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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語言教學的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本土語言教學的相關研究

實施現況,茲分述如下:

第一節 本土語言教學的相關研究

壹、本土語言的意義與重要性

語言是人類智慧的結晶,文化傳承的工具,它是人類所共有珍貴的文化資產。

美國作家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說:「語言乃是歷史的寶藏」(陳清正,

2002)。德國人赫得(J.G.Herder﹐1744-1803)一句名言說:「一個民族有比先 民們遺傳下來的語言更寶貴的資產嗎?」(Has a nation anything more precious than the language of its fathers?),語言跟民族(種族、語族)的存在是息息相關的。

語言與文字都具有傳承文化知識的功用。但二者間的不同處在於語言是自然演化 的結果,是自然物,而文字是人造物(黃宣範,1995)。而一些較弱勢的族群除 了語言外便無文字能傳承文化,因此當一個族群的語言消失,其文化便無法繼續 傳承下去,那這個族群必然是消失了。

語言是文化的根基,而文化是該語族存續的命脈,文化亡,則語族滅。一種 語言如果沒有人說,就算是死亡了(周蔚譯,2001)。語言權是基本人權的內涵 之ㄧ,是不可讓渡的基本人權。既然有國家的存在,就應制定完善的制度與周延 的法律來保障人權。從1689年英國的「人權法案」(The Bill of Rights),之 後1776年美國的獨立宣言、1789年法國的「人權宣言」,直到1964年美國廢除種 族大熔爐政策,改採「多文化、多語言主義」政策;1988年加拿大制定「多文化 主義法」;1989年澳洲公佈「澳洲多文化國家備忘錄」;200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

織宣布2月21日為「世界母語日」。可見先進國家已注意到語言文化的消失,就是 該族消滅的前兆(梁榮茂,2007)。時代在改變,少數民族不再被忽視,社會上 已從尊重多元族群文化價值,進而強化社會參與,必先從復振母語開始。從國家 的立場來看,不管語言使用人數的多寡,都是獨一無二的文化資產(heritages),

應該加以珍惜,我們進一步從人權的角度來看,不管族群的相對政治經濟力量強 弱,其母語都應該享有同等的地位,必須獲得國家的保障(施正鋒,2007)。語言 是族群文化的根源,也是族群的溝通方式,語言一旦流失,族群的文化就會隨風 而逝。語言學習也是一項人權議題,語言更是打開文化、社會認識的窗口,且能 增進與人相處的能力。

貳、本土語言教學的重要性

台灣不是個單語社會,原先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四大語族,雖然人口所佔比 例懸殊,但是不論哪個族群、何種語言,都是絕無僅有的,皆有權繼續存活下去。

李慧娟(2004)提出三個面向強調鄉土語言教學的重要性:

一、溝通取向--它能在使用該語言的族群環境裡進行溝通,在族群內要靠語言 作溝通,有些族群有語言沒有文字,所以依賴語言的程度極深。而對於自己 所屬的族群語言的維護,更能有一種歸屬認同感,要弄清楚族群的身分,唯 有去看他們的語言,因為語言是我們判別身分的首要指標。

二、文化取向--語言本身保有了長久歷史以來的變化與演進,蘊含了該族群的 文化與精神。如閩南語、客家語都保留了古代用語的音意,古文書大多以閩 南語發音。另一方面,從這些語言結構還能進一步瞭解這些族群的思考模式。

也可以從語言詞彙文字的改變,推論出該族群的遷移與歷史。

三、權利取向--各族群所使用的母語本來就是平等的,不論何種語言,它都有 權利繼續「存活」在世界上,各種語言沒有優劣之分。每一種語言之產生,

都是人類智慧的結晶,體現的都是獨一無二的一套世界觀。每種語言都有其 獨特性,如果語言死亡了,這世上便消失了一個知識的寶藏。

長久下來,因為語言政策的偏頗,導致了本土的各種語言已失去活力,面臨 急速滅絕的狀況。因此現階段必須從學校的課程與教學中及家庭活動來共同推展 語言的發展,除了在課堂中聽說語言之外,在家庭中家長也應多以母語與孩童交 談。讓他們自然而然的在學習過程中去感受體會其本身所屬語言與文化的重要,

並進而發展出其認同感。

參、台灣本土語言教育政策的演進

台灣的住民在不同的統治者治理下,所受到語言政策待遇也各有不同。從荷 蘭、西班牙佔領期間、明鄭時期、清朝、日本統治時期到1945年二次世界大戰後 國民政府治理到民進黨執政,現今,政權又回到國民黨,每個時期都有其語言政 策。而語言政策所影響的不僅在語言方面而已,對於文化、社會層面都有其深刻 的影響。

一、 荷、西時期

在荷、西佔領時期(約1624-1662),雖然荷蘭殖民者軍事統治台灣不到四十 年,但他們教導原住民使用文字,對台灣的語言發展影響卻極為深遠。根據多位 學者的研究(黃宣範,1995;陳美如,1998),荷蘭人對台灣的殖民統治主要以獲 取經濟利益為主,傳佈基督教為輔,語言教育政策為統治的附屬品,並未強迫原 住民學習荷蘭語。

1636年荷蘭傳教士為教師,以西拉雅族新港社人的語言為主,創造羅馬拼音 文字的「新港語」,供所有的原住民(平埔族)學習,藉以溝通和傳教。在荷蘭人 離開後,羅馬拼音的新港語繼續使用至少一百五十年(黃宣範,1995;陳淑華,

2009)。「新港語」對後代的影響極為深遠,也開啟了台灣南島民族文字書寫的第 一幕,不僅保存原住民語言與當時的社會文化紀錄,也讓原住民透過新港語取得 發聲的機會(陳淑華,2009)。此種文字成為平埔族的書寫文字,早期台灣漢人

與平埔族訂定「契字」,都以兩種文字並行,直到嘉慶以後,所謂「番仔字」才 逐漸消失(洪惟仁,1995)。一直到荷據末年,荷蘭人在台灣的教育還是以新港 語使用地區最為成功。荷蘭人的語言政策是由荷蘭人學習、整理、研究原住民語,

並將它文字化。荷據時代可說是台灣史上最重視語言人權的時期。

二、 明清時期

鄭成功於1662年擊敗荷蘭人後取得台灣的統治權之後(約1662-1683),統治者 致力於教育,當時的語言教育以漢文為主,此時漢文正式進入台灣的語言教育。

1683年施琅率領清兵攻克台灣後,台灣正式進入中國的版圖。清領時期(1683-1895) 的語言政策大致與大陸相仿的舊學,教學語言仍是漢文為主(陳美如,1998)。當 時,漢文是唯一的教育文字,語言上則是鶴佬人仍說鶴佬話,客家人仍說客家話,

漢文亦以鶴佬語或客家語誦讀(洪惟仁,1995)。當時民間在客家人以客家語誦 讀漢文,鶴佬人以鶴佬語誦讀漢文,雖然語言不通,但文字相通。滿清政府統治 台灣,政府不知道政府與人民之間有語言的問題,語言政策和語言教育政策資料 甚少,語言採放任政策。

三、 日治時期

1895年甲午戰爭後,清朝將台灣澎湖地區劃歸日本,日人除作經濟上的統治 外,也想將臺灣人民教化成為效忠日本天皇的公民,當時語言教育的實施即是統 治的主要工具之一。日本治理台灣五十年的語言政策大約可分為三期︰安撫期

(1895~1919)、同化期(1919~1937)、皇民化期(1937~1945)(陳美如,1998)。

在教育方面,建立三元教育系統:第一級是內地人(日本人)系統,就讀「小 學校」,是與日本本土一致的學制;第二級是本島人(即台灣人)就讀「公學校」,

升入國語學校或醫學校,與日本本土不相銜接的教育系統;第三級是番人(原住 民)系統,就讀的是四年制的番人公學校;在文化上早期強調「安撫主義」,中

(一)安撫期(1895-1919)

據陳清正(2002)的整理,日本佔領之初,其語言方針就決定採「同化政 策」,要徹底改造台灣人的思想與語言。初任台灣總督府學務部長伊澤修二,

來台時,立即向總督樺山資紀提出報告書,第一任務便是要讓台灣人民快速學 習日語,他的意圖就很明顯了。但當時日本政府對台灣實際的情況,還無法掌 控,加以台灣人民的反抗行動還持續在進行之中,所以決定採行較寬鬆手段,

一方面允許書房(在台漢人學習漢文的場所)繼續存在,一方面也在學校及師 範體系教日人學習台灣本土語言。

(二)同化期(1919-1937)

1919年,日本政府由台灣總督府發布「台灣教育令」,開始禁止書房(私 塾),將公學校的漢文科目改為「隨意科目」(選修科),書房從此沒落,並 於1930年,完全禁止書房,不准台灣人繼續使用台語讀文言文(吳鴻瀛,2005)。

(三)皇民化期(1937-1945)

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日人為加速同化的腳步,將小學校和公學校合併 為國民學校,又稱日臺共學,其主要目標在消除日人與臺灣人的差距,加速臺 灣民眾的日本化,所規劃的一、二、三,三種課表,一號課表由日人子弟使用;

二號課表供漢人子弟使用;三號課表供原住民子弟使用,取消漢文這個選修科 目,並禁止說台語。同時下令廢止「臺灣新民報」等報紙的漢文版面,取締一 切使用漢文的刊物(陳美如,1998;陳清正,2002)。

日人開始皇民化運動,推行「國語常用家庭」。通令全台官公衙無論公私 場所使用日語,並設置「國語常用家庭審查委員會」,經認定「國語常用家庭」

者加以表揚,並給予享有入學日人小學校、中等學校、擔任官廳及街庄役長職 員,各種營業申請及補助,赴日考察等優先權(吳鴻瀛,2005)。

日本殖民統治雖然採行國語政策,然前期台語語言壓力不大;中期採同化主 義,激起台灣人的民族自決思想,到末期推行皇民化運動,禁止方言、漢文,企 圖消滅台民的中國人思想,才形成很大的語言危機。

四、 國民政府威權時期

台灣語言政策發展,從一九四五年光復以來,大致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一)

改制穩定期(1945~1969);(二)貫徹執行期(1970~1986);(三)多元開放 期(1987~迄今)︰開放母語教育(陳美如,1998)。

(一)改制穩定期(1945~1969):

自1945年到1970年語言教育政策主要在去除日本化恢復中國化,以推行 國語為主要途徑,1946年,成立「國語推行委員會」。國民黨政府在1956年,

自1945年到1970年語言教育政策主要在去除日本化恢復中國化,以推行 國語為主要途徑,1946年,成立「國語推行委員會」。國民黨政府在195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