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日常生活:技術實作的持續完成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構性作用。46 

二、 日常生活:技術實作的持續完成 

        在進入實際日常實作過程的探究之前,我們希望更進一步說明本章在分析 上的基本觀點、立場與安排。本文認為,技術物的普及與發展所造成的影響作 為一種社會事實,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之中是「如何持續被完成的」,這一問題乃 是理解其影響不可或缺的部分。循此,本文也認為,這意味著人們今天之所以 能夠習於行動電話所帶來的混雜、流動的生活,並不只是某種結構力量運作的 結果,而是一種在「結構」與「實作」之間不斷辯證、交互生成的過程。換言 之,我們所採取的這一「人─技術─世界」之相互關連並不是一種靜態的約制 結構,而實際上應是一種動態的持續生成過程。也就是說,今天我們處於其中 的這個技術化生活世界實際上乃是我們自身實作持續建構完成的結果。 

(一) 轉向日常行動的探問 

        在這樣的基本觀點與立場的背後,首先反映出來的正是由俗民方法學繼承 而來的特殊理論取徑。在俗民方法學看來,社會學一直以來都忽略了一個最根 本的問題,也就是「常識世界」就其本身而言是如何可能的?47(Garfinkel, 1967: 

36)換言之,雖然社會學一直以來都是以各種社會現象或是所謂的「社會事實」

作為其核心探問的場域,但在最根本的層次上,這些社會現象或事實作為日常        

46  在此,也需要特別加以說明的是,本文清楚地知道行動電話並非「憑空出現」的技術物。也 就是說,除了網際網路以外,「行動電話」實際上也是更廣大的電子媒介發展與使用脈絡之中的 一個技術物──例如,在吉見俊哉(2009)的討論中,我們可以看到從室內電話一路下來的「系 譜」。因此,行動電話所帶來的影響,以及我們使用行動電話時的經驗與理解,確實也與其他過 往「相關」的媒介使用經驗有關。這一點,從本文理論架構中所提到的「鉅觀知覺」與「微觀 知覺」的反身性建構關連來看,也可以清楚地顯示出我們並不是將「行動電話」看作是一個「獨 立的」技術物。然而,由於本文在此主要關切的是行動電話所帶來的結構作用是如何於日常實 作過程中維繫與再生產,在寫作與論述策略的考量下,其他相關的討論與說明也只得暫且不論。 

47  當然,Garfinkel(1967: 36)同時也指出了一個例外,也就是 Alfred Schutz 所從事的社會學探 究。俗民方法學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延續、並經驗化了 Schutz 關於日常生活研究的觀點與命題。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生活熟悉的、有組織的場景是如何可能完成的問題卻始終在種種「預設」之中 被忽略。因此,Garfinkel(1967: vii)在 Studies in Ethnomethodology 一書的開頭 便宣稱: 

有別於某些人認為 Durkheim 是將社會事實的客觀實在視為是社會學的 基本原理,俗民方法學則是相對地認為,Durkheim 教導我們的是:社 會事實的客觀實在「作為」日常生活的協同行動的持續完成,這件事 情對於所有做社會學的成員來說是一個根本的現象。 

也就是說,在 Garfinkel 看來,「社會事實」並不是社會學探問之中毫無疑問的預 設與起點,相反地,它實際上是不斷地由社會成員共同建構生成的,同時,這 一建構生成的過程正是社會學探問對象的核心基礎。換言之,Garfinkel(1990: 70; 

2002:93)認為,所謂「社會事實」的客觀實在其實包含了每一個當下場景實際、

有組織的協同實作,正是這些實作的持續完成才使得社會事實成為理所當然的 秩序現象──而同樣地,本文認為在技術物的發展與影響上,日常的技術實作 過程亦是扮演著這一關鍵的角色。 

        從這樣的角度來看,我們可以說俗民方法學實際上是以一種相當不同的方 式詮釋、並繼承了 Durkheim 的遺產。對於社會成員日常生活的尋常行動之關注 標示了俗民方法學與典型社會學研究之間的差異。(Garfinkel,  1990:  78)就像 Warfield Rawls(2002: 20, 30)所說的,過去人們在理解 Durkheim 時,其對於細 節與實作的關注系統性地被忽略了,而對於所有俗民方法學的研究來說,一個 基本的共同理念則是:成員們的方法確實創造了社會秩序,且只要研究者細心 觀察,他們就會發現此一過程的細節。這種關於尋常行動關注的差異也表現在 俗民方法學者對於 Parsons 的批評之上。Parsons 對於社會行動的探問,在俗民 方法學看來形成了一種矛盾的弔詭,也就是說:從一個以行動者的主觀觀點為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起始點的框架出發,Parsons 最終卻走向了全然「外在」的規範與價值分析,並 將規範與價值視為是束縛與決定著行動者的作為。(Heritage, 1984: 18‐19)而此 一弔詭正是由於 Parsons 在分析的根本立場上忽略了日常生活尋常、具體行動的 有秩序特徵所致。換言之,在俗民方法學看來,在 Parsons 所謂的「意志性行動 理論」中,真正被關注的不是行動者實際上的思考與選擇的過程,而是那些在 分析概念層次上決定了行動的因果元素。就像 Heritage(1984: 22)所說的: 

不再有它們[行動者的思考與感受]容身的空間,因為在被視為行動決定 因素的「主觀元素」與被概念化為可理解的組織行為的焦點的「行動 者觀點」之間已全然地被視為是一致的。因此,Parsons 建立於 The  Structure of Social Action 一書之中並持續存在於其學術生涯的行動理論,

全然地朝向了一種取徑,也就是以幾乎完全「外在於」行動者觀點的 概念來處理行動。 

而這也是為何 Garfinkel(1967: 67‐68)會批評 Parsons 的行動者是「判斷的白癡」。

因為,當 Parsons 採用了內化的規範與價值傾向作為社會行動的因果解釋時,即 意味著他是以實際上「外在於」行動當下的分析元素取代了行動者對其實作環 境的詮釋與判斷的重要性。(Heritage, 1984: 27) 

        對於俗民方法學來說,社會成員日常生活尋常、具體的行動是有秩序的。

(Garfinkel, 2002: 95‐96)這同時也意味著社會事實的秩序特徵就是由人們尋常、

具體的行動完成的,而不需要透過任何外在的元素加以闡明。換言之,即便社 會成員確實內化了某些規範、規則,但僅僅從規範與規則的內化制約作用來解 釋社會行動,無疑地便是化約了行動者詮釋與判斷的能力,同時也是忽略了行 動場景在時間參數影響下所帶有的變動性。就如同 Heritage(1984: 108)所指出 的: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包括了 Parsons 在內,都將人們的行為視為是受到內化的規範所制約的。

換言之,這樣的理論預設著人們一旦辨識出情境,共享的規範就會使 人們採取相應的行動。這樣的理論同時也經常預設行動者的環境不僅 是預先定義好的,也不會受到行動所改變。換言之,時間做為一個根 本的元素,在行動者環境不斷地重構、開展的接續之中所具有的重要 性一直以來都被傳統的行動理論所忽略。 

        總而言之,從以上的討論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俗民方法學探問──以 及本文的切入觀點──的特殊性。Rawls(2002:  20)認為當 Durkheim 的理論遺 產被詮釋為「將社會事實的客觀實在看作是社會學的基本現象」時,這種詮釋 方式導致的是一種聚焦於社會制度研究的實證方法。而 Garfinkel(2002: 94)即 認為俗民方法學乃是 Durkheim 被忽略的遺產的繼承者

──

也就是轉而關注於社 會事實如何在人們尋常的社會行動之中持續地被構成

──

同時,也就是典型社 會學探問之外的另一種選擇。循此,採用了俗民方法學探問方法的我們,也就 可以說是過去技術研究取徑之外的另一種選擇。 

(二) 揉合結構於實作 

更進一步來說,本文所採取的探究取徑之所以是「另一種選擇」,還在於其 在分析上強調著「結構」與「實作」之間反身的相互建構關係。也就是說,就 如同我們在第二章中已闡明的,藉由揉合技術現象學與俗民方法學,本文並不 是主張以「實作」的微觀研究取徑取代「結構」的鉅觀分析,而是要指出日常 生活的「技術實作」實際上既是結構性作用的產物,也是人們持續完成的成就。

循此,一種技術物的發展與普及之所以能夠有其結構性的影響,從「人─技術

─世界」之相互關連來看,這不只是因為人與技術物之間存在著內在的相互建 構關係──如同我們在 McLuhan(1964)或 Ong(1988)的理論中看到的──也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不能單純歸因於「技術特性」這種外在的因果元素,而是必須同時考量到,內 在於技術實作過程中,人們實際上一方面是將某種「人

技術

世界」的相互 關連狀態視為理所當然,進而具現了其所內蘊的文化脈絡,另一方面也是持續 反身地完成、維繫與再建構了此一社會事實。換言之,藉由此一揉合的取徑,

本文主張,要理解任何技術物所帶來的結構性影響,以及何以其結構性特徵能 成為持續的社會事實,就必須同時要看到在日常的技術實作之中,人們如何將 各種有著不同結構特徵的「人

技術

世界」之相互關連「視而不見」、視為「理 所當然」地以各種技巧、方法加以持續完成,進而將這些理所當然的「常識」、

「預設」再建構為形塑我們自身日常生活的鉅觀結構性脈絡。 

而透過上一章的回顧與分析,我們可以看到行動電話近年來的發展與普及 逐漸使某些文化知覺成為了人們共享的「常識」。其中,最為根本的是由行動電 話「水平嵌合」的延伸形式所帶來的「混雜實在」意識。換言之,從「人─技 術─世界」之相互關連來看,這意味的是人們在行動電話中介、延伸的世界中 已將日常生活中虛擬與物質、遠處與近在的混雜、交織視為當下行動理所當然 的指涉、參考脈絡。而在接下來的實作過程分析中,我們也將看到此一共享的

而透過上一章的回顧與分析,我們可以看到行動電話近年來的發展與普及 逐漸使某些文化知覺成為了人們共享的「常識」。其中,最為根本的是由行動電 話「水平嵌合」的延伸形式所帶來的「混雜實在」意識。換言之,從「人─技 術─世界」之相互關連來看,這意味的是人們在行動電話中介、延伸的世界中 已將日常生活中虛擬與物質、遠處與近在的混雜、交織視為當下行動理所當然 的指涉、參考脈絡。而在接下來的實作過程分析中,我們也將看到此一共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