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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群文化議題

在文檔中 臺東縣海岸發展探討: (頁 88-93)

第四章  美麗灣渡假村 BOT 案所涉及議題與分析

第四節  族群文化議題

一、 原住民傳統領域受到影響

莿桐部落所反對主要原因之一是美麗灣渡假村所預計開發第二期 Villa(別墅 區)、三期旅館區興建範圍若營業之後將會影響當地阿美族的傳統領域(莿桐部 落每一年都將會在沙灘上進行原住民傳統海祭儀式)119,同時也擔心到美麗灣渡 假村所排放的污染會影響海域。近年來原住民族對傳統領域意識的高漲,也常舉 辦《還我傳統領域》的抗議活動,以及對早期政府還有不滿的情緒,顧慮美麗灣 渡假村與往後欲開發案、BOT 案將會剝奪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及生活文化。

「距離沙灘不到五十公尺的部分有珊瑚及貝類,是供養阿美族人的東西。對 原住民來講比較不公平的是,他們在早期沒有辦理土地登記,那就很難說這土地 是你的,可是我的媽媽、阿嬤他們從很早就生活在這塊地區。因為這個開發案讓 我的部落開始有一些不同的聲音和未來,譬如說在我爸爸媽媽那個年代畢竟沒有 碰到這麼大的開發案,但我們這代成長茁壯然後我們有這些知識,我們選擇我們 的生活方式,我覺得這開發案會帶來給部落的衝擊是我爸媽那年代他們沒有灌輸 我們太多說土地的事情,原住民長期遭受中華民國的這種…他們沒有太多的灌 輸,但我們發現很多不公平的事情像是美麗灣渡假村的事情啊,可能很多是土地 早就被剝奪了這件事情,一直到連這個地方都要被 BOT 出去的事情的時候,對我 們的衝擊很大,因為那是族人長期忍受的東西,土地被掠奪的事情沒有停過是中 華民國用政權的方式來侵害你,現在是變成財團來侵害你的生活,所以對於傳統 領域的公告要盡早公告出來,這樣不只是原住民族的損失,對於漢人閩南人的權 益也會損失,所以部落地圖的繪製對我們來說是很重要。」120

二、 文化流失及景觀上視覺衝突

對於目前處於年輕人口外流、文化流失的莿桐部落,擔心美麗灣的進駐會使 當地部落文化被觀光化,加速下一代迷失自我原住民文化。以及在外來觀光客流 入時看待美麗灣渡假村的豪華型態與莿桐部落的傳統型態的視覺衝突。

「我有時候都會懷疑我覺得部落本身沒有把部落的文化、失去的文化找回 來…。就像公部門一直說好我幫你們把聚會所用的漂漂亮亮的、我們要發展我們 的部落產業,可是實際上的是我們不會先得到利益但是我們卻會先受害,因為我 們先把我們的文化觀光化了、商品化了,可是我們本來就很不穩固的文化就…我 們可能會失去自己很多。我覺得那個機制不是我們所能掌控的,即便是那時候的 杉原海水浴場或是到現在的美麗灣 BOT 案,我們也只能看到政府要求美麗灣渡假 村給這個地方就業機會而已啊,可是他沒有跟你說我讓你來主導這一塊,他不會 這樣子做,他們還是在他們私領域的範圍內,可是去到那邊我們自己都會流失,

忘記我們自己是誰,因為那些都是沒有尊嚴的工作,我們反而會一直去處理說,

喔那裏來了好多觀光客他來到了我的部落,觀光客的眼光怎麼來看這個部落?這 邊這麼豪華而我們這邊這麼的…我們的孩子就要一直去處理別人對他們的眼 光,會想我們是不是要跟他們一樣要有很好的資本生活?你的孩子看了之後她長 大了他還是會跑掉,但是反而是你回歸到你原來的地方,好好去想我們的文化是 什麼你的根在哪裡,我們畢竟就是真的跟人家不一樣,如果你對於你的文化沒有 認同土地沒有認同你說在丟多少的錢進來,或是說給我多少的利益,這只會讓我 們的文化加速流失,給我工作機會我們就會生活得很好,這不是我們要的。」121

三、 工作環境不適合當地原住民

對於美麗灣渡假村若開幕營運會為地方帶來觀光收入或者可進入美麗灣渡 假村內工作的想法,部落認為這樣的工作方式並不適合居住在當地的原住民,也 違背他們本身生活習慣及天性。而年輕人大部分又長期工作於西北部且置產,要 因為美麗灣渡假村所帶來的就業機會回流不容易。但在莿桐部落中也是有表示贊 成美麗灣興建的居民,大部分都是父母,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夠就留在臺東工作。

「我覺得這跟我們原住民的天性也有關係,老人家他們也不想要被拘束、被 綁住,覺得採荖葉一天可以賺一千多塊,但是在美麗灣一天才八百還要看別人臉 色,也是希望能夠自由一點。反對的人還是少數,部落裡面也是有支持的聲音,

大部分是爸爸媽媽,希望小孩子以後能夠留在當地工作。而年輕人都在那裏買房 買車了(指西部北部),要他們放棄台北的高薪生活回來臺東其實也很不容易,

在這邊工作頂多一萬八到兩萬(指美麗灣),夫妻兩人才四萬多,在台北的房貸 車貸都入不敷出嘛。我覺得要他們放棄北部的生活回來,為了美麗灣渡假村回來 嘛…我覺得很困難。除非臺東的經濟狀況跟北部的一樣才可能放棄北部的生活 吧。」122

對於美麗灣渡假村是否能成為當地就業機會,反對美麗灣的部落居民似乎並 沒有很關切,原因是在於即使美麗灣渡假村的營運及徵才當地居民的學歷普遍皆 不符合美麗灣所提出的要求,即使入內工作也是從事基層的房務或是清潔工作。

「當初村長也有跟美麗灣的經理講過工作問題,那經理也講得很清楚,他說 我們當然會給地方就業機會,但是也請各位看看自己的學經歷,就是說如果你們 要進來那當然也可以啊,但你夠不夠資格,在說明會上也講了很清楚,大家第一 次拿到他們的徵才的時候,那時候第一次徵才是在這裡的活動中心嘛,就村長拿 DM給部落的人的時候,他沒有講一句話,可是部落的人看完也沒有講一句話,

就是你根本進不了那個門檻嘛,最低的學經歷都是要專科以上。」123

居民除了不期盼美麗灣的進駐所帶來的工作機會,也不認為能改變當地原住 民的生活,反倒懷疑這樣複製國內 BOT 形式的開發方式是否適合當地發展。當 初杉原海水域的營運,部落的族人也未因此棄農從商,多數是自願性的前往維護 杉原海水浴場環境,因此對從公部門營運變為私部門營運的轉型,抱持不信任的 態度。

「杉原海水浴場剛在這裡蓋的時候,他們(政府)也是會請外面的人去他們那 裏設攤位啊、賣東西啊什麼的,可是我們這邊的人從來沒有去那邊設過攤位、賣 過東西耶,比較多的是去那邊撿垃圾,你說在一個公部門的機制你都不得其門而 入的時候,然後現在有一個是這麼大的一個私人財團他要 BOT 你說他會留多少東 西給你?也覺得大家對於開發案來了而我們也可以做部落解說,我覺得很多事情

都太一廂情願。我們會覺得理所當然,譬如說有觀光客來我們這消費,我們東西 就一定賣得出去然後我們就真的衣食無缺這樣?我覺得這整個循環不見的都成 功,我覺得外面的經驗在這個地方不一定就可以成功被複製,就好比杉原之前在 做護魚區的時候他們就開始有一些民宿業者在此蓋民宿有小小的手工藝品店也 有餐廳我覺得杉原那裏的作法很好,但是問題是杉原的做法是不是能夠複製到每 一個東海岸?譬如我們都成立一個護魚區我們就可以有一些群聚效應就有商家 進駐就有一些手工藝品店的成立,這些都能被複製的嗎? 」124

德安公司起初與臺東縣政府簽約促參案前,也曾接觸過莿桐部落,當時當地 部落居民對於原本杉原海水浴場要開發美麗灣渡假村時並非所有原住民表示反 對美麗灣渡假村的興建,莿桐部落的反對行動是在第 5 次環評會議上,這時美麗 灣才知道當地的原住民對美麗灣的興建也有所反對。

「當地原住民並非都反對開發案或者都很強調原住民議題(侵占傳統領域),

依農委會林務局的空照圖所呈現的,最早期在當地的住民不多。本案簽約的時候 有接觸過林淑玲的阿嬤,但並沒有接觸林淑玲他們,因為當時(93 年底)林淑 玲125並不是住在那裏。96 年第一次遇到林金蒂126和林淑玲,透過當地居民的介 紹,因為他們當時要成立富山發展協會。雖然那時環保團體已經在抗議,但那時 候林淑玲他們並沒有在抗議團體裡面。後來知道他們反對的時候,大概是在 97 年五月的時候,最後一次環評會的時候才看到他們在抗議團體裡面。96 年三月,

劉炯錫他們開始有抗議的聲音出來,到 96 年底的抗議動作越來越大,這時候林 淑玲還沒有抗議,因為我們還有一起開會,那時候我以為他們只是地方的居民而 且我們溝通也沒出現問題。」127

在德安公司與臺東縣政府簽約的民國 94 年也並沒有提出將興建第二期 Villa(別墅區)、三期旅館區的規劃內容,因此莿桐部落的反抗原因之一可能因為 美麗灣渡假村更改興建計畫中所擴建的土地涉及到莿桐部落的土地,而部落中的 土地之所有權又大多數為國有財產局以及臺東縣政府的國有土地,因而發起抗 議。

「那時候接觸的原因是因為縣政府依促參案時契約規定,要進行土地點交的 動作。為了釐清管理責任,在 94 年一月,那時發現 BOT 範圍內有侵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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