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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服務品質之理論發展

一、服務之意義與特性

服務是一種抽象概念,無形無色且易消逝,服務通常伴隨於消費同時產生,

謹摘錄部分中外學者對服務的定義說明如次:

美國行銷學會(American Market Association)(1960)認為服務是經由直接 銷售或伴隨貨品銷售而提供之活動、效益或滿足。服務的提供可分為3種途徑:

一、可單獨銷售之無形利益,如法律服務、諮商服務等。二、需經有形財貨提供

之無形利益,如運輸、航空服務。三、附帶於產品購買之服務活動,如維修服務

、售後服務等。

衫本辰夫(1996)認為服務是一種滿足顧客需求為前提提,為達成企業目的

,並確保必要利潤所採取的活動,直接或間接以某種型態,有代價的供給需要者 所要求的事物。

Chase R. B.(1987)認為服務為直接發生於顧客與提供服務公司之間的社會 行為。

Juran J. M.(1986)認為服務為他人而完成的工作。

Gronroos C.(1990)認為服務是一個或一連串的活動,本質上是無形性,通 常發生在顧客與提供服務單位的員工、實體資源、物品或系統的互動過程當中,

而其提供的服務乃是為了解決顧客的問題。

Buell V. P.(1984)認為服務是指被用為銷售或因配合貨物銷售而連帶所提供 的各種活動、利益或滿足。

Murdick R. G., Barry R. & Russel R. S.(1990)認為服務是一種經濟的活動,

這些活動可能表現在時間、地點、形式及心理效用上。

顧志遠(1991)認為服務是一種可能會伴隨有形物品轉移,滿足人類需求的 活動,透過這個過程,創造了比原先所提供物品或服務更大的便利及價值。

翁崇雄(1998)認為服務是有代價的為他人提供-對方所需求的行為。

服務活動與一般經濟活動不同,Kotler P.(1996)綜合學者的觀點,將服務 的四個特性說明如下:

一、無形性(Intangibility)

無形性是服務最基本的特性,也是服務和財貨最主要的差別。服務是一種行 為、績效而非實體物品,在購買之前,服務是無法被評量或測試以證明其服務品 質,因此消費者很難在事前評斷服務品質的好壞。

二、不可分割性(Inseparability)

服務通常與服務的提供者密不可分。服務的生產與消費是同時進行的,許多 服務在生產的過程中,顧客都必須在現場,否則無法進行消費,因此不可分割性 強迫購買者必須與服務提供者在消費過程中緊密結合。

三、異質性(Heterogeneity)

異質性係指服務具有高度可變性,有形產品的製造來自於標準化的機械設備

,其品質可達同質性;但服務人員所提供的服務績效,會因服務提供者的不同、

提供服務的時間或地點不同、顧客的喜好、身分不同等等因素,而產生不同的服 務效果,造成服務品質的不穩定,特別是以人員為主的服務。

四、不易儲藏性(Perishability)

不易儲藏性係指服務不似實體產品可以保存,留待日後使用或出售。服務的 提供是立即性的,消費者如果無法收到即時的服務,則服務的效果就會降低。

在就業市場中,常提到服務業,何謂服務業?從事服務的行業很廣泛,公私 部門均具有服務的性質,行政院主計處對服務業之定義(行政院主計處,1999)

,服務業包括批發零售餐飲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工商 服務業、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與公共行政業。國內學者黃俊英(1988)依行業 性質,將服務業分為五類如下:一、分配性服務業:包括商業(含批發、零售、

貿易業)及運輸通信業;二、金融服務業:包括銀行、保險、房地產業;三、生 產者服務業:包括會計、法律、建築師、顧問工程、管理顧問;四、消費者服務 業:包括餐飲、旅館、遊憩場所、住宅服務等;五、公共服務業:包括教育文化

、醫療保險、司法、國防、政府行政。

綜上,凡從事一般公共服務之各級政府行政機關均屬於服務業,本研究主體 榮服處屬於服務業,而各榮服處對榮民(眷)訪視亦屬服務性質,具有服務的的 意涵及特性,針對服務的四個特性,訪視服務可以因應的措施說明如次:

一、在退輔會服務機構3中,服務人員訪視榮民(眷),通常提供的是一種服務的 熱誠,是一種對榮民(眷)的關懷,並不像實體產品一般,可以事先看得到 或感覺到,無法先預知服務的內容或評價。所以,榮民(眷)在接受服務前

,會從服務人員的儀容、態度等較具實體的部分,來預先推斷服務人員服務 的好壞,因此榮服處可透過對服務人員的禮節、態度及儀容等,將抽象的服 務具體化,使顧客在接受服務時給予正面的評價(因應無形性)。

二、在各榮服處服務人員提供訪視服務時,常需與接受服務的榮民(眷)保持互 動關係,互動的情況可以決定服務品質的好壞,因此,服務人員除應具備專 業素養及服務熱誠外,還需要具有社工人員傾聽關懷特質,並具備溝通協調 的能力,使榮民(眷)在接受服務時,感受真誠滿意的服務(因應不可分割

3 行政院退輔會將其所屬機構區分為服務、安養、農林、醫療、事業等型式機構,服務機構指的

是各縣市榮民服務處,掌理地區榮民眷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等服務照顧工作。

性)。

三、榮服處為輔導會地區服務平台,其服務範圍涵蓋全會之服務照顧事項,故法 規多如牛毛,服務照顧事項常因服務人員、時間、環境或接受服務的對象不 同、需求不同,而有不同的處理方式,而使榮民(眷)有不同的感受,影響 服務的績效與品質,因此服務人員應公正客觀的處理榮民(眷)福利權益相 關問題,如對三節慰問發放方式無法認同時,亦應委婉說明,以贏得的信賴

,提升服務品質(因應異質性)。

四、由於服務無法像實體商品一般,事先量產或將多餘的產品儲存起來,因此,

榮服處服務人員可以先將各種與服務照顧相關的資料備妥,如急難救助申請 表單,於訪視榮民(眷)時,當榮民(眷)提出需求時,就能立即提供服務

,並將表單及資料帶回榮服處辦理,使服務更直接、積極,提高服務品質(

因應不可儲存性)。

二、品質的定義

品質(quality)一詞應用在生活上相當普遍,他也是一種抽象的概念,由於

觀點的不同,因此缺乏共同認定的定義,但一般常說的品質,有適用、符合需要 的規格、滿足顧客的期望。茲將學者對品質定義說明如下:

早期對「品質」的定義,大都以「產品品質」為導向,直到了1970年以後,

幾位品管大師,他們的定義已從狹義的規格考量轉移到以使用者需求、顧客滿意 為導向的品質定義。

Juran J. M.(1974)認為品質的外在表現,在於產品是否能夠滿足顧客的需 求,強調品質是一種適用,重視使用者的需求。

Crosby P. B.(1979)提出「品質即是合乎標準或規格」(conformance to specification)的觀念,但是規格必須配合消費者的需求。也就是品質和需求一致

,他提出零缺點的觀念,主張品質是第一次就能把工作做對,作的正確。

Deming W. E.(1982)認為品質是由顧客來衡量,是要滿足顧客的需求,讓 顧客滿意;Parasuraman A.等人(1985)認為品質是顧客的知覺品質,是由顧客來 決定其好壞的。

國內學者陳耀茂(1997)認為品質是指某個企業為滿足其目標顧客群所選擇

的目標水準而言,品質也是測量企業是否適合其目標水準的一個衡量尺度。

楊錦洲(2002)認為應從四個思考角度來定義品質:一、品質是否符合規格

。二、品質是否適用於使用的。三、品質是在能負擔的價格下的可接受性。四、

品質是顧客滿意。

綜上,多數學者認為品質是由使用者(消費者或顧客)來衡量評斷,決定其 好壞,以榮服處訪視服務而言,品質就是訪視服務的推展或訪視服務能滿足榮民

(眷)的需求及合理的期待,且最好是第一次就正確處理,並且是由顧客端來衡 量。

三、服務品質的定義

我國從早年農業社會到工業社會,幾乎是以勞動力為主體之就業市場,近年

來服務業的興起,不再是貨物交易之單純行為,而取而代之是更多層次的服務方 式,其目的是要滿足顧客需求,創造更高之利潤,因此服務品質的課題格外受到 重視,相對的行政機關在向企業學習之際,亦將服務品質列入評量與管理,甚至 將其評量結果納入團體績效參考,可見不論是在公私部門,服務品質都受到相當 程度重視,各學者對服務品質定義說明如下:

Sasser W. E.(1978)認為服務品質不僅包含最後結果,而且還包括提供服務 的方式與過程,由於服務業產出的無形性、不可儲存性、顧客參與服務過程程度 高等特性,會影響服務產出品質。

Lewis R. C. & Booms B. H.(1983)認為服務品質是決定於所提供的服務是 否能滿足消費者所期望的服務;即服務品質是傳送的服務和期望的服務吻合之程 度,也就是兩者間需具有一致性。

Rosander A. C.(1980)認為服務業需要一個比製造業更廣的服務品質定義,

包括:一、人員績效的品質。二、設備績效的品質。三、資料的品質。四、決策 的品質。五、產出結果的品質。

Sasse W.E., Osen R. P. & Wyckoff D. D.(1978)認為服務水準即類似品質的 觀念,而服務水準指所提供之服務為帶來外顯與隱含之利益水準,並可分為期望 服務水準及認知服務水準。

Gronroos C.(1983)認為依服務傳遞的內容及方式,將服務品質區分為下列 兩類:一、技術品質:指實際傳送的服務品質。二、功能品質:指服務傳遞的方

式,即服務是「如何」提供的。他認為顧客認知的服務品質就是由經驗品質與期 望品質相比較,而好的認知品質就是顧客的品質經驗與期望的品質相符合。

Parasuraman A.,Zeithaml V. A., & Berry L. L.(1985)提出服務品質較產品品 質更難評定,因此知覺服務品質是顧客期望和實際服務表現相互比較之結果,及

Parasuraman A.,Zeithaml V. A., & Berry L. L.(1985)提出服務品質較產品品 質更難評定,因此知覺服務品質是顧客期望和實際服務表現相互比較之結果,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