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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一套完整的分析架構用以說明與比較行動電話與網際網路之間的差異。另一 方面,更重要的是,即便少數研究者──如 Levinson(2004)──確實是有系統 地進行了討論與分析,但它們往往也過於偏重於「技術」對人的支配與影響,

而忽略了「人」在這一過程中可能扮演的能動角色。換言之,在既有研究的分 析視野中,我們不僅無法看見究竟於日常的行動電話使用實作中,人們如何參 與了這個改變其自身生活的變遷過程,也無法看到其中「人」是否有著逾越行 動電話所形塑之「結構」的可能性。而本文主張,要適切地理解行動電話普及 所帶來的影響,我們就必須同時能夠探究行動電話的結構作用與人們實作參與 的建構過程。這正是本文透過「人─技術─世界」之相互關連的理論與分析架 構試圖完成的任務。 

五、 章節概述與方法 

本文的討論除了下一章的理論與分析架構說明外,主要分為四個部分。前 三部分對應於我們的理論架構,分別將討論(1)從「人─技術─世界」相互關 連的觀點來看,行動電話的普及帶來了什麼樣的結構性變遷與影響;(2)其次,

此一「結構」又是如何在人們日常使用與操作行動電話的實作中被維繫與再建 構;(3)最後,由於本文主張人們的日常實作不僅再建構了框限自身的結構,

同時也有著逾越、創造的可能性。我們也將進一步探討「變異」的行動電話實 作。至於第四個部分,也就是本文的結論,除了將總結前述各部分的討論,並 綜合地說明行動電話普及所帶來的混雜、流動生活之樣態外,也將透過近年來

「後人類」(posthuman)的討論更深入地反思在此一生活世界中我們自身「存 有」的境況。 

        在方法上,一方面,本文將利用訪談與觀察深入了解行動電話使用者日常 的使用與操作實作。透過反思地探問受訪者的使用經驗與決策,以及觀察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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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使用行動電話的舉止,我們試圖描繪出可用以呈現「打行動電話」實作樣 態的圖像。然而,這些經驗的描繪與案例並不是要去證明日常行動電話的實作 確實有某種「一般化」的模式。實際上,從本文的基本立場來看,由於人、技 術物、世界三者之間存在的是關係性的相互關連──意即,沒有普遍客觀的技 術與社會事實──人們日常技術實作也就不是「規則」的產物,而是在共享的 鉅觀文化脈絡之中「可預期」的。換言之,由於──就像 Garfinkel(1967)在 Studies  in  Ethnomethodology 一書中所主張的──日常生活之中並不存在毫無例

外與模糊的「規則」,所謂「一般化」、「普遍」、「客觀」的實作模式也就同樣不 可能。毋寧地,從「人─技術─世界」的相互關連來看,由「技術」的結構作 用所框限的日常生活樣態,乃是由共享著此一鉅觀文化脈絡的人們彼此相互「預 期」、並於實作中持續建構、維繫的。因此,這些經驗的描繪與案例實際上是要 作為一種徵兆呈現出,今天,行動電話的普及確實有其結構性的作用與影響,

同時,人們也越來越理所當然地於實作中持續再建構著這些框限自身的結構。

另一方面,本文也將透過過去各種經驗研究、個案討論與事件的報導來輔助說 明人們如何展現出「不一樣」的行動電話使用實作,也就是試圖呈現「不必然 如此」的變異可能性。這一部分的討論同樣也回過頭來證成了本文前述所說的,

我們並不是要藉由經驗案例證明日常行動電話的使用有著「一般化」的模式,

實際上,即便行動電話的普及有其結構性的影響,其仍無法完全將實作的多樣 可能性徹底化約、規制。 

        底下,我們簡單地說明本文各個部分將討論的主題。 

(一) 另一種技術研究的取徑 

首先,我們將更清楚地說明本文所採取的理論架構與分析取徑。就如在回 顧過去既有行動電話研究時我們所指出的,要適切地理解行動電話帶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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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需要一個更完整的分析架構。而本文也主張,這個架構必須要能夠從「人─

技術─世界」之相互關連出發,同時關注於行動電話帶來的結構性影響與人們 於實作中的建構參與。這樣一種分析架構不同於早期技術研究的「結構」觀點,

也不屬於晚近建構論的探問取徑。結合了 Don  Ihde 的技術現象學與 Harold  Garfinkel 的俗民方法學,這一架構可以說是「另一種」技術研究的取徑。 

以 Ellul、Mumford、Heidegger 等人為代表的早期技術研究,大多關注於批 判現代技術發展所造成的總體支配現象。換言之,他們認為「技術」可被視為 是形成了支配著當代人類生活的「結構」、「系統」或是「文化」。而技術研究的 目的就在於揭露此一現象並說明支配如何產生。然而,這樣的觀點往往被認為 是過於誇大了「技術」的重要性,是一種「技術決定論」式的分析視野。因此,

晚近由科學社會學延伸出來的建構主義式技術研究,便可以看作是早期「結構」

觀點的對立面。以 Pinch、Bijker、Callon、Latour 等人為代表的建構論取徑認為,

技術物應該是被探問的對象,而非用作為解釋因的「事實」。換言之,他們認為 技術研究應該要關注於解釋一項技術物如何被建構為技術/社會事實,藉此,

我們才能真正理解技術物的普及與發展。 

建構論取徑的修正並非沒有自身的問題,他們在解釋技術/社會事實的生 成時要不是忽略了技術物本身的物質特性,就是在採取極端對稱性的視野中,

掉進了另一個化約的問題之中,亦即,化約了人與技術物之間差異的存有論樣 態。甚至,在轉向技術事實建構的解釋中,它們也失去了早期結構觀點的批判 力道。更重要的是,在本文看來,無論是早期的結構觀點還是晚近的建構取徑,

它們都未能適切地掌握當代生活中人與技術之間的關係性特徵,亦即「人─技 術─世界」之相互關連。在這樣的相互關連中,重要的既不是技術物本身也不 是社會中的人,而是發生在關連之間的實作過程與運作結構等現象。透過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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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象學與俗民方法學的揉合,我們將進一步提出一個能夠適切地掌握此相互關 連的理論架構。藉此,我們可以看到,人們日常使用與操作技術的實作實際上 總是展開於技術物所形塑的結構脈絡之中,同時,此一結構脈絡本身卻也是由 人們的實作過程「有方法地」反身維繫與再建構的。 

(二) 行動電話作為一種「文化」 

從「人─技術─世界」相互關連構成的理論基礎出發,我們首先要做的便 是,重新透過此一架構說明行動電話的普及所帶來的結構性變遷與影響為何。

循此,在第三章中,本文主張,要理解行動電話所帶來的結構性影響與變遷,

就必須要掌握到其作為一種技術物,在中介人與環境之相互關連時所展開的特 殊實在樣態。不同於網際網路的「固著性」,行動電話乃是「流動的」媒介,其 核心的技術特性乃是「流動的聲音」。在這樣的媒介與延伸之中,行動電話使用 者不再是 Levinson(2004:  57‐58)所謂的「脫殼之人」,而是隨時隨地都可能要 應付「雙面舞台」的演出者。「脫殼之人」居住在疊加於日常物理空間之上的「模 控空間」之中,此一空間雖然是「虛擬的」但對於脫殼之人來說卻是當下唯一 具有「實效」的實在。而行動電話中介形成的「雙面舞台」則是水平嵌合的「混 雜實在」,行動電話使用者不僅透過行動電話的延伸進入了與不在場他人的互動 空間之中,他同時也還是當下場景中的在場成員。換言之,就如同 Meyrowitz(2005: 

27)所說的,他同時既在這個地方之內,也在這個地方之外。因此,不同於脫 殼之人,雙面舞台的演出者所經驗到的實際上是虛擬與物質交織的實在,無論 是當下場景還是延伸的互動空間都是此時此刻的「實在」。 

在這樣的混雜實在中,我們也可以看到人們的日常生活在一些重要的面向 上有了改變。首先,隨著混雜實在樣態浮現的是不同於以往的時空框架。一方 面,由於人們隨時隨地都可能透過行動電話的延伸架接起遠處與近在,「序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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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時間框架也就不再支配著人們的日常行動。我們將可以看到一種「即刻化時 間」的時間性已然形成。另一方面,公/私區分的空間框架也隨之模糊、瓦解 了。隨時能夠藉由行動電話實現「個人連結」的行動電話使用者,其行動所展 現的乃是「社會空間的個人化」。其次,更進一步來看,當代社會的人際關係樣 態也於此變遷中有了改變。一種帶有含混、矛盾與流動特徵的人-群關係,在 行動電話普及的今天逐漸成為人際交往與互動的模式。本文將其稱為「隨傳隨 到的個人社群」,意即,與其說這是一種「永恆聯繫」的關係樣態,它更是一種 可能隨著個人的需求與目的而連結、轉換或是懸擱的個人化關係網絡。換言之,

也就呼應了 Bauman(2000)於液態現代性中所描繪的人際社群樣態。 

總之,透過「人─技術─世界」相互關連的重構,本文在此也就是要探究 行動電話普及所帶來的結構性影響為何。同時,在這一探究中,我們所看到的 變遷也意味著某種鉅觀文化脈絡的形成。換言之,在「人─技術─世界」相互 關連的視野中,我們不僅保留了早期技術研究「結構」觀點的批判性分析,也 為日常行動電話操作與使用的實作過程闡明了其賴以可能的背景脈絡,亦即,

闡明了行動電話普及所帶來的那些被視為「理所當然」的文化知覺。 

闡明了行動電話普及所帶來的那些被視為「理所當然」的文化知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