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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

在日本,SDS 及標示要項之化學物質對象各有 663 個物質,從 2018 年 7 月 起追加10 個 SDS 及標示要項之化學物質對象。

在台灣,SDS 及標示要項之化學物質對象,之前化學物質對象數有 3,171 個 物質,2016 年之後,化學物質對象為 CNS15030 制定之化學物質。

雖然日本與台灣的化學物質對象數不相同,但兩國家之化學物質對象數皆有 增加之傾向。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在日本,接受 1999 年公佈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相關之方針」,2006 年公佈「調查化學物質危害性與有害性等相關之指針」,所以可以說職業安全衛 生管理系統與化學物質管理密切。

在台灣,2007 年公佈「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引(TOSHMS)」,由 TOSHMS 整併「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導方針」與「OHSAS18001」之要項及 要求,並因應國際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ISO 45001 發布,於 2018 年 12 月 16 日公布對應之國家標準CNS 45001,以作為事業單位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之依據。有效的推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可以檢視事業單位化學物質管理是 否核實辦理。

●作業環境測定

在日本,有機溶劑與特定化學物質之測定頻率為每 6 個月一次,測定對象總 共為有機溶劑:37 種物質、特定化學物質:66 種物質。由測定結果及管理濃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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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管理區分。若在工作場地使用特定26 種化學物質,將評定為第 3 管理區分,

禁止所有女性勞工進入。

在台灣,有機溶劑與特定化學物質之監測頻率為每 6 個月至少辦理一次,監 測對象總共為有機溶劑:48 種物質、特定化學物質:35 種物質。由暴露濃度及容許 暴露標準,決定管理區分。

●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

在日本,海運與空運時採用 UNRTDG 之危害圖示,但陸上運輸時不採用 UNRTDG 之危害圖示。陸上運輸時採用日本獨自之毒性物質、高壓瓦斯等的危 害圖示。另外,陸上運輸時,貨車司機需攜帶緊急聯絡卡(yellow card)。

在台灣,海運、空運與陸上運輸時都採用 UNRTDG 之危害圖示。另外,依 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裝載危險物品應隨車攜帶所裝載物品之安全資料表

(SDS)。

此方面台灣採用國際組職制定之化學物質管理方法(危害圖示、SDS),但 日本對於陸上運輸,採用獨自的管理方法(危害圖示、分類方法、yellow card)。

●化學品分級管理

在日本,分級管理等風險評估僅屬義務,但即使未實施風險評估,也無懲罰 規定,僅屬行政指導性質。雖然風險評估是義務,但2017 年之實施風險評估事 業單位比率是37.0%

在台灣,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43 條,對於分級管理措施之未採取有懲罰 規定。此罰鍰金額為3 萬以上台幣到 30 萬以下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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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物質源頭管理

在日本,1973 年制定之「化學物質審查及製造管理法」是全球早期對新化學 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區分管理的法規,此法律之對象化學物質是分為5 種,各對 象化學物質之分類由「分解性」、「累積性」、「毒性」決定。另外,對於新化 學物質,必要時需提供分解性、積蓄性、毒性等之測試數據,審查通過後,才可 輸入新化學物質。

在台灣,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所定優先管理化學品是「危 害性」、「屬致癌、生殖細胞致突變性或生殖毒性第一級」、「具物理性危害或 健康危害」之化學品。另外,對於新化學物質,依據每年製造或輸入數量劃分。

●特殊健康檢查

在日本,每 6 個月實施 1 次特殊健康檢查,但關於肺塵病之健康檢查,依據 檢查結果,決定實施頻率(每1-3 年以內 1 次)。另外,依據結果將症狀程度分 為三區分。

在台灣,每 1 年實施 1 次特殊健康檢查。另外,依據健康檢查結果將從事特 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分為四級。

在兩國家實施特殊健康檢查之後,基於健康檢查結果分為各管理區分。但特 殊健康檢查之實施頻率方面,日本的實施頻率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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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其它

依 2016 年之經濟產業省對於獨立行政法人的化學物質管理制度相關之調查 報告,日本政府並不承認台灣作為獨立國家之地位,無法進行有關化學物質之官 方對話與合作,故通常由日本之民間機構、企業與台灣政府進行溝通。依照台灣 政府的聯絡人之不同,對於化學物質相關問題的解釋亦不相同,故報告之提出需 要明確的聯絡人176。之前台灣學者林素華等亦指出台灣政府: 「國內化學品主管 機關無單一窗口統合管理,故需有單一管理窗口統籌全國化學品運作管理,重新 檢討與修訂現行法規,統一管制的標準與管理規則」177。但在台灣2016 年 12 月 28 日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設立中央三級機關之「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設立目的 為以落實毒物及化學物質之源頭管理及勾稽查核,維護國民健康178。在日本化學 物質相關行政機關主要是厚生勞動省、經濟產業省、環境省179,目前在日本未有 像台灣化學物質相關之專門行政機關。

176 エンヴィックス有限会社,2017,「平成 28 年度アジア諸国等の化学物質管理制度の現状に 関する調査報告書」: p.179

177 林素華・林盛隆・康惠雯,2009,「國內外化學品管理系統資訊平台 蒐集與整理」.『工業安 全衛生月刊 2009.12』: p.16

178 エンヴィックス有限会社,2017,「平成 28 年度アジア諸国等の化学物質管理制度の現状 に関する調査報告書」: p.208

179 向出貴裕・稲寺秀邦,2010,「わが国における化学物質管理の現状と課題」.『産業衛生学 雑誌 2010.52』: p.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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