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陳明水對於良知本體的體認
第三節 明水論良知與中和
明水無論是寂感、動靜、體用皆是貼合陽明所謂良知的當下發用來說,陽明 講即知即行,便是即寂即感,良知具寂然不昧之天理,亦能通達應對事物。由於 良知本身隱含有這兩方相對的內涵,若未能透徹地不落二分,則往往執一方而有 偏失。如雙江、念菴講本心體認便以歸寂為主,認為心有一寂靜的定體,在私欲 容易使人昏昧的感應中,要能先主定此不受意念雜染的寂本,才不至相尋於無窮
44 明.陳明水:《明水陳先生文集.答羅念菴》,卷一,頁 63。
的感應變化。若是如此,能否言良知有一無所偏倚的中,一切感應酬酢則皆和於 此古今所共有不變的道體,則寂然是中,感應是和?事實上陽明本身欲以良知含 括寂感、體用、動靜,將過往朱學分立心、性、理之學,統以吾心良知之圓融所 發來言說。所以從良知的圓熟境界來看,中與和都是良知自身,不必嚴分寂、感 對應至中與和。且中與和落在良知上來看,便是即寂即感,合中與和而言中和。
從中和一語來說,無論性即理或心即理的詮說立場,皆是人道德層能推至極致的 理想境界。陽明只是將其收束至本心良知,渾融地說。陽明曾說:
人性皆善,中和是人人原有的,豈可謂無?但常人之心既有所昏蔽,則其 本體雖亦時時發見,終是暫明暫滅,非其全體大用矣。無所不中,然後謂 之大本;無所不和,然後謂之達道;惟天下之至誠,然後能立天下之大本。45
人皆具有先天善性,中和本是人人原有的,人皆能使此道德性完美呈現。但是一 般人受到心氣意欲的蒙蔽,雖然本體至正靈明之心時時呈顯自己,卻因本心的光 照遭遮蔽而似暫明暫滅,良知全體大用未能盡發。然而此心無所偏倚、無所染著,
掃除私心無纖毫留滯,使此心全體廓然,純是天理,方可謂喜怒哀樂之情,乃至 立身處世之行,無不合乎中道。此大本立,便全是天理流行和諧的境界。《中庸》
說不誠無物,使心意真實無欺,立此誠體便能立天下大本之心,便能參育天地德 化,應事無失。所以陽明說「中和是人人原有的」,其實就是指人人原有的良知本 心,本來就靈明不昧,以誠意之功讓心意真誠,行為端正,便能達中正和諧的境 界。良知與中和便可同指本心的炯然當體呈現。於是進一步推致良知於事事物物、
人情事變,「其要只在致中和;致中和只在謹獨。」46致良知則亦可言是致中和,
使視聽言動無不順著本心之理,有規矩可循做出合適的行為。據此,明水亦言:
夫大本良知至善,此天之明命,人人所固有,不待人力排置安頓,但患不 能立,不能致,不能止耳。先師云:「良知者,未發之中、天下之大本,致 之便是天下之達道。」則行天下之達道,乃實致良知也。實致良知,乃立 大本也,非立大本後,乃推而為達道。《中庸》曰:「唯天下至誠,為能經 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蓋立大本,即立人極矣。故致中和,則 知天地之化育矣。何後世言立本之易耶?47
人本心至善之良知,此是天所賦予,人人生而固有,非人力所能強得。只怕人不 能立此大本,不能推致此心良知,不能使知致意誠而止至善。明水認同陽明言良 知是未發之中,天下之大本,推致良知便能在實踐道德上通達無礙。所以行天下
45 明.王陽明:《王陽明全集.傳習錄》,頁 23。
46 明.王陽明:《王陽明全集.傳習錄》,頁 15。
47 明.陳明水:《明水陳先生文集.答羅念菴》,卷一,頁 63。
之達道之和,即是致良知之意,即是立大本,非先立大本後,才推致以行天下之 達道。《中庸》說惟有生命純粹不雜的至誠者,才能治理天下,化育人倫,天下千 變萬化皆由這個大根本而出。 陽明說「無所不中,然後謂之大本;無所不和,然 後謂之達道」,兩者不是有先後,互文見義。良知心體,就是天下最真實的道德法 則。此心澄澈之時,不受任何私意影響,不偏不倚地符合中道,自然也能稱作是 無所不和,因當下意念所發無過與不及,定能行事合於中道,表現靈活不滯的和 樂境界。所以明水認為致良知就是立中庸所說的大本,並不是立大本後,才說要 推致良知以達道。這部份可視為明水對於良知的體認,是建立在承體用上。致良 知既是立大本,也是成達道,無有先後。單言良知心體,或可暫時稱是未發之中,
此是就本心靈明處來看。一旦推致本心良知於行事上,從發用處來看,就是能達 到中和的境界,萬物各得其所。於是,致良知是真正最要緊事,不只是言立本。
更進一步說,致良知就是行天下達道,立天下大本,不是如後世只言本心,單是 認取本心,祇是片面之言而過於簡易。
所以,無論是明水或陽明,對於中和之說,全然以良知詮釋。所著重的是不 分體用、先後的當下即知即行,挺立本心不能獨立於行事之外。所以探究明水對 於中和一義的說明,可做為明水所以不認可羅聶以立本為先的歸寂工夫,亦是心 齋單提良知現成不重達致工夫的根據。
一、論中和
中和一詞見於《中庸》,其中分述中與和的意義,遂引起歷來學者的討論,這 一議題在程朱、陸王不同的體系下,有著不同的詮釋內容。《中庸》曰:「喜怒哀 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 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48《中庸》所說的中和,包含不偏 不倚的中道,以及喜怒哀樂等情緒的合於節度,也就是貫通內外都能有所節制,
表現合宜,展現人與天道同德的仁體。這樣的中道,更可推及至《論語》中孔子 所言的:「過猶不及」。49孔子指點學生從過與不及兩端來體會為人處世應得當,過 與不及都不適合,要謹慎地遵守中正之道。孔子所言的中庸之道,不特別論及天 道之理,只是從人合理合宜的行為處談論。《中庸》中所說的中道,單就喜怒哀樂,
發而中節來說,其實也只要人能不放恣自己的情識,無論存心立行都遵守一道德 準則,無論是內在外行都能呈現自然中正的境界,以此仁德立己立人便能通達無 礙,而成就萬物。在宋明理學中,才進一步將這中庸之道上提至天道、天理等宇 宙生化的道德根據,更在理學嚴分形上形下的層次中,有更細密的論述;如朱學 以心性氣等,來說明未發之中、已發之和。儒學也因此有新的論辯與氣象,建立 起一套意圖與佛家相抗衡的內在精神超越的架構。在不失儒學的宗旨下,理學家
48 語出《中庸》;朱熹:《四書集註.中庸章句》,頁 2。
49 《論語.先進》;朱熹:《四書集註.論語集註》,頁 72。
各自詮釋賦予經典新的意義,這早已超過原本經義的解釋,也無所謂對錯。
陽明對《中庸》中和一語也有其獨特的說明,在心即理的體認下,圓通地將 中與和渾融為一。如言「喜怒哀樂,本體自是中和的。才自家著些意思,便過不 及,便是私。」50喜怒哀樂不論未發或已發,原在中和狀態,因心即理,在情感思 慮上亦是中和。因有一分意念加之,不從本來中和之體而發,於是有過與不及的 私欲產生。朱子則言情本是私,需藉由道問學的體認事理過程,一步步上達此性 所存的天理。所以在陽明語意中,不是未發是善,已發是惡,「過與不及」才是人 心淪為私意的原因。陽明藉孔子之語,轉《中庸》之意,皆是為了表明心即天理 的重點,所以人只須歸復心體之明。是以,陽明所說的中和,就只是心那靈明之 理所發,也可說是良知的呈顯。
從陽明學的角度來看《中庸》的中和之說,可知其以良知統中與和。但是因 為朱子對於中和之說,從已發未發來看,且《中庸》原來也是將中與和分述,所 以陽明才在未發之中一句釐清意義,不致難以圓說。明水自身對於中和一義的理 解,是否如陽明般圓融,可從其對於中與和許多的說明中略見一二,如其曾有〈天 命之謂性全章講語〉:
故指其喜怒哀樂之本體而言,終日感應,而寂然未發、廓然無倚,則謂之 中。指其喜怒哀樂之發,而皆中天然之則,時措曲當各得其所,而無所乖 戾,則謂之和。是中也,至虛至一,而萬象森然已具,千變萬化皆從此出,
是謂天下之大本,即是天命之性;是和也,達之天下無不同,推之古今無 不準,是謂天下之達道,即是率性之道。是天下之道,不外於吾之性,性 不越於天之命,故君子致其中和,便是盡性至命,便是立人極,人極即是 太極,乃造化之樞紐,品彙之根柢,所謂天地之心也。51
《中庸》所說的喜怒哀樂等情感的本體,便是人的本心,此心體時時感應萬物,
卻又寂然不動、不累於物,炯然靈明不偏不倚,這便是中。又說《中庸》言喜怒 哀樂等情的表現,都能合於天性自然的理則,在適當場合懂得依情況應變,而沒 有任何違背常理的之情,就是和。這個中,全體虛明難以詮釋,而具備諸多事物 的道理,事事變化孕育皆由此出,所以說是天下的大本,就是人所受於天的道德 善性。這個和,推致天下皆是同一個道理,能通古今而不改易,所以說是通達天 下的道,更是人所依循的道德之性。但是此天下之道,並不是另立於我的本性之 外,而這個道德的心性又是天所貫通於人的理命。所以君子推致此中和,只是先 盡其道德本性通達天之理命,便是挺立人之價值根據,此德亦是造化生生不息的 樞紐,與天地萬物同一的心。
明水在這段話點出所謂的中,不是在具體的喜怒哀樂之情的未發顯前,有個
明水在這段話點出所謂的中,不是在具體的喜怒哀樂之情的未發顯前,有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