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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梧棲地區的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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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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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目的與範圍 在梧棲教書已多年了,可是當學生問起有關梧棲當地的歷史,身為歷史老師 的我總是相當汗顏。身為教師,怎能不積極去了解我任教的鄉土史呢!就是這麼 簡單的想法,在一偶然機會,我發現我任教導師的班上裏,有一位同學家有著豐 富的史料,打聽之下,原來這位家長蒐集相當多的清代或日治時期所留下來的契 約文書。拜訪這位鍾金水先生,始知原來這些契約文書的蒐集事相當不易的。除 非是對這個地方充滿了感情,不然,自己怎麼願意花錢去蒐集別人眼中的垃圾 呢?偶後幾次交談之後,發現他很熱情的願意借我一些資料參考,從這幾張契約 文書裡,我才發現原來清代漢人的開發是多麼艱辛的! 就歷史教育而言,小區域研究是大區域研究的基礎,唯有由小區域著手,才 能找出地方區域的差異性,如此才能建立更深、更廣的研究基礎,因此,小區域 的研究能為大區域研究建立更多的歷史資源。梧棲鎮為十大建設台中港的一個重 要區塊,目前梧棲鎮雖然出現了不少的契約文書,但卻沒有替梧棲鎮做一個完整 的整理,至圖書館找研究資料的人多有感觸契約文書之雜亂,因此,筆者認為整 理出梧棲鎮的歷史變遷,對於地方發展史上是有其重要性的。 歷史教育而言,在九年一貫課程中,鄉土教育佔有重要的一環,社會科的領 域精神一再強調「人與時間」、「人與土地」的關係,相信區域史的研究正是落 實這方面的精神,更對這方面的教學有所助益,更期望能藉田野調查的補強,提 供地方發展更多資料,以充實教學資源。因此,期盼此研究能提供地方鄉土教材 的資料,更落實於教學工作中。唯有立足於鄉土教育,才能培養對鄉土的認同感, 這才是真正落實歷史教育的目的。 基於以上動機,試圖從平埔族群和漢人族群中的在此地區的活動過程中重建 歷史,並體認到先民在此塊土地上的努力,期許能有更長遠的發展,並希望能夠 建構出梧棲鎮較為完整的概念,企圖在研究過程中建立起基本模式,作為往後對 梧棲地區更進一步認識的基礎,更希望能在九年一貫的領域精神中,成為教學工 作中重要的教學指標,落實於教學工作上,替梧棲人從事文化紮根,深入了解自 己家鄉的歷史。由於本身任教的學校就在梧棲鎮,因此以行政區梧棲鎮作為本論 文研究的範圍。. 1.

(2) 第二節 文獻與研究回顧 這時才發現梧棲這個地方位於海邊地帶,靠海的地區的土地不是鹽份偏高 嗎?也就是說梧棲算是一個土地貧瘠的地區,怎麼還會有漢人願意在此從事農業 或開發呢! 在文獻資料上的研讀發現,在今天中央路之東的地區才是從事農業為主的村 落,中央路以西的部份則是商業為主,梧棲港的轉運功能在清代盛極一時,之後 卻港口的淤積而沒落了。後來,日本總督府的特意開發之下,梧棲港成為新高港, 一時感覺前途不可限量,二次大戰爆發,新高港的開發就這樣停頓下來了,直到 1970年代,台中港的興建便成為十大建設中的一環。所以目前大部分的論文就集 中於台中港部分了,關於台中港方面的論文,則都集中在建築系所、都市計劃研 究所、環境工程系所、交通管理或航運所的研究,範圍也僅限於台中港這個港區 工程之類的研究。 因此本文以清代的梧棲鎮來做一個較深入的探討,試圖利用:(1)文獻資 料:包括地方志、古文書、古契約、日治時期的調查報告書,及前人研究及歷年 相關資料等,以利瞭解早期的梧棲歷史發展特色;(2)田野調查:一方面印證 文獻所記載及試圖還原當時的狀況,藉以重建地方的發展歷程,並找出現今的發 展情況,以便分析古今的不同;(3)地籍資料的整理:以利釐清早期的土地利 用情形及其轉變;(4)耆老調查訪問:一方面透過當地耆老詢問關於祖譜或祖 先來台的故事,來呈現清代漢人如何艱辛在這塊貧瘠的土地上努力生存的歷史過 程。 關於敘述梧棲地區的相關書籍或文章加以介紹: (一)、《台中港開發史》 戴寶村先生將梧棲港在清代的開發到日治的新高港規劃,以及民國十大建設 的台中港時期興建,都描寫的相當清楚。文中提及台中縣的梧棲港由清代至日治 時期,一直是大甲、大肚兩溪間之清水隆起平原、以至大肚山以東廣大區域的出 入港口,在中部地區的歷史地位僅次於鹿港而已。由於其位置優越,日治時期殖 民政府為應經濟、軍事之需而興建「新高港」;並計劃建設「新高市」。後因太 平洋戰爭爆發,物力不濟,半途而廢。至民國六十年,我政府重新規劃、興建, 施工人員前後歷經十年與天搏鬥、與海爭地的努力,終於完成建港工程,使台中 港成為台灣地區的第三大國際港口。其主要以歷史脈絡為主軸,將台中港的大事 記串起,且對工程方面的描述也很仔細。 (二)、《梧棲鎮的空間發展與演變》 潘惠珠的地理碩士論文中,在探討梧棲鎮的空間演變情形,透過街市型態、 土地利用及核心區的轉變等,來探討其不同時期所展現出的特色,並探究影響其 背後所影響的主要因素為何。以 1895 年至 2000 年為主要的研究時間,將此時 間內又分成1895—1932 年、1933—1970 年、1971—2000年三個時期來討論。其 分期的指標是以當所發生的大事或政策為依歸,1897 年,梧棲港被指定為對大 2.

(3) 陸貿易的特別輸出入港,1932 年取消其地位,1970 年台中港正式興建,這對當 地的發展均有莫大影響。透過這樣的分期探討,希望能更了解當地的空間發展特 色,並探究其主要的影響機制為何。對於清代梧棲的歷史發展,只簡單的利用一 個章節的部份來探討之。 (三)<梧棲水陸交通發展與台中港開港>1 王靜儀發表在興大人文學報的期刊,敘述的重點以梧棲水陸交通發展與臺中 港開港為探討主題,首先分就清代以前、清領時期、日治時期三個時期,論述臺 中港開港以前梧棲的水陸交通。其次,敘述臺中港開港工程,並探討開港之後梧 棲水陸交通J改變及影響。只用簡單的四頁來敘述清代梧棲的水陸交通,之後的 重點則就放在日治時期和民國以後的台中港了。 從這以上著作可知,關於梧棲鎮相關的論文或著作實在相當少,還都著重在 台中港這個部份,希望能透過此篇論文來深入了解清代漢人是如何進入梧棲鎮和 平埔族來相處,爾後進而取代平埔族居住在梧棲鎮這地方。. 1. 《興大人文學報》第 32 期,2006 年 6 月,頁 919-943。 3.

(4) 第三節 研究區的歷史沿革與自然概況 (一)歷史沿革 漢人來台的開墾是開始於台南一帶,而位於大肚溪以北,大甲溪以南,大肚 山以西的清水海岸平原開發就晚了許多,至於位於清水海岸平原中央的梧棲鎮在 明鄭時期隸屬於天興縣,清朝康熙年間隸屬於諸羅縣管轄;至清朝雍正年間改隸 彰化縣;清光緒年間台灣正式設省,設梧棲港街,本鎮隸屬於台灣縣之大肚中堡。 至日本統治台灣重新調整行政區,改隸台中縣大肚中堡;明治三十一年(189 8)設梧棲港辨務署;明治三十八年(1905)重新調整地方官制,梧棲港改 隸屬於沙轆支聽。大正九年(1920),台灣總督府將地方行政大幅調整,梧 棲街併入大庄、南簡、鴨母寮,隸屬於台中州大甲郡。光復後,政府公布「台灣 省縣政府組織章程」,本鎮屬台中縣大甲區;民國三十五年,依台灣省各鄉鎮組 織章程,梧棲街易名為梧棲鎮。(附錄一). (二)地理位置 本區位於台中縣西海岸(圖1-1),中心點的位置約在東經120度30分、北緯 24度15分;南北長4.4公里,東西寬3.3公里,是一個南北長而東西短的長方形, 西臨台灣海峽;東、南、北、各與沙鹿鎮、龍井鄉、清水鎮為鄰,全境平坦,面 積約20.94 平方公里,是台中縣境內土地面積最為狹小的鄉鎮。2若是加上最新填 土築成的倉儲轉運專業區及台中港碼頭區,則梧棲鎮之版圖擴大至21.548平方公 3 里後,變成台中縣二十一鄉鎮中的倒數第二,僅略大於石岡鄉。 至於人口密度 每平方公里 3235.37人則為海線地區密度最多的鄉鎮(表1-1),僅次於山線地區 的潭子鄉(3731.18人/平方公里)。4目前鎮內人口數約五萬人(53723人),5行 政區劃分屬頂寮、下寮、中正、中和、文化、安仁、草湳、南簡、福德、大庄、 大村、興農、永寧、永安等十四個里(圖1-2)。. 2 3 4 5. 張勝彥總編纂,洪敏麟編纂,1989, 《台中縣志 w 卷一 w 土地志》 ,台中縣:台中縣政府,頁 6。 台中縣政府主計處 統計要覽 http://account.taichung.gov.tw/b3y.htm,擷取自 2008.4.3 的網址。 台中縣政府主計處 統計要覽 http://account.taichung.gov.tw/b3y.htm,擷取自 2008.4.3 的網址。 台中縣政府主計處 統計要覽 http://account.taichung.gov.tw/b3y.htm,擷取自 2008.4.3 的網址。 4.

(5) 圖1-1. 台中縣行政區圖. 資料來源:根據張勝彥總編纂、洪敏麟撰述,《台中縣志.土地志》,頁6-7,重 新繪製. 表1-1. 海線地區的人口密度表. 鄉鎮名. 面積(平方公里) 人口數(民國88年) 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 清水鎮. 64.1709. 84,686. 1,319.69. 大甲鎮. 58.5192. 78,147. 1,335.40. 外埔鎮. 42.4099. 30,886. 728.27. 沙鹿鎮. 40.4604. 71,793. 1,774.40. 龍井鄉. 38.0377. 63,493. 1,669.21. 大肚鄉. 37.0024. 54,137. 1436.04. 大安鄉. 27.4045. 21,278. 776.44. 梧棲鎮. 16.6049. 49,517. 2,982.07. 合計. 324.6099. 4553,937. 1,398.41. 資料來源:張勝彥總編纂、洪敏麟撰述,《台中縣志.土地志》,頁6-7; 黃秀政,《台中縣海線開發史》,台中縣立文化中心,2000,頁21。 說明:台中縣地理位置廣大,區分為山、海、屯三個區塊,上表這八個鄉鎮是台 中縣的海縣區塊,在海線中以梧棲鎮為海線地區人口密度最高的城鎮。. 5.

(6) 圖1-2. 梧棲鎮的行政區. 資料來源:根據《梧棲鎮志》,重新繪製. (三)氣候 本區屬副熱帶季風氣候,氣候變化深受季風、地形等因素之影響。全年氣候 溫和,夏長冬暖,冬乾夏雨,故冬季時有乾旱情況出現(表1-2)。根據當地人 表示,這是因為位於「風頭水尾」的自然環境上,「風頭」指的是面迎東北季風, 「水尾」則是因位於清水隆起平原的最西側,為河川最下游之處,從下表看出本 區的雨量又不多,年平均雨量1283 ㎜(鄰近的台中市有1723.4 ㎜),又多集中 於夏季,故早期的灌溉水源常成問題,爭水事件層出不窮,影響農業的土地利用 方式。. 6.

(7) 表1-2. 梧棲氣象站氣候資料統計表. 項目. 降雨量. 降雨日數 平均氣溫 相對濕度 最高氣溫 最低氣溫. 單位. 毫米. 天. 攝氏度. 百分比. 攝氏度. 攝氏度. 1月. 28.5. 6. 15.9. 78. 19.5. 13.2. 2月. 84.5. 10. 15.8. 80. 19.3. 13.2. 3月. 106.1. 11. 18.4. 80. 22.1. 15.5. 4月. 131.0. 11. 22.3. 79. 25.9. 19.3. 5月. 222.5. 11. 25.3. 80. 28.6. 22.5. 6月. 217.7. 11. 27.8. 80. 31.1. 25.0. 7月. 165.9. 9. 29.0. 77. 32.4. 26.1. 8月. 213.2. 11. 28.7. 79. 31.9. 26.0. 9月. 68.7. 6. 27.3. 77. 30.8. 24.4. 10 月. 9.9. 2. 24.4. 75. 28.2. 21.6. 11 月. 14.9. 3. 21.1. 75. 24.9. 18.2. 12 月. 20.1. 4. 17.6. 76. 21.3. 14.7. 合計. 1283.0. 95. 22.8. 78. 26.3. 20.0. 資料來源:中央氣象局 http://www.cwb.gov.tw/,擷取自2008.5.31的網址內容 說明:此為1976~2000年的平均氣候資料,發現梧棲鎮的雨量集中於夏季。 冬季的東北季風十分強烈,大約從每年的農曆九月份開始風力逐漸增強,所 以有「九降風」之稱。由於九降風十分猛烈且挾帶大量的鹽分,不僅使農產品的 種類受到限制,並且常影響植物及農業物的生長。在梧棲鎮內許多道路兩旁的行 道樹,常會發生向南一方生長茂密,而向北受風面則因九降風的肆虐而有枯萎或 生長停滯現象,致使路樹呈傾斜向南生長的特殊景觀(圖1-3)。 圖1-3. 梧棲鎮內的路樹. 資料來源:筆者當地拍攝,拍攝日期為2007.12.15 說明:受到東北季風長期肆虐使路樹呈現傾斜現象。 7.

(8) (四)地形 梧棲位於清水隆起海岸平原上之上,係屬隆起未久之幼年期海岸平原,海拔 10公尺以下,由東向西,以500分之一微斜至海平面。大肚台地河川短小,於源 頭處坡度大,河床中充滿礫石,且水量極少。故此一平原上,除了沙鹿地方之南、 北勢坑,平原東側為大肚山台地,山麓有清水斷層通過的鹿寮溪之外,幾無延長 河。6且因西側沿海地帶緊臨台灣海峽,頂寮至草湳等七個里即因頻臨海岸線, 故擁有廣大的潮汐灘地。. 圖1-4. 清水隆起海岸平原. 資料來源:根據林朝棨,《臺灣地形》,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57,重新繪製。 說明:綠色為頭科山層礫岩,藍色為頭嵙山層砂岩,粉紅色為階地堆積層,橘色 為沖積層,而深橘色部份為今日梧棲鎮的所在地,可見梧棲鎮為地勢低下的沖積 平原,且靠海部分還有不少的潮汐灘地。. 6. 張勝彥總編纂、洪敏麟撰述,《台中縣志.土地志》,頁 100。 8.

(9) 在已故之梧棲耆老黃海泉在其手稿〈梧棲沿革志〉中提到: 原屬荒蕪偏僻之地,人煙稀少,細草蔓延,申浮一汕,自北而南,勢若長 蛇,汕之東初有兩巨崛,昔時屬南北蕃,所有漁人圖此牟利。…源發深澗 而經肚山小谷而引入大甲、大肚兩溪之流…,二水宛如玉帶環流,梧棲獨 浮水中,不患水災相傳…,北一帶沙埔歷久積成三坵,曰:頂崙、中崙、 下崙,頂崙有二三漁民住此捕魚曝網築寮,故名曰網罟寮。 可知梧棲乃介於大甲、大肚兩溪之間,歷久形成沖積沙埔,由於地勢低下,又土 壤含有鹽分,不適耕作,因此早期在此居住的居民多以漁業(包括出海捕魚及近 海養殖業)及對外貿易營生,而東邊的南簡至永安等七個里則多以務農。因海岸 平淺,潮差大,本區海埔地特別發達。海岸一帶,台中港口以南地段,常年上游 河川沖積及南移漂沙的影響,海岸年年西進(圖1-5),台中港現也為大量漂沙 所苦。民國六十五年台中港開港,梧棲的海岸線及海灘地俱為台中港所有,同時 也促進港埠的相關行業因應而生,隨著台中港都市計畫的開發,使得梧棲鎮的地 形地貌及居民的生活型態,產生了極大的改變。 圖1-5. 梧棲地區的海岸變遷圖. 資料來源:根據《梧棲沿革史》,黃海泉手稿;《沙轆牧埔佔墾示禁碑》;《五 汊港聚落圖說》,梧棲鎮農會,《梧棲鎮志》;田野調查結果重新繪製。 說明:根據田調的結果發現梧棲的海岸地區是經年累月由河流所沖積出來的,以 及多年來的造山運動使陸地升高不少所致。 9.

(10) (五)史前文化 1、石器時代: 關於台灣史前人類的文化狀況及其生活情景,主要依賴考古學者透過考古遺 址的挖掘與分析所得結論。所謂考古遺址即過去人類居住或活動之地,所留下的 遺物和遺跡。台灣的考古遺跡大多為新石器時代遺址,相關年代最早可達數萬年 前,最遲約有數百年。7有關台灣西海岸史前文化的系統、層次及年代,考古學 者指出,西海岸分作三個文化區,北部﹝台北盆地﹞、中部﹝大甲台地與大肚丘 陵﹞與南部﹝西南海岸﹞。8其中中部地區又可分為繩紋陶文化、第一黑陶文化 及第二黑陶文化等三群。9而中部的史前遺址主要分佈於大肚台地及八卦山台地 一帶。而梧棲鎮的中央路以西的部份在此時期尚在海平面以下,中央路以東的區 塊在日治時期之前都屬於沙轆中保的行政範圍內,因此,梧棲的史前文化應與沙 鹿相同。根據何傳坤研究大肚台地的考古遺址所得結論,考古學者對中部地區的 史前文化生活面貌有以下復原:10(1)粗繩紋陶文化層與北部大坌坑式繩紋陶 類似,是以淺或深橘色的陶器為代表,由繩紋的出現來推斷,當時人類已營漁及 農業的生涯,以牛罵頭為代表性遺址; (2)細繩紋陶文化層以深橘紅色的陶器為 代表,以罐形器為主,口部時有一道脊狀突起物為其特色。當時已有農、漁生活 方式存在。代表性遺址有牛罵頭下層、北庄村﹝今神岡鄉﹞、龍泉村﹝今龍井鄉﹞ 等; (3)紅色素面陶文化層以紅褐色或灰黃褐陶器為代表,質細,有含砂及泥質 者。由器物內容及分佈範圍抵達台中盆地南緣推判,可能有人口增加趨勢。生活 方式為農漁,且可能有狩獵。代表性遺址有牛罵頭上層、頂街等; (4)灰黑色陶 文化層以灰或黑色硬陶為代表,質細且硬,由圓圈及羽狀紋飾、板岩製的長方形 及半月形石刀推斷,當石已有種植稻米及小米等作物。代表性遺址有北庄村、牛 罵頭上層等。當時先民已操漁、農,乃至有木土建造生活; (5)黑色壓印紋陶文 化以黑色陶器為代表,質地有細砂及泥質二種,此文化層與貝塚具密切關係。當 時人類營採貝、沿海打漁、狩獵生涯,有殉葬的習俗。代表性遺址有牛罵頭上曾、 鹿寮、沙鹿等。 如上所述,截至目前為止,考古發掘已可證明本鎮早在繩紋陶文化時期已 有史前文化存在,這類文化應即為歷史時期本鎮先住民遷善社社民祖先所遺。 7. 黃士強、劉益昌《全省重要史蹟勘察與整修建議──考古遺址與舊社部份》 ,1980,台北:台大 考古人類學系。 8 張光直〈圓山發掘對台灣史前研究之貢獻〉, 《大陸雜誌》九(二) ,1954。 9 宋文薰、張光直〈台中縣水尾溪畔史前遺址試掘報告〉, 《台大考古人類學刊》三:三八、頁 49〜50,1954。該文進一步指出:台灣中部地方最古老的文化層為由繩紋紅陶所代表的文化,晚 期繩紋似已逐漸減少,而為素面紅陶所取代。繩紋紅陶文化層之上為黑色陶器文化層〈即大甲台 地第一黑陶文化層〉 ,最上層為貝塚文化〈即所謂大甲台地第二黑陶文化〉 ,可能已屬於初期鐵器 時代。在第二黑陶文化時期的末期,由於以「平安壺」為代表的初期漢文化傳入,而進入歷史時 代。 10 何傳坤, 〈台中縣大肚山台地及彰化、南投縣境八卦山台地史前文化調查報告〉 , 《台灣省濁水 溪與大肚溪流域考古調查報告》:28-29,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77。 10.

(11) 至於中部地區系列文化層序的年代,藉由孢粉分析,考古學指出,年代最早 的大坌期為3,000B.C以前。2,500B.C龍山形成期文化進入後,以紅色細繩紋為代 表的牛罵頭較早﹝年代下限為2,00B.C前後﹞,其次為紅色素面陶為代表的大邱 園相﹝年代為2,000〜1,500B.C﹞,此後至公元前後,是以黑色素面陶為代表的營 埔相。龍山形成期文化結束時,在大甲、大肚台地一帶,出現以灰黑色劃紋陶和 褐色印紋紋陶為代表的番子園期文化。約十六、十七世紀華南沿海漢人逐漸移入 後,濁大區域﹝指濁水、大肚兩溪流域﹞進入歷史期。11考古學者同時指台灣新 石器時代的文化----龍山形成期文化可細分為三群:早期的紅陶文化與江蘇青蓮 崗文化有不少類似之處;南部較晚的灰陶與棕褐色陶器文化和閩江曇石山文化同 是起於一源的文化;中部較晚的灰、黑陶文化的陶器特微,與良渚文化有不少可 比較的地方,以上三群文化顯然自大陸分別渡海而來,可能與現代台灣土著民族 的祖先文化具密切關係,並且多半為種植稻粟的農民。12事實上,本島先史文化 也受印度支那混有青銅器、鐵器等金石併用文化的影響,此外,從菲島傳入鐵器 文化﹝不伴有青銅器﹞也是左右其發展之一因素,換言之,台灣的先史文化,兼 受南方﹝南洋﹞與北方﹝中國大陸﹞文化的影響。13 綜上所述,最遲在公元前二千五百年﹝最早可推至公元前一萬年﹞左右梧棲 和沙鹿一帶已有人類活動,其社會經濟並已相當發展,除從事狩獵、漁撈、採集 外,並已開始種植糧食作物。而由出土陶片數量片多,顯示當時聚落的安定與持 久性。14該文化與中國大陸東南沿海和南洋的史前文化具密切關係,是此地土著 族的祖先。 2、 大肚王國時期: 之後,在此地建立政權者是拍瀑拉族大肚社建立的大肚王國,據翁佳音研 究,乃Quata王即「大肚番王」, 其鼎盛時期最大勢力範圍包括桃園以南至彰化 鹿港之間,荷治後1640年代統轄的範圍已大幅縮小,僅台中縣、彰化縣和南投縣 部份地區,轄下有17個村落,大肚王國係一部落統治的聯盟。一蘇格蘭人David Wright特別指出大約1640-1650 年代荷人統治下的大肚王國: 第三區的領土為(Keizer van Midag : King of Middag)王所管轄,位於 台窩灣西北方Patientie 溪(指大甲溪)之南。這位王 (Keizer ;Ki ng 或 Prince)疏治著十七個城(steden ; towns)其中最大的稱做 Middag, 這是王的首府(hof-stand ; chief seat 或 Capitol )及居住的地方。 Sada(沙轆)、Boedor(水裡)、Derdonse及Goema(牛罵)是上述十七個 11. 黃增泉、臧振華〈台灣之古生態研究(6)台灣中部十八張、大邱園、牛罵頭、草鞋墩等史 前遺址的孢粉分析〉 ,《台大考古人類學刊》:三九、四○:頁 107,1972。 12 張光直〈中國南部的史前文化〉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四二(一) :頁 165,1970。 13 鹿野忠雄著;宋文薰譯〈台灣史前時代的文化層〉 ,見黃富三、曹永和主編《台灣史論叢第一 輯》:三五,台北:眾文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80。 14 鹿野忠雄著;宋文薰譯〈台灣史前時代的文化層〉 ,見黃富三、曹永和主編《台灣史論叢第一 輯》:三五,台北:眾文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80,頁 112-113。 11.

(12) 城中四個最好的。15 1624年荷據以前,大肚王國從未遭遇外來勢力人侵,大肚王國是台灣西岸中 部最大的統治組織。據研究台灣原住民史學者指出,原住民除了高山系卑南、排 灣族曾有跨部落族群的王國外,平埔族只有出現一個大肚王國。16大肚番王屬於 部落暨超部落的酋長,王國政治單位小,王權規模小,土著性、種族性與部落性 相當明顯。 3、荷蘭統治時期(1624-1662): 荷屬東印度公司於1624年佔據台灣,1642年將西班牙逐出北台灣, 1624-1645 年間大肚王國仍是獨立於荷蘭政權外之地,17故直至1645年荷蘭才真 正統治全台。荷人為推展其勢力至大肚王國,曾兩度派兵征伐。第一次是1644 年10月12日揮軍山雞籠(今基隆)、淡水南下,19日荷軍在大肚山及大甲溪附近登 陸,遭遇大肚王國數次襲擊,他們在叢林中放火試圖阻止荷軍前進。由於天候不 良,士兵又多罹病,最後荷軍終止攻擊行動,僅燒毀破壞水裡社及有中國海賊餘 黨藏匿的兩個村社,然後返回南部。18 第二次是1645年,為使南北通路安全,荷蘭再派Boon上尉率兵偕商務員北 上,目標是征服台南至淡水間未降服村社,包括大肚王國及其轄下各村社,並對 他們施以教化。經過1月至2月征討,終於征服大肚王國,並降服台南至淡水間剩 餘的13個村社。據D.Wright及Kasteel Zeelandia 描述只有牛罵社、沙轆社、 Deredonsel社在1645年時已脫離大肚Quata王的管轄。19 荷蘭統治台灣的主要目的是經商與傅教,為了維護其商業利益,除以武力征 服土著外,還鼓勵招募漢人自大陸來台移墾,並對漢人與土著施以教化工作。他 們採取的「理番」方式是間接統治,由土著自行推選代表,經荷闌長官認可後, 參與定期舉行的地方會議;荷人藉由地方會議宣傳政令,要求各番社聽從指示; 荷人最在乎的是徵收贌稅,政治則通常任其自治。. 15. 翁佳音, 〈被遺忘的台灣原住民史-Quata(大肚番王)例考〉 ,頁 180-181。中村孝志著,許賢瑤 譯,〈荷蘭統冶下位於台灣中西部的 Quataong 部落〉 , 《台灣風物》43:4 ,1993,頁 228。 16 翁佳音, 〈被遺忘的台灣原住民史-Quata(大肚番王) 初考〉,頁 159。 17 翁佳音, 〈被遺忘的台灣原住民史-Quata(大肚番王) 初考〉,頁 172。 18 村上直次郎原譯、郭輝中譯、王詩琅、王世慶校訂, 《巴達維亞城日記》 ,第二冊,頁 438-439 。 19 翁佳音, 〈被遺忘的台灣原住民史-Quata(大肚番王) 初考〉,頁 178。 12.

(13) 第二章. 梧棲地區的平埔族群. 第一節 平埔族的活動分布與生活方式 從十七世紀荷蘭人所留下的番社戶口表顯示,早在荷人據台前,台灣這座島 嶼上已有凱達格蘭(KetagaIan)、噶瑪蘭(Kavalan)、道卡斯(Taokas)、巴則海 (Pazeh)、拍瀑拉( Papora)、貓霧拺( Babuza)、和安雅( Hoanya)、邵(Thao)及西 拉雅( Siraya)族等平埔族人生活其上。就台灣中部海岸平原上的原住民而言,在 今大甲溪以南、大肚溪以北、大肚山以西到海岸一帶的土地,也就是現在清水、 沙鹿、梧棲、龍井四鎮,均是平埔族拍瀑拉族的活動範圍。 拍瀑拉族分布的地理範圍是大甲溪以南,大肚溪以北,大肚山西側到海的區 域其地是東高西低(圖 2-2) ,尤其是位處於台中盆地西北側的大肚台地,其東坡 平緩,西坡多陡,乃地塊向東傾斜所致,台地西麓為斷層線所經,沿此斷層線出 現了豐富而良好的水泉,像是埤仔口泉(在牛罵社域,今台中縣清水鎮清水街)、 番婆井泉(在沙轆社域,今台中縣沙鹿鎮文昌街)、番公井泉(在沙轆社域,今台中 縣沙鹿鎮四平街)及龍目井泉(在水裡社域,今台中縣龍井鄉龍泉村)等皆為主要飲 用與灌溉水泉。早期大肚台地崖谷叢雜,林莽深密,近海地區地形低下,易於積 水,惟沿山麓一帶,不僅地勢較海岸平原高亢,並有湧泉,取水方便,由於地理 條件優良,早為平埔族人所居。 拍瀑拉族又有不同的社群由北而南,包括牛罵、沙轆、水裡與大肚等四社(圖 2-1),而沙轆社(Salach),他們原始生活地域在清水隆起海岸平原中部,台灣海 峽以東,大肚台地西麓,海拔約六~十公尺間,東與貓霧拺社為鄰,南、北兩方 分別與同屬拍瀑拉族的水裡社( Bodor)與牛罵社( Gomach)相接,以今日行政區區 劃而言,主要是梧棲、沙鹿兩鎮及清水鎮南部分地區。 由於荷人治台目的主要是傳教事業及商業活動,原住民部落多行自治,而其 統治教化重心在南部,中部教化工作僅及鹿港、二林等地,中部西海岸平埔族如 沙轆社也時常反抗。20因此,人口數不能確定,但可以確定的是:十七世紀本區 原住民社群人口分佈密度甚低,在地廣人稀的情況下,方導致日後漢人移民者的 大量墾殖聚居。 明永曆十五年(1661),明鄭政權在台建立後,由於內部奪權鬥爭及反清復明 的政治理念所限,開拓工作雖及於中部地方,但對台灣中北部廣大地區仍無整體 開拓計畫,惟在原住民反抗之際,方予撻伐。21明永曆二十四年(1670),沙轆社 發生抗官事件,為鄭氏將官劉國軒所討平,經明鄭的討伐,尤其在「立法尤嚴, 誅夷不遺赤子,並田疇鷹社廢之」,22的重創下,沙轆社社勢漸顯衰微。入清以 後,由於政策所限,清廷對台事務多採消極經營,北部的防戍工作僅及半線(今 20. 中村孝志,〈荷蘭時代の蕃社戶口表〉 ,《南方土俗》,第四卷第一號,1936 年,頁 58。 黃叔璥, 《台海使槎錄-番俗六考》,卷六,台灣文獻叢刊第四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 室,1957 年,頁 128。 22 郁永河, 《裨海紀遊》卷下,臺灣文獻叢刊 44,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頁 36。 21. 13.

(14) 彰化)地區,23又因移民禁令使然,初期開發台灣中北部者仍寡,因此,位居半線 以北的沙轆社原住民得已享有較多的活動空間與自由,社勢又較為發展。 雖然清廷對半線以北地區的控制力較為薄弱,然自康熙中葉以降,由於漢人 入墾甚多,與原住民時有交涉,清廷在處理原漢關係時,也多涉足「番界」,因 此,在清朝地方志書中出現不少有關「沙轆社」的記載,如郁永河的《裨海紀遊》 、 金鈜的《康熙福建通志台灣府》 、高拱乾的《台灣府志》 、黃叔璥的《台海使槎錄》 、 周璽的《彰化縣志》與周鍾瑄的《諸羅縣志》等皆是。而在這當中較值得注意的 是黃叔璥《台海使槎錄》一書中,稱沙轆社為「迴馬社」 ,24是為沙轆社別名之始, 另自乾隆年間以後,坊間對沙轆社較普遍稱呼又改為「遷善社」,關於遷善社一 名由來,與清雍正九年(1731)底所爆發的一場大規模清廷與原住民之衝突,即所 謂「大甲所社事件」有關。25 雍正九年(1731)十二月,時台灣北路平埔族大甲西社(今大甲鎮)交結其東 鄰樸仔籬(今豐原市、新社鄉、東勢鎮等地)等八社社民共謀舉事,26事件爆發以後, 淡水同知張宏章狼狽逃走,台灣北路頓時混亂不已,台灣鎮總呂瑞麟向台灣府徵 兵亦無法平亂,延至次年五月,台灣道倪象愷負責平定大甲溪社亂事,其劉姓表 親為爭功,竟殺害大肚社為清軍助運糧餉族人,以之冒充大甲社倡亂份子,又引 起歸化族人之不滿,乃赴彰化要求官府秉公處理。縣令敷衍了事僅收拿殺人之壯 役,未加審訊即予釋放,大肚社族人聞訊大為憤慨,乃聯絡牛罵、阿里史、沙轆、 樸仔籬等社眾約二千餘社民圍攻彰化縣治,焚燒附近民房,殺掠貓霧拺(今台中 附近)、快官莊(今彰化市內),又與蓬山、貓羅、岸裡、阿束諸社相應,最終形成 中部大安、大肚兩溪沿岸的大動亂。亂事後經閩浙總督郝玉麟徵調呂瑞麟,派提 督王郡、御史覺羅柏修率參將李蔭越、靳光翰、游擊黃貴、林黃彩等督軍平亂, 前後歷經七個月,剿燬慘烈,平埔族人死傷眾多。27 事平之後,為首的大甲西社番首林武力等十三名領導者,被官方斬首梟示, 而沙轆土官責備官方以唆謀、詐謀之名,也遭到杖斃處分。28事後延並改「大甲 西社」為「德化社」 , 「沙轆社」為「遷善社」 , 「牛罵社」為「感恩社」 , 「貓盂社」 為「興隆社」等,以紀各社投誠之心。(圖 2-1) 自此,沙轆社域乃改稱「遷善社」 ,不過,據朱景英《海東札記》一書所載: 彰化縣熟番二十九社中除遷善社外,亦有「沙轆北社」之名,29可見沙轆社非完 全等同於遷善社。據學者洪麗完之研究,沙轆社原始社域雖包含今梧棲、沙鹿、 清水等地,但三者的社域範圍仍有界定,大體而言,以北勢溪(俗稱北溪,在沙 23. 周鍾瑄,《諸羅縣志》,臺灣文獻叢刊 141,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頁 74。 黃叔璥, 《台海使槎錄-番俗六考》,卷六,台灣文獻叢刊第四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 室,1957 年,頁 129。 25 在今清水鎮紫雲巖內有大甲西社後,清官方所留下來之碑文。 26 周璽, 《彰化縣志-雜識志.兵》卷 11,台灣文獻叢刊第 156 種,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 頁 362。 27 洪麗完, 《清代台中開發之研究 1683-1874》,東海大學史研所碩士論文,1985,頁 173。 28 《宮中檔雍正朝奏折》,第二十輯,「奏報台灣業已寧謐情形摺」 ,頁 636、737,1979。 29 朱景英, 《海東札記》,台灣文獻叢刊第 19 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頁 57。 24. 14.

(15) 鹿鎮境內) 沿斗抵(今沙鹿鎮斗抵里、南簡(今梧棲鎮南簡、福德二里)、二槺榔(今 清水鎮槺榔里)、三槺榔(今清水鎮中社里)、四甲二(今清水鎮南社里)一線以東為 沙轆南社範圍,以西則為北社範圍。以地域劃分,即分佈於今沙鹿鎮東北半、清 水鎮東南部之地為沙轆南社社域;今沙鹿鎮西南半、梧棲鎮東北與清水鎮西南邊 則為沙轆北社。至於下魚寮(今梧棲鎮下寮,頂寮二里)、大庄(今梧棲鎮大庄、大 村里、興農等里)、南簡等魚塭,即今梧棲鎮大部分地區則為南北社民之共有地。 至於《海東札記》一書所言之遷善社則應單指沙轆南社,非泛指所有沙轆社域。 30. 圖 2-1 位於紫雲巖內的大甲西社事件之碑文. 資料來源:筆者當地拍攝,拍攝日期為 2004.8.11 說明:大甲西社事件後改「大甲西社」為「德化社」 ,「沙轆社」為「遷善社」,「牛罵社」為「感恩社」, 「貓盂社」為「興隆社」等,立此碑以紀各社投誠之心。. 30. 洪麗完, 〈沙轆社社名變遷與社域族群轉換: 兼論沙鹿鎮名之源起〉 , 《中縣文獻》 ,6 卷,1998, 頁 79-83。 15.

(16) 圖 2-2. 拍瀑拉族四社之社域位置圖. 資料來源:根據洪麗完,《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讀與導讀》,重新繪製. 16.

(17) (一)平埔族的空間分布 關於社址與社域之區分,「社址」是指平埔族聚居的部落,即是該族活動居 住的中心,根據目前的研究,沙轆社的社址位於今沙鹿高工校園內。31美國人類 學者卲式柏(John R. Shepherd)認為平埔族人在固定地區形成一個聚居的部 落,以部落為中心,呈同心圓分布,向外依序為部落耕地、漁獵採集地,最外一 圈為與其他部落共用的狩獵、荒地或鄰近村社所有地。32「社域」則是該部落土 地所有權範圍的土地,包括游耕地、漁獵、狩獵、採集地,以及與其他村社共有 地。33由上得知,梧棲鎮是屬沙轆社民的社域範圍。 目前關於平埔族之研究,以洪麗完的研究最為完整清晰,梧棲鎮這個地方的 平埔族人以沙轆社為主,少部分是水裡社的社域(表 2-1)(圖 2-3)。. 表 2-1 沙 轆 社. 水 裡 社. 沙轆社域和水裡社域分布在梧棲鎮的地名. 南簡庄后、南簡庄外東西、南簡庄尾、南簡庄前後東 西、南簡庄後犁份田尾、南簡庄後、南簡庄. 台中縣梧棲鎮南簡里. 沙轆大庄後八角亭西海墘. 台中縣梧棲鎮興農里. 大庄九張. 台中縣梧棲鎮大庄里. 陳厝庄、陳厝庄東北勢、陳厝庄頂內、八張、火燒厝. 台中縣梧棲鎮福德里. 沙轆頂魚寮東畔塭底. 台中縣梧棲鎮頂寮、下寮里. 沙轆鰲栖港街. 台中縣梧棲鎮頂寮、下寮、頂 和、中正、中和、文化、安仁、 草湳等里. 營盤前. 台中縣梧棲鎮永寧、永安等里. 沙轆寮後、下湳. 台中縣梧棲鎮. 鴨母寮庄. 台中縣梧棲鎮永寧、永安等里. 資料來源:洪麗完, 《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中冊,第 14-17 頁。. 31. 洪麗完, 〈沙轆社史之考察—以「祭祀公業遷善南北社」為中心〉 , 《平埔研究論文集》 ,中研所, 1995 年,頁 219-300。 32 Shepherd , John R. Statecraft and Political Economy on the Taiwan Frontier,1600-1800.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 33 石文誠, 〈清代拍瀑拉(Papora)社群社址與社域範圍之探討〉 , 《台灣風物》51:3,頁 114-140。 17.

(18) 圖2-3 沙轆社域與梧棲鎮的相關位置圖. 資料來源:根據洪麗完,《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重新繪製。 說明:遷善南、北二社之社域範圍,往東可到大肚臺地上之竹林庄、北勢坑庄、 南勢坑庄,東到公館庄一帶與岸裡社相鄰;西到平原上之南簡庄、大庄,更往西 到近海的魚寮、梧棲港街、草湳一帶;南到斗抵、鴨母寮庄、安良港一帶與水裡 社相鄰;北到四甲二、竿蓁林庄、麻踏崙、牛埔仔庄、二槺榔及三槺榔沿線一帶 與牛罵社相毗連。. 沙轆社在雍正10 年(1732)因參與大甲西社抗官事件,於事平後,為清廷 改名為「遷善社」。因此,依契約文書記載,可知遷善南、北二社之北界(或說 是遷善北社之社域北界),是緊鄰牛罵社。道光 9 年(1829)張來生將坐落三 槺榔庄(今清水鎮槺榔里)及竿蓁林庄(今清水鎮南社里)之番田再轉給蔡光福 承墾,張來生此田原耕自遷善北社;34 立退耕字人張來生有己□過遷善北社番田壹□,址在三□榔庄竿蓁林庄 34. 洪麗完, 《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中冊,頁 225。 18.

(19) 後,東西四至銀聲租聲登載招耕字內明白,今因乏銀徵還公債,情愿將明 □番田抽出 阿甲海阿甲援 大宇古蜜朱仔目義 再生□搭姨 阿甲海阿媽 澤 六萬□阿海 阿金秀仔海仔得 萬仔笠大險 阿武的□田壹拾伍主,隨即 退耕踏明,四至界址過管耕作田字壹拾伍紙□中交蔡光福□照原契面銀承 坐,銀契即日交收兩訖,其田听銀主掌管,召佃耕作檢齊契字交明,任從 銀主向番業主換字,不敢異言阻□,滋事保此田係 來 己□物業與親戚人 等無干亦無別,生業主及拖欠大租不明為□如有不明情 來 一力抵當,不 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恐口無□立退耕字壹紙付執為炤 張舉觀 批明併繳招耕字拾伍主共拾伍繳炤 中保人 紀市□ 又批明即日仝中收□退耕字內收回拾伍主各字內 紀爪□ 契面銀計交完足再炤 知見人 楊海□ 再批明內註□壹字炤 道光玖年三月 日立退耕字人 張來生 在場男 張榮英 道光 13 年(1833)楊拔龍胞侄 有祥 豪傑將坐落二槺榔庄(今清水鎮槺榔里, 位於三槺榔之北)之田厝賣與同發號,此田厝亦屬遷善北社所有。35 道光拾叁年拾月 楊拔龍胞侄 有祥 豪傑 賣耒厝連田□甲去佛銀壹仟弍佰伍拾元 立杜賣尽根字壹紙并繳墾單上手叁紙共四紙址在二糠榔庄東畔年納遷善 北社業主大租栗□石 道光弍拾捌年 楊有諒找洗去佛銀叁拾元 立找洗字壹紙 道光乙酉午閏月廿四日 瑞兄 手借去佛艮□元 同治壬申年□嫂死 拾日卅日 瑞兄 手借去佛艮□元 此業四房分去掌管 其後,道光 21 年(1841)楊柏江位於麻踏崙(今清水鎮秀水里、武鹿里)之水 田典與同發號,須年納沙轆北社大租谷;36 道光弍拾壹年拾月 楊伯江典耒水 外護厝四間 水田連崙仔 甲佛銀壹仟玖佰伍拾大員 立典字壹紙上手印契壹紙合約壹紙共叁紙址在蔴踏崙霞南溝南畔年納沙 35 36. 洪麗完, 《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中冊,頁 259。 洪麗完, 《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中冊,頁 294。 19.

(20) 轆北社番業主 通事 大租谷□石小租□石 道光 29 年(1849)紀長瑞、長茂將坐落牛埔仔庄(今清水鎮南社里)水田賣與 同發號,年納遷善北社土目大租栗;37 道光弍拾玖年拾 紀長瑞 長茂等賣來水田□甲去佛銀玖佰陸拾大員 立杜賣尽根字壹紙并繳司單鬮書归执字叁紙共四紙址在牛埔仔庄前年納 迂善北社土目大租粟九石四斗又埤水粟每甲應納□斗 另崙仔壹個帶在長房田內小租□石 咸豐丙辰 弍月拾壹白水手借去佛艮□元 己未年四月穩皮二十三日李義方手借去佛艮□元 庚申四月茂手初六日陳尚手借去佛艮□元 又八月初八日茂手借去佛艮□元 同治壬戌厚仔遐月初八日借去佛艮□元 又拾壹月厚仔十七日潭手借去佛艮□元 此業長房分去掌管 以及光緒 8 年(1882)蔡禮物與蔡少山所立之契約,水田坐落四甲二庄(今清水鎮 南社里),須年納遷善北社大租栗。38 立繳退耕番水田契字人鰲頭街蔡□物,有承祖父與伯祖父分折□額應的遺 下物業明□遷善北社番婦阿 二悅 水田壹處,□坵坐貫土名在四甲□庄 前,即上手契在鹿□庄前中圳外西畔勢,東至六萬支里田界,西至芊蓁林 圳界,南至踏姨箸來田界,北至銷圳界,四至界址明白,兼帶溪水埤水通 流灌溉,年配番業主大租粟捌斗,除借項外尚剩□斗鹿□中圳外,東勢田 配壹斗,西畔勢田額配壹斗□次,共□斗正,每年六月冬成給單執照,今 因乏銀費用,愿將此田出繳先問房親人□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向與本街家 部爺少山老出首承耕,時三面議定,退耕田價佛面銀壹佰柒拾大員正銀, 字兩相 交訖田隨即踏明起耕交付少山老掌管招佃耕作收租永為己業,從 此繳出千休日後子孫不敢言及貼贖找洗滋事,倘後來要向番主換字聽其主 裁保此田係 物 承先祖父與伯祖父應份□分物業與別房親無干亦無重張 典掛借項不明為□,如有不明等情 物 一力抵當不干少山老之事此係二比 甘愿各無抑勒反悔口恐無□ 立繳退耕番水田契字壹紙併繳上手番招耕 字壹紙番借銀字伍紙共柒紙付執存炤。. 37. 洪麗完, 《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中冊,頁 269。 洪麗完, 《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中冊,頁 255;《臺灣公私藏古文書影本》, 第 10 輯 232 號。. 38. 20.

(21) 即日仝中見親收過繳退耕番水田契字內佛面銀壹佰柒拾大員正完足再炤 批明內添項字壹字再炤 場見 祖母林氏 中保 房叔有泉 光緒八年歲次壬午拾月 日立繳退耕番水田契字人 宗弟 □物 親筆 綜上地契所載,牛罵社域社口庄及秀水庄以南之四甲二、竿蓁林庄、麻踏崙、牛 埔仔庄、二槺榔及三槺榔等地是屬遷善北社之社域範圍,顯示出牛罵社地與遷善 北社地的緊密相接(圖2-3)。 東界則於乾隆 32 年(1767)遷善南社六仔武葛將坐落竹林後橫山頂之荒埔 給鄭挑開墾,39竹林即竹林庄一帶,坐落大肚臺地西側緩斜面上,距沙鹿街區東 方約一公里餘,遷善南社界址一帶當無問題。 立給批墾字遷善南社番六仔武葛,有承祖父遺下荒埔一所二坵,土名坐落 竹林後橫山頂,東至阿媽雲生園為界,西至阿武見園,南至李柳園,北至 奪元求園。又園一坵,東至李柳園,西至大岸,南至阿媽雲生園,北至阿 武見園,具各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力耕作,托中引就與漢人鄭挑觀出首 承給批開墾風水,將收過佛面銀一十八大員。當場三面言明,其園若有安 葬墳墓,上下左右任其擇穴,不得刁難,以後應納大租錢一百五十文。其 銀即日同中交訖將此荒埔隨踏明四至界址,交付銀主前去掌管,耕作為 業,不敢阻擋,日後子孫亦不敢言及找贖異言生端滋事。保此荒園係自己 應份物業,與別番親等無干涉,並無重張典振他人,以及交加不明來歷不 明為礙;如有不明情弊,六仔武葛自應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 愿,各無反悔,口恐無憑,立給批墾字一紙,付執為照。 即日同中親收過契面佛銀一十八大員正完足,再照。 乾隆三十二年正月 日 知見代筆併中人 奪 元 立給批墾字遷善南社番 六仔武葛 乾隆54年(1789)遷善北社番悔仔元、烏肉元將坐落土名竹林莊(位在沙鹿鎮竹 林里、犁分里)承給竹林庄漢人曾國裁、曾國燕。40 立給永付地基起蓋字遷善北社番悔仔元、烏肉元,有承祖父遺下厝地基一 處,坐落土名竹林莊北勢溪仔坑,東至大宇目義園界,西至自己地界,南 至阿武俱律田界,北至阿武九園界;四至界址明白。先問社中不能承受, 外托中引就與竹林莊漢人曾國裁、曾國燕官前來出首承給,時三面言議備 出厝地基價銀三十五大元正。銀即日同中收訖明白;其厝地基付銀主前去 39 40. 《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頁 459。 洪麗完,《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中冊,頁 216。 21.

(22) 掌管,起蓋居住,四方裁插竹木,不敢阻擋。歷年配納地基錢一百五十元 正,到社交納,給出完單。自此一給千休,日後子孫永不敢言及貼贖之理。 保此地基係元等自己承祖父物業,與社內叔伯姊妹人等無干,亦無上手典 掛他人不明為礙;如有不明,元出首一力抵擋,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 甘愿,各無反悔,口恐無憑,立給永付地基起蓋字一紙,付執為照。 乾隆五十四年十月 日。 代筆 阿甲乞 立給永付地基起蓋字遷善北社番 悔仔元烏肉元 乾隆 18 年(1753)遷善南社番大宇牛罵將坐落泉茂莊前後(位在沙鹿鎮西勢 里),41因乏銀費用,乏力開築成園,將地給漢人王名純等十人承墾。 立給開墾字南社番大宇牛罵,有承祖父遺下山埔犁份五十一張,坐落土名 在泉茂莊前後,東至格內車路界,西至橫山仔頂界,南至大坑溝關公路界, 北至桃仔崙山界;四至界址明白。因乏銀費用,乏力開築成園,外托中引 就向與泉茂莊漢人王名純、王玉蛙、王鳥、王元榜、陳迂、蘇天助、王貴、 張士周、楊宜、易元朝等出首承墾,時三面議定墾價銀一百一十二大員正。 銀即日同中交收足訖;其山埔犁份隨即踏明界址,交付銀主掌管,或栽種 樹本,或開築成園業,任其自便,不敢阻擋。言約每年每張犁份園配納地 基稅銀七角,逐年完納,給單存照。自此一給墾千休,葛藤永斷,寸土不 留,日後大宇等以及子孫不敢言及貼贖,亦不敢言及找洗。保此山埔犁份 係大宇承祖父遺下物業,與社內番親伯叔兄弟侄姊妹人等無干,亦無重張 典掛他人,以及交加來歷不明為礙;如有不明等情,大宇等出首抵擋,不 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立給開墾 字一紙,付執為照。 即日同中親收過給開墾字內佛銀一百十二大員正完足,再照。 乾隆十八年十月 日 代筆 □□□ 為中 □□□ 在場並知見 □□□ 立給開墾字南社番 大宇牛罵 此外,《臺灣土地慣行一班》記載,南勢坑(位在北勢坑以南)為遷善社所屬社 地。42綜上所述,遷善南、北二社在大肚臺地上之社域範圍,往東可延伸到竹林 庄、北勢坑庄、南勢坑庄一帶,而其東界可到公館庄一帶與岸裡社相鄰(圖2-3)。. 41 42. 洪麗完,《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中冊,頁 213。 《臺灣土地慣行一班》,頁 41-42。 22.

(23) 43. 南界則是在乾隆 54 年(1789)遷善南社業戶大宇牛罵、北社業戶瓦釐良將 斗抵(今沙鹿鎮斗抵里,位在沙鹿街之西南方)後之山埔園給陳喜、陳岳開墾。 44. 同立重給開墾字遷善南社業戶大宇牛罵、北社業戶瓦釐良等,有公山連埔 園一處,坐落土名斗底後,東至斷尾坑溝界,西至大路界,南至蕭家竹頭 車路界,北至深坑底古墓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乾隆甲子年,此埔園曾 給與陳旦開墾成園,年納大租銀六大員正。至乾隆己丑年,陳旦將此山埔 園轉賣與陳喜、陳岳官,其文契因日久蛀破朽爛,難以開規,陳喜等復向 原業主大宇、瓦釐等重給出墾字存照,時三面議定重給契面佛銀七十大員 正。銀即日同中交收足訖;其山埔併園隨即交付陳喜、陳岳官前去共墾耕 作,或起蓋住屋,栽種竹木,永為己業,抑或剪裁風水 ? 墓,大宇、瓦 釐等日後子孫不敢異言生端滋事,亦不敢言及貼贖。明約歷年照原納南社 大租銀四大員,亦納北社大租銀二大員正,永為定例,不得增減。此係兩 愿,各無抑勒情弊,今欲有憑,合立重給墾字一紙,付執為照。 即日同中收過重給墾字內佛面銀七十大員正完足,再照。 乾隆五十四年十月 日 代筆併為中 連雲山 立給墾字 南社業戶□□□北社業戶□□□ 而依《臺灣土地慣行一班》所載,鴨母寮庄及安良港(今梧棲鎮永安、永寧二里, 位於清水隆起海岸平原上)為遷善社所屬社地。45王來益有承兄來傳承遷善北社 46. 番阿銀水田,坐落在土名營盤前(似今梧棲鎮永寧里、永安里) , 應是遷善社之 南界了。 立繳盡退畊番田契字人王來益有承兄來傳承遷善北社番 阿銀 傳來 番水 田陸丁,坐落土名營盤前,東至遇鴨母寮圳腳田壹坵界,西至犁份頭田, 界南至烏踏振宗田界,北至六仔寮田界,四至界址明白,年配納番業主大 租粟壹拾貳石正并帶圳水通流灌溉充足,歷管無異,今因乏銀費用,願將 此田盡繳退畊,先問盡房親伯叔兄弟侄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向鰲頭 街蔡太和堂出首承畊,時仝中三面議定,值坐還招耕字內價銀肆佰伍拾捌 大元正銀,即日仝中交益親收足訖其田,隨即踏明界址付銀主蔡太和堂前 去掌管耕作抵利,自此一退千休日後子孫不敢異言生端滋事,任從銀主與 番換字與益無干倘,若番主要贖不得刁難,保此田係益兄承耕物業與房親 43 44 45 46. 《臺灣土地慣行一班》,頁 40。 洪麗完,《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中冊,頁 217。 《臺灣土地慣行一班》,頁 41-42。 洪麗完,《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中冊,頁 237。 23.

(24) 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以及來歷交加不明為碍,如有不明等情,益自 出首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仁義交關,二比甘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合 立繳盡退畊田契字壹紙,并繳招耕字壹紙共弍紙付執為據。` 即日仝中親收過退耕字內佛銀肆佰伍拾捌大元平重叁佰貳拾兩零六錢正 完 在據 為中人 王江海 在場知見人 侄胞 瑞能 日立繳盡退畊番田契字人 王來益 同治五年拾月 代筆人 陳長卿47 因此,遷善南北二社之社域南界,是在斗抵往西到鴨母寮庄、安良港一帶,與水 裡社域之潭仔墘、山腳庄相鄰。(圖2-3) 那麼西界到哪裡呢?乾隆 45 年(1780)遷善北社萬感將坐落南簡庄(今梧 棲鎮南簡里)自己遺下塭埔壹處,因乏力耕墾塭埔給漢人洪文由開墾;48 立給墾批字人迁善北社番萬感,有自己遺下塭埔壹處,坐落土名南簡庄 后,東至牛埔墘界,西至海坪界,南至消溝界,北至塭界,四至界址明白, 今因乏力耕懇愿將此塭堀埔招墾,盡問房親叔兄弟侄,不欲承受,外托中 引就手漢人洪文由觀出首承墾,時三面議定,價銀叁拾陸兩正銀,即日仝 中交訖塭埔隨即明界址交付銀主前去掌管,聞築成塭畜魚生息永為物業, 不敢阻當,生端玆事仍約成塭三年以後著配業主餉銀弍拾大員,從茲繼後 一給千休,日後子孫不敢言及貼贖茲事,保此塭埔係感物業與眾人等無干 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不明為碍,如有不明感自出首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 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合應給墾批字壹紙,付执為炤。 即日仝中收過字內墾批價銀叁拾陸兩正完足再炤 代書人薛連興 中見人蒲清雲 乾隆肆拾伍年拾弍拾月 日立給墾批字迁善北社番萬感 及光緒 3 年(1877)紀蔡氏有承先夫明給遷善北社開墾水田壹處,址在土名沙 轆頂魚寮(梧棲鎮頂寮里);49 立杜賣盡絕斷根田契字人紀蔡氏有承先夫明給遷善北社開墾水田壹處,坐 落土名沙轆頂魚寮東畔塭底,東至大溝界,西至塭溝界,南至本家田界, 47. 《國家圖書館台灣分館古文書》 ,微捲編號 346; 洪麗完, 《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 導讀》中冊,頁 237。 48 洪麗完, 《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中冊,頁 215。 49 洪麗完, 《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中冊,頁 281。 24.

(25) 北至謝家田界,四至界址明白,年納大租谷乙斗,今因乏銀費用愿將此田 出賣,先問房親叔兄弟侄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與鰲頭街蔡舉人二太 林氏承買當日仝中三面議定,時值盡斷根田價銀叁拾肆大元正銀,即日交 收足訖其田隨踏明界址,起耕交付二太林氏掌管贌佃永為己業,從此一賣 千休葛籐永斷日後子孫不敢言及貼贖找洗生端滋事,保此田□氏承先夫開 墾物業與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以及來歷交加不明為碍,如 有不明等情 氏 自應出首抵當不干買主之事,此係仁義交關,二比甘愿各 無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立杜賣盡絕斷根田契字壹昏併繳墾字壹昏共 弍紙,付執為炤。 即日全中親收盡根字內田價銀叁拾肆大元完足再炤 代筆人廖修為 為中人紀輝 場見人女許查某 光緒叁拾年拾月 日立杜賣盡絕昕根田契字人紀蔡氏 咸豐 5 年(1855)曾舍納遷善南北社蕃餉銀因乏銀而將漁塭(今梧棲鎮興農里) 賣斷給另一漢人蔡雲從;50 立杜賣盡根契字人曾舍有承先兄建置魚塭壹所,□□□□大庄後□用八角 亭西海墘,四至界址,俱載在印契內明白,其塭作五股均分,鶴兄弟應得 參股,每年十□月計共納遷善南北社蕃餉銀伍□,□□□拾斤,併帶大甲 溪水流貫□,今因乏銀別創,欲將此塭五股□□□□□□□,先問房親叔 姪人,不欲□□□,托中引就,與蔡雲從□□□□□,三面議定價銀壹佰 大□□□仝中交收足訖,逐將魚塭得壹股,付銀主前去掌管收稅,永為己 業,□保此係鶴兄弟□分應分物業,並無重張典掛他人及胎借不明為礙, 如有不明,鶴自應出首,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 反悔,今欲有憑,合立杜賣盡根契壹紙,合約字壹紙,共貳紙,付執為炤。 咸豐伍年拾月 日立賣盡根契字人曾鶴舍畫押 此外,《臺灣土地慣行一班》中記載,道光 5 年(1825)紀于振向遷善北 社業戶烏臘承墾魚寮、草湳(今梧棲鎮頂寮、下寮、草湳里)一帶土地,而梧棲港 街亦為遷善社所屬之社地範圍。51由上所述,遷善南、北二社在平原上之社域範 圍包括南簡庄、大庄一帶,往西到魚寮、梧棲港街、草湳一帶,亦即其社域西界 逼臨海(圖2-3)。. 50 51. 洪麗完, 《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中冊,頁 272。 《臺灣土地慣行一班》,頁 41-42。 25.

(26) 圖2-4 洪麗完研究下的遷善南、北社社域範圍. 資料來源:根據洪麗完,〈沙轆社社名變遷與社域族群轉換:兼論沙鹿鎮名之源 起〉,《中縣文獻》第六期,頁82,重新繪製。 說明:洪麗完認為藍色部分為遷善南社所有,綠色部分為遷善北社所有,黃色部 分則為南北社共有地。 洪麗完依其所收集之沙轆社相關契字,對遷善南北二社之社域作一劃分,可 惜的是洪麗完文中對此區分並未有明確之討論過程。她認為若以北勢溪、斗抵, 沿沙轆街、鹿寮、四甲二、竿蓁林、大槺榔為分界,以東包括北勢頭、斗抵、埔 尾、沙轆街東畔與營盤後、鹿寮、竹林、社口為沙轆南社範圍,以西包括南勢坑、 沙轆街西半部、南簡東部、二槺榔及三槺榔、竿蓁林西與東北勢、麻豆崙為北社 範圍;至於南簡西部與以西下魚寮、大庄等漁塭為沙轆南北社人共有地。52(圖 2-4) 依據契約文書來探討遷善南、北二社社域範圍,並試圖對兩社之社域作一劃 分界定時,卻發現兩社之社域範圍並不容易劃分清楚,有許多地目相鄰且共有。 由契約文書的記載,位於斷層線一帶及以東之地,許多地目為兩社共有之地,包. 52. 洪麗完,〈沙轆社社名變遷與社域族群轉換:兼論沙鹿鎮名之源起〉,《中縣文獻》第六期, 頁 82。 26.

(27) 括鹿寮庄(今沙鹿鎮鹿寮里、鹿峰里、西勢里、犁份里)53、竹林庄(今沙鹿鎮 竹林里)54、埔尾庄(今沙鹿鎮福興里、斗扺里)55及斗抵56等地南北兩社均有社 番與漢人間的土地耕買賣行為;甚至往西到平原上之南簡庄57、大庄58等地亦為南 北二社所共有之地。依契約文書之記載,只有一處地目比較集中顯示為北社之社 域範圍,此為緊鄰牛罵社之四甲二、竿蓁林庄、麻踏崙、牛埔仔庄、二槺榔及三 槺榔等地,不過竿蓁林庄亦有遷善南社番在其地招徠漢人開墾。59 立招耕字遷善南社番 全仔大萬 成仔萬芳 阿尾大萬等有承租應分水田伍 丁,坐落土名在竿纂林庄前東畔,東至六萬罵田為界,西至大宇的田為界, 南至水溝為界,北至水圳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無力耕作,托中引就 與漢人高溪兄弟覌前來出首承耕,當日憑中三面言議定時收過值磧地佛面 銀弍佰捌拾伍大員正銀,即日仝中交收足訖,其田隨付銀主掌管耕作,歷 年配納大租粟壹拾石到社交納給出租單存照田,自道光弍拾柒年春耕起限 至道光叁拾伍年拾月終為滿至期,听業主俻契內磧地銀一齊送還銀主取出 契字,如是無銀可贖田依旧付銀主再耕掌管不敢阻當,保此田係是承祖物 業與社內番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以及交加耒歷不明碍,如有不明 等情 萬 芳 仝出首抵當不干銀主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口恐無憑 立招耕字壹紙付執為炤。 即日仝中收過契內磧地佛面銀弍佰捌拾伍大員正完足再炤 當日批明其田成仔該管奏丁全仔該管田叁丁 53. 嘉慶 20 年(1815)遷善南社業主瓦籬斗將坐落鹿寮後橫山仔之山埔地給鄭振鳳開墾;道光 29 年(1849)遷善北社番婦阿百頭己將坐落鹿寮庄前之水田給同發號開墾。參閱《清代臺灣大 租調查書》,頁 718;洪麗完,《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中冊,頁 235、250。 54 乾隆 32 年(1767)遷善南社六仔武葛將坐落竹林後橫山頂之荒埔給鄭挑開墾;乾隆 54 年 (1789)遷善北社悔仔元、烏肉元與曾國裁所立之契約,地目在竹林庄北勢溪仔坑;其後光緒 10 年(1884)遷善南北社通事、業戶、土目等人將坐落竹林庄后土名大崙之地給漢人開墾。參 閱《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頁 459、819;洪麗完, 《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中 冊,頁 214、216。 55 道光 4 年(1824)遷善南社番婦阿目大萬、百字大順將坐落埔尾庄之埔地給李海開墾;同治 12 年(1873)王朝肯與王朝德所立之契約中,載明埔尾庄水田原承墾自遷善北社阿百四老。參 閱《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頁 837;洪麗完, 《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中冊, 頁 221、239。 56 乾隆 54 年(1789)遷善南社大宇牛罵、北社業戶瓦釐良將坐落斗抵後之公有山埔園一處給陳 喜開墾。參閱《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頁 555;洪麗完,《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 讀》,頁 216 中冊。 57 乾隆 45 年(1780)遷善北社萬感將坐落南簡庄之塭埔給洪文由開墾;道光 18 年(1838)許 文連、紀有印所立之合約字,水田坐落三槺榔南簡庄,需年納遷善南社番大租。參閱〈臺灣公私 藏古文書影本〉,第 10 輯 206 號、250 號;洪麗完, 《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 中冊,頁 215、309。 58 咸豐五年(1855)曾舍納遷善南北社蕃餉銀因乏銀而將漁塭(今梧棲鎮興農里)賣斷給另一漢 人蔡雲從;道光 11 年(1831),沙轆大庄、陳厝庄、南簡庄、火燒橋(今梧棲鎮興農里)、八張 犁、海墘厝、三甲等地遷善南、北社業戶及眾漢佃,因上、下西勢牧埔一帶屢被民番佔墾築田, 而特請官府出示碑文嚴禁。參閱洪麗完, 《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中冊,頁 272; 《臺灣中部碑文集成》,頁 115-116。 59 洪麗完, 《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中冊,頁 232。 27.

(28) 全仔該管田壹丁 阿尾該管壹丁 為中併知見 □□□. 代筆 □□□. 道光弍拾陸年拾月 日立招耕字遷善南社番. 全仔大萬 成仔萬芳 阿尾大萬. 因此,認為遷善南、北二社社域範圍內許多地目均為兩社所共有,很難對兩社各 自之社域範圍作一清楚之劃分。洪麗完所畫出之南北二社分界線,60大致上是沿 著大肚臺地西麓與平原之交界處一帶,然在此線以東之斗抵、埔尾、竹林、鹿寮 等地,若依前述之討論,應為南北二社人所共有;因此將之劃歸南社範圍與出現 的契字未完全相符。同時,在此線以西之南簡一帶及竿蓁林也同樣為南北二社人 所共有地,不為北社所獨有;南簡西部及大庄等地二社共有地之看法,則與前述 之觀點相同。因此認為洪麗完對遷善南、北二社之社域劃分似有不清的地方,可 能是資料不足的關係,或者是族人有共同持有地的關係,的確有待進一步討論與 修正的必要。. (二)平埔族的生活方式 有關沙轆社、水裡社的生活方式,郁永河之《裨海紀遊》有如下的記載: 康熙三十六年……十二日,過啞束社,至大肚社,一路大小積石,車行其 上,終日蹭蹬殊困,加以林莽荒穢,宿草沒肩,與半線以下如各天。至溪 澗之多,尤不勝計。....十三日,渡大肚溪,過沙轆社,至牛罵社,... 十七日,....乃策杖披荊拂草而登。既陟巔,荊莽樛結,不可置足。林如 蝟毛,聯枝累葉,陰翳晝暝,仰視太虛,如井底窺天,時見一規而已。雖 前山近在目前,而密樹障之,都不得見。。惟有野猿跳躑上下,向人作聲, 若老人欬;又有老猿,如五尺童子,箕踞怒視。風度林杪,作簌簌聲,肌 骨欲寒。瀑聲潺潺,尋之不得;而修蛇乃出踝下,覺心怖,遂返。 十八日,又大雨,嵐氣盛甚,衣潤如洗;......十九日,忽霽,差爽人意。.... 二十三日…渡凡三溪,率相越不半里;已渡過大甲社、雙寮社,至范里社 宿。自渡溪後,...一經過番社皆空室,求一勺水不可得;杼兄一人,輒 喜。. 60. 洪麗完,〈沙轆社社名變遷與社域族群轉換:兼論沙鹿鎮名之源起〉,《中縣文獻》第六期, 頁 82。 28.

(29) 郁永河於康熙三十六年(1697)四月十二日至十三日,途經大肚、沙轆、牛罵、 大甲、雙寮諸社。這是近三百年來,清水隆起海岸平原首次最詳實的文獻記載, 可知當時臺灣中部平埔族的社域,仍是林木茂密、野草齊肩的原始林區,山嵐飄 散,天氣的變化相當大,野生動物活躍其間,人口之密度相當低,未見士地開墾 的景象。平埔族即是生活在如此的環境中,與漢人的農耕社會景觀有相當大的差 別。 康熙五十二年(1713)臺灣北路營參將阮蔡文曾親自踏查半線(今彰化)以 北,撫慰土番,藍鼎元曾在記阮蔡文踏查臺灣北路事蹟的文章中提及:「北路地 方千里,半線以上,民少番多。大肚、牛罵、吞霄、竹塹諸處,山川奧鬱,水惡。」 可見臺灣中部之自然人文環境與十幾年前未有太大規模的改變,仍未見開墾的具 體描述。爾後,從康熙六十一年(1722)來台黃叔璥的紀錄來看,此時已有漢人 入墾此區平埔族之社域,其載: (沙轆社)土官嘎即,目雙瞽,能約束眾番,指揮口授無敢違。社南地盡膏 腴,可種水田。漢人有欲售其地者,嘎即佯許之;私謂眾番曰:「祖公所 遺,祇此尺寸土,可耕可捕,藉以給饔飧、輸餉課;今售於漢人,侵佔欺 弄,勢必盡為所有,闔社將無以自存矣!我與某素相識,拒其請將搆怨, 眾為力阻,無傷也。」61 此處所提及欲購墾沙轆社社南之地的漢人,應是由半線(今彰化)渡大肚溪而來 者,顯示在康熙末年已有漢人移民越過半線(今彰化)北上開墾,且與原住民平 埔族因土地取得問題,發生過不少摩擦。黃叔璥,《臺海使槎錄·番俗六考》,又 記: 余北巡至沙轆,嘎即率各土官婦跪獻都都;番婦及貓女為戲,衣錦紵,簪 野花,一老嫗鳴金以為進退之節。....次早將還郡治,土官遠送,婦女咸 跪道旁;俯首高唱,如誦佛聲。詢之通事,則云祝願步步得好處。.... 抵郡後,聞將社名喚作迴馬社,以余與吳侍御北巡至此迴也。62 沙轆社之土官嘎即,不僅知道運用群眾的力量,也知道官場文化,熱烈接待來巡 視的官員,看得出來沙轆社似乎受漢人文化之影響。 在飲食方面,根據康熙末年(1717~1722)周鍾瑄修撰《諸羅縣志》 ,曾載: 種禾於園。種之法:先於秋八、九月誅茅,平覆其埔;使草不沾露,自枯 而朽,土鬆且肥,俟明歲三、四月而播。(圖 2-8)場功畢,仍荒其地; 隔年再種,法如之。禾秸高而柔,慮為風雨摧折,雜植薏苡。薏秸粗梗又. 61 62. 黃叔璥, 《臺海使槎錄·番俗六考》,頁 128-129。 黃叔璥, 《臺海使槎錄·番俗六考》,頁 129。 29.

(30) 差高於禾,如藩籬然。一畦之中,兩種必穫。63(圖 2-7) 在十八世紀初葉,「隔年再種」輪耕休田式的粗放農業生產中,能另種以薏苡, 以致一畦兩穫,誠屬不易,為其特色。這很可能是本區土地開發及農業生產的最 早紀錄之一。 另由黃叔璥的紀錄中可知,平埔族之經濟活動有農業與捕獵(魚)。清康熙年 間高拱乾纂修之《臺灣府志》內曾提及,諸羅縣三十四聚落土番以捕鹿為主。牛 罵、沙轆社有思歸歌云: 「往山中捕鹿, (圖 2-5)忽想起兒子並我妻!速還家再 64 來捕鹿,免得妻在家盼望!」 可見狩獵為清初臺灣中部原住民的主要經濟活動。 所以,拍瀑拉平埔族人的物質生活以農耕為主,屬於原始的旱田遊耕農作, 生產粟黍芋果等的根莖類作物,在<臺海使槎錄>中記載:「飯不拘稠、糯,炊 而食之;或將糯米蒸熟,舂為餅餌,名都都。」65另外記載「(沙轆)社南地盡膏 腴,可種水田。」66是故可以證明在康熙末年,本區土地已有種植糯米並為酒、 飯的紀錄,而番社南部且是膏腴肥沃之地,可作水田(圖 2-8)。並兼漁獵生活 (圖 2-6) ,如捕魚蝦、曝海泥滷為鹽、獵鹿(圖 2-5)等。狩獵主要由平埔族男 人從事,農業生產則以女性為主。平埔族之農耕技術較為簡易,為日曬法的旱田 耕作,其耕作方法為: 種禾於園。種之法,先於秋八、九月誅茅,平覆其埔;使草不沾露,自枯 而朽,土鬆且肥,俟明歲三、四月而播。場功畢,仍荒其地;隔年再種, 法如之。67 作物有薯、芋、旱稻、小米、黍、芝麻等,其中以芋、小米為主要糧食,其次為 旱稻。吃米則有炊食或將糯米蒸熟舂為餅餌,黍米亦用以製酒。製酒之作法有二, 一是將小米蒸熟後曬乾碾碎為麴,將小米飯與麴混合置於瓦瓶之中,數日後加 水,再蒸其液為酒。68一則以小米泡水一夜後碾碎,和以草麴使之發酵三、五日, 後再泡水飲用。69在副食品方面,臺灣中部的平埔族,會取海泥鹵曝為鹽,此種 海鹽色黑味苦,稱為「幾魯」,用以醃製食物。70拍瀑拉族亦醃製食品,然其較 特殊者為沙轆、牛罵兩社不吃牛肉,有載: 「沙轆、牛罵不食牛,牛死委於道旁」,71牛死經常置於道旁無人問津。. 63. 周鍾瑄, 《諸羅縣志》,頁 165。 黃叔璥, 〈牛罵、沙轆思歸歌〉, 《臺海使槎錄·番俗六考》,頁 126。 65 黃叔璥, 《臺海使槎錄》,頁 124。 66 黃叔璥, 《臺海使槎錄》,頁 128。 67 周鍾瑄, 《諸羅縣志.風俗志》,頁 165。 68 黃叔璥, 《臺海使槎錄·番俗六考》,頁 125、130。 69 黃叔璥, 《臺海使槎錄·番俗六考》,頁 124-125。 70 范咸, 《重修台灣府志.風俗(三)》 ,台北市: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台灣文獻叢刊第 105 種, 1961 年,頁 440-441。 71 黃叔璥, 《臺海使槎錄·番俗六考》,頁 125、130。 64. 30.

(31) 圖 2-5:平埔族捕鹿圖. 圖 2-6:平埔族捕魚圖. 資料來源:周鍾瑄,《諸羅縣志》,P33、34。. 圖 2-7:平埔族穫稻圖. 圖 2-8:平埔族插秧圖. 資料來源:周鍾瑄,《諸羅縣志》,P27、28。 31.

(32) 衣飾材料方面有紡織而成,或揉樹皮為布,或以獸皮製成。臺灣中部之平埔 族婦女善於織布,《番社采風圖考》內即有一幅大甲東、西社番婦織布之圖。平 時男子裸身或圍一布護陰,女子僅圍布裙,參加節慶的男子穿無袖短襟,女子則 有袖繫布裙,膝下裹布,未成年男子不穿衣服,僅有布製或竹製束腹垂以流蘇。 裝飾方面通常穿耳實以木板螺殼至結婚時始除去,另有骨簪、瑪瑙珠、貝殼之類 的裝飾品,還有拔鬚、染齒、拔牙、紋身等體飾。居住的房屋以木為樑,編竹為 牆,以草為蓋,形狀如覆舟,大小同居一室,只有未嫁者別居一室。 住屋方面,臺灣平埔族的聚落不大,或數十家或百十家為一社,族人建屋均 合通社之力合建,是以木為樑,編竹為牆,狀如舟船倒覆狀。而這區域的平埔族 戶數或者是人數大概是多少呢?在中村孝志的研究資料顯示,在這個地域裡頭所 住的沙轆社、牛罵社、水裡社和大肚社這四社的居民。(表 2-2) 表 2-2:荷蘭時期大肚山西麓平埔村落戶口表 村落名稱. 1647 年. 1648 年. Salach(沙轆). 108(25) 116(25) 106(30) 111(27) 94(26) 119(29). Bodor(水裡). 122(24) 118(22) 121(23) 101(20) 104(19) 102(20). Comach(牛罵). 138(46) 191(62) 193(58) 231(70) 239(74) 243(74). Dorida(北大肚). 105(26) 108(27) 97(25) 98(27) 110(25) 107(25). Anicien(中大肚). 83(16) 97(19) 84(18) 67(18) 50(15) 67(16). DoridaMato/ Camachat(南大肚). 169(52) 156(49) 155(47) 170(50) 156(47) 161(43). 小計. 725 (189). 977 (266). 1650 年. 949 (259). 1654 年. 1009 (282). 1655 年. 892 (280). 1656 年. 1033 (281). 資料來源:中村孝志著、許賢瑤譯,<荷蘭統治下位於台灣中部的 Quataong 村落>, 《台灣風物》43(4),1993 年,頁 229。 說明:括號中的數字表示戶數。 婚嫁方面,拍瀑拉族嫁娶,則均著紅衣,並設宴會聚眾相慶。宴會必有歌舞, 黃叔璥曾記沙轆社的宴會歌舞狀況云: 聚薪然火,光可燭天。番婦拱立,各給酒三大碗,一吸而盡。朱顏酡者絕 鮮,挽手合圍,唱歌跳舞;繼復逐隊蹋地,先作退步,後則踴躍直前,齊 聲歌呼,惟聞得得之聲。72 喪葬方面為「室內葬」,就是人死後以草蓆裹屍埋葬於家屋之地下並用平生 衣物殉葬,親屬葬禮之後須沐浴淨身才可以進入室內。喪家不服喪只守喪十至十 二日,不出門由親戚供給飲食,期滿由女巫師祈禳除服,婦服滿可自由擇配,父 72. 黃叔璥, 《臺海使槎錄·番俗六考》,頁 129。 32.

(33) 母兄弟不得過問,由此看來,當時族人女子的地位和權力比之今日並不遜色。73 此外,梧棲地區所屬的遷善社,在每年農曆八月二日所舉行的祭祀活動,其 方式較接近於中部之「賽跑型祖靈祭」。據《諸羅縣志》的記載: 九、十月收穫畢,賽戲過年。…….過年無定日,......總以稻熟為最重。 止之日,盛其衣飾,相率而走於壙,視疾徐為勝負,日競走。74 當時遷善社每年一度之祭祖重要活動要項,即在該社舊址之北媽憐山(即大肚山) 下,分插五處布標,讓部落中強健男子作競走活動,因此,又稱此祭祀祖先活動 為「走躔」,或稱「番仔走田」。據清人六十七所撰《番俗采風圖考》的記載: 番俗從幼學走,以輕捷較勝負,及長,一口能馳三百餘里,雖快馬不能及。 番童以善走為雄。幼時偏篾束腰腹,務令極細以圖矯捷;取婦始去之,….... 展足鬥捷,雙踵去地尺餘,沙起風飛,瞬息數十里。75. 顯見競走為當時平埔族重要習俗之一。而對遷善社而言,走躔之期的競走活動也 具有成年禮之意昧。每年社中所舉行「番仔走田」運動會,由族中未婚青壯男子 競跑,首先取得標旗者為勇士,可任選中美女為妻。競走之外,走躔之日的祭祖 活動亦為重要,社民們先將代表社民祖宗(公)、祖媽的塑像自泥中請出淨身(可 惜目前已不知遺失何處?),並準備魚、肉、豆乾、飯糰、酒、米等牲禮作物祭 品,藉以祭拜祈福。似漢人過年的「走躔」祭祖,尚需準備「牲醴粿品」,所具 備的祭物,大致有以下幾個特色:﹝1﹞五份豬肉、五條有鱗生魚、五塊豆乾、 十五個飯糰;﹝2﹞主祭者手持一小杯酒、一片魚鱗、一小撮稻米等物,口唸「請 神之語」與「祈福之詞」,齊眉祭拜。76上述遷善社的祭祖儀式必備「生物」, 與「番」社原始生活狀態,或有關係。《彰化縣志》卷九風俗志載:77 「鳥獸之肉傳之火,帶血而食。糜鹿刺其喉,吮生血,至盡:仍剝腹,草 將化者綠如苔,置鹽少許,醃即食之,但不茹毛耳。」又載:「捕小魚, 微鹽漬之令腐,俟蟲生既多乃食。亦喜作鮓魚,以不剖腹而醃,故速。細 切鹿肝為醢,名膏蚌鮭,藏久可愈口痢。…魚肉蛆生,氣不可聞,嗜之始 飴,群噉立盡。」 73. 黃叔璥, 〈台灣使槎錄〉 ,台北台銀文獻叢刊第四種,民國 46 年 11 月,頁 115、117、124、125、 126。 74 周鍾瑄, 《諸羅縣志》卷八,〈風俗志.番俗.雜俗〉 ,頁 165。 75 六十七, 《番社采風圖考》 ,台灣文獻叢刊第九十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1 年, 頁 11、84。 76 洪麗完, 〈關於鐘藏古文書的幾點觀察〉 , 《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田野研究通訊》一四:頁 30~31, 1990。 77 周璽,《彰化縣志》 ,卷九風俗志,頁 198。 3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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