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樣本資料描述分析
一、 樣本背景分析
本節所分析的資料為有效樣本之背景資料統計,分別從性別、年齡、職務、
教學服務年資、每週教學節數、婚姻狀況、子女數、學習經歷與學術背景等方面 瞭解樣本特性,所得資料如表4-1 所呈現,說明如下:
(一) 性別
男教師人數在全體受試樣本中所佔比例達女教師人數兩倍以上,顯見目前任 教於台中市公立國小之教師,擔任體育課教學者以男教師為主;而以近年來中小 學師資結構發展明顯以女教師倍於男教師之趨勢來觀察,更顯得男教師在目前台 中市公立國小體育教師中,扮演的角色相當重要。
其分配情形如圖4-1 所示。
66.7
29歲以下 30~39歲 40~49歲 50歲以上
圖4-2 樣本年齡結構分配圖
(三) 職務
研究樣本所擔任工作職務的分配結構中,以擔任組長者佔有一半比例為最 多,其次為科任教師,佔有約 1/3,擔任主任者為最少。主任教師人數原本就不 多,教學節數亦少;而在組長和科任教師的課程方面,研究者認為,一般學校除 了特殊情況或考量教師專業能力於以重用之外,體育課為了滿足配課需求,容易 分散到各組長和科任教師的課表中,而以組長的情形較為普遍。所以目前台中市 公立國小體育教師中,組長人數相當多。其分配情形如圖4-3 所示。
36.2
49.2
14.6
0 10 20 30 40 50
科任老師 組長 主任
圖4-3 樣本職務結構分配圖
(四) 教學服務年資
研究結果顯示,服務年資滿11~20 年之體育教師所佔比例達 39%為最高;滿 5 年(含)以下為次,再次為滿 21 年以上者,而滿 6~10 年者為最少。此分配結 構顯示較資深之教師(滿11~20 年與滿 21 年以上)佔總人數一半的情況,與「年 齡」因素和前項「職務」因素分配之頗相符,其主因研究者認為是體育課著重教 學經驗條件以及擔任組長和主任者皆為服務年資較久之教師所致。其分配情形如 圖4-4 所示。
29.9
10.2
39
20.9
0 10 20 30 40
滿五年以下 滿6-10年 滿11-20年 滿21年以上
圖4-4 樣本教學服務年資結構分配圖
(五) 每週教學節數
調查結果顯示每週教學節數2~6 節之體育教師為最多,所佔比例達 70.1%;
其次為7~16 節者,佔 20.9%,17~25 節者最少,僅 9%。佔有七成的體育教師其 每週節教學體育課程的節數只有 2~6 節,可見體育課在國小階段存在著配課情 形,對於體育課教學專業性質與教學品質而言具有負面的影響作用。長年以來國 小體育師資培育階段的資源投入,在實際從業應用的層面必須遷就國小的人事生 態與人力晉用的制度,而未能人盡其才,專才專用,其問題值得後續研究予以探 討之。樣本教學節數調查結果之分配情形如圖4-5 所示。
70.1
20.9
9
0 0
20 40 60 80
2-6節 7-16節 17-25節 25節以上
圖4-5 樣本每週教學節數結構分配表
(六) 婚姻狀況
研究樣本中已婚者佔有75.7%,而未婚者佔有 24.3%之比例。其分配情形如 圖4-6 所示。
24.3
75.7
0 20 40 60 80
未婚 已婚
圖4-6 樣本婚姻狀況結構分配圖
(七) 子女數
調查結果顯示擁有兩位子女者最多(42.9%),其次為無子女者(32.2%),
擁有一位或三位子女以上之體育教師較少,其比例分別為 13%及 11.9%。其分 配情形如圖4-7 所示。
32.2
13
42.9
11.9
0 10 20 30 40 50
無 一位 兩位 三位以上
圖4-7 樣本擁有子女數結構分配圖
(八) 學習經歷
本調查研究樣本中,體育教師之學歷以師院及教育學程之畢業生為最多,佔 49.7%,約為總體之半。其次為研究所與四十學分班畢結業或在學者,佔總體之 23.7%;師資班與師專畢業者較少,分別佔有比例 14.1%及 12.4%。顯見目前師 院畢業生已成為台中市公立國小體育師資之主力,而且接近1/4 的體育教師具有 研究所階段的學識能力,和前項「職務」因素和「教學年資」因素應具有高度相 關。其分配情形如圖4-8 所示。
12.4 14.2
49.7
23.7
0 10 20 30 40 50
師專 師資班 師院(教程) 研究所
圖4-8 樣本學習經歷結構分配圖
(九) 學術(知能)背景
本研究調查樣本中,體育本科系之體育教師僅佔有總體之24.3%,此現象相 當程度呼應前項「教學節數」因素樣本分配之結構。顯見目前台中市公立國小階 段體育課程由專業之體育師資擔任的情況仍然不太理想,在教學品質與專業態度 將受到相當程度的影響。其分配情形如圖4-9 所示。
24.3
75.7
0 20 40 60 80
體育 非體育
圖4-9 樣本學術(知能)背景結構分配圖
表4-1 有效樣本之個人資料分析表(n=182)
二、國小體育教師休閒運動行為分析
本研究對於台中市國小體育教師從事休閒運動之行為表現,以描述統計方式 呈現如表4-2。在運動習慣方面,調查結果發現,有接近七成的體育教師具有規 律性的運動習慣,是相當可喜的現象,較之朱嘉華(民88)、許哲章(民 88)與 許泰章(民 89)針對國民小學教師運動參與行為所進行研究中調查顯示,分別 有21.6%、31.5%與 27.5%比例規律運動習慣教師之結果高出許多。論其因素,
研究者認為乃是體育教師較一般學科國小教師有較多的運動機會,對參與休閒運 動有較高的認同感,且都會型態生活地區之中,從事休閒運動的機會與設施也比 較一般鄉鎮容易取得所致。根據連婷治(民 87)的研究結果指出,國小教師具 有積極而正向的休閒態度,本調查研究結果亦證明此現象,惟是否因為擔任體育 教學而產生運動的動機,進一步養成規律的運動習慣,則不在本研究之目的與範 圍之內,有待後續研究進行探討之。問卷調查樣本休閒運動習慣之分配情形如圖 4-10 所示。
67.2
32.8
0 10 20 30 40 50 60 70
有規律性 偶而為之
圖4-10 樣本休閒運動習慣結構分配圖
在運動次數方面,超過六成以上的體育教師每週運動2~3 次,少部分的體育
在運動消費情形方面,調查發現有一半的體育教師其每月直接花費在休閒運
0元 <500 501-1000 1001-3000 3001-5000 >5001
圖4-13 樣本每月休閒運動消費金額結構分配表
在休閒運動從事方式上,調查樣本結果發現絕大多數體育教師選擇以親自操
表4-2 台中市國小體育教師休閒運動行為分析摘要表(n=182)
續表4-2
運動俱樂部 20 5.3
社區活動中心 9 2.4
其他 10 2.6
三、國小體育教師選擇休閒運動項目分析
本研究採用黃金柱等(民88)在「我國青少年休閒運動現況、需求暨發展對 策之研究」中之分類方法,將休閒運動分為 1.球類運動 2.戶外運動 3.民俗運動 4.舞蹈類運動 5.健身運動 6.技擊運動 7.水中及水上運動 8.空中運動等八類。調查 結果如表4-3 所示,研究者發現,選擇比例最高的三項休閒運動分別為慢跑(17.5
%)、郊遊(16.6%)與登山(9.6%),其次為桌球(9.4%)與籃球(8.5%)。研 究者認為,國小體育教師從事休閒運動之目的,傾向以健身與聯誼性質為主,對 於競賽和冒險性質的休閒運動,參與情況較少。其分配情形大致如圖4-17 所示。
16.9
5.8
8.5 9.4 9.6
16.6 17.5
8.7
3.6 3.4
0 5 10 15 20
其他 網球 籃球 桌球 登山 郊遊 慢跑 快走 健行 游泳
圖4-17 樣本選擇休閒運動項目結構分配圖
表4-3 樣本選擇休閒運動項目資料分析表(複選三項)
四、國小體育教師專業態度現況分析
本研究問卷中之教師專業態度量表為李克特式五點量表,受試樣本對於題項 內容認同程度,從最低1 分至最高 5 分,體育教師可根據自己從業的經驗與價值 觀加以衡量,自行選擇認同的程度。
問卷調查結果如表4-4 所呈現,研究者將專業態度各層面之總分以最小值、
最大值、平均數、標準差以及每題平均得分等描述統計方式加以計算,發現受試 樣本在每題平均得分上均超過四分,代表體育教師對於教師專業態度各層面的強 烈認同;惟各層面之間比較下,發現體育教師對於「教師本身」的態度層面明顯 重視於對「學校行政」態度層面,研究者認為其因素乃學校行政牽涉到政策、社 會文化與組織行為與管理等複雜層面之故,所以基層教師仍較關心與細心觀察自 身教學專業的範疇。
相較於丁吉文(民90)針對高雄縣國民中小學教師所進行之專業態度調查研 究結果,在專業態度各層面的平均數上均與之相當符合之數值,而標準差方面,
體育教師在各層面上均低於前者,顯示出台中市國小體育教師在專業態度認知上 有較一致的看法。
表4-4 台中市國小體育教師專業態度現況分析摘要表
教師專業態度 最小值 最大值 平均數 標準差 每 題 平 均 得分
對學生的態度 20 35 29.42 3.09 4.2 對教師本身的態度 23 40 36.06 3.04 4.5 對教育專業的態度 29 45 39.28 3.61 4.4 對家長的態度 11 20 17.54 2.13 4.4 對學校行政的態度 19 50 40.60 5.66 4.1
整體 114 190 162.89 14.46 4.3
第二節 體育教師個人背景變項與休閒運動行為間關係分析
本節考驗重要之個人背景變項與休閒運動行為表現所呈現之差異關係,主要 統計考驗方法為卡方百分比同質性考驗(χ2)。研究者選擇背景變項中之性別、
職務、教學節數與學術背景等項作為考驗其休閒運動行為表現的自變項,係根據 研究目的,以較小變異性質為考量基礎採用之。
一、不同背景因素之國小體育教師在休閒運動習慣上的差異分析 在休閒運動習慣行為上,考驗結果如表4-5 所示。不同性別、教學節數和學 術背景之國小體育教師,其在從事休閒運動習慣上有顯著差異。在性別方面,男 性體育教師不僅在有規律運動習慣的人數上遠大於女性體育教師,其所佔比例亦 較高;無規律運動習慣的男性教師人數與女性教師接近,但所佔比例不及女性教 師的一半,因此,經卡方百分比同質性考驗結果,p 值達.001 的顯著水準。此結 果與許哲彰(民88)、許泰彰(民 89)的研究相同,且與連婷治(民 87)、朱明 謙(民90)、戴旭志(民 90)的研究結果相符應。
在教學節數方面,研究者發現,具有規律運動習慣之體育教師,其教學節數 愈多者,所佔人數的百分比亦愈高,其間關係成正比;相反的,無規律運動習慣 之體育教師,其教學節數愈多者,所佔人數百分比卻愈低,其間關係成反比。此
在教學節數方面,研究者發現,具有規律運動習慣之體育教師,其教學節數 愈多者,所佔人數的百分比亦愈高,其間關係成正比;相反的,無規律運動習慣 之體育教師,其教學節數愈多者,所佔人數百分比卻愈低,其間關係成反比。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