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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棲港的樟腦衝突事件

在文檔中 清代梧棲地區的開發 (頁 103-107)

第四章 梧棲港的興起與街市發展

第三節 梧棲港的樟腦衝突事件

樟腦產地雖以北部為主,但中部山地產量亦豐,集集、埔里所產的樟腦大多 運至梧棲,再轉運至淡水出口。同冶二年(1863) 改為官賣(官督商辦性質),後在 大甲設有腦館,承辦樟腦事務,不准民間與外商直接交易,使洋商利益受損,洋 商屢向官方要求開放自由買責不得要領,於是「怡記洋行」(E11es&Co. ) 在梧棲 私設行棧,購存樟腦,結果被鹿港海防同知查扣而引發台灣涉外史上的「樟腦糾 紛事件」(Contest of Camphor) 。樟腦糾紛事件的背景涉及開港通商以來本地商 人和外商的利益衝突,和民間與西方傳教士的糾紛相激盪,使梧棲事件成為涉外 糾紛的導火線。

樟腦是台灣特產之一,連橫於《台灣通史》,236謂:「當鄭芝龍居台時,其徒 入山開墾,伐樟熬腦……配售日本,以供藥料」,連氏所言何據,雖然不明,可 是台灣早自明末,就已開始製腦。

直到清朝領有台灣,封禁番地,康熙五十九年,逮捕違禁入山熬腦者一百數 十人治罪以來,台灣的製腦事業一時衰廢。降至雍正三年(1725),閩浙總督滿 保奏設軍工料館於南北二路,由台灣道經辦伐樟作為船料而為籌集經費,始准一 般製腦,但仍私販。237如道光五年,將軍工廠及軍工料館設於艋舺,北部業者所 製樟腦,一律需要運交料館。雖然,常時政令不行,私熬私販仍不絕跡。惟其規 模不大而已。

然自道光四年,英商偷運鴉片來台,在鹿耳門不能起貨,轉至雞籠、淡水與 當地姦民交換樟腦,運往印度,獲得巨利,於是樟腦之用途擴展,銷路漸增,外 商對於台灣的樟腦漸表關心。

咸豐五年(1855)有寄寓香港的美商魯濱內(W.M.Robinnet),初駕路易號,

嗣駕山嘉古號輪(Santiago)船,來台收購樟腦,又獲巨利。未幾美商奈普魯士 及威廉安東二洋行成立,與魯濱內合辦樟腦貿易,雇用多數船員,購入武裝之賽 因士號及弗魯律克號輪船,攜帶巨資八萬美元並贈官吏之禮品,來台搜購大量樟 腦而去。嗣後又有美商威廉駕坐克拉利達號來台,公然與當地官吏訂立契約,獲 得樟腦專利,並且約定准許該行在打狗設立根據地。但是該行投下巨資四萬五千 美元,改修港口,設置倉庫,並為預防海盜,搆築相當堅固之防禦施設;台灣官 吏卻遲遲不肯履行協定。因此,該行遂採強硬態度,進行威嚇的交涉,於是不及 二年,得運樟腦七十八艘出口。而且為航行西海岸,搬運各地積貨,新建了一隻 八十噸的貨船巴爾號。238以後,年年裝運一百萬噸以上的樟腦,至香港傾銷。當

236 連橫,《台灣通史》,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2。

237 台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台灣樟腦專賣志》,臺北:臺灣日日新報社,1924;《台灣通 史》卷十一,〈榷賣志〉則謂:「雍正三年閩浙總督滿保奏准台澎水師戰船,令於台灣設廠修造,

以臺道臺協監督,於是南北二路各設軍工料館,採伐大木,以為船料,而檄匠首任之….併許熬 腦,以私其利,而他人皆禁也。」

238台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台灣樟腦專賣志》載:「本契約是1855 年 6 月 27 日,美籍船 長波達及中國官憲在台南調印的。」;賴永和,《台灣通志稿》卷三外事篇,謂:「魯濱內來台收 購樟腦,後有美國商船二三艘來台,在西海岸設置代辦店,專司樟腦之輸出」

時,在台收購價格每擔僅八美元,而在香港出售價格,高達十六美元,其所壟斷 利益,如何巨大,可想而如。

到了咸豐十一年,原為美商獨佔的樟腦收購特權,始落入英商怡和洋行

(Jardine Matheson & Co)及 Dent & Co 之手。239這二家英商最早派員來臺經理 商務,同治元年(1862),就在淡水設立洋行。隨後美、德二國的商人,亦陸續 出入台灣;在淡水、打狗、安平三地,設立洋行或代理店,從事貿易。這些洋行 或代理店所經營的主耍進口貨是鴉片,出口貨是台灣特產。

表 4-3 同治元年(1862)諸外國船輸出表

數量 金額(美元)

樟腦 2338 擔 40584

煤炭 9948 擔 1472

藍 2495 擔 24950

米 7209410 磅 133096

糖 1168 擔

茶 637 擔 8916

Wood 3580 板 Timber 150 板

其他 567300 斤

資料來源:廖漢臣,〈樟腦糾紛事件的真相〉,《臺灣文獻》17:3,1966,頁 89。

說明:這個表沒有包括英船,可見同治元年英國以外的外商,從台灣裝運出口的 特產,是米佔大宗,其次是煤,再其次才是樟腦。

表 4-4 同治元年(1862)英船輸出表

數量 金額(美元)

樟腦 7604 擔 136872

カツシユ 468 擔 6552

藍 85 擔 900

米 754910 磅 16260

硫磺 1666 擔 3332

茶 2879 擔 40306

計 204222

資料來源:廖漢臣,〈樟腦糾紛事件的真相〉,《臺灣文獻》17:3,1966,頁 90。

說明:從這個表看來,可以明瞭英商從台灣「禁運」出口的特產,是樟腦佔大宗,

米、茶、硫磺,不論是在數量上或金額上,均遠不及樟腦之多。這些樟腦都是違 抗禁令,利用華籍買辦直接向民間購進的。

239台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台灣樟腦專賣志》,臺北:臺灣日日新報社,1924。

因此,同治二年九月二十五日(1863)新任台灣分巡兵備道陳懋烈,就重申禁令,

將內山所產木村,全都劃充官田,嚴禁私熬樟腦,又鑑於樟腦的銷路日廣,將從 來兼掌樟腦事務的艋舺軍工料館,改為腦館,並在新竹、後壠、大甲三地,設立 小館,由台灣道庫出資,大事收購。然而實際業務,則由民間包辦,道台祇向包 商,每年收取一定的包銀而已。240這是一種不完全的專賣制度,但是由於這個制 度的實施,外商受到很大影響。當時,外商向腦館購入樟腦,每擔十六美元,運 到香港出售,每擔十八美元,雖然並非完全無利可圖,但是腦局向生產者收購樟 腦,每擔僅六美元而已,如果外商直接向生產者收購,最多每擔八美元,便可入 手,所以外商均感不平。各據條約,主張開港地的居住營業權利,不顧禁令,繼 續利用買辦,至生產地,放款收購樟腦,或利用姦民深入內山私熬樟腦,以武裝 之護衛者保護運往淡水出口,於是台灣官吏與外商的關係,漸趨惡化。同治五年 十月,吳大廷新任台灣道,更議整頓腦務,加強管制樟腦業者,嚴禁直接出售外 商,於是外商,也共張戰線起來對抗。因此,對吳大廷向外商或英國駐台英國領 事之抗議,都置之不理。不久,外商私運樟腦,被民截擊,或其用人被民傷害事 件,接踵而生。同治七年二月,梁元桂繼任台灣道,對於外商違禁採購樟腦,取 締尤嚴,於是許多年來的樟腦糾紛,遂至表面化了。

此事件始於同治七年(1868) ,打狗英商怡記洋行之代理人必麒麟

( W.A.Pickering ) 利用買辦許建勳與梧棲的蔡姓合作,從事收購樟腦,台灣道梁 元桂亦援用另一大族陳姓與其相抗,繼而命鹿港同知洪熙恬帶兵勇截留私運出口 的樟腦,以致樟腦遭風漂沒。241後來必麒麟親自來梧棲調查真相,當時怡記洋行 的棧房已被陳姓占去,必麒麟以優越的武力助蔡姓奪回棧房。梁元桂又以蔡姓先 人曾涉及叛案為由,令洪熙恬派兵勇前來緝捕蔡氏,蔡氏聞風避遁。必麒麟仗其 火力與兵勇相持不下,洪熙恬與其會談,勸他離去,必麒麟起先引天津條約為恃,

態度強硬。打狗英領事吉必勳(John Gib. son) 以天氣險惡,廈門的砲艇一時無法 前來聲援,而且探知梁元桂可能設法不利於比麒麟,乃派專差來梧棲通知他離 開,於是必麒麟不敢從陸路回打狗,而從梧棲搭船前往淡水,暫居於寶順行 (Dodd&Co. ) 等候船隻前往廈門向英國領事報告此事件經過。

梧棲樟腦事件未息而各地糾紛亦起,如鳳山埤頭教堂被暴民拆毀,交涉無 著。同冶七年(1868) 八月,英國駐華公使阿禮國(Ruther -ford Alock ) 和砲艇依 加魯號( Icars ) 艦長斯各特(Lord Charles Scott)、打狗領事吉必勳,必麒麟一行與 梁元桂談判,未達到任何結果。同年十月閩浙總督英桂派興泉永道曾憲德渡台,

偕台灣府知府葉宗元在打狗與吉必勳、必麒麟、布斯達特號(Bustard ) 與阿爾傑 蘭號(Algerine ) 兩艇艇長、傳教士馬雅各(James L. Maxwell ) 談判,英方要求處 罰暴民,賠償損失,屢行條約等要求,結果談判破裂。十一月二十一日,吉必勳 與武官茄當(Gurdon ) 率艇至安平示威,二十五日發動砲擊,並率兵登岸佔領營

240 連橫,《台灣通史》,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2。

241 《籌辦夷務始末選輯》,臺灣銀行經濟硏究室編輯,七年十月二十八日閩浙總督奏:「台灣領 事官综令洋將違約妄為飭總理衙門辦理」一摺,謂為「必麒麟在不通商之梧棲口岸私通奸民設棧 收買樟腦私運出口致被截留遭風漂沒」。

署,燬軍裝器械,殺傷兵勇,副將江國珍受傷服毒自盡,總兵劉明燈無所措,最 後由紳商黃應清應付始撤兵,繼而雙方會談,訂立「樟腦條款」(Camphor Regulation) ,與樟腦業有關者為廢止官營,外國人及雇用者可自由收購,另賠 償怡記洋行在梧棲所損失之樟腦六千元。釁始於梧棲的樟腦的糾紛告一段落。

1869 年至 1886 年,樟腦自由買賣,但因國際腦價下降,內山先住民與樟腦業者 衝突頻仍,1884 ~5 年間又因中法戰爭波及,海上交通被封鎖,故產量和出口並 未暢旺。

光緒十二年 (1886) ,台灣巡撫劉銘傳奏議獲准硫磺、樟腦改為官營,中部 地區在彰化設腦務總局,卓蘭、集集、埔里設分局,霧峰豪族領袖林朝棟曾參與 官辦政策之籌商,因緣際會使林家成為最大的樟腦業經營者。劉銘傳與林朝棟合 作,給予大甲溪至濁水溪之間近山地區的開發權,林朝棟和其叔文欽組織「林合 號」從事開發,在東勢角另設「五合記」採收樟腦。林文欽另與蔡振聲合組「錦 勝號」從事樟腦貿易。1890 年至 1895 年之間,林家擁有五百個以上的隘勇以保 護腦丁,腦灶超過三百個,年產量約3, 600 石,占全台產量的十分之一左右,這 些樟腦都由梧棲或鹿港運出口。242林家可能亦認為有在梧棲投資開發的價值,光 緒十八年(1892) 投責開墾草浦地區為田畝,面積一百五十甲,並設有公館為收 租貯穀之所。243

割台前後,梧棲港口條件欠佳,船隻大多靠汨塗葛堀,244故經營樟腦的行號

割台前後,梧棲港口條件欠佳,船隻大多靠汨塗葛堀,244故經營樟腦的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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