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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推動策略

第三章 我國實施耐震評估補強制度成本效益檢討

第二節 既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推動策略

本計畫為推動私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工作,參考日本在 1995 年阪神震 災後訂頒「耐震改修促進法」的實施成效,也借鏡國內 921 震災重建經驗及相 關研究,擬定既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推動策略如后。

壹、既有建築物重要性規劃

國內自 921 地震後,政府即對既有老舊建物推動耐震評估補強工作,目前

僅對公有建築物推動耐震評估補強工作較具成效,然對私有建築物的推動卻是 執行不易,為落實內政部防災型都更,避免私有老舊建物成為地震防災的盲點,

應對私有老舊建築物的重要性進行規劃,依建築物的重要性逐步進行經費補助、

工作宣導、教育訓練及執行耐震評估補強工作,此為政府推動私有建築物耐震 評估補強工作的首要課題。參考日本「耐震改修促進法」由各地方政府視當地 狀況對建築物進行重要性區分,依序可區分如下:

1. 災害時重要支援建築物如私有學校、私有醫院等。

2. 救災及避難路線沿線建築物。

3. 私有供公眾使用如商辦大樓、大賣場、百貨公司、飯店 及電影院等。

4. 集合住宅(五層以上電梯大樓)。

5. 集合住宅、透天厝。

貳、既有建築物耐震補強制度規劃

為推動私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工作,應借鏡日本在 1995 年阪神震災後 訂頒「耐震改修促進法」的實施架構,中央應制訂母法-「既有建築物耐震評 估補強促進法」,再依此法訂定耐震補強目標、經費補助原則及建築物評估補 強準則等推動原則,地方政府依母法及推動原則,配合國內地震危害分析及地 震救災、避難路線規劃等研究,制定既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促進計畫,其計 畫內容應包含下列執行面之規劃。中央與地方執行私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工 作推動架構如圖 5-4。

1. 既有建築物重要性分類

2. 地震災害救災及避難路線選定 3. 既有建築物耐震補強執行目標 4. 經費補助

5. 建立與民眾溝通宣導窗口

圖 3-1 中央與地方執行私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之推動架構

(資料來源:本計畫整理)

參、既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經費規劃

國內財政於 101 年度面臨歐債危機,並為納編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預算 延續性計畫,與政府應負擔勞健保等社福經費,歲出因而大幅增加,致 101 及 102 年度財政赤字未見好轉。在國內財政困難的窘境下,為有效推動既有建 築物耐震補強工作,實施耐震評估補強經費補助,其預算編列來源實為不易。

本計畫參考日本「耐震改修促進法」實施經費補助措施的成效,蒐集關係者(921 築巢專案受惠災民)意見調查及三次專家學者座談會的建議,規劃既有建築物 耐震評估補強經費補助構想如后:

一、成立基金會

邀集國內大企業成立推動耐震評估促進基金會,對於符合條件的老舊 建築直接提供經費贊助。或藉由基金會的成立與大企業的基金會策略聯盟,

為共同推動老舊建築耐震評估補強的公益目標,提供專業、人力及經費補 助。

中 央

既有建築物 耐震評估

促進法

 耐震補強目標

 經費補助

 建築物評估 補強準則

 建築物重要性分類

 地震災害救災及 避難路線選定

 耐震補強執行目標

 經費補助

 溝通宣導窗口

地 方

原則 母法

執行計畫

二、擴大地震險投保範圍

地震險投保制度自 921 地震後成立以來,初期 2002 年時投保率是 5.9%,至 2013 年投保率達 30.5%,截至 2013 年地震保險累計的特別準備 金達 157 億餘元,未來估計每年以十幾億的速度成長。

目前地震保險制度是一個政策性保險,並不是強制險,且保險理賠僅 限於住宅倒塌才能獲得理賠。未來若能參考汽機車強制險,將地震險改為 強制險,提高投保率,可快速累積地震保險準備金,並考慮擴大投保及理 賠範圍,對地震受損的房屋,亦能獲得當的理賠。此外可參考全民健保定 期免費健康檢查制度,對已投保地震險的老舊建築,提供免費耐震評估檢 測,以減輕政府推動既有建築耐震評估補強經費補助之財政負擔。

肆、既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獎勵規劃

為提升民眾配合耐震評估補強意願,並同時達到減輕政府實施耐震評估補 強經費補助負擔之功效,建議推動既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制度,除建立相關 補助措施外,另可規劃其他獎勵措施。本計畫參考日本相關獎勵方式,與彙整 專家意見與居民意見調查結果,提出三項獎勵措施方向,分別為貸款優惠、稅 額減免,及標章鼓勵,說明如下:

一、貸款優惠

國內目前對於住宅修繕補貼可參循內政部「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 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或「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 法」。根據內政部最新的「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

修正版本已納入老舊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的費用及老舊建築物結構 補強之工程費用之補助項目,未來後續推動既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制度 時,可考量結合上述辦法執行。

二、稅額減免

目前國內房屋稅主要針對確定發生災害導致需要修繕之房屋得以申

請稅額減免,其乃事發後之補救措施。本計畫以事前預防災害發生為出發 點,建議平時應鼓勵民眾實行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提供合理的房屋稅或 所得稅額減免制度,以改善建築物耐震能力,減少地震發生後受損建築數,

降低政府事後財政支出。

三、標章鼓勵

為使民眾迅速且有效了解平時買賣房屋,或生活所使用建築物如賣場、

電影院及醫院等建築物之耐震情形,建議建立耐震標章制度。耐震標章制 度可參考日本目前規劃方式,分為依所認定建築規範版本建造之建築物、

經耐震評估合格建築物、經耐震補強後合格建築物。此標章可作為公眾使 用建築物核照時之資格條件,或運用於房屋買賣時買方之參考依據,具備 提升房屋價值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