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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六節 研究效度

質性研究在研究過程中夠不夠嚴謹、客觀是一直被關心的,換句話說就是研 究者在整個研究過程中,能否對研究的現象或行為產生精確的測量,就顯得相當 重要,也因此就產生研究測量工具的信度考量與測量結果效度的考量。許育光整 理 Lincoln(1995)所提出的建構主義之角度思考,認為質性研究的效度探究,應 該首重「値的信任」(trustworthiness),並提出確實性、可轉換性、可靠性與可確 認性等四個質性研究的考慮標準。

潘淑滿(2003)根據「真實性」、「應用性」、「一致性」與「中立性」這四個 對研究信賴程度的評估指標,發展出對質性研究的研究品質所提的四個嚴謹性指 標:可信性、遷移性、可靠性,以及可確認性。本研究在嚴謹度的考量上,將以 此四層面來檢驗質性研究之信度與效度,研究者實際運用情形如下:

一、 可信性(credibility)

即量化研究的內在效度,指研究者收集之資料的真實程度。因研究者身兼訪 談者與逐字稿轉譯者,再加上每次談後即進行研究手扎的心得筆記,將訪談的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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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環境脈絡等都作了清楚的紀錄,故可確保逐字稿的轉譯與訪談當下脈絡的切 合性,另外更記錄了研究者主觀自我覺察的發展歷程,避免因個人的主觀及預測 而影響對資料的分析與詮釋,以提高詮釋的「確實性」與「可信性」。

二、遷移性(transferability)

研究結果的可應用性,即量化研究的外在效度。就是在本研究中所收集的資 料,將童養媳阿嬤的感受與經驗進一步的有效轉換成文字陳述。故於訪談的過程 中總是全程錄音,研究者除了詳盡地記錄研究參與者的語言之外,並透過文字的 補充說明來捕捉屬於非語言的表情、動作,以降低失真程度,增加最終文本資料 呈現的精準度。另外,在撰寫研究童養媳阿嬤生命故事時,研究者都盡量以逐字 稿的原始資料呈現,希望能將受訪者的行為、想法和感受有效地透過文字描述出 來,使讀者產生一種身臨其境的感覺,而可以在鮮活的故事中體驗研究結果,提 高資料的可轉換性。

三、 可靠性(dependability)

即為量化研究的信度,也就是研究者於撰寫論文時,運用有效的資料收集策 略所蒐集到之可靠資料。故於資料分析時,研究者將與指導教授共同討論,以避 免研究者因過度專注使得資料分析產生盲點。於是在資料收集的過程中,若受訪 者在兩個不同的時間點進行訪談,但阿嬤卻重複敘說到同一事件時,研究者也會 針對此相同主題,觀察兩次訪談內容的相似性,以提高研究的信度。

四、 可確認性(conformability)

相當於量化研究所強調的客觀。質性研究強調研究的詮釋是來自於研究參與 者所提供的資料,因此研究者必須確認所收集到的資料、結果的解釋都是來自於 受訪者,並且是奠基於研究情境,盡量做到客觀與價值中立,而不是來自研究者 本身的個人觀點、動機與偏見。故完成轉譯之後,研究者會多次的反覆閱讀逐字 稿,增進自己對文本及故事的理解。並不斷的在原始錄音、逐字稿、撰寫的初步 文本和個人省思中來回檢核,透由不斷的穿梭、整理與日漸親切的靠近,文本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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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本論文的可確認性,本研究除了有指導教授協助檢核研究結果之外,

更同時進行協同分析。研究者先邀請協同分析者閱讀本研究第一章的研究動機,

使其能事先了解本研究之研究主題與所欲探討之研究問題。在研究者將所有訪問 童養媳阿嬤的逐字稿皆轉錄完成,並將生命故事敘說文本書寫定稿之後,研究者 便將逐字稿與生命故事文本之紙本皆交給協同分析者。請協同分析者以讀者的眼 光與角度,感覺當其於閱讀生命故事文本時,能否對故事本身有進一步的體會與 認同,且能理解研究者的描敘與表達,並協助檢核逐字稿中的重要內容是否如實 呈現於文本中,又文本內涵的呈現是否能適切貼近童養媳阿嬤的經驗,而不過於 誇張或忽略。

另外研究者更邀請協同分析者在閱讀完生命故事文本後,評估與逐字稿的貼 近程度,進行 0~100 分的評分,用以了解研究者對於生命故事文本之再呈現,是 否符合童養媳阿嬤敘說經驗的原意,是否如實的將原始資料重新表現,故分數越 高即代表越能貼近童養媳阿嬤的生命經驗。在協同分析者閱讀過後,其檢核本研 究之生命故事文本符合逐字稿程度之分數為 97 分。故整體而言,協同分析者認為 由研究者所撰寫之生命故事文本,頗能貼近並傳遞逐字稿原始資料所欲訴說之衷 情,亦即十分貼近受訪者的敘說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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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過歷史、走進生命,回溯阿嬤的生命故事,讓我們一起鼓起轉身的勇氣,

向往昔之河大膽跨步,從粼粼波光之中發現童養媳阿嬤的曖曖人生。

第一節 斷掌的望族童養媳

一、 千呼萬喚「香爐續」

洪家是淡水當地的富家。以前田租好幾十甲都是洪家的,田地都給佃農做。

收入全都靠收租。洪福阿公一生共娶了四任太太,其元配生育了一對兒女,在孩 子尚幼時撒手人寰。但是有錢人怎可以沒有家後,沒有少奶奶掌管家庭。於是洪 福阿公相繼又娶了兩任繼室,但皆未生育就往生了。娶老婆只生我歐都桑(生父)

「單丁」,所以之後又再娶了一個第四的老婆,第四媽媽才把他們這些小孩養大,

我歐都桑有四個媽媽,一個生他的,娶兩個沒生就死掉的,才娶這個第四的。第 四任太太(後阿媽)是曾有過婚姻紀錄的寡婦,她自己也收養了一個童養媳隨嫁到 洪家。

我阿公也把她養長大,兩個自己的小孩,又加上媳婦仔跟太太,一家就五口。

那時我阿公想把童養媳養大,說以後要給我歐都桑當老婆。我歐都桑念書念到師 範大學,所以他就不想要這樣子的婚姻。他不想娶媳婦仔,就是童養媳啦!所以 就先娶我媽媽。當時她還沒嫁出去,我後阿媽一直想給他當老婆,以後所有財產 就都是她的了,結果我歐都桑不要,所以後阿媽就讓她嫁給別人。我歐都桑是有 錢人的獨生子,超會念書的,在日據時代就唸到師範大學,和杜聰明博士是大學 同學,咱台灣杜聰明是第一位的博士,跟我歐都桑同窗。

我媽媽一進門連生六個都是女兒,沒有幫我阿公生一個男孩就對了,沒有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