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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概念的經典理論與類別原則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概念、概念的經典理論與類別原則

概念(concept)是構成知識和思維的基本元素,人們使用概念來歸類人、事、

物,並且使用概念來預期新事物的性質(Eysenck & Keane, 2005)。人們將自己的 經驗加以歸納整理而形成不同的類屬,透過屬性的歸類,使得人們對事物有了區 辨的能力(Ross, Wang, Kramer, Simons & Crowell, 2007)。如果人類不具有獲得概 念的能力也就沒有區辨事物的能力,將無法累積經驗,也無法使用先前知識來指 導我們的認知活動(陳烜之,2007)。

認知心理學將詞語含意的概念(concept)理論分為兩大類,一為基於相似性 的理論(similarity-based theory),另一為基於理論的觀點(theory-based view)。目前 大多數的心理學家皆將經典理論(classical theory)、類別原則(principles of

categorization) 一起歸為「基於相似性的理論」。其中經典理論以Bruner(1956)為 代表,而Rosch(1975)則是主張類別原則的代表(引自Eysenck & Keane, 2005)。本 節將針對概念、概念的經典理論與類別原則加以說明。

一、 概念(concept)

「概念」是對同類事物獲得的概括性的認知經驗,且概念是在實踐與認知的 過程中形成(張春興, 2001)。許多研究者基於不同研究的取向和理念,因此也就 賦予「概念」許多不同的定義。Bruner, Goodnow 與 Austin (1956)認為概念即是

分類,也就是能辨別不同的事物,將我們經驗裡出現的人、事、物區分為類,並 依據它們的類屬性質做出反應。Sternberg & Williams(2002)也認為概念是將物 體、人物、事件或觀念在人腦中加以抽象或歸類。Bourne(1986)給概念下了一個 特徵定義:「只要兩個或兩個以上可辨別的物體,根據其共同的特徵或獨有的性 質歸為一類,並能與其他物體產生區辨性,這就是概念。」;概念是事件或物件 的規則,或是事件及物件的某一特性,由兩個或更多的概念聯結可形成一個具意 義的命題或敘述(Novak, 1991)。

(一)概念(concept)與認知

概念是心像、觀念和認知的過程,概念和認知有著密切的關係,大量的學習 都涉及概念,其中包括語文的學習(Schunk, 2000)。在個體的認知發展過程中,

個體會依據先前知識,分辨出物體的類別屬性(Markman & Ross, 2003)。個體會 依據個人經驗取出物體的概念,並加以組織與歸納找出這些概念的相關性和階層 性,形成一個複雜的概念架構(Bruner et al., 1956)。在個體的學習過程中,當學 習者對新知識做初步觀察或判斷時,個體就會利用既有的概念架構來解釋各種現 象,在新經驗不斷加入的過程中,個體會將新概念導入既有的概念架構,使得舊 有的概念架構更為完備(Eysenck & Keane, 2005)。當某個概念與越來越多的新概 念形成連結時,人們對於這個概念的屬性也就越來越清晰,對於區辨該概念的屬 性特徵時也就越容易(Markman & Ross, 2003)。

(二)概念(concept)的分類

Frege(1952)指出概念包括內涵和外延兩方面。概念的內涵是指反映出概念的 各種本質屬性。例如,「鳥」這個概念的內涵包括「鳥是動物」、「鳥會飛」、

「鳥有羽毛」等。概念的外延又稱為「樣例」,是指與概念的各種本質屬性對應 的各種事物。例如,「鳥」這個概念外延是各式各樣的鳥(引自 陳烜之,2007)。

從概念的內涵來看,概念可區分為實物概念和抽象概念。實物概念是關於事 物的整體概念,它反應出實物具體的本質屬性,例如「鳥」、「汽車」、「椅子」

等。抽象概念是關於事物的某個屬性、狀態、與其他事物連繫的概念,而這些屬 性、狀態與聯繫都是從具體事物中分離出來的某個方面,如「硬度」、「價值」、

「公平」等。從概念的外延來看,可以區分為單獨概念、普遍概念和集合概念。

單獨概念是關於某一特定事物的概念,它的外延只有一個事物,例如「黃河」、

「李白」、「臺灣師範大學」等。普遍概念是關於一類事物的概念,它的外延包 括全部同類的個體,例如「筆」、「水果」、「房屋」等。集合概念則是關於某 類事物集合的概念,它的外延是由多個種類的所組成的集合體,例如「交通工 具」、「動物」、「詞彙」等(Sternberg & Williams, 2002;陳烜之,2007)。

(三)概念(concept)的功能

概念形成是人類最重要的認知功能之一,概念形成是通過視覺模式和語義項 目的聯結而建立,概念的形成使人類具有歸納類屬與學習的能力(Markman &

Ross, 2003)。Thagard(1992)認為概念的功能至少有以下十項,分別敘述如下:

1. 歸類(categorization)的功能:人們使用概念將某些物件加以歸類。

2. 學習(learning)的功能:概念可被學習,學習的管道來自經驗、實例(exemplar),

也可與原有的概念相相互連結而形成。

3. 記憶(memory)的功能:概念有助於記憶與某概念相關的事物。

4. 演繹推論(deductive inference)的功能:概念可讓我們進行某一概念 所指稱對象的演繹推論。

5. 解釋(explanation)的功能:我們對某一指稱對象所具有的知識,可以幫助 我們對這項指稱對象相關的行為作出解釋。

6. 問題解決(problem solving)的功能:我們對某項指稱物所具有的知識,可

以幫助我們解決這一項類指稱物所出現的問題。

7. 歸納(generalization)的功能:概念可以讓我們學習更多與指稱物相關的新知識。

8. 類推(analogical inference)的功能:概念能使我們運用相似性進行推論。

9. 語言領悟能力(language comprehension)的功能:例如,要理解「巴頓是 一隻鳥」這個句子,必須先具備「鳥」的概念。

10. 語言生產能力(language production)的功能:有了鳥的概念,就使用該概念說 出更多關於鳥的句子,例如:「鳥有啄」、「鳥自由自在的飛翔」等。

由上述可知,概念與認知發展有著極大的相關性,若概念無法形成,人類的 智力將停滯不前;概念就是分類,概念包含概念的內涵與外延兩方面,概念的內 涵反映出某一指稱物的各種本質屬性,概念外延則是與某一指稱物的各種本質屬 性對應的其他指稱物;透過概念的形成可幫助人們獲得歸類、學習、記憶、演繹 推論、解釋、問題解決、歸納、類推的能力,並且使人類擁有語言領悟能力及語 言生產能力(Bruner et al., 1956;Thagard,1992;Schunk, 2000;陳烜之,2007)。

二、概念的經典理論(classical theory)與類別原則(principles of

categorization)

大多數的認知心理學家將概念的經典理論與類別原則一起歸為「基於相似性 的概念理論」。認知心理學家認為,經典理論與類別原則具有一個基本的共性,

就是一個指稱物之所以成為某個概念的成員,是因為它與這個概念的心理表徵具 有相似性(陳烜之,2007)。以下將分別探討概念的經典理論與類別原則。

(一) 概念的經典理論(classical theory)

經典理論以Bruner為代表,經典理論認為概念是由某些充分且必要的屬性明 確定義而成的(Eysenck & Keane, 2005)。換句話說,一個概念中的所有樣例擁有

共同的屬性,而且這些樣例所擁有的屬性皆為充分且必要的(參照 圖2-1)。「充分」

是指任何事物只要具有某一概念屬性集合裡的所有屬性,則它將自動成為這個概 念的成員,例如,「有三條邊」、「封閉的幾何圖形」為三角形的充分屬性,則所 有具有這種屬性的事物皆為三角形。「必須」是指一個樣例若作為某個概念的成 員,則必須具有這個概念的每一個屬性。例如, 「有三條邊」是三角形的必要 屬性,若缺乏此一屬性,將自動排除在三角形這個概念之外(陳烜之,2007)。

概括而言,經典理論有三個基本的觀點。首先,概念是對一系列屬性的心理 表徵,換句話說,概念是對所有樣例中必須具有的共同屬性的表徵,而且這些屬 性必須是充分且必要的。第二,概念間的邊界是清晰明確的,若非一個樣例具有 充分且必要的屬性而成為該概念的成員,則此一樣例則缺少一個或更多的屬性而 被排除在這個概念之外。第三,一個概念中的所有樣例之間的關係必須是平等 的,不存在更具代表性或更好的樣例,因為所有的樣例都具有共同的屬性。

充分且必要的屬性 屬性 屬性 屬性

圖2-1 概念的經典理論

樣例 A 樣例 B 樣例 C 樣例 D

(二) 類別原則(principles of categorization)

類別原則以Rosch為代表。Rosch在1970年代提出了類別原則(principles of categorization)來說明人頭腦中的概念結構(Eysenck & Keane, 2005)。類別原則假 設概念是以原型(prototype)為中心,概念的原型包含了所有共同的屬性,而概念 中所有的類別成員充分相似於原型。亦即,概念具有原型的結構,原型可能是一 堆特徵性的屬性,也可能是概念的最佳樣例。這些以原型為中心的概念則各自成 為一個又一個的類別(Rosch, 1975,1978;Markman & Ross, 2003;Eysenck & Keane, 2005)。

類別原則主張,概念主要是以原型的最佳樣例當成表徵。換句話說,我們應 以概念中的最佳樣例來理解這個概念(Rosch, 1975)。類別原則的概念中沒有限定 必須要有充分與必要的屬性才足以判斷類別成員的身份,類別中的屬性有可能是 必要的但卻不是充分的;的確,類別成員的身份通常取決於自身擁有概念中的某 個特徵性的必要屬性,雖然不夠充分代表該類別,但所擁有的典型屬性已足夠進 入該類別的範疇領域內(Rosch, 1975,1978)。類別原則中的類別的界定可以是模糊 不清楚的,類別成員與非類別成員之間的界線可以是不明確的,因此類別中的某 個成員可能會溜進其他的類別中,(例如,蕃茄是水果,也可以說是蔬菜)。人們 可以依據類別成員的典型性來排列概念中的其他類別成員;也就是說類別成員間 具有一種典型的階層性存在,這種階層性可以描述概念中類別成員的差別性。類 別成員的身份是由某一典型的屬性與類別原型產生相似性而決定的;換句話說,

類別成員中的某一個屬性,具有類別原型中典型的相似性成份(Rosch, 1975;

Markman & Ross, 2003;Eysenck & Keane, 2005)。類別原則的概念架構可參照圖 2-2。

典型屬性 X

必要屬性 Y 必要屬性 Z 典型屬性 X 必要屬性 Y

典型屬性 X

原型 類別

最佳樣例 最次佳樣例

圖2-2 類別原則的概念架構

我們在本節中瞭解了何謂概念(concept),並分別探討了概念的經典理論 (classical theory)與類別原則(principles of categorization)之差異性。接著,本文將 利用以Rosch(1975)為首的「類別原則」理論來建立概念與漢字學習的關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