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族群交友界線與族群認同
壹、族群交友界線的相關研究
族群與交友的研究中,美國種族交友界線十分明顯,弱勢的族群無論 在居住地、教育、職業和收入上,都與強勢族群有天壤之別(黃毅志、章 英 華 , 2005 ; 傅 仰 止 , 1996 ), 但 Aldana, Rowley, Checkoway 與 Richards-Schuster(2012)針對不同族群之青少年團體進行團體對話實驗,
在增加族群接觸機會與互動後,發現不同族群之青少年皆能提升對生活中 種族歧視的覺察能力,也能正向的促進個人族群意識之發展;故國外雖然 有分歧的族群差異,但只要能進行人際溝通與互動之頻率,強化彼此互相 瞭解之機會,應當能有效消除種族間之族群交友界線。而以臺灣本身來 看,目前針對族群交友的過往研究中,多關注在個人核心網絡的婚姻配對 (王甫昌,1994a;林俊瑩,2001;蔡淑鈴,1994;鄭瑋寧,2009)及最好朋 友的研究(陳瑞容、陳東升,2001;黃毅志、章英華,2005),其都發現 同族群成員彼此間較容易成為婚配對象及好友,但有隨時代變遷而族群隔 離界線日益消弭的趨勢;而不同族群的交友封閉性減弱的同時,個人所具 有的教育與職業等社經地位條件很可能形成新的交友界限(林俊瑩,2001;
游宗輝、黃毅志,2016a;Kalmijn,1998)。
而臺灣的本省客家人和外省人因父母親教育程度普遍較高,對子女跨 族交往因而採取較鼓勵與開放之態度,有助於增加族群間之跨族互動,同 時外省族群也因父母親跨族通婚的比例高,可再提升子女跨族交往的機 會,使其族群交往界線較本省閩南人及原住民來得模糊(陳瑞容、陳東升,
2001),劉千嘉與章英華(2012:20)針對 2000 年臺灣地區原住民的普查 資料中,也發現隨著原住民的個人教育程度提升,其跨族外婚的現象也越 加明顯,專科以上學歷的原住民有 42.2%具有外婚傾向,國小學歷者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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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很可能個人教育程度高低對於族群婚配的態度具有顯著之影響,
教育程度越高的父母越能接受跨族交友、通婚,而個人教育程度越高,外 婚的比例也隨之提高。
傅仰止(1996:140)在東部漢人與原住民族群關係的研究中,發現 因原住民在東部地區因人口比例較高,造成東部男性漢人相較於其他地區 男性漢人對原住民的態度較為負面,相信種族具有天生優劣觀點的人也較 其他地區之男性漢人高,對原住民的語言(優美/粗俗)、氣度(慷慨/小氣)
與勤惰(勤勞/懶惰)上皆無好評,尤其以勤惰方面的負面評價最為明顯;
而游宗輝與黃毅志(2016b)也發現居住在都市化程度較高地區之原住民,
往往可能具有較低的心理健康,其主因為都市地區漢人人口比例較高,原 住民時常會受到來自漢人族群來自文化習慣差異上之歧視,也因都市迥異 於原鄉部落的人際和經濟環境(黃毅志,2001:58),容易產生族群間的 交友界線。以多元文化教育的觀點來看,語言及種族應無優美粗俗之分,
故這些針對原住民文化的種種不理性之評價,很可能就是展現出漢人對原 住民間的不良印象與交友界線,而上述研究中所指的漢人,則就是本研究 中指之本省閩南、本省客家及外省人等三者,其雖然在本研究中因語言文 化之差異被區分為三大族群,但在面對原住民時,三者之同質性仍較高;
如同梁世武(2009)認為臺灣的族群關係是相對的,其族群分別與差異在 於「本省人」是相對於「外省人」、「原住民」則是相對於「漢人」;而夏 黎明(引自張振岳、黃學堂、黃宣衛,2012)也同樣以「區域地理學」之 觀點指出:若就各個社群在「群性」的「鮮明度和我群意識的強度而言,
戰後臺東池上平原的閩南和客家在多的社會情境下,更適合以「閩客」一 個社群來看待。也因此本省閩南、本省客家及外省人等三大族群,較容易 被許多研究者劃分為同一族群來進行研究,。
張振岳等人(2012)以臺東縣池上鄉為研究場域,嘗試從宗教信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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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來探討池上族群互動的現況,其中包含平埔族、恆春阿美族移民、閩 南人、客家人與外省人等族群,經過百年來的族群交互激盪,雖有祖先來 源、語言以及文化上的差異,但族群問題並不突顯,尤其是各種各樣的民 間社團、宗教信仰和文化活動,也成為族群互動提供了展演平台,也成為 族群間人際交友的潤滑劑;尤其臺東地區重要的元宵節慶活動「炸寒單」
儀式與繞境活動中,原住民參與的人數比例不亞於漢人,也逐漸藉由宗教 活動而增進族群互動之機會;就文化深層的結構面來說,平埔族的「阿立 祖」信仰,透過乩童作法、跳戲、夜祭等儀式,已融入阿美族傳統原始信 仰,故在族群固有文化上,平埔族與阿美族產生了交集,且平埔族的傳統 信仰,也透過漢族(本省閩南、本省客家與外省人)的佛道教神祇、神明 繞境、符籙科儀、普渡祈福等儀式中展現,平埔族與漢族呈現出文化上的 涵化、融合(張振岳等人,2012),也促進族際間之交友機會與發展。
而在臺灣的族群交往過程中,可能即使在人際交友上容易出現跨越族 群別的好友互動,但在面對個人婚姻配對的對象選擇時,仍偏好以同族群 為主,鉅觀結構因素所代表的族群人口結構和組成,遠比個人的交友喜好 更重要(王甫昌,1994a;蔡淑鈴,1994;劉千嘉、章英華,2012)。而本 研究嘗試將國小學生好友與國小學生父母婚姻配對之族群別進行比較,檢 視是否在婚姻配對上具有較高之族群人際封閉性,而個人好友人際界線較 模糊的社會現象。
貳、族群交友、婚姻配對與族群認同
當個體進入一個價值體系完全不同的群體時,在其與主流文化、價 值的互動情形,會對個人自我角色與認同具有相當大之影響力(陳麗華,
1996;陳麗華、劉美慧,1999;楊淑玲,2001;劉美慧,1999;劉若蘭、
黃玉,2005)。少數族群的自我與族群認同發展是一個不斷變動的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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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中需要不斷地探索和調適,其發展歷程一開始往往沒有察覺自身在團 體中具有特殊的少數身份,等個體開始意識到自己的特殊性時,其自我與 族群認同便開始發展(劉若蘭、黃玉,2005)。
楊淑玲(2001)曾發現若原住民學生進入以漢人為主的學校就讀後,
在學習成效、生活適應上會出現明顯困難,同儕團體中也容易出現族群偏 見與歧視等人際困擾,原住民女學生更可能對自身原住民身分產生抗拒,
影響心理健康;劉若蘭與黃玉(2005)去探究美國的種族互動議題時,發 現在以白人為主學校中的黑人學生,如果其校園生活能感覺到自在舒適,
則其學業表現通常較好,而與白人學生相較,非裔學生相較於白人學生具 有較高的輟學率、師生關係的滿意度較差與學業成績較低等現象;而針對 原住民學生進入平地學校護專就讀的一年級學生之調查研究中,發現原住 民在面對多族群的學習環境時,容易產生心理矛盾、自卑、格格不入、迷 惑與擔心等的負面情緒,對學校上的生活及人際適應感到困擾(廖張京 棣、劉若蘭、曹麗英,1999),次年在對相同樣本進行追蹤調查後,學生 仍具有自我肯定減少及憂慮無助感之心理狀態(劉若蘭,1998)。上述研 究可能展現出多族群在校園場域中的人際危機,非主流族群往往可能因為 人數較少而產生適應困難之問題,在產生許多心理疾患後,很可能演變成 自我認同與人際關係發展之障礙。
以本研究之研究對象國小六年級學生來說,學生的學校生活經驗泛指 學校生活中的各大面向,大致包括師生關係、同儕關係、學校環境設備、
課業的學習經驗、學業成就、學校班級的制度規定、重要學校活動等(張 如慧,2002),而校園內多元族群的持續互動,包括生活中學生本身與同 儕密切接觸等,對增進族群態度皆非常重要(劉若蘭、黃玉,2005),而 對多元族群保持開放之觀點,並願意接受與多元文群體之互動與挑戰,度 對個人的認知思考發展也具有正向益處;而與不同族群背景者一起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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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利於批判思考能力、問題解決技巧與合作學習等能力的發展,有助於 未來適應社會與公民參與等人際技巧(Aldana 等人, 2012)。
國外的 Goldthorpe 等人(1980)在針對英國工人的社會階級研究中發 現:英國由於工業化的時程早,其社會中之工人階級大多好幾代也同為工 人,這也進而導致工人的親朋好友們也多以工人居多,進而形成難以進行 向上流動與封閉人際網絡的工人階級;由此可推論起初很可能是職業背景 與工作環境造就了工人在職業交友上之侷限性,但世代皆為工人所形成的 人際封閉網絡,也反過來強化了工人職業上的不流動,在缺少不同職業的 人際「弱連結」下,加深其本身的不利社會階層地位(游宗輝、黃毅志,
2016 ;黃毅志, 2002 ), 很 可 能 有 助 於 階 級 意 識 的 發 展 。 而 若 將 上 述 Goldthorpe 等人(1980)之相關論述引用到臺灣的族群意識發展上來加以 探討時,因在臺東四大族群彼此間可能存有在個人教育、職業與收入上的 高低差異,族群間的人際互動往來很可能也代表某部分的資源交換和社會 流動,容易改變個人社經地位或族群、階級意識;且在各族群頻繁接觸及 互動中,族群間人際關係的互動可能對其族群認同會產生不同之影響,父 母親的族群互動經驗也會藉由家庭教育之方式,又再進而影響其下一代子 女的交友互動模式(陳瑞容、陳東升,2001;劉千嘉、章英華,2012:44);
2016 ;黃毅志, 2002 ), 很 可 能 有 助 於 階 級 意 識 的 發 展 。 而 若 將 上 述 Goldthorpe 等人(1980)之相關論述引用到臺灣的族群意識發展上來加以 探討時,因在臺東四大族群彼此間可能存有在個人教育、職業與收入上的 高低差異,族群間的人際互動往來很可能也代表某部分的資源交換和社會 流動,容易改變個人社經地位或族群、階級意識;且在各族群頻繁接觸及 互動中,族群間人際關係的互動可能對其族群認同會產生不同之影響,父 母親的族群互動經驗也會藉由家庭教育之方式,又再進而影響其下一代子 女的交友互動模式(陳瑞容、陳東升,2001;劉千嘉、章英華,20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