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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樣本特性分析

一. 個人特性

本次研究對象為在職工作者,個人背景資料共調查性別、出生年、夜間是否 照護家人、自評睡眠環境品質及自評健康狀況(表 4-4)。分析樣本共 175 份。

受訪者中男性佔 94 人(53.7%),女性佔 81 人(46.3%)。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012) 民國 100 年人力資源調查統計年報資料,民國 100 年台北市男性勞動參與率為 63.3%、女性勞動參與率為 50.4%,因此男性人數較女性多,可能是因為男性勞動 參與率高於女性的原因。

受訪者年齡分布範圍為 20~64 歲,平均年齡為 38.5 歲。31~40 歲年齡層所佔 比例最高 57 人(32.6%)、20 歲以下 1 人(0.6%)、21~30 歲 44 人(32.6%)、41~50 歲 48 人(27.4%)、51~60 歲 19 人(10.9%)、61 歲以上 6 人(3.4%)。

受訪者中有 39 人(22.3%)需要夜間照護家人,136 人(77.7%)不需夜間照護家 人。

受訪者中只有 1 人(0.6%)自評睡眠環境品質極差;自評睡眠環境品質差的有 11 人(6.3%);自評睡眠環境品質普通的有 67 人(38.3%);自評睡眠環境品質好與 極好的分別有 71 人(40.6%)及 25 人(14.3%)。

受訪者中有 1 人(0.6%)自評健康狀況極差;自評健康狀況差的有 15 人(8.6%);

自評健康狀況普通的有 85 人(48.6%);自評健康狀況好與極好的分別有 56 人 (32.0%)及 18 人(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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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 受訪者個人特性次數表

個人特性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性別 男性 94 53.7%

女性 81 46.3%

年齡 20 歲以下 1 0.6%

21~30 歲 44 25.1%

31~40 歲 57 32.6%

41~50 歲 48 27.4%

51~60 歲 19 10.9%

61 歲以上 6 3.4%

夜間是否照護家人 是 39 22.3%

否 136 77.7%

自評睡眠環境品質 極差 1 0.6%

差 11 6.3%

普通 67 38.3%

好 71 40.6%

極好 25 14.3%

自評健康狀況 極差 1 0.6%

差 15 8.6%

普通 85 48.6%

好 56 32.0%

極好 18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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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受訪者工作特性

受訪者其每週工作時數小於 30 小時有 11 人(6.3%);31~40 小時有 56 人 (32.0%);41~50 小時有 70 人(40.0%);51~60 小時有 26 人(14.9%);61 小時以上 有 12 人(6.9%)。工作時數範圍從 20 小時至 84 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數 46.6 小 時。

本次研究受訪者工作時段以日班(含工作時間不超過午夜12點的晚班)為主,

有 156 人(89.1%);夜班工作者有 3 人(1.7%);需日夜輪班者有 8 人(4.6%);工作 時段不固定者有 8 人(4.6%)。本次研究受訪者多為日班工作者可能原因為抽樣時 間為中午至傍晚,此時段主要為日班工作者工作時段,因此多數受訪者為日班工 作者。

受訪對象中於公家機構工作有 27 人(15.4%);於公營事業工作者有 11 人 (6.3%);於私人公司工作者有 129 人(73.7%);另外有 8 人屬於其他(4.6%),其中 3 人自行開業、3 人為自由業、2 人於財團法人機構工作。

受訪者評估近一月工作量為極大者有 12 人(6.9%);工作量大者 50 人(28.6%);

工作量普通有 102 人(58.3%);工作量小有 6 人(3.4%);工作量極小有 5 人(2.9%)。

受訪者具人事責任者有 60 人(34.3%),沒有人事責任者 115 人(65.7%)。具業 績責任者有 83 人(47.4%),沒有業績責任者有 92 人(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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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 受訪者職業特性次數表

個人特性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每週工作時數 30 小時以下 11 6.3%

31~40 小時 56 32.0%

41~50 小時 70 40.0%

51~60 小時 26 14.9%

61 小時以上 12 6.9%

工作時段 日班 156 89.1%

夜班 3 1.7%

須日夜輪班 8 4.6%

無固定工作時段 8 4.6%

服務單位 公家機關 27 15.4%

公營事業 11 6.3%

私人公司 129 73.7%

其他 8 4.6%

近一個月工作量 極大 12 6.9%

大 50 28.6%

普通 102 58.3%

小 6 3.4%

極小 5 2.9%

人事管理責任 有 60 34.3%

無 115 65.7%

業績責任 有 83 47.4%

無 92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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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受訪者休閒活動

休閒活動問卷部分分為休閒時段及休閒活動性質兩部分:休閒時段部分調 查平均工作日每日休閒時間及時段與平均假日每日休閒時間及時段;休閒活動 性質則是要求受測者填寫最常從事的兩項休閒運動與兩項非運動類休閒(如無 該類休閒活動可不填)。受測者在工作日的休閒活動時間平均為 3.16 小時,假 日休閒活動時間平均為 8.03 小時。將最常從事的休閒運動與非運動類休閒時數 加總後,每人每週最常從事之休閒平均時數為 19.17 小時。

表 4-5 受訪者休閒時間統計表

類別 平均數(小時) 標準差

休閒時數 工作日休閒時數 3.16 1.69

假日休閒時數 8.03 4.08

最常從事休閒 休閒活動加總時數 19.17 9.95

註:n=175

將受訪者最常從事的兩項「休閒運動時數」加總後,平均每人每週休閒運 動時數為 3.60 小時;將最常從事的兩項「非運動類休閒時數」加總後,平均每 人每週非運動類休閒運動時數為 15.57 小時。

表 4 -6 受訪者休閒時間統計表-活動量

最大值 平均數(小時) 標準差

休閒運動 14 3.60 3.49

非運動類休閒 42 15.57 9.20

註:n=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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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受訪者從事休閒活動時的空間性質作分類,受訪者平均每週在室內空間 從事休閒活動時數約為 14.51 小時;在街道廣場為 1.64 小時;在都市綠地為 1.79 小時;在鄉村與市郊為 0.41 小時;在自然環境為 0.77 小時。將自然環境、鄉村 市郊、都市綠地的休閒時數合併為綠地空間休閒時數,則在高度自然度空間從事 休閒活動平均每週時數為 2.96 小時,將室內空間與街道廣場合併為非綠地空間後,

則在低自然度空間從事休閒活動平均每週時數為 16.19 小時。

表 4-7 受訪者休閒時間統計表-空間自然度

最大值 平均數(小時) 標準差

室內空間 42.0 14.51 9.81

街道廣場 24.0 1.64 3.49

都市綠地 12.5 1.79 2.75

鄉村市郊 8.0 0.41 1.35

自然環境 12.0 0.77 2.06

非綠地空間 42.0 16.19 3.15

綠地空間休閒 12.5 2.96 10.52

註:n=175

依照受訪者從事休閒活動時的同伴性質作為分類,受訪者從事休閒活動時沒 有同伴的平均時間為 10.23 小時;同伴為陌生者平均為 0.19 小時;同伴為認識者 為 1.17 小時;同伴為熟識者為 1.54 小時;同伴為親密者為 5.99 小時。將陌生、

認識、熟識與親密分類合併為有同伴後,從事休閒活動有同伴者的平均時間為 8.85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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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8 受訪者休閒時間統計表-同伴性質

最大值 平均數(小時) 標準差

無同伴 35.0 10.32 9.08

陌生 15.0 0.19 1.30

認識 14.0 1.17 2.70

熟識 15.0 1.54 2.98

親密 32.0 5.99 7.65

有同伴 32.0 8.85 8.07

問卷中,休閒活動調查部分會請受訪者填入最常從事的兩項休閒運動與兩項 非運動類休閒名稱(如果沒有從事該類活動,則不需填入,最多兩項、最少零項),

表 4-10 為受訪者參與的各類休閒運動項目次數統計表;表 4-11 為非運動類休閒 活動次數統計。

最常從事之休閒運動中,最常見之休閒活動為球類運動、跑步、爬山、騎自 行車、健身、游泳、快走等活動。最常從事的非運動類休閒則以看電視、使用電 腦及網路最為常見,閱讀、散步、逛街、看電影亦為受訪群體中常從事之非運動 類休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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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9 休閒運動計數表

休閒運動名稱 計數

球類運動(籃球、桌球、高爾夫、羽球、

撞球、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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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步(慢跑、晨跑、跑步遛狗、跑步機) 32

爬山(踏青、健行) 23

騎自行車(腳踏車、單車) 16

健身(重訓、舉啞鈴、體適能運動、上 健身房、運動中心)

15

游泳(戲水) 14

快走(走操場、健走) 11

有氧 5

跳舞 4

瑜伽 4

太極拳 2

園藝活動(種菜、休閒農場) 2

跆拳、衝浪、作家事、陪小孩玩、騎 馬、體操、跳繩、爬樓梯

1 註:一人最多兩項、最少零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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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受訪者睡眠品質與知覺壓力

知覺壓力量表(PSS)分數範圍為 0~40,本次研究受訪者 PSS 最小值為 0,最 大值為 32,平均分數為 15.23。匹茲堡睡眠品質量表分數(PSQI)範圍為 0~21,本 次研究受訪者 PSQI 最小值為 0,最大值為 15,平均分數為 5.43。

表 4-11 受訪者知覺壓力與睡眠品質資料表

N = 227 範圍 平均 標準差

知覺壓力 0~32 15.23 5.69

匹茲堡睡眠品質量 表分數

0~15 5.47 2.86

由於匹茲堡睡眠品質量可將 5 分視為睡眠品質好壞的判斷標準,若受訪者其 PSQI 分數低於五分者可視為睡眠品質良好,PSQI 超過 5 分者則視為睡眠品質差。

表 4-12 受訪者睡眠品質分數資料表

N = 227 人數 百分比

睡眠品質好( PSQI

≤ 5 )

98 56.0%

睡眠品質差

( PSQI > 5 )

77 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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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茲堡睡眠品質量表是由七個構面所構成,分別為自我評價睡眠品質、睡眠 延遲時間、睡眠干擾、睡眠效率、睡眠時間、使用助眠藥物及日間生活機能障礙。

自我評價睡眠品質為「非常好」有 21 人(12.0%)、「好」的有 109 人(62.3%)、「差」

的有 39 人(22.3%)、為「非常差」的有 6 人(3.4%)。睡眠延遲時間「極短」有 60 人(34.3%)、睡眠延遲時間短的人有 82 人(46.9%)、睡眠延遲時間長的人有 22 人 (12.6%)、睡眠延遲時間極長的有 11 人(6.3%)。無睡眠干擾的有 51 人(29.1%)、

有輕微睡眠干擾的人有 110 人(62.9%)、有嚴重睡眠擾的人有 13 人(7.4%)、本次 研究僅 1 人具極嚴重的睡眠干擾(0.6%)。睡眠效率部分,睡眠效率 85%以上的人 有 122 人(69.7%)、睡眠效率介於 75%~84%的人有 37 人(21.1%)、睡眠效率介於 65%~74%的人有 13 人(7.4%)、睡眠效率小於 65%的人有 3 人(1.7%)。睡眠時間 7 小時以上者有 52 人(29.7%)、睡眠時間介於 6~7 小時者有 75 人(42.9%)、睡眠時 間介於 5~6 小時者有 44 人(25.1%)、睡眠時間少於 5 小時者有 4 人(2.3%)。沒有 使用助眠藥物者有 150 人(85.7%)、每週使用少於 1 次者有 10 人(5.7%)、每週使 用 1~2 次者有 10 人(5.7%)、每週使用 3 次以上者有 5 人(2.9%)。無日間活動功能 障礙者有 57 人(32.6%)、低日間活動功能障礙者有 80 人(45.7%)、中等日間生活 機能障礙者有 32 人(18.3%)、高日間生活機能障礙者有 6 人(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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