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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服務學習的定義與內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依據研究問題與目的,就服務學習及核心就業力相關文獻及研究加以整理探 討之。本章共分為三節來論述:第一節服務學習的定義與內涵,第二節核心就業力的 定義與內涵,第三節服務學習與核心就業力的相關研究。

第一節 服務學習的定義與內涵

服務學習由服務和學習兩個概念相結合,理念不是強調培養學有專精的學生,而 是將目標放在大學生必須具備的全人教育,例如:發展有用的知識、基礎能力、品格 教養、社會關懷、人文涵養、健全心智、公民責任(文忠蓮,2010)。本節針對服務 學習的定義、特質、功能、類型與歷程,影響服務學習參與動機的相關因素,分別說 明之。

壹、服務學習的定義

服務學習的定義,由於學者依照情境、實施單位、個人、服務項目及課程的不同 觀點,因此服務學習發展出不同的定義方式(莊琇惠,2010;吳依軒,2012)。服務 學習焦點在學生從投入人類與社區需求的活動中學習,是服務與學習相互結合的互動 動態機制,透過服務的過程獲得學習的完整效果,正如美國教育哲學家杜威(John Dewey)所提倡的「做中學」(learning by doing)的觀點(王薇雅,2009;莊琇惠,2010)。 Dewey 認為學習來自於經驗,強調服務與學習並重,鼓勵學生運用所學知識,驗證於 實際的服務中,以行動服務他人,進而培養學生關懷社會情操(林勝義,2001)。

服務學習是整合了學術學習與社區服務,在服務中學習,與勞動服務、傳統社區 服務最大的不同,是強調服務中有學習,在學習中成長(林慧貞,2006)。茲將美國 的服務學習相關法案及調查、國內外服務學習的觀點說明如下:

一、美國的服務學習相關法案及調查

美國政府將服務學習加以法制化,在 1990 年訂定「國家與社區服務法案」(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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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Community Service Act),於 1993 年公佈「國家及社區服務學習信託法案」(National and Community Service Trust Act),在 1999 年美國國家教育統計中心進行「全國學生服 務學習與社區服務之調查」(楊惠婷,2004;陳盈芳,2007;吳依軒,2012)茲整理 上述美國的服務學習相關法案及調查,分析說明如下:

1990 年美國「國家與社區服務法案」,視服務學習為一種方法,包括四個要點;

1993 年公佈「國家及社區服務學習信託法案」,提出五項精進修正的要點;1999 年「全 國學生服務學習與社區服務之調查」,將服務學習界定為以課程為基礎的社區服務,

它統合了課堂教學與社區服務活動,包括四個要項。

綜合上述美國的服務學習相關法案及調查,服務學習的定義可以經由以下四方面 加以闡述:

(一)學校與社區結合:學生的學習與發展透過參與服務活動,此活動由學校與社 區共同協調,其中一邊是小學、中學、高等教育機構與社區服務方案,另一邊是社區,

一起協調。該活動的目的是為了符合並在一段時間內持續的探討社區的真正需求,讓 學生學習到有組織的服務經驗。

(二)強調學習的重要:將服務學習融入學校課程,清楚敘述學習的目標,定期安 排心得報告或批判分析活動,讓學生對於服務活動的內容,進行思考、討論、發表及 指導寫作,讓學生或參與者反省其服務經驗。

(三)服務與課程結合:服務學習提供學生在自己社區的生活情境中服務的機會,

配合學科或課程而安排,並且應用學校所學的知識和新技能,促進學生的學業,或促 進社區服務方案的參與者受到肯定。

(四)重視自我的真正發展:服務學習將學生學習的場所從教室擴展到社區,有助 於學生發展對他人關心的情感及產生公民責任。

服務學習是學校與社區彼此互惠合作,強調服務與學習並重,真正的服務學習必 須與課程結合,有具體明確的學習目標,配合反思活動,幫助學生整合課程學習與服 務經驗,有助於學生個人的成長、社會能力的發展與產生公民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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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內外服務學習的觀點

Kendall(1990)提出服務學習,是透過有意設計的學習目標、結構化反思及批判分 析,以滿足自我成長與他人的需求;服務學習是植基於經驗教育,以學習為導向的教 學法,服務學習的核心是透過反思活動,產生學習的效果。而 Jacoby(1996)提出服 務學習,是透過有計畫安排的社區服務活動與結構化的反思過程,以經驗教育的模式,

促進被服務者的學習與發展,完成被服務者的目標需求,強調反思與互惠為服務學習 的核心要素。

行政院青輔會(2005)與謝昌達(2012)將服務學習定義為在課程中融合服務之 概念,強調服務與學習並重,藉由學校與社區之結合,讓學生在適當且具有教育意義 的社區環境中,進行社區服務工作,讓學生在服務過程中能運用學校所學的知識與技 能,不僅滿足被服務者的需求,也能培養公民責任的觀念與個人成長。

蔡培村、洪凱莉(2012)認為服務學習是價值觀的表現,並且是互惠的過程,包 含的價值觀為服務他人、權能自主及社區發展;代表著從服務到需求滿足,從慈善到 公平正義的歷程。透過結構化的反思活動與計畫性的服務活動,滿足被服務者的需求 及促進服務者的個人發展。紀岳錡(2012)認為以學生為主體,將學生的學習環境從 教室帶至社會情境中,讓學生能秉持平等互惠及協同合作的精神,以滿足服務雙方的 共同需求,並且將學校所學的知識和技能,靈活運用於社會福利機構、社區中,以達 成服務者、被服務者及社區、社會福利機構三贏的目的。透過結構化的反思過程,讓 學生從中獲得個人成長學習。

綜上所述,服務學習是強調服務與學習同等重要,並且是以學生為主體,在課程 中融合服務之概念,訂定具體明確的學習目標,透過學校與社區的結合,讓學生運用 所學的知識與技能於社區服務中,達成服務者、被服務者及社區、社會福利機構三贏 的局面。透過結構化的反思活動,覺知自我成長和社會關懷的重要,進而培養公民責 任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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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服務學習的特質

Jacoby 曾指出,有效的服務學習具有互惠、協同合作和多元三大特性。依據美國 的經驗,服務學習對高等教育有重要功能,必須掌握有效服務學習方案之因素與服務 學習的特質。黃玉(2000)綜合 Jacoby 的看法,認為服務學習具有五項特質;另外,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2006)提出服務學習具有五項特性,茲綜合說明如下:

一、協同合作(collaboration)

服務學習方案,由提供服務的學校及學生與被服務的社區協同合作,一起決定進 行的方式及建立目標,來達到雙方共同的需求和期待。雙方是平等、互利的關係,雙 方透過一起努力,共同分享權力和責任,來分享成果。

二、互惠(reciprocity)

Jacoby(1996)指出,服務學習基於協同合作的原則,提供服務者與被服務者雙 方共同努力、共享成果,雙方互相服務與學習,彼此是教導者也是學習者,互惠是有 效結合服務與學習導向之概念,是服務學習核心要素。在互惠的原則下,強調雙方是 互相學習與教導。

三、多元(diversity)

多元是指服務學習方案成員包含各種多元族群,有不同的社經背景、年齡、地區、

性別、能力等,提供服務者與被服務者均有機會接觸與自己經驗、背景不同的人,在 服務學習中挑戰自我既有的刻板印象、偏見,學習尊重與瞭解他人的不同,帶來自我 的成長與觀念的轉變。

多元也可以說是參與服務學習時,服務機構的選擇、安排、服務時間、服務方式、

服務完成等,應該提供給學生多元的選擇,以適應不同學生的能力、興趣與需求,要 有彈性,讓不同的人都能充分應用他們的能力,以發揮多元的智慧。(Jacoby,1996)

四、學習導向(learning-based)

強調服務與學習互相結合,是服務學習與傳統社區服務最大的不同。服務學習設 定具體的目標,撰寫服務日誌進行反思活動,透過服務的具體經驗,以達成學習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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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Kolb(1984)的經驗學習循環週期,說明經驗如何變成觀念,再將觀念用於新經 驗選擇的指引。經由具體經驗接觸,透過反思觀察與體會實際經驗,思考服務中所見 所聞及對自己產生的意義,由反思中悟出新原則、觀念,最後應用新觀念於新的具體 經驗中,並依據對新的瞭解付諸行動。在此模式中,必須透過反思才能產生學習,而 實際經驗不一定帶來學習與領悟,因此,反思是經驗學習中最重要的一環。

五、關注社會正義(social justice focus)

關注社會正義是指提供服務者與被服務者是相互平等互惠的合作夥伴關係,服務 學習方案從設計、進行、反思、完成、評量都是雙方共同參與,雙方是教導者也是學 習者,重視彼此的目標。此觀點的最終目標是要讓被服務者透過服務學習看到自己的 能力與資產,對自己有信心,看清楚問題的所在,共同來改造社會體制,追求社會正 義,使被服務者有能力,以解決問題。

綜上所述,要達成服務學習的成效,必須配合服務學習的五項特質,透過協同合 作,強調互惠與多元的方式,並且撰寫服務心得進行反省與思考服務的過程,達到學 習的目標,而最終目標是追求社會正義。

參、服務學習的功能

服務學習是一種促成全人教育的教學方式,其功能包括可以增進學生的學業智能、

自我概念及批判思考能力等,可以透過服務學習改善學校氣氛與學校和社區的關係

(教育部,2008)。綜合學者的看法歸納出,服務學習在學生方面、學校方面、社會 方面的功能,整理及說明如下(林慧貞,2006;許小薇,2008;教育部,2008;文忠

(教育部,2008)。綜合學者的看法歸納出,服務學習在學生方面、學校方面、社會 方面的功能,整理及說明如下(林慧貞,2006;許小薇,2008;教育部,2008;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