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智能障礙學生與其識字能力
根據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2014)的統計,我國 103 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智 能障礙學生為 18,404 人,占了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總數(66,642 人)的 27.62%,
人數僅次於學習障礙,排名第二。由人數統計可知,現今的特殊教育環境中,所 遇到的學生大多數為智能障礙,故對此障礙類別不得不深入探討與瞭解。本節共 分為三部分,首先就智能障礙學生之定義、認知能力與學習特質進行介紹,接著 說明智能障礙學生識字能力,最後探討智能障礙學生相關之識字教學研究。
壹、智能障礙學生
智能障礙(Intellectual Disabilities,簡稱 ID)者是一群異質性相當大的團體,難 以使用一個通用的特徵去說明(林惠芬,2009)。他們的智力及生活適應能力,明顯 較同儕遲緩,整體學習能力也落後,個別差異大(陳佳吟,2010)。在進行教學介入 前,必須先了解智能障礙學生之定義與學習特質,以期能選擇適合之教學法,並 能設計出適性之教材。
一、定義
以下就美國智能及發展障礙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n Intellectual and Developmental Disabilities 簡稱 AAIDD)、我國教育部及我國內政部社會司對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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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的定義,分述如下。
(一) 美國的定義:
美國智能障礙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n Mental Retardation,簡稱 AAMR),於 2007 年將過去智能障礙(Mental Retardation,簡稱 MR)的名稱改 為智能障礙(Intellectual Disabilities,簡稱 ID),該協會也更名為美國智能及 發展障礙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n Intellectual and Developmental
Disabilities 簡稱 AAIDD)。其定義及診斷方式,則避開個體缺陷,將智能及 發展上的障礙視為是一種藉由提供適當的支持與協助,即能有效改善的一種 狀態(condition),其實也就是依智力及發展上的障礙給予支持(support),並 提供適性教育(吳建德,2007)。
鈕文英(2009)指出,智能障礙的定義仍沿用 AAMR2002 年的定義:「智 能障礙係指在智力功能和適應行為上有顯著的限制,而表現出的一種障礙,
所謂適應行為,指的是概念(conceptual)、社會(social)和應用(practical)三方面 的技能,且智能障礙發生於十八歲以前」。
(二) 國內的定義
根據我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2013)第三條,所稱智 能障礙,指個人之智能發展較同年齡者明顯遲緩,且在學習及生活適應能力 表現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1、心智功能明顯低下或個別智力測驗結果未達平均數負二個標準差。
2、學生在生活自理、動作與行動能力、語言與溝通、社會人際與情緒 行為等任一向度及學科(領域)學習之表現較同年齡者有顯著困難情
形。
依據2012 年 7 月 11 日前實施舊制身障鑑定制度,身心障礙等級(行政 院,2006)所稱智能障礙,指在成長過程中,心智的發展停滯或不完全發展,
導致認知、能力和社會適應有關之智能技巧的障礙稱為智能障礙。依照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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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等級可分成四個等級。
1、極重度:智商未達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五個標準差,或成年後
心理年齡未滿三歲,無自我照顧能力,亦無自謀生活能力,須賴人 長期養護的極重度智能不足者。
2、重度:智商界於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四個標準差至五個標準差 (含)之間,或成年後心理年齡在三歲以上至未滿六歲之間,無法獨 立自我照顧,亦無自謀生活能力,須賴人長期養護者。
3、中度:智商界於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三個標準差至四個標準差 (含)之間,或成年後心理年齡介於六歲以至未滿九歲之間,於他人 監護指導下僅可部份自理簡單生活,於他人庇護下可從事非技術性 的工作,但無獨立自謀生活能力者。
4、輕度:智商界於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二個標準差至三個標準差 (含)之間,或成年後心理年齡介於九歲至未滿十二歲之間,在特殊 教育下可部份獨立自理生活,及從事半技術性或簡單技術性工作 者。
綜合上述,不論國內外,對於智能障礙者在教育領域中的定義,皆著重 在智力功能和適應行為兩大部分。另外,不論在教育領域或是社會福利領域,
皆重視給予智能障礙者支持性的協助,並使他們可以克服障礙限制,發揮最 大潛能。
二、認知能力與學習特質
針對智能障礙學生的認知能力與學習特質,整理國內外相關文獻(何華國,2004;
李昆霖,2013;林惠芬,2009;郭為藩,2007;鈕文英,2009;黃麗鳳譯,2011;
Crane, 2002),將智能障礙認知能力與學習特質整理為七個向度,分別為注意力、
記憶力、學習策略、辨認學習、類化能力、認知發展和抽象思考能力與學習動機,
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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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注意力
注意力在學習的過程中扮演了極為重要的角色,此能力會影響智能障礙 學生的學習、記憶與運用新知識和技巧(黃麗鳳譯,2011)。智能障礙學生在 注意力集中的時間(attention)較短、較不容易集中注意力,且選擇性注意能 力(selection attention)較差(林惠芬,2009)。李昆霖(2013)與鈕文英(2009)也提 及智能障礙學生持續性注意力差,注意力持續的時間較短;選擇性注意力 差,無法於多樣的刺激中鎖定重要的訊息;注意力廣度的缺陷,不能同時間 注意較多事物;分散性注意力也不佳。
為了因應智能障礙學生的注意力缺陷特質,教師必須要有系統的控制環 境中刺激的出現。教師要盡可能減少環境中不必要的刺激,要調整學習材料 的顯明度,對於教材內容要有難易階層規劃,並且要搭配適時的增強,以提 升學生學習興趣,以期能提升智能障礙學生的注意力(何華國,2004)。
(二) 記憶力
Crane(2002)綜合相關文獻,主張智能障礙學生在程序記憶(procedural memory)與陳述記憶(declarative memory)有困難。程序性記憶是指過程步驟 的記憶歷程,陳述性記憶是指有關字詞和知識的記憶歷程。Belmont(1966) 提到,智能障礙學生在短期記憶力上有顯著困難,但在長期記憶方面,卻表 現得和正常人相似(引自鈕文英,2009),尤其是在越複雜的材料上。
教師欲改善智能障礙學生記憶力問題,最好的方式便是將短期記憶變成 長期記憶。可以採用合宜的過度學習及複習策略,或許遷移與持久的效果有 限,但多少可以改善智能障礙學生的記憶能力(何華國,2004;郭為藩,
2007)。
(三) 學習策略
智能障礙學生屬於被動式學習者,同時缺乏學習策略,無法從學習材料 中挑取出重點,對於內容的統整能力較差,也不擅於組織學習材料(李昆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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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即便如此,智能障礙學生對思考策略還是具有學習能力的(何華國,
2004)。教導智能障礙學生在需要的時間採取適當的學習策略是教師的重要 任務,如:教導找關鍵字技巧或是畫重點技巧、對於多項選擇可使用刪去法 等。透過不斷的練習,以期智能障礙學生的學習策略會更加熟練。
(四) 辨認學習
智能障礙學生因其注意力的缺陷,對環境中的刺激之關鍵因素或足資辨 認的特質常常未能快速察覺(郭為藩,2007)。
倘若教師能夠調整學習材料,此材料可能為學生感覺新奇或有趣,並且 搭配適當的鼓勵與提示,智能障礙學生仍是可以做到還不錯的辨認學習 (discrimination learning)。
(五) 類化能力
Stehpens(1972)認為智能障礙學生在新環境中應用既有的知識與技巧的 能力有缺陷(引自林惠芬,2009)。無法使用舊有經驗來形成規則,以解 決日後相類似的情形(林惠芬,2009)。也就是其學習類化(generalization)或遷 移(transfer)的能力較正常人來的弱,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不會舉一反三。郭 為藩(2007)稱這樣的行為為「僵硬化」,不知隨機應變。若智能障礙學生的 生活經驗越是侷限,其發展類化能力的機會更是少之又少(鈕文英,2009)。
教師在選擇教材時,應該要注意材料的意義性與實用性,並且內容要由 易而難呈現,且要於適當的情境中,反覆的教導智能障礙學生,以增進他們 的類化能力。
(六) 認知發展和抽象思考能力
依據 Inhelder(1968)的看法,依照皮亞傑(Jean Piaget, 1896-1980)的認知 發展理論,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可能會到達具體運思期,中度智能障礙學生則 不會超過前操作期,而重度或極重度智能障礙學生則停留在感覺動作期(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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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鈕文英,2009)。故智能障礙學生在抽象思考,或是使用抽象的事物來處 理事情的技巧是有顯著困難的(林惠芬,2009)。
(七) 學習動機
李昆霖(2013)、林惠芬(2009)與黃麗鳳譯(2011)皆指出,智能障礙學生在 過去的學習過程中常遭受挫敗,因而較容易有預期失敗(expectancy of failure) 的心理,因此易造成習得無助感(learned helplessness);另外,智能障礙學生 也常出現外在控制「external locus of control」為主的行為表現,也就是當他 們遇到困難,常常會依賴他人的協助來解決。
綜合上述,智能障礙學生在注意、記憶等認知能力有所限制,以致影響其學 習與生活適應,但這並不代表他們就是教不會的一群。倘若能了解他們的障礙,
因應障礙限制,選擇適合之教學方式,配合他們的學習速度,智能障礙者仍是可 以進行有效的學習。
貳、智能障礙學生識字能力
國內目前對於學習障礙或是識字困難學生的識字教學研究不少,卻少有對中 重度智能障礙學生的識字教學研究(盧家宜、孫淑柔,2006)。Singh 與 Singh (1986) 的研究提及,早期認為中重度智能障礙學生不具備學習閱讀的技能,因而此類學 生的教學多著重在技能的訓練(引自吳靜芬、吳怡臻與于曉平,2010)。目前的語文 教育,往往都是課文背誦,或是單獨教一個字,僅以反覆習寫為學習方法,難以 提升學生的字詞辨識能力與識字量。且因學習過程中遭遇種種挫敗,而導致智能 障礙學生對於呆版的語文課程沒有興趣與學習動機,明顯缺乏有效的學習策略(游 淑媛,2007;黃琬清等人,2009)。研究者綜合吳彗瑜(2013)、林欣宜(2008)、陳佳 吟(2010)與黃琬清等人(2009)的研究,顯示智能障礙學生在識字學習上有以下困 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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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形區辨困難:受限注意力問題,常有錯認相似字,或是辨認字形細節的困 難。
二、字彙維持不易:因記憶力與組織能力的受限,學過的字彙常會隨時間而遺 忘,無法保留及回憶。
三、字彙類化困難:由於學習類化和遷移能力的限制,以致無法將所學之字彙形 成組字規則來累積字彙,所以當所學過的字以不同的形式或情境出現時,便 會無法判讀,因此難以擴充識字量。
三、字彙類化困難:由於學習類化和遷移能力的限制,以致無法將所學之字彙形 成組字規則來累積字彙,所以當所學過的字以不同的形式或情境出現時,便 會無法判讀,因此難以擴充識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