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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體宇宙論和天人觀

第二節 本體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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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太虛即氣則無無」131,以無形之氣(太虛)作為萬物的本體,即知氣乃無形,

則這宇宙充斥著「氣」,無形、有形皆是「有」,故並沒有「空無」的狀態。整體 只是皆和裴頠的思路暗合,再以氣論集大成的戴震來來看,他說:「形謂已成形 質。形而上猶曰形以前,形而下猶曰形以後」132。也就是一切都只是氣作動、凝 聚前後的差異。這樣的宇宙觀,並非上下垂直,或許更可以說是「線性」的。

第二節 本體論

大致了解裴頠的宇宙圖式之後,便可以更進一步的討論關於價值層面的問題,

這就要從「道」、「理」等範疇談起。

在超越型的「異質性本體論」的思維之下,「道」、「理」基本上等同於完滿 的價值本體。但自然氣本論講「道」、講「理」和以上型態不盡相同。劉又銘曾 表示,自然氣本論諸家的「道/氣」、「理/氣」關係,大致可說是以氣的運行、

開展為「道」,(因為氣是「道之實體」,甚至可以說「氣即道」),而以氣運行、

開展所表現出來的規則、條理作為「理」。概括而言,就是「氣即道」和「理在 氣中」。133

在上一節討論了《崇有論》以氣為本的宇宙觀。簡而言之,最核心的部分就 是宇宙整體只是氣的流行所構成,一切事物的形貌和表現只是「氣」自然的開展。

但這是僅僅就著「氣」作為本源的一面來談的。事實上,自然氣本論的「氣」不 只是萬物的本源,同時也作為萬物的本體。宇宙整體的價值、人世間的道德、人 類的文明,都是憑藉著的「氣」所蘊含的基礎價值,在運動之中逐漸發展、逐漸 實現的,這樣的本體型態和道家玄學及儒家孟學的本體型態不盡相同。有了以上 的理解,便可以接著來看《崇有論》中「道」和「理」的相關問題了。

131 [北宋]張載著,章錫琛點校:《張載集》,頁 8。

132 [清]戴震:《孟子字義疏證‧天道》(北京:中華書局,1961 年),頁21。

133 劉又銘:〈明清儒家明清自然氣本論的哲學典範〉,頁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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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自然天道

必須指出,自然氣本論者談「道」,大多是指人世間的「人道」、「治道」。這 是因為,自然氣本論者所認知的「天道」,僅僅是指「氣」的自然運行。以荀子 來說,便是「天有常道,地有常體」,具體來說就是「天不為人之惡寒也輟冬,

地不為人之惡遼遠也輟廣」(《荀子.天論》)。自然世界有其規律,並不因人的喜 好或人世間的治亂而改變。即便是「日月之有食,風雨之不時,怪星之黨見」(《荀 子.天論》)等異相出現,也都是氣的交感變化,可怪而不可畏。換言之,「天道」

作為本體,並無法直接現成的給出任何道德準則,所謂倫理規範、文明價值,皆 有賴人類開展。不過,早先對《崇有論》中「道」的解析,大多是循著玄學或孟 學進路來看。就玄學來說,「道」是萬物的本體,是必須順應的「自然」,是眾生 必須歸返的本然狀態;從孟學來看,「道」是理性秩序、德行本體,而這個德行 本體下落於人,經過人的擴充、發用,就能成為現實中的道德秩序,也就是所謂

「盡心知性以知天」,藉此來達到「天道、性命相貫通」的天人合一境界。因此,

若延續傳統的詮釋理路,很可能便找不到《崇有論》中「道」的定位。例如詹雅 能就曾表示,不應當將《崇有論》中的「道」視為具有本體意義的「道」。他說:

按「道」作為一個形上本體來看,它是『一』,是『全』;但對萬 有本身個別的實際存在言,它是『多』,是『分』。除非能排除其 中種種分殊的雜多,而抽象化為一個普遍的原理,否則我們仍不宜 將它稱作「道」,而作為一個形上本體來看待。134

他認為,《崇有論》中所說的「宗極之道」應該當成「途徑」來解釋,因此,「總 混群本,宗極之道」就是「透過總混萬有的方式來探求其本」。135不難看出,裴頠 所說的「道」被視為單純的一種「途徑」,因為他不是唯一、具有普遍性的原理。

這顯然代表詹雅能對「道」的預設,就是一個精神性的、超越的抽象原理。就這

134 詹雅能:《裴頠崇有論研究》,頁 72。

135 詹雅能:《裴頠崇有論研究》,頁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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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的詮釋立場來看,《崇有論》的現象世界自然是沒有根源的,裴頠所欲重建的 禮制社會,當然也是僅具有「外在約束力」的「儒教」社會。

但事實上,自然氣本論的「道」也有它一貫的理路。狹義的「道」,就是「氣 之運行」;廣義的「道」,則包含了「氣之實體」在內。136必須說明的是,由於「氣」

是價值成分和非價值成分的混合體。137因此,由氣所組成的人、事、物,也被賦 予程度不一的價值,又因此,由這樣的「道」發散的萬事萬物,也是美惡、良莠 相參的,如此說來,這樣的「道」是更偏向自然,而較少道德、價值意涵。

就著這個理路重新來看「總混群本,宗極之道」。既然我們已經確認了「總 混群本」就是「氣」渾然為萬物本源的樣子,那麼這裡的意思就是「總混群本的 氣」就是最高的「道」。再進一步說,若是以氣的運動為「道」,那麼「道」在天 為「天之道」,在人間為「人之道」。這樣的「天道」,它和人世間的關係應該就 不是那麼直接了畢竟「天道」不是全然價值的,準此,人世間的行為準則,也就 不全是從「天道」直接展開就能現成取用的。

雖然《崇有論》中對於「道」的討論並不多,但我們依然可以從以上線索大 致歸納出一個偏向自然氣本論的立場。藉著這個進路來說,他的「道」,應該不 是孟學視角下和性命相貫通的天道,也和王弼所認為全然「自然」的形上之道不 同。裴頠所談的「道」,並非溢出現實,帶有玄幻、神秘特色的另一層世界,僅 只是相對素樸的自然氣化之道而已。

136 劉又銘:《理在氣中——羅欽順、王廷相、顧炎武、戴震氣本論研究》,頁139。吳廷翰也有這 樣的說法:「何謂道?一陰一陽之謂道。何謂氣?一陰一陽之謂氣。然則陰陽何物也?曰:氣。

然則何以謂道?曰:氣即道,道即氣。天地之初,一氣而已矣,非有所謂道者別為一物,以並出 乎其間也。」見劉又銘:〈吳廷翰的自然氣本論〉,《成大宗教與文化學報》(2005 年 12 月),頁 19-58。

137 「不妨說,自然氣本論的本體就宇宙本體來說是一種綜合了價值成份與非價值成份的本體。」

見劉又銘:〈宋明清氣本論研究的若干問題〉,頁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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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氣中之「理」

「理」在先秦多半是指個別事物中的「條理」。如荀子說「凡以知,人之性;

可以知,物之理」(《荀子.解蔽》),或《韓非子》中提到的「理者,成物之文也」、

「短長、大小、方圓、堅脆、輕重、白黑之謂理」(《韓非子.解老》)。又或者如

《管子.心術》:「禮出乎義,義出於理」。朱漢民便曾經指出,先秦「理」的特 點大致有二,一是「理」體現在自然、人文的事物之中,既可以是成物之文的自 然之理,也可以是指禮義秩序的人文之理;二是「理」和具體事物相關,依托於 具體事物中,並能體現具體事物的差別,也就是所謂「分殊之理」。138到了魏晉時 期,王弼認為萬物「必由其理」139,也就是「理」是眾物之所以為眾物的「所以 然」,這就使得「理」一定程度的具備了本體的意義。不過王弼對「理」的談論 不多,因此,「理」正式作為具有普遍性的唯一本體,仍要等到宋代對理範疇的 建構。有宋以後,「理」的用法大致固定為指稱一種宇宙事物的「必然之則」,這 個必然之則是先於萬物的第一因,也就是人世間道德之所從出。又由於天的運行 必然有「理」,所以在這個意義下「理」和「道」的內涵基本是相同的。

雖然在裴頠的時代「理」作為「本體」的用法還未成熟。140但歷來對《崇有 論》的檢視,卻是按照以「理」為形上本體的理路來進行,如此也難怪會有「此

『理』只是實然的現象,不是形上的『所以然』」141這樣的理解與指責。

事實上,自然氣本論既然以元氣為哲學最高範疇,則所謂「理」自然也必須 就著「氣」來說。這就代表,「理」不在「氣」之上、之先,而是在「氣」的運 行之中,是「氣」運行、活動的脈絡、規律。進一步說,世間種種現象、事物皆 由「氣」而生,因此事物和事物,現象和現象之間的相互作用、感應,事實上也 就只是「氣」在不同面向、不同情境的作用和感應而已。所以裴頠又說「化感錯

138 朱漢民:〈先秦儒家性理觀念溯源〉,《齊魯學刊》,第 5 期(2011 年),頁 8。

139 [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臺北:華正書局,1992 年),頁 539-540。

140 當然在裴頠的時期,以「氣」為本體的理論建構也不完整,但以本體論型態來說,裴頠應是 更接近自然氣本論的。

141 牟宗三:《才性與玄理》,頁 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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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理跡之原」、「是以生而可尋,所謂理也,理之所體,所謂有也」(《崇有論》)。 這是說,世間萬物紛雜交錯、相感互應,就是「理迹」的源頭,也就是「氣化的 過程」裡就蘊含著「理」。而這個「理」所表現出來的形跡是可知可尋,可以在 現實世界中被指認的,而世上各自殊異的個體,就是氣運行的抽象「條理」得以 具體體現的存在物。也就是說,萬物有了外在形式的同時,內在的生之動因——

氣運行的「條理」才有所憑藉,得以顯現。我們要在這看似複雜的萬千的相感、

作動之中,斟酌衡量,進而凝定出價值——也就是在氣之中探尋出「理」。 這樣的「理」不是王弼所謂在現象背後無形無象、統御眾物的「理」。也不 是孟學價值飽滿的天理。這可以從裴頠說「眾理並而無害,故貴賤形焉」(《崇有 論》)嗅出端倪。正是因為各「理」都只是氣的剖判開闔,流行升降之下的律則 而已,所以「理」可以是「眾理」,是可以在不同的情勢、不同的層面開展的價 值。因此,《崇有論》中有「懷末以忘本,則天理之真減」(《崇有論》)的說法,

這是說人若為了保全生命而縱容自己恣意滿足慾望,就是捨本逐末,這樣的作法,

是違反自然之理的。而他在〈諫東宮侍從失人〉中則說到「東宮之建,以儲皇極。

其所與游接,必簡英俊,宜用成德。匡、嵩幼弱,未識人理立身之節,東宮實體 夙成之表,而今有童子侍從之聲,未是光闡遐風之弘理也」142,這是說,侍奉太

其所與游接,必簡英俊,宜用成德。匡、嵩幼弱,未識人理立身之節,東宮實體 夙成之表,而今有童子侍從之聲,未是光闡遐風之弘理也」142,這是說,侍奉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