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四節 本研究模式之驗證及修正
本研究模式以 TPB 為基礎,加入行動控制變項而成。故探討研究 模式中變項之因果關係時,先分析 TPB 變項之間的關係,再探討行動 控制變項加入後的情形,並且,在分析變項之間因果關係的同時,也 將驗證研究模式的適切性,期能找出一個在統計觀點上能與研究資料 適配,而且所有參數都能有意義解釋的模式。
探討各變項之間的因果關係,可以利用一系列的迴歸方程式將這 些變項之間的關係加以整合,再以路徑分析模式來呈現。但是,多次 迴歸分析估計程序會造成統計決策錯誤機率的膨脹(邱皓政,2004)。
為避免此問題,故本研究採用 SEM 程序來進行統計分析,並將本研究 模式與樣本資料結構進行適配度檢定(test of goodness of fit), 以驗證本研究模式是否成立,如果需要,也將進行模式修正,直至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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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與資料適配,而且所有參數皆能合理解釋為止。評估適配度的指標
(余民寧,2006)如表 4-18 所示。
表 4-18 適配度指標及其判斷標準
適配指標 可能值範圍 判斷標準
χ2 依統計表中某自 p>.05 卡方值未顯著,
由度下的卡方值 表示模式與資料適配
GFI 0~1 >.9 良好適配
AGFI 0~1 >.9 良好適配
SRMR >0 <.05 良好適配
RMSEA 0~1 <.05 良好適配 <.08 合理適配 <.10 普通適配 >.10 不良適配
NFI 0~1 >.9 比較良好適配
CFI 0~1 >.9 比較良好適配
χ2:卡方值;GFI:適配度指標;AGFI:修正後適配度指標;
SRMR:標準化均方根殘差;RMSEA:均方根近似誤;
NFI:正規化適配指標;CFI:比較適配指標
壹、計畫行為理論模式之驗證
本研究除了以 TPB 為基礎來發展研究模式之外,亦將驗證本研究 資料與 TPB 的適配性,以考驗研究假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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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確認模式
TPB 模式的路徑圖示如圖 4-2。其中,行為為內衍變項,行為意 圖則兼為內衍及外衍變項,視其所屬之路徑而異。態度、主觀規範及 知覺行為控制為外衍變項。
圖 4-2 計畫行為理論模式路徑圖
二、SEM/LISREL 進行模式分析結果
本研究輸入模式內變項之共變數矩陣(見表 4-19)進行 SEM 的 各項參數估計,採用最大概似法(maximum likelihood)進行估計。
結果如圖 4-3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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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9 計畫行為理論模式內變項之共變數矩陣
AB SN PBC BI1 B AB .406
SN .257 .496
PBC .104 .160 .682
BI1 .218 .249 .527 .818
B .121 .076 .320 .369 .790
註:AB:態度;SN:主觀規範;PBC:知覺行為控制;BI1:行為意圖一;B:行為
TPB 模式經 SEM 進行各項參數估計後,研究樣本資料與模式的整 體適配度指標(表 4-20):卡方值(Chi-Square)為 6.39( df=2, p-value=0.04< .05), 均方根近似誤(RMSEA)為 0.08。表示卡 方檢定達顯著水準,樣本資料與模式之間不適配。而且,RMSEA 為 0.08,
表示樣本資料與模式之間僅具合理適配(mediocre fit)(余民寧,
2006)。顯示本研究假設三:態度、主觀規範、知覺行為控制、行為 意圖及行為之間的假設模式與觀測資料可以適配的假設成立。但是,
TPB 模式在本研究樣本的適用性未臻完美。
TPB 自 Ajzen(1985)在理性行動論的基礎上,增加了知覺行為 控制而形成,至今已二十多年。國內外應用在健康行領域研究時,對 於目標行為的解釋力多低於 25%(表 2-2),研究者一直希望能提高 該模式的解釋力。本研究資料與 TPB 的適配度不高,也許是研究樣本 的特殊性,也許是 TPB 的適用性需要再討論,這樣的結果也支持本研 究在 TPB 的基礎上發展新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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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3 計畫行為理論模式參數估計圖
表 4-20 計畫行為理論適配度指標
適配指標 判斷標準 理論模式
χ2 p>.05 卡方值未顯著, 6.39(p=.04)
表示模式與資料適配
GFI >.9 良好適配 .99
AGFI >.9 良好適配 .94
SRMR <.05 良好適配 .02
RMSEA <.05 良好適配 <.08 合理適配
<.10 普通適配 .08 >.10 不良適配
NFI >.9 比較良好適配 .99
CFI >.9 比較良好適配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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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本研究模式之驗證及修正 一、本研究模式之驗證
本研究模式以 TPB 為基礎,加入行動控制變項而成。以下將驗證 此模式與研究資料的適配情形,以考證研究假設七。
(一)確認模式
本研究模式的路徑圖示如圖 4-4。其中,行為為內衍變項,行為 意圖及行動控制則兼為內衍及外衍變項,視其所屬之路徑而異。態度、
主觀規範及知覺行為控制為外衍變項。
圖 4-4 本研究模式路徑圖
(二)SEM/LISREL 進行模式分析結果
本研究輸入模式內變項之共變數矩陣(表 4-21)進行 SEM 的各 項參數估計,採用最大概似法(maximum likelihood)進行估計。結 果如圖 4-5 所示。
態度 主觀 規範
知覺 行為 控制
行為
意圖 行動 行為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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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1 本研究假設模式內變項之共變數矩陣
AB SN PBC BI1 AC B AB .406
SN .257 .496
PBC .104 .160 .682
BI1 .218 .249 .527 .818
AC .097 .090 .285 .329 .551
B .121 .076 .320 .369 .530 .790
註:AB:態度;SN:主觀規範;PBC:知覺行為控制;BI1:行為意圖一;AC:行動控制;B:行為
本研究模式經 SEM 進行各項參數估計後,研究樣本資料與模式 的整體適配度指標(表 4-23):卡方值(Chi-Square)為 20.65( df
=6, p-value=0.002< .05), 均方根近似誤(RMSEA)為 0.09。
表示卡方檢定達顯著水準,樣本資料與模式之間並不適配,而且,
RMSEA 為 0.09,表示樣本資料與模式之間為普通適配。因此,本研 究假設模式可以支持研究假設七:規律運動行為影響因素的假設模 式與觀測資料可以適配。
雖然依據研究樣本資料與模式的適配度指標,整體適配度可以 接受,但是其中 RMSEA 為 0.09(母群體差異函數值為 0.046,90%的 信賴區間為(0.014;0.102),且自由度為 15),90%的信賴區間並 未包括 0,適配程度檢定結果,其 p=0.06,略高於 0.05 的臨界值,
因此,研究者僅能勉強接受模式適配的結果,並且,針對假設模式進 行修正,以提高模式的整體適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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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5 本研究模式參數估計圖
二、本研究模式之修正
由於研究模式經 SEM 進行各項參數估計後,發現研究樣本資料與 模式的整體適配度不盡理想,因此,根據研究理論及修正指標
(modification index,MI)進行模式修正。由於 SEM 所含括的變項 眾多,增加或減少參數會影響其他參數的估計,因此,每一次僅針對 一個參數進行更動,反覆檢驗模型變動之後的結果,直至符合理論及 研究目的的模型為止。
(一)第一次模式修正
SEM 模式的修正應以理論為依歸,即使依據統計結果的診斷訊 息來進行模式修正的策略時,都應該考量相關的理論(吳明隆,2006)。 因此,本研究模式之修正從理論著手,輔以參數估計的結果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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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TPB 中,行為意圖直接作用於行為。在本研究模式中,加入行 動控制作為行為意圖與行為之間的中介變項。但是,在尚未確認行動 控制是完全中介或者部分中介角色的情況下,不應認定其為完全中介 作用,應該保留行為意圖與行為之間的作用關係,待模式分析後,確 認行動控制的作用角色。故在修正模式時,增加行為意圖與行為之間 的作用路徑。
1、確認模式
第一次修正模式的路徑圖示如圖 4-6。其中,行為為內衍變項,行為 意圖及行動控制則兼為內衍及外衍變項,視其所屬之路徑而異。態度、
主觀規範及知覺行為控制為外衍變項。
圖 4-6 第一次修正模式路徑圖 態度
主觀 規範
知覺 行為 控制
行為
意圖 行為
行動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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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SEM/LISREL 進行模式分析結果
本研究輸入模式內變項之共變數矩陣(表 4-21)進行 SEM 的各 項參數估計,採用最大概似法(maximum likelihood)進行估計。結 果如圖 4-7 所示。
本研究模式經 SEM 進行各項參數估計後,研究樣本資料與模式的 整體適配度指標(表 4-22):卡方值(Chi-Square)為 19.26( df
=5, p-value=0.001< .05), 均方根近似誤(RMSEA)為 0.09。
表示卡方檢定達顯著水準,樣本資料與模式之間並不適配,而且,
RMSEA 為 0.09,也表示樣本資料與模式之間僅為普通適配,需要進行 模式修正。
圖 4-7 第一次修正模式參數估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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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次模式修正
利用修正指標(MI)進行模式修正時,當 MI 值>5,表示此參 數宜納入模型中(邱皓政,2004)。從 GAMMA 參數的修正指標(表 4-22)
中看出知覺行為控制對行動控制的迴歸係數具有統計意義,顯示知覺 行為控制是對行動控制具有顯著解釋力的變項。修正後的預期改變量 是正值,表示知覺行為控制越高,行動控制越強,具有理論上的合理 性,應將其納入模型中。故在第二次修正模式時,增加知覺行為控制 與行動控制之間的作用路徑。
表 4-22 第一次修正模式的 GAMMA 參數修正指標
路徑 MI 值 預期改變量 知覺行為控制→行為意圖 --- --- 知覺行為控制→行動控制 11.94 .21 知覺行為控制→行為 --- --- 主觀規範→行為意圖 --- --- 主觀規範→行動控制 .19 - .02 主觀規範→行為 2.05 - .06 態度→行為意圖 --- --- 態度→行動控制 .19 .03 態度→行為 .87 .05
1、確認模式
第二次修正模式的路徑圖示如圖 4-8。其中,行為為內衍變項,
行為意圖及行動控制則兼為內衍及外衍變項,視其所屬之路徑而異。
態度、主觀規範及知覺行為控制為外衍變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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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8 第二次修正模式路徑圖
2、SEM/LISREL 進行模式分析結果
本研究輸入模式內變項之共變數矩陣(表 4-21)進行 SEM 的各 項參數估計,採用最大概似法(maximum likelihood)進行估計。結 果如圖 4-9 所示。
本研究模式經 SEM 進行各項參數估計後,研究樣本資料與模式的 整體適配度指標(表 4-23):卡方值(Chi-Square)為 7.34( df=
4, p-value=0.12> .05), 均方根近似誤(RMSEA)為 0.05。表 示卡方檢定未達顯著水準,樣本資料與模式之間適配,而且,RMSEA 為 0.05,也表示樣本資料與模式之間已達良好適配的門檻。
態度 主觀 規範
知覺 行為 控制
行為
意圖 行為
行動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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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9 第二次修正模式參數估計圖
(三)第三次模式修正
在第二次模式修正後(圖 4-9),發現知覺行為控制與行為之間 的路徑係數值(GAMMA=0.05,t=.93<1.96,p>.05)未達顯著水 準。表示此路徑參數的估計不具統計意義,可以不予估計。故在第三 次修正模式時,取消知覺行為控制與行為之間的作用路徑。
1、確認模式
第三次修正模式的路徑圖示如圖 4-10。其中,行為為內衍變項,
行為意圖及行動控制則兼為內衍及外衍變項,視其所屬之路徑而異。
態度、主觀規範及知覺行為控制為外衍變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