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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案的績效評估

第四章 研究發現

第一節 服務方案的績效評估

一、輸入(input)

1.人力:

本研究委託單位置三名專職工作人員,為社工員兩名、行政人員一名於 高雄市單親家園。高雄市單親家園直屬財團法人聖功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董 事會監督,設置一名執行長、一名副執行長、一名主任,負責內部督導工作;

在外部督導體系中,外聘兩名督導。另依個案需求,聘請擅長於弱勢家庭及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之心理治療師與團體領導者,提供心理輔導與團體治療課 程。

2.物力:

包含機構的設施、設備、募捐物資等,分列如下:

(1) 設施:

山明家園 23 戶、翠華家園 15 戶、親子家園 12 戶、和平家園 15 戶,每家戶中備有基本設備,包含:客廳沙發座椅、冰箱、餐 桌椅、餐櫃、床組、衣櫃、書桌椅、廚具、熱水器、照明燈具、窗 簾等。

(2) 設備:

電腦三台、印表機一台、事務機一台、影印機一台、冰箱一台、

傳真機一台、音響設備 DVD 一組、辦公桌椅四組、會議桌六張、會 議椅三十張、諮詢台一張、事務櫃四組、旋轉式圖書櫃一座、冷氣

機五台等。

(3) 募捐物資:

每年會有企業部門、第三部門、非正式部門捐贈物資,如:合 德慈善會、中天寶殿、中鋼等單位捐贈白米、沙拉油、書籍、衣物 等,或是一般民眾也會捐贈一些二手物資,如:衣物、玩具、日用 品等。

3.財力:

高雄市單親家園各項經費由高雄市政府公務預算(含公益彩券盈餘基 金)(表 4-1)支付,支用經費項目如下:

A. 其他場所水電費:單親家園空屋水電費 B. 一般房屋修護費:單親家園房屋保養維護費

C. 什項設備修護費:單親家園房屋及相關業務用品維護費 D. 一般房屋保險費:單親家園地震火險費

E. 公證費:單親家園租賃公證費

F. 委辦費:委託民間團體經營單親家園業務

G. 物品:單親家園內部及單親業務所需消耗品購置費用

H. 一般房屋租金:向都發局租用國宅做為單親家園等租金及押金 I. 分擔大樓管理費:單親家園空屋管理費

由表 4-1 顯示,高雄市政府的公務經費有逐年增加的趨勢,而歲入租金 卻逐年減少。除公務預算與歲入租金外,單親家園的經費來源上有受委託單 位自籌之經費。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聖功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經 營,委辦經費為一百六十萬受委託單用支用,支用經費項目含:人事費、行 政及維護費及活動費等。由受委託機構之 95 至 97 年度經費來源來看(表 4-1),於 97 年度較前兩年機構增加些許自籌經費,計 29,028 元;經費支出 預算的部分(表 4-2),於九十七年度機構將人事費降低、提高業務費、設備 維修費、活動方案費。

表 4-1 95 年度至 97 年度高雄市單親家園經費來源表

項目 95 年度 96 年度 97 年度 1.高雄市政府公務經費 4,401,029 5,839,024 6,880,908 2.高雄市政府歲入租金 2,218,612 1,809,944 1,872,638 3.受委託單位自籌經費 470,972 470,972 500,000

表 4-2 95 年度至 97 年度高雄市單親家園受委託單位經費支出預算表 項目 95 年度 96 年度 97 年度 人事費 1,447,572 1,447,572 1,288,632 業務費 335,000 335,000 340,000 設備維護費 50,000 50,000 90,000 方案活動費 238,400 238,400 350,000 總計 2,070,972 2,070,972 2,100,000

二、運作過程(process)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聖功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經營高雄市 單親家園,受委託單位依據契約須提供以下福利服務項目:

(1) 結合社會資源,提供住民經濟、生理、心理、子女教養、就業、生涯 規劃等家庭支持性服務及課業輔導等,並依住戶須要於期限內辦理續 住、離園相關事宜。

A. 定期召開住戶協商會議與研習、講座等聯誼活動,每年至少應辦 理一次住戶協商會議、三次家園節慶聯誼、兩期子女課業輔導(含 寒暑假)及 10 小時以上的福利活動等。

B. 每月應定期訪視關懷住戶,了解其生活狀況俾利管理,每戶每月 至少應家訪或面訪乙次或電訪乙次。

C. 針對離園後單親家園家庭提供至少三個月之追蹤輔導訪視。

D. 定期於每月五日前提送管理、資源結盟及個案輔導報表。

(2) 單親家園行政庶務處理:

A. 受理申請進住(含社工員訪視評估),單親家園年進住率應維持 80%。

B. 協助簽訂租賃契約書及公證。

C. 單親家園住戶基本及輔導資料建檔。

D. 轉發租金、管理費、水電及瓦斯費繳費通知暨催繳作業,委託經 營單位應控管缺繳租金住戶並定期每季陳報。

E. 執行「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單親家園租用及輔導要點」規定事項。

F. 協助內部非消耗器材及設備財產電腦登錄建檔,並配合不定期財 產查核作業。

G. 召開各項會議之行政作業。

H. 建築物及設備之管理修繕。

受委託單位以機構親洽或電話/面談諮詢(含家訪、電訪、面談等方式) 向服務對象提供各項服務,包含上述所列,其服務流程如下圖:

圖 4-1 單親家園個案服務流程圖

以受委託機構 97 年服務績效報告書中的資料為例,本研究者整理其過 去一年實際提供服務的內容:

A. 以機構親洽或家庭訪視的方式提供以下服務項目,分為:福利諮 詢、居住協助、經濟協助、子女教養、情緒輔導、就業輔導、醫 療服務、轉介服務、追蹤輔導、住戶公證、節慶聯誼、其它。

家園個案

建立關係、進行家訪/機構晤談

,進一步評定案家問題與需求

擬定及執行處遇計畫、定期訪談、

資源連結、定期評估處遇計畫

處遇介入

《直接服務》

個案服務、諮 商、法律諮詢、

小團體等

《資源連結》

正式與非正式 資源

《倡導》

內部與外部 倡導

評估成果

擬定離園計劃

輔導離園 離園追蹤 1-3 個月

轉介個管服務 結案

個案紀錄撰 寫與呈閱

撰寫結案 摘要表

B. 單親家園提供的方案服務內容:住戶協商會議兩場、研習(單親 家長「E 世代」電腦訓練)、團體活動(單親家長及子女戲劇治療 工作坊)、節慶活動三場(母親節活動、萬聖節活動、歲末聯歡活 動)、子女寒暑假課業輔導兩期(單親家庭子女生態教學之旅、單 親子女生活成長營)。

C. 住屋設備修繕與管理。

D. 住戶進住、續約公證事宜。

E. 社會資源連結與轉介。

三、輸出(output)

1.服務方式輸出:

服務提供方式主要分為兩種,分別是機構親洽及電話諮詢,前者是指單 親家園工作人員主動以電訪或家訪的方式聯絡服務對象,後者是指服務對象 主動向機構諮詢各項服務。將其服務方式統計數整理如下表:

表 4-3 95 至 97 年度服務方式分析月平均次數表 次數

項目 95 年度(平均/月) 96 年度(平均/月) 97 年度(平均/月)

機構親洽 82 次 71 次 65 次

電話/面談諮詢 154 次 89 次 61 次 合計

合計合計

合計 236236236236 次次次 次 160160 次160160次次次 126126 次126126次次次 由表 4-3 統計數字發現,月平均服務次數呈逐年減少之趨,在總服務人 次上仍較前年減少。

2.服務內容輸出:

高雄市單親家園所提供的服務大致可分為以下 12 類:福利諮詢、居住 協助、經濟協助、子女教養、情緒輔導、就業輔導、醫療服務、轉介服務、

追蹤輔導、住戶公證、節慶聯誼、其它。將其 95 至 97 年度的各項服務輸出

表 4-4 95 至 97 年度各項服務內容輸出次數表 次數(百分比)

項目 95 年度 96 年度 97 年度 合計 福利諮詢 600(23%) 186( 7%) 117( 5%) 903(12%) 居住協助

居住協助居住協助

居住協助 1,358(52%)1,358(52%)1,358(52%)1,358(52%) 871(35%)871(35%)871(35%)871(35%) 513(24%)513(24%)513(24%)513(24%) 2222,742(37%),742(37%),742(37%) ,742(37%) 經濟協助 63( 2%) 68( 3%) 69( 3%) 200( 3%) 子女教養 35( 1%) 35( 1%) 18( 1%) 88( 1%) 情緒輔導 63( 2%) 55( 2%) 71( 3%) 189( 3%) 就業輔導 74( 3%) 44( 2%) 45( 2%) 163( 2%) 醫療服務 11( 0%) 6( 0%) 3( 0%) 20( 0%) 轉介服務 11( 0%) 22( 1%) 6( 0%) 39( 1%) 追蹤輔導 140( 5%) 48( 2%) 68( 3%) 256( 3%) 住戶公證 無統計數 42( 2%) 44( 2%) 86( 1%) 節慶聯誼 263(10%) 350(14%) 288(13%) 901(12%)

其他其他其他

其他 13( 0%)13( 0%)13( 0%)13( 0%) 777790(31%)90(31%)90(31%)90(31%) 940(43%)940(43%)940(43%)940(43%) 1111,743(24%),743(24%),743(24%) ,743(24%) 合計 2,631 2,517 2,182 7,330 由表 4-4 發現,單親家園的服務輸出統計量是逐年減少的,在服務內容 以「居住協助」次數最多,「其它」次之。

表 4-5 項目分類整理

3.方案活動輸出:

回顧過去三年的方案活動執行狀況,單親家園每年都會提供不同形式的 方案活動來服務住民,整理如下:

表 4-6 95 至 97 年度方案活動輸出次數表

項目分類 95 年 96 年 97 年

家園住戶共 58 戶,

出席人數 40 人,達 成率約 69%。

家 園 住 戶 共 有 52 戶 , 出 席 人 數 27 人,達成率 52%。

預計 70 人參與,出 席人數 36 人,達成 率約佔五成。

住戶協商 會議

家園住戶共 49 戶,

出席人數 24 人,達

包括小孩出席人數 約 50 人。

預 計 參 與 人 數 70 人,出席率達 70%。

項目 說明

福利諮詢 提供個案各項福利資訊諮詢,如:住宅優惠政策、社會保姆系 統、各項經濟補助等。

居住協助 個案申請與入住家園的各項相關事項協助,如:協助申請入住 資料、介紹家園與居住環境等。

經濟協助 協助申請各項經濟補助。

子女教養 協助入住家園之個案與其子女間的親子問題,以及辦理親子活 動。

情緒輔導 協助個案個人情緒或人際關係問題的疏通。

就業輔導 提供就業問題的諮詢與服務。

醫療服務 協助個案了解醫療服務資訊、帶個案就醫等。

轉介服務 將個案轉介至其他機構。

追蹤輔導 針對離園後的個案,追蹤輔導三個月。

住戶公證 協助入住家園個案辦理住戶公證 節慶聯誼 辦理三節活動。

其他 不在上述項目內的服務皆列於此,如:托育服務、入住個案生 活狀況協助、法律諮詢、住宅維修等。

表 4-6 95 至 97 年度方案活動輸出次數表(續)

究以 15 人計算;夜間駐站服務以一年十二個月,一個月兩次,每次約 1-2 人,

故以十二乘以二再乘以一點五等於三十六計算等,故上述總人數為大約值) 4.單親家園住戶數與人次(含小孩)統計:

四座單親家園總戶數為 65 戶,分別為山明家園 23 戶、翠華家園 31 戶、

和平家園 15 戶、親子家園 12 戶,針對 95-97 年住戶數資料與四座家園的入 住率統計圖表如下:

表 4-7 單親家園 95-97 年入住人次統計表 年

項目 95 年度 96 年度 97 年度 年總人數(含小孩) 2,150(人次) 1,806(人次) 1,803(人次) 平均(月)服務量 179(人) 151(人) 150(人)

表 4-8 單親家園 95-97 年入住人數月統計表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總計

95 年 196 198 193 192 179 177 181 170 173 160 165 166 2150(人次)

96 年 163 155 155 154 144 163 161 146 142 146 135 142 1806(人次)

97 年 147 145 154 166 176 171 157 155 159 132 126 115 1803(人次)

表 4-9 95 年單親家園住戶數遷入、遷出、現住數統計表

表 4-10 96 年單親家園住戶數遷入、遷出、現住數統計表

表 4-11 97 年單親家園住戶數遷入、遷出、現住數統計表

圖 4-4 97 年單親家園住戶數折線圖 單親家園單親家園

單親家園單親家園 新進戶 遷出戶 現住數 入住率 111

1 月月月月 5 3 51 78.50%

2 22

2 月月月月 3 3 51 78.50%

333

3 月月月月 5 1 55 84.60%

444

4 月月月月 3 0 58 89.20%

5 55

5 月月月月 3 0 61 93.80%

6 66

6 月月月月 0 2 59 90.80%

7 77

7 月月月月 0 5 54 83.10%

888

8 月月月月 1 1 54 83.10%

9 99

9 月月月月 2 1 55 84.60%

1 11

10000 月月月 月 0 10 45 69.20%

1 11

11111 月月月 月 2 7 40 61.50%

11111 月月月 月 2 7 40 6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