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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資料蒐集

至於資料蒐集的方法,採多元的方法。包括:

一、文獻分析法

系統地收集國內文獻,如期刊、論文、叢書、官方資料、網站,瞭解單親服 務推展現況,透過資料彙整與分析,從當中有系統地歸納相關論點,以作為分析 與深入訪談之基礎。

二、面對面訪談法

本研究實際受訪者資料來源是請單親家園的社工員提供受訪名單,於九十八 年三月二十七日至九十八年四月十日期間,至高雄市四座單親家園(包括山明家 園、翠華家園、親子家園、和平家園)進行工作人員與住民的深度訪談,訪談對 象人數為兩名工作人員與十二名住民。受訪者資料整理如下:

表 3-2 受訪之工作人員資料彙整表

編號 職稱 基本資料

A1 社工員

工作年資:3 年 2 個月 主要工作職掌:

(1)翠華家園、和平家園個案管理與社工專 業服務,建立個案檔案管理資料。

(2)單親家園成員三節聯誼活動辦理、辦理 住戶協商會議、志工訓練、歲末聯歡活動辦 理、單親家長成長活動等。

A2 社工員

工作年資:2 年 1 個月 主要工作職掌:

(1)山明家園、親子家園個案管理與社工專 業服務,建立個案檔案管理資料。

(2)主辦各項家庭親子活動、單親家長電腦 研習各項班次活動、各項社區資源的整合與 聯結、辦理住戶協商會議、計畫與活動案的 統籌辦理、執行與成果核銷治療與諮商個案 及團體工作的執行等。

B2 受訪者因入住時間短,僅一周不到,對於單親家園的服務所知不多,

目前也僅接受住屋與經濟補助的服務,故該受訪資料不列入分析。B1、B10、

B11、B12 為山明家園住民,共計四位;B3、B4、B6 為翠華家園住民,共計 三位;B5 為親子家園住民,共計一位;B7、B8、B9 為和平家園住民,共計 三位。

表 3-3 受訪之家園住民資料彙整表 編號 入住家園 基本資料

B1 山明家園

年齡:45 歲 單親原因:離婚

入住時間:97 年 11 月 28 日

B2 山明家園

年齡:48 歲

單親原因:未婚生子(13 年),育 有一女(國二)

入住時間:98 年 3 月 19 日

B3 翠華家園

年齡:39 歲

單親原因:離婚(11-12 年),育有 兩子(國二、發展遲緩兒)

入住時間:97 年 1 月 24 日

B4 翠華家園

年齡:36 歲

單親原因:離婚(6 年),育有一女 兩子

入住時間:96 年 7 月 1 日

B5 親子家園

年齡:42 歲

單親原因:離婚(6-7 年),育有一 女(國二)、一子(小五)

入住時間:97 年 2 月 23 日 年齡:43 歲

表 3-3 受訪之家園住民資料彙整表(續) 編號 入住家園 基本資料

B7 和平家園

年齡:52 歲

單親原因:先生外遇離婚(育有一 女,國一,腦性麻痺)

入住時間:97 年 3 月 3 日

B8 和平家園

年齡: 40 歲

單親原因:離婚(年),目前無工 作,有三個小孩,大兒子讀高中 夜校、二女兒,小兒子

入住時間:97 年 4 月 11 日

B9 和平家園

年齡:46 歲

單親原因:與丈夫個性不合離婚

(十年),目前來單親家園住一年 半,帶一名女兒,國二生

入住時間:96 年 12 月 26 日

B10 山明家園

年齡:44 歲

單親原因:訂婚但未結婚,現有 工作,育有一女,小四

入住時間:97 年 3 月 31 日

B11 山明家園

年齡:38 歲

單親原因:離婚(1 年)。97 年 3 月離婚。現待業中,育有一男(小 三)一女(小一)

入住時間:97 年 4 月 1 日

B12 山明家園

年齡:49 歲

單親原因:未婚生子 入住時間:96 年 12 月 1 日

表 3-4 家園分類與住民編號對照表

家園分類 受訪住民編號 人數

山明家園 B1、B10、B11、B12 四位

翠華家園 B3、B4、B6 三位

親子家園 B5 一位

和平家園 B7、B8、B9 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