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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二節 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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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財務處理辦法可供遵循,但該辦法未見附註之內容,亦可能是造成社團法人 揭露較不足之因。

其中較為特殊之處,係財團法人之淨值變動表與社團法人之基金收支表揭露 皆為四大表最低,原因為何?此處是否皆為自律聯盟成員認為較不重要之處,故 無揭露之必要性,且相較於美國、德國或中國之制度亦未將此部份特別揭露,深 思該報表之內容,僅將上期累積之淨值或基金餘額,加上本期增加數減除本期減 少數所得之餘額,其內容似乎無法告訴報表使用者影響決策之資訊。

最後,有許多的專家學者皆認為資訊揭露之「即時性」與「取得之便利性」

係很重要的一環,而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成員 2011 年度財務報告皆能在自律 聯盟網站輕易取得,符合了資訊取得之便利性,但關於資訊之即時性,由於台灣 公益團體自律聯盟並無特別規範揭露資訊之時點,所以此點有待修正。

第二節 業務報告

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成員 2011 年度業務報告分為:財團法人 96 筆和社團 法人 61 筆,共計 157 筆資料。

2011 年度自律聯盟成員業務報告揭露現況分析,參考比爾蓋茲與梅琳達基 金會所公布之「年度公開信及年度報告」之內容,並經筆者檢視自律聯盟成員 2011 年度業務報告 157 筆揭露現況後,依據其目前所擁有的揭露內容和比爾蓋 茲與梅琳達基金會所公布之訊息,整理出以下比較分析項目:

1.

業務報告是否於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網站揭露?

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要求,加入之會員須揭露業務報告。

2.

執行長(領導者)的話:

此處並不局限於執行長,可以是董事長、理事長、校長等,只要其在於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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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地位類似於領導者的角色。身為組織的領導者,應該在年度業務報告開頭,

先說明組織在過去有什麼變革,及展望未來會朝何方向前進,同時也要強申 組織的宗旨,並帶領組織迎向未來。

3.

組織使命、願景、價值觀:

業務報告內文一定要包含組織使命、願景、價值觀,這樣才能讓資訊使用者 清楚瞭解到該組織要做什麼事、扮演之角色及未來目標為何,最重要的是讓 使用者明白組織之價值所在。

4.

組織架構介紹:

業務報告內容可以提供簡單的組織架構圖,讓使用者瞭解該組織是如何運作 及治理。

5.

組織重要成員變動介紹:

業務報告應提供組織重要成員變動介紹,例如:董事會成員,理監事成員等 管理階層或治理單位異動資訊。

6.

回顧過去(2011 年度):

業務報告應簡單的介紹,組織在過去的一年之中發生了什麼事,其內容不用 鉅細靡遺,僅需簡略介紹重要事件即可,組織亦可提供詳細之資訊供讀者參 照。

7.

政策(社會)倡議:

若該組織希望向社會大眾或政府行銷特定的價值或理念,進而影響一些價值 觀、政策或法規之形成的話,亦可於業務報告中說明組織倡議過程中的努 力。

8.

展望未來:

業務報告中亦應提及組織未來要做些什麼事及未來目標為何,其目標可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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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 2011 年度財團法人暨社團法人業務報告揭露現況分析之結果,可以 知道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之會員皆有依照自律公約揭露業務報告,但從其揭露 內容亦可得知不同非營利組織之間有不同的揭露標準,也正顯示自律聯盟並未對 業務報告內容有所規範之故。另,對於「回顧過去(2011 年度)」揭露比例達到 100%,可能係因為自律聯盟要求會員揭露業務報告而非年度報告所致,所以造 成自律聯盟成員以為只需介紹該年度發生之業務即可。

經過檢視 2011 年度財團法人暨社團法人業務報告後,筆者認為「財團法人 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之業務報告(上述資訊揭露項目皆有說明)

與「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基督教女青年會協會」之業務報告(僅組織架構介紹與政 策倡議未說明),係較為優良的揭露範本,可供其他自律聯盟成員學習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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