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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照片 4- 30 桂林路交通情形

表 4-6 康定路、桂林路東北側都市更新地區道路佔用彙整表 道路名稱 道路寬度(m) 佔用寬度(m) 有效寬度(m)

康定路 13.5 0 13.5

照片 4-29 康定路交通情形 照片 4-30 桂林路交通情形

16.救火栓設置標準(救火栓設置距離)

30m 30m

圖 4-11 康定路、桂林路東北側都 市更新地區內設施物調查圖

圖 4-12 康定路、桂林路東北側都 市更新地區內巷道停車佔用調查圖

社區空間致災風險評估之研究

表 4-7(續) 南機場二期整宅社區空間實質環境致災風險評估表-權重值

(1)有效寬度<90cm (2)有效寬度 90-120cm

(3)有效寬度>120cm

(3) 0.375 本社區建築物出

社區空間致災風險評估之研究

表 4-8(續) 南機場三號地整宅社區空間實質環境致災風險評估表-權重值

(1)有效寬度<90cm (2)有效寬度 90-120cm (3)有效寬度>120cm

(3) 0.375 本社區建築物出

社區空間致災風險評估之研究

(三) 康定路、桂林路東北側都市更新地區

社區空間致災風險評估之研究

(1)有效寬度<90cm (2)有效寬度 90-120cm (3)有效寬度>120cm

(2) 1.025 建物出入口有效

表 4-9(續) 康定路、桂林路東北側都市更新地區空間實質環境致災風險評估表-權重值

社區空間致災風險評估之研究

3.建築物樓層:

南機場二期及南機場三號地之整建住宅社區,屬於 4 或 5 層之建築 物,而康定路、桂林路東北側更新地區之建築物樓層數之差異程度較 大,最高樓層為 14 層(麒麟飯店),最低為一層,對於評估基準為地面 16 層以上或高度≧50 公尺之項目,有進一步探討分析之空間。

4.建築物使用類型:

南機場二期及南機場三號地皆為住宅使用居多,一樓面臨道路之住 家,則呈有營業行為之住商混合使用型態;而康定路、桂林路東北側更 新地區之使用類型較為複雜,包含飯店、軍用品商家、二手電視商等住 商混合使用型態。

(二)建築物本身以外受災危險度:

1.防火巷佔用:

南機場二期之社區空間因屬獨棟回字型之建築物,因此無防火巷之 存在,而南機場三號地整宅社區及康定路、桂林路東北側更新地區之防 火巷佔用比例皆在 55%以下,三者均呈現同樣之風險,因此,對於此評 估基準之比例尺度有修正之必要。

2.街廓內違建程度:

南機場二期、南機場三號地整宅社區及康定路、桂林路東北側更新 地區之違建程度幾近相同,但從空地及屋頂兩方面分析,屋頂的加蓋幾 乎達 100%,空地的違建程度則呈現不同的比例,因此,此項評估指標仍 有必要加以細分。

3.社區內危險使用分佈密度:

南機場二期及南機場三號地皆為住宅使用居多,;而康定路、桂林 路東北側更新地區之危險使用較為複雜,包含飯店、軍用品商家、二手 電視商等,因此不同的社區型態所存在之危險使用分佈其定義範圍應更

4.木造建物比例(建築延燒):

南機場二期、南機場三號地整宅社區及康定路、桂林路東北側更新 地區之木造建物之比例皆為 10%以下,顯市即使窳陋地區社區空間木造 建物之比例,已相當少,甚至無木造建物之存在,則此項評估指標作為 對於社區空間致災風險實質環境評估之關連性明顯降低。

(三)地震災害/避難及救援危險度 1.道路有效寬度:

南機場二期、南機場三號地整宅社區及康定路、桂林路東北側更新 地區之街廓內道路有效寬度皆因居民違規停車或佔用,致使其有效寬度 皆小於 6 公尺,因此該評估基準之尺度,有必要進行修正。

2.救災不易之建築物:

南機場二期、南機場三號地整宅社區及康定路、桂林路東北側更新 地區之街廓內建築物樓層無高層建築(地面 16 層以上或高度 50 公尺), 因此,該評估基準應予以刪除,以符合現況。另社區內幾乎戶戶均裝有 鐵窗造成搶救進入困難,是以安裝鐵窗之情嚴重形,仍有進一步考量納 入評估基準的範疇內。

3.緊急避難空間(災害發生起 1-7 小時):

南機場二期、南機場三號地整宅社區及康定路、桂林路東北側更新 地區分別為<1 ㎡,1.61 ㎡及 0.65 ㎡,主要決定居民對於內部開放空 間的佔用情形嚴重與否。

(四)地震二次災害--火災災害 1.危險管線:

南機場二期、南機場三號地整宅社區及康定路、桂林路東北側更新 地區其危險管線分佈之情形皆相同,但如進一步分析,危險管線之埋設 深度、管線管徑(材質)及埋設年代等不同,都存在不同的致災風險,

因此,此項評估基準仍有進一步檢視之必要。

社區空間致災風險評估之研究

2.建築物面前道路(街廓外主要幹道寬度):

南機場二期、南機場三號地整宅社區及康定路、桂林路東北側更新 地區其面臨之主要幹道部分分別為西藏路 26 公尺、青年路 15 公尺及桂 林路 16.4 公尺,但因路邊停車佔用之情形,使得其有效寬度皆部分縮 減,但不致影響救災車輛之通行及抵達。

3.戶外消防栓設置標準(救火栓設置距離):

南機場二期、南機場三號地整宅社區及康定路、桂林路東北側更新 地區之戶外消防栓設置距離分別為 60 公尺以內,60-120 公尺及大於 120 公尺,顯示出康定路、桂林路東北側更新地區之致災風險相對於其他兩 者為高。

表 4-10 南機場二期整宅社區致災風險評估因子權重值表

評估項目 評估指標 權重值 項目權重值

結構構造類別 8.436

建築物興建年代 11.2

建築物使用類型 5.456

建築物受災危險 度(建築物本身)

建築物樓層數 1.482

26.574

道路有效寬度 6

救災不易之建築物 4.8

緊急避難空間(災害發生起 1-7 小時) 3 建物出入口(至室外開放空間出口之有

效寬度)

0.375 地震災害/避難及

救援危險度

臨時收容空間 2.1

16.275

防火巷佔用 1.098

社區內危險使用分佈密度 0.588 木造建物比例(建築延燒) 0.384 建築物本身以外

受災危險度

街廓內違建程度 3.1

5.17

危險管線 2.726

戶外消防栓設置標準(救火栓設置距 離)

0.6

地震二次災害--火災災害

建築物面前道路(街廓外主要幹道寬 度)

0.237

3.563

表 4-11 南機場三號地整宅社區致災風險評估因子權重值表

評估項目 評估指標 權重值 項目權重值

結構構造類別 8.436

建築物興建年代 11.2

建築物使用類型 5.456

建築物受災危險 度(建築物本身)

建築物樓層數 1.482

26.574

道路有效寬度 6

救災不易之建築物 4.8

緊急避難空間(災害發生起 1-7 小時) 1.65 建物出入口(至室外開放空間出口之有

效寬度)

0.375 地震災害/避難及

救援危險度

臨時收容空間 2.1

14.925

防火巷佔用 1.098

社區內危險使用分佈密度 0.588 木造建物比例(建築延燒) 0.384 建築物本身以外

受災危險度

街廓內違建程度 1.488

3.558

危險管線 2.726

戶外消防栓設置標準(救火栓設置距 離)

0.96

地震二次災害--火災災害

建築物面前道路(街廓外主要幹道寬 度)

0.609

4.295

總和 49.352 49.352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社區空間致災風險評估之研究

表 4-12 康定路、桂林路東北側更新地區致災風險評估因子權重值表

評估項目 評估指標 權重值 項目權重值

結構構造類別 11.4

建築物興建年代 8.848

建築物使用類型 8.8

建築物受災危險 度(建築物本身)

建築物樓層數 1.482

30.53

道路有效寬度 6

救災不易之建築物 4.8

緊急避難空間(災害發生起 1-7 小時) 1.65 建物出入口(至室外開放空間出口之有

效寬度)

1.025 地震災害/避難及

救援危險度

臨時收容空間 2.1

15.575

防火巷佔用 1.098

社區內危險使用分佈密度 0.588 木造建物比例(建築延燒) 0.384 建築物本身以外

受災危險度

街廓內違建程度 0.806

2.876

危險管線 2.726

戶外消防栓設置標準(救火栓設置距 離)

1.68

地震二次災害--火災災害

建築物面前道路(街廓外主要幹道寬 度)

0.609

5.015

總和 53.996 53.996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都市重建及都市更新已成為邁向未來都市永續發展及安全都市建構的重要指 標,社區為都市之縮影,回顧過去在都會區環境防災評估及有關都市層級風險評估 指標之研究,均有對自然環境、實質或非實質環境的指標及評估方法有所探討,現 階段國內對於都市內窳陋社區之防災整備其尚缺乏具體策略,其主要因素在於該環 境空間中所存在之致災危險因子並不明顯。

本研究藉由群體專家問卷決策分析方法,建立一套都市窳陋地區環境災害風險 之評估模式,期望藉由本評估模式下之評估因子加以檢驗整宅社區空間實質環境之 相對危險度,以確實改善都市窳陋地區環境及打造安全防災都市。

第一節 結論 經由本文之研究,可獲致以下結論:

一、透過國內外相關文獻回顧與分析,釐清地震危害(Earthquake hazard)和地 震風險(Earthquake risk)的差異性。並各國對地震災害危險度評估指標的 得挑選與評估模式的差異性,瞭解對於風險之評估涉及之層面及評估因子甚 多,因此,評估架構之建構及評估因子挑選甚為重要。

二、藉由專家學者問卷訪談及模糊德菲層級分析法,建立之社區空間實質環境致 災風險評估架構,共區分為四個層級,第一層級為評估目標;第二層級評估 項目,包含:(1)建築物受災危險度(建築物本身)、(2)建築物本身以 外受災危險度、(3)地震災害/避難及救援危險度、(4)地震二次災害--火災災 害;第三層級為評估基準,包含:(1)結構構造類別;(2)建築物興建年 代;(3)建築物使用類型;(4)建築物樓層數;(5)社區內危險使用分佈 密度;(6)防火巷佔用;(7)木造建物比例;(8)街廓內違建程度;(9)

道路有效寬度;(10)救災不易之建築物;(11)建物出入口;(12)緊急

社區空間致災風險評估之研究

避難空間;(13)臨時收容空間;(14)危險管線;(15)戶外消防栓設置 標準;(16)建築物面前道路。

三、評估架構各評估因子之檢視-實證調查地區社區空間之情形:

從南機場二期及南機場三號地之整建住宅社區、及康定路、桂林路東北 側更新地區等三處實證地區調查分析結果,對於在評估架構下各評估因子之 回饋情形,其致災風險之在四項評估項目下之權重值各有差異,但總和差異

從南機場二期及南機場三號地之整建住宅社區、及康定路、桂林路東北 側更新地區等三處實證地區調查分析結果,對於在評估架構下各評估因子之 回饋情形,其致災風險之在四項評估項目下之權重值各有差異,但總和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