訴, 淚水結冰咽肚子,十二月裡忙過年,起早落夜盼來年,年夜分歲沒銅鈿,童養媳 婦苦煞哉」(朱介凡,1984)。 2.客家歌謠 「天上烏雲趕白雲,自嘆出身窮家門;阿爹說我八字衰,七歲就把嫁別村。 嫁到李家去等郎,捉只雄雞同拜堂,人同畜生結夫婦,還說規矩是這樣。等郎等 了十年長,始終不曾等到郎,好比天早望落雨,好比天黑望太陽。年紀小時受折 磨,皮爛肉痛容易過,等到年歲漸漸大,河岸照影心事多。三更半夜細思量,想 起終身就痛腸。舊伴成雙又成對,自已還是守空房。隔壁有個好人才,見面相向 笑顏開,自已怕人說長短,心想開口頭難抬。高山叢領種曇花,等得花開又花謝。 等得郎來自已老,青春紅顏變泥沙。隔年家娘生了小兒郎,人家歡喜我悲傷,對 歲抱來跟我共而睡,好比兒子對親娘,日裡餵他貪羹飯,夜裡抱他上眠床。半夜 醒來哭呀呀,吵得人心亂如麻,不是怕擔人命罪,一腳踢他落床下」;「十八嬌嬌 三歲郎,夜夜睡目抱上床,等得郎大妹已老,等得花開葉已黃」;「十八嬌嬌三歲 郎,夜夜睡覺抱上床,睡到半夜思想起,不知是子還是郎?」( 劉守松,1992; 何石松,2001)。 由上述中國與客家傳統歌謠諺語中可見,大多數的童養媳都是在其幼齡時期, 就被迫離開親生父母送至養家。又大多的童養媳進入養家之後,受盡冷落或虐待, 各有各的遭遇與辛酸,也各有不同的心路歷程。一般來說當童養媳入了養家之門, 17.

(30) 她們就是「屬於」養家的人,養親有權決定她們的一切,而她們本身毫無自主的 權利,只能如棋子任人擺佈,一生命運幾乎無以自主。 從小到大,她們得認份工作,鎮日不得清閒,幾乎等同於婢女一般;倘若不 得養親與丈夫的喜愛,還得忍受苛責與凌辱。故從歷史與民俗的腳步出發,童養 媳女性的的婚姻方式及對象,都是別人早就預定好的,她們不能有聲音與異議, 就算再不願意接受,也絕無拒絕的機會與能力,最終也只能無奈執行罷了。也因 此歌謠諺語中所描繪的童養媳,總是充滿了許多身不由己的痛苦與悲愴。 (二)童養媳心事誰人知 童養媳的生活及其感情到底如何?依何惠妙(2006)與曾秋美(1998)的研 究結果及研究者的訪談資料,大致整理如下:進入養家,有的被視如己出,也接 受良好教育,是被捧在手心的掌上明珠;有的則成為家庭勞動力,自小就要幫忙 分攤家務、農事、照顧弟妹,或外出工作幫助家裡經濟。她們各自的遭遇與生活 經驗多元豐富,甚至天差地遠。但與一般女兒相較之下,身為童養媳與其較為明 顯的差別待遇之部分如下所述: 1.被拋棄的失落陰影──媳婦仔性格 被收養的童養媳因長大懂事而自我覺察,或者是養家親戚提及之所以被收養 的因,於是很早就瞭解到自己身分的不同,而有被親生父母拋棄之感,並以此幫 自己定位出在婆家中的處境與心理位置。故往往在其面臨挑戰時,常畫地自限不 敢超越自我,即便是個人渴望追尋的理想或願望,對於積極爭取之作為仍有舉步 維艱的束縛之感。在生活中不僅常有客觀環境的壓迫,其心理上的自我設限與局 限,再加上成長過程所遭逢的種種不公平。久而久之常令她們有著畏縮、怯懦、 自卑、認命等特質或行為,即是一般人所說的「媳婦仔性格」 。而此種不討喜之性 格的形成,將對其人際關係、婚姻、家庭與親子關係皆有較為負面的影響。 2.從早忙到晚──永無止盡的家務工作 不少童養媳在養家的位階,恰似被婆家「圈養」一般,日日夜夜在「家/枷」 18.

(31) 裡陀螺忙轉。婚前童養媳是養家的養女,婚後尚無適應磨合的時間,就要即刻成 為稱職的媳婦和妻子。因此童養媳一生都必須要侍候一家老小的吃喝拉撒、柴米 油鹽、洗衣煮飯。傳統農業社會,無論是家務或是種田皆由人力負荷,工作內容 粗重、細瑣又花時間,需要付出相當多的勞力。無論男女老少為了生活而勞作這 都是無可厚非。但身為童養媳,更是沒有一刻清閒之時,家事、農事層疊綿延成 手腳上的粗繭。每天都有如置於聚寶盆中,不停增長廣大做也做不完的待辦家務。 而有些養父母對待童養媳的態度幾近苛刻摧殘,稍有不順意,動輒打罵,甚 至剝削食物,甚或驅逐家門、身心虐待,更有凌虐致死的例子。她們地位之低下, 生活之艱辛非常人所能體會。因此才有民謠深刻反映了童養媳之凄苦,例如「養 媳婦,實在苦,淘米拎水爬灘坨,冷粥冷飯吃一肚,挨打挨罵真正苦」 (徐鳳文、 王昆江,2003)。 3.男女七歲不同席──教育忽略與漠視 日治時期農家的女兒甚少能讀書學習。依據游鑑明研究指出,昔日社會普遍 存在「女子無才便是德」 ,或有德之女不隨便拋頭露面等禮教束縛,以及「飼雞會 叫更,飼狗會吠,飼查某囝別人的」普遍觀念,故能順利就學的女兒屈指可數。 又低社經地位之家庭基於經濟考量,女兒受教育的機會自然就更小了。至 1923 年至 1937 年止,各莊之台籍女童在學比例平均只有 13.27%(游鑑明,1988)。 多數的童養媳必須在家幫忙家務而喪失受教機會(江文瑜,1995;曾秋美, 1998) ,而有幸能夠讀書的,其教育程度與受教品質也因其身分地位而大受影響。 因童養媳總在為家務奔忙,怎可能有多餘時間讀書寫字做功課?有的人更因其學 業無法追上同學遂放棄升學。由於受教限制多,導致童養媳待人處事之觀點、解 決問題之能力,常因缺乏刺激而有目光如豆的缺憾,故其就業出路也因此緊縮, 而難以發展更佳的生活品質與更有展望的職業生涯。 4.走進婚姻的墳墓──無關愛情 雖然傳統婚姻多由父母或長輩做主,一般女子亦無權選擇自己的心上人,但 19.

(32) 她們卻有空間表達拒絕。這是因為在幫女兒安排婚姻時,父母親往往還是會詢問 一下女兒的意見,假使她真的不願與該對象結婚,父母親基於愛女心切,也不致 硬逼勉強(M. Wolf, 1979,引自曾秋美,1998)。 但是對童養媳而言,童養媳婚姻在收養之初,就已經被斷定了。日後若無意 外發生,到了適婚年齡時,就一定要與婚配的「頭對」送作堆,使童養媳成為正 式媳婦。如同余德慧(1998)所言「她們在嫁的時候,絕對不是新嫁娘;她的婆 家就是娘家,她的嫁就在原地嫁,只是兩人從一個房間送到另一個房間」 。而且倘 若因故無法使童養媳與兒子順利完婚,養家也可以為之招贅或將之外嫁。選擇與 拒絕的權利以及愛情的甜蜜滋養,都離童養媳好遠好遠。 當童養媳進入養家後,即便沒有婚姻之實,也會被人視為已婚的身分。她們 沒有自己的名字,總是附庸於誰誰誰的媳婦或者某某某的妻子。身為婆家之媳, 孝順長輩天經地義,更何況養親對她有「生的擺一邊,養的大過天」之養育恩情。 況且當初娘家既已主張將她們許配至養家,長大後就該順理成章的履行婚約義務。 這是大眾與童養媳本身皆清楚認知的事實。 故一旦她們想違背童養媳的婚姻安排,忤逆長輩與違背婚約,都會讓她們被 扣上「不孝不義」的污名,從此以後良心輾轉不安,還得承受輿論的譴責與制裁, 傳統倫理的道德規範,變相成為控制她們的心靈枷鎖。再加上傳統文化中「嫁出 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將女兒要回來會被負面評價為歹外家」等觀念。即便 娘家對養家苦毒童養媳的事實時有所聞,或對其婚配對象條件低落難以匹配略知 一二,但礙於情面、承諾與信用,娘家也不便出面阻止或提供協助,造成親生父 母多半默不吭聲,任由養家做主。 上述倫理規範雖說是眾所承認,也許仍有人會同情其處境並感到不公,但也 無人敢援助。故童養媳最後就只能仰賴自己了。但傳統農業社會,童養媳要不就 在家理家,要不就協助耕種農忙,少有機會外出就業。因此,對外界社會感到陌 生與害怕為其常態,又受限於其經濟不獨立的弱勢,即便想要逃離其所面臨的婚 20.

(33) 姻泥淖,還得面臨生存壓力以及無處可去的困境。未來之於她們就猶如濃霧中的 星光──虛無飄渺、若有似無。故許多童養媳處於自我與環境的衝突拉扯中,由 於孤立無援又走投無路,只好硬著頭皮被迫成婚。 5.貌合神離──假面夫妻 送作堆的婚姻充滿了「小腳與西服」的無奈,童養媳婚配的雙方可能都不願 意接受。或許因為個性無法相處、夫妻缺乏愛情親密基礎、相看兩厭互不欣賞、 或另有心儀之人,但在父母的威嚴之下也只能勉強接受,而無感情基礎的婚姻結 合所造成的結果,就可能是婚後感情不睦、時常衝突爭吵,甚至性生活不協調, 而導致婚姻中的一方因此在外遇中尋求感情的替代慰藉。 面臨不美滿的婚姻,多數童養媳以靜如止水的無奈認命默默忍受;有些人則 以轟轟烈烈自傷、自殺的負向行為,以求解脫或被人關注;更有一些人最終以離 異收場。根據曾秋美的統計研究指出送作堆的離婚率確實比大娶婚嫁者來的高。 Arthur P. Wolf 等人利用日治時期的戶籍資料,並配合田野調查來研究海山地 區的童養媳婚。他將傳統的嫁娶婚稱作「大婚」而稱童養媳婚為「小婚」 ,他引用 Westermark 所提出「性嫌惡」理論來解釋年輕人反對小婚的理由,並且利用小婚 者的離婚率及生育率進一步印證「性嫌惡」理論。近年來,他與 Arthur P. Wolf 等人合作,繼續從事漢人婚姻與生育行為方面的研究,結果發現竹北地區童養媳 婚者的離婚率確實高於嫁娶婚,且其生育率也比嫁娶婚更低(Wolf, 1945,引自曾 秋美,1998)。 對曾為兄弟的丈夫來說「熟悉不成妻」的感受特別明顯,他們並不喜歡這種 「一家子結婚的事」 ,夫妻間太熟悉,對其性關係的維持似有負面影響(余德慧, 1998) 。林美容(1992)研究也指出性關係不良、彼此個性差異甚遠、感情不好、 親密度過低等皆是導致夫妻關係惡劣之源頭,遂更有機會引發夫妻關係緊張,或 誘發婚姻中的單方或雙方之外遇行為,進而造成婚姻破碎。. 21.

(34) 6.失根的浮萍──孤立飄零 面對不幸福的婚姻,夫妻兩個都不好過。有時候養親會因看不過去,出面為 委屈的童養媳發聲,但是公婆的保護畢竟有限,兒子終究還是自己的心頭肉。一 旦養親衰老或與其不共住在同一屋簷下時,童養媳就可能頓失依靠。另一方面, 華人社會多以男性為中心,男女有別不平等的狀況時有所聞,因此社會就男性外 遇事件的寬容與接受度都遠比女性更大,且離婚主控權也通常掌握在男性手中, 童養媳就常被此種不公義的社會現況給「壓落底」。 對一般大嫁的女性而言, 「娘家」相當於女性在婚姻中的重要支柱,出嫁時除 了娘家所資助的嫁妝等經濟力量,為其實際物質挹注之外;倘若婚後面臨婚姻壓 力與問題,娘家也是精神與心靈的「靠山」 。但相形之下對童養媳而言,所謂嫁妝 從未有過,又因從小離開原生家庭,與娘家之間的感情疏離,甚至聯繫幾近為零。 故當其遭遇婚姻困境與難關時,娘家在物質或精神上所能給予的協助微乎其微, 使得她們在婚後的適應,比一般大嫁女子更為艱辛難行(何惠妙,2006)。 7.風吹落葉──人生自主不由己 以女性視角出發,童養媳在生家恰似如「物品」般「賣給」養家,從此隸屬 養家。養家對其身體有絕對的主宰權,可以命之勞動、任意加以責罰、或再次將 其像「物品」般再「轉賣」出去。從小到大,她們必須負擔勞動、忍受身心的責 難,有時還得面臨不合意的性行為。從她們對於自己的身體,並無自主掌握的控 制權中,反映出女性被操縱與宰制的莫可奈何。其次,她們由養女的身分變換為 童養媳,長大後為人妻子、小妾、媳婦、奴婢…甚至娼妓,在各種身分的轉換中, 她們未曾有過自由的選擇,無法發出自己的聲音,再再都反映出父系社會中,女 性人格被壓迫與踐踏的情形(何妙惠,2006)。 童養媳的人生恰似一片葉子掉下來,被生活中各項牽制的力量限制擺佈。自 幼被迫與親生父母分離,進入無血緣關係且陌生的養家,形成一葉孤舟的處境。 又因其社會與家庭地位的低落,任何強制於其身的一切桎梏全被正常合理化。童 22.

(35) 養媳的內心更可能因此納入客觀環境所賦予的一切统制,內化為個人的價值與期 待。種種被壓抑與箝制的苦痛於其身體、身分、與心理三層面中交織纏繞成為無 法擺脫的重擔。於是任人擺佈的被動、默默承受的靜默、宿命認分的低自我價值, 每一項都顯示出童養媳婚俗加諸於女性的歧視與迫害。 四、 童養媳民俗的消逝 根據曾秋美對南崁地區的童養媳所做的研究指出,即便到了 1970 年代,童養 媳的婚俗雖未完全絕跡,但已近乎消失,所以 1970 年代已是台灣養女、童養媳習 俗幾近消失的年代(曾秋美,1998) 。但童養媳習俗或是養女習俗的消失究竟為何? 除了曾秋美認為童養媳的消失與台灣 1960 年代社會經濟成長、家庭經濟能力的提 升外,游千慧更積極指出,女性經濟價值的展現就是養女習俗消失的主因,當時 的女性除了在傳統的家務勞動與婚嫁之外,更在工廠中得到另一種「賺取薪水」 的價值,這才使得養女習俗逐漸消失(曾秋美,1998;游千慧,2000)。 另外從何惠妙(2006)的研究也可發現,由於台灣整體經濟發展轉化成為工 業化的社會型態,時代的軌跡使得農家子弟有機會走出村莊,從事農業以外的工 作,不僅獲得經濟自主的機會與能力,也提供他們反抗既定婚姻約束的契機。曾 秋美(1998)的研究提到「站在年輕男性立場而言,過去的男性並無經濟自主的 能力與權力,必須完全仰仗家長的資助,因而受制於家長的權威,又如果家庭經 濟著實困難,一旦他們拒絕與童養媳成婚,勢必面臨失婚或被迫入贅的窘境。是 故,他們一方面沒有選擇的餘地,另一方面也缺乏反抗的機會與能力,因此就算 百般不願意,也往往容易屈就於家長的安排」。 1960 年代之後台灣經濟起飛,就童養媳而言,她們也逐漸有機會走出家庭就 業賺錢,其經濟能力雖未能如男性般獨立自主,但由於民風的開放與工作機會的 漸增,打破長久以來童養媳只能依靠夫家的困境,總算可以靠自己的一雙手及工 作能力遠離孤立無援的泥淖。又隨著教育普及,男女受教育的差距等情形,使得 能出外見世面的男性更不願接受童養媳婚姻。再加上傳統重男輕女價值觀,多數 23.

(36) 家庭的男性能夠由父母金援接受新式教育,有些甚至離鄉外出求學,接受中等以 上的高等教育;但相對來說童養媳卻連進入小學受教的機會都極為渺茫,且就算 童養媳有幸得以入學,也常因其身分受限及婆家顧忌,使其受教品質與升學受到 莫大的侷限。 由於童養婚配男女雙方知識水準的落差日益擴大,使得年輕男性更不願與從 小一同長大情同姊妹的童養媳結婚。又因其出外受教育、工作的機會增多,而童 養媳踏出家門的機會卻趨近於零,彼此的社會歷練與所見所聞之鴻溝差距過大, 更加深雙方在各方面的格格不入,進而影響其婚配的意願。再加上社會風氣的日 益開放,年輕男女能自由接觸、交往的機會增加,透由自由戀愛結婚的風氣更是 日益增廣,故童養婚配的雙方都有更多的機會,與自己情投意合的對象發展感情, 進而拒絕接受兒時的童養婚約。 另一方面,上一代父母親的觀念也逐漸隨著社會風氣調整。由於年輕一代的 反抗能力增加,以及舊農業社會的轉型,傳統父母勉強年輕人婚姻的權威漸漸被 削弱。再來當家庭經濟提升後,家長也更有財力為兒子負擔娶妻的喜慶費用。更 何況有能力以「大娶」方式迎娶媳婦,比起童養媳的「小婚」儀式更能受到鄰里 讚揚。況且有些養家父母本身就是童養媳婚配下的受害者,個人直接經驗到夫妻 勉強結合的痛苦,故更能將心比心、體諒與接受晚輩對童養媳婚配的反抗。 故綜上所述,1970 年代以後由於交通建設、教育推展落實、環境衛生進步, 經濟大為起飛,台灣社會逐漸現代化,教育程度的提高與工業化的發展,在在都 提高近代青年男性的自主權力,從而形成反抗父母的威權;又戰後經濟發展也使 童養媳的工作機會增加,使她們更有能力反抗養家的約束。再來,戰後的法律也 開始看重婚姻自主權的保障。故父母便難以再強逼年輕男女依約定俗成完婚。於 是「送做堆」的童養媳婚俗,便逐漸在年輕男女的反抗與家長的妥協中褪色。 又隨著家庭經濟的改善,家長再也不必擔心無力撫養女兒;也不用擔憂無法 負擔婚禮花費,而預先幫兒子收養童養媳。教育的普及、嬰幼兒死亡率的減低以 24.

(37) 及知識水準的提升等因素,更使得基於迷信而收養或出養女兒的風氣逐漸平息。 二次大戰後,家庭計畫節育政策的推展、女性經濟能力提高以及思想觀念的改變 等等,都讓家長不再將女兒視為「賠錢貨」而輕易送人。而隨著時代的變遷,現 代的父母不但認為生女生男都是寶,有些父母甚至會更加憐惜疼愛女兒。故就算 有意再收養童養媳的人家,也逐漸尋無可收養的對象。在上述諸多因素的交互影 響下,童養媳婚俗就自然而然地塵埃落定、日漸消失。. 第二節. 繚繞隨行的自卑. 我不知道該對他說什麼。我感到自己既拙笨又莽撞。我不知道怎樣才能和他 一樣, 在哪兒可以趕上他, 再度和他手牽手前進。 ──聖修伯里《小王子》. 一、 自卑的概念與內涵 Alfred Adler 於 1907 年發表有關器官缺陷與心理補償的研究,而於學術界一 鳴驚人。Adler 對於自卑概念的發展,經歷了幾次意義的推衍。於 1910 年時期將 原本側重於客觀生理缺陷與病弱之器官缺陷的自卑感,拓展推延至心理感受的自 卑,後又延伸到對其個人生命所感到不圓滿或不完善的狀態,並加入對父母、手 足的從屬感和依賴感,及其他社會因素,所造成的不安全和負面觀感皆都納入自 卑感中。使得原本客觀的器官缺陷自卑感,轉變為主觀的自卑感,一舉令客觀心 理學進入主觀心理學的領域,而個體心理學派又可稱為阿德勒學派(Adlerian)。 Adler 於 1870 年生於維也納一個富裕的猶太裔米榖商人之家,1895 年,取 得維也納大學醫學博士學位。在行醫的過程中,他不認同只針對病人的單一病症 做治療,反而樂於透由對病人整體個性進行了解,進一步理解他們的社會感和回 應社會的方式。Adler 認為童年的自卑情結源頭有三項:分別是器官缺陷、寵愛 25.

(38) 和被忽視。自此之後自卑也成為其所創立的個體心理學(Individual Psychology) 的重要概念(唐永暉,1984) 。另外 Adler 對於自卑感克服之理念,是採取樂觀主 動的面向來看待人類的本質,他認為只要是人,都具有改變自己、超越自己的力 量──重點是我們能正視引發自卑的原因,並踏出那克服自卑的勇敢第一步。由 上述可知,Adler 探究自卑的概念是多層面的(陳昭雄,1970)。 二、 影響自卑的因素 (一) 生存比較的不利 Adler(1956)認為自卑感開始於新生兒期,起因於嬰兒幼小、無助的體型, 且其日常所需必須完全仰賴成人的呵護與照料。當嬰兒認知到父母的強壯與力量, 嬰兒便逐漸感受到當他試著拒絕或挑戰父母權威及力量時,所油然而生的無助感。 故嬰兒會對於在他周遭強大而無法抵禦的力量,產生出一種自卑的感覺。而此自 卑感常會持續發展,因為嬰兒往往在無意識的狀態下,一再地和父母進行比較。 (二) 身體或器官的病弱 李克翰(2009)的研究結果呈現,肢體上的缺陷對成年肢體障礙者來說,是 其產生自卑感的主因。故研究者探討文獻發現,身體和器官的病弱常造成自卑的 心理,但此自卑心理現象,並非直接由生理功能引發使然,而是由於個人對其生 理現象的主觀解釋與知覺所引起。當身體或器官有所缺憾,或由於罹患特殊身心 疾病,而使個體於外貌或動作上與他人有明顯差異時,此個體相較於一般人更容 易遭受他人嘲弄、霸凌甚至是詆毀歧視。 因此他們經常沈溺在自己封閉晦澀的世界中,外在環境的變異多元對他們而 言,經常是危機伺伏的代名詞,為了讓自己能安然的生存,他們往往要付出比一 般人更大的心力才可得到身心的安定,這也使得其在心理上時常產生莫大壓力。 又個體也會感到無法接受自己不如理想中的美好,因而產生強烈的自卑感(許維 素,1992) 。故當個體發現自己確有不如他人之健康強壯,就易陷入不圓滿的心理 狀態,進一步就可能運用負向解釋來衡準自己,進而影響自身之人格發展(林正 26.

(39) 文,1993;蘇美鳳,2000;盧娜譯,2002)。 (三) 生活環境的因素 1.家庭社經地位 社會觀念所賦予的不公平待遇,如貧窮、社會地位卑微下等,皆能讓人產生 自卑心理(蘇美鳳,2000)。Gilbert 等人(2007)及Gilbert 等人(2009)的研究 結果均指出,努力避免自卑是預測心理病理的重要指標,尤其是當個體覺知自己 隸屬於低社會地位階層,就可能會因物質或資源的環境低落,而使其易產生自卑 感,並使個體呈現畏懼退縮的情形(王柏壽,1989)。 2.家庭氛圍 在和諧家庭氣氛中長大的孩子大部分是樂觀、進取的,許維素(1992)的研 究結果也指出家庭氣氛愈正向發展者,其自卑感就愈低;而在鬱悶家庭氣氛下成 長的孩子,則較為脆弱且在其面對現實時易缺乏勇氣,倘若個體在其挫折時長久 缺乏挑戰難題的勇氣,無形之中就會積累成為自卑感的泉源(林正文,1993)。 3.父母教養態度 Adler 認為家庭環境對個體的人格影響很大,如父母親人格、管教態度、言 行、家庭氣氛等,常會影響孩子的心理發展。故Adler也特別指出被嬌寵的孩子大 多期待別人將他的願望視為聖旨看待,通常他無須努力便能在天之驕子的位子上 頤指氣使。甚至還可能認為與眾不同是其與生俱來的天賦權利。因此倘若父母過 度寵愛、縱容,會使其產生依賴心理、缺乏獨立,就很容易產生自卑心理。 當被驕縱的個體進入一個非以他為注意焦點的情境或時刻,且其他眾人也不 再以其主觀感覺為主要目的重視時,個體就會悵然所失,覺得整個世界彷彿虧待 了他,因而陷入焦躁不安的情緒中而產生自卑感。此外,若父母對子女的期待過 高,當其不能達到被要求之標準時,孩子也很容易產生自卑感;相反地,若父母 總是忽視、冷落孩子,使其感受不到父母的關愛,也沒有被需求的感覺時,也會 使個體開始質疑自己存在的意義與價值,而呈現強烈的自卑和孤獨感(林正文, 27.

(40) 1993;蘇美鳳,2000;盧娜譯,2002)。 4.家庭星座出生序 「家庭星座」(family constellation)的提出,是Adler在心理學界偉大的貢獻之 一, 深刻的說明出生序對個人人格特質的影響。家庭中的長子和么兒最容易產生 自卑感。前者因為是家中的第一個孩子,通常能獲得父母即刻和沒有間斷的注目, 但在第二個孩子出生後,他們就不再是被注意的焦點,曾經百分之百被雙親貫注 的愛與關懷,從此不再固定獲得。對此種地位的轉變,往往令長子感到無比的失 落和震撼,又當其發現無論再怎麼努力,也不可能喚回往昔的狀態時,其所呈現 的憤怒與反擊行為,又可能會受到雙親的責罰,而每次受罰的經驗也可能都會被 長子詮釋成其失敗的有力證據,故長子會因父母關注焦點的轉移而引發自卑感。 相較之下,么兒雖不會面臨有更小孩子的再出生而產生失寵的焦慮,卻會因 其生活中每一個人在年齡、身體及經驗方面都比自己優秀而感到自卑(林正文, 1993;蘇美鳳,2000) 。又倘若么兒過度被父母寵溺,則個體有可能會相信自己無 法學會並做好任何的事情,而持續地依賴與自卑。 另一方面次子的處境不同於長子,他總有一個競爭者(長子)在其成長的歷 程同行,若長子的成就總是優過他使之望其項背,則次子可能習得自己幾乎永遠 無法勝過長子的無助感,遂而放棄努力。而獨生子女在家中所擁有的權勢與被全 然關注的經驗雖未曾動搖,但是在家庭之外的環境下,他/她就不見得仍是被矚目 的焦點,倘若獨生子女的能力不佳,無法使其獲得習以為常的足夠認同和注意力, 則其也會產生強烈的失落與自卑(葉頌姿譯,1974;陳鄭文等譯,2004) 。又在男 尊女卑信念下成長的女性,亦會有較高的自卑心理(葉頌姿譯,1974)。 5.社會的大環境因素 由於社會大環境的變遷、謀生的不易、低水準的工作環境、不足的教育與弱 勢文化刺激缺乏的負面影響,或者在不快樂的環境與氣氛中生存,上述因素也都 會使自卑感日益嚴重(葉頌姿譯,1974;許維素,1992)。 2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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