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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間國際武裝衝突發生數」為依變數,探討兩者間之因果關係,重新檢視「民主 和平論」之政策是否適用於當前之國際情勢。而後,本文再以「貿易量」為自變 數,檢視此自變數與國際武裝衝突(依變數)是否存在著相關性用以證明「貿易 和平論」之論述,目的在於證明「經貿往來」相對於「政治體制」針對「降低國 與國間之武裝衝突,最終帶來和平」的解釋力可能較佳。
第三節、 研究方法: 個案研究法 (case study)
本文第二章先自文獻分析(Document Analysis)兩論之論述,第三章則是反思
「民主和平論」以及檢證「貿易和平論」,探討究竟何論對於降低武裝衝突帶來 和平之解釋力較佳。
然,檢視國際關係主流學派針對戰爭與和平議題,現實主義(Realism)以及自 由主義(Liberalism)的解釋不一。現實主義論者認為在無政府狀態下的國際體系,
國際間的衝突為本質,故難有和平的一天(Waltz, 1979 ; Mearsheimer, 2014);而自 由主義對於此議題的探討則有民主和平論(Doyle, 1983; 1986)、貿易和平論及自 由制度主義(Keohane and Nye, 1997)。以上皆針對衝突與和平之議題提出理論性 的評析,惟本文將著重於「制度層面」,對於權力結構等非制度層面因素則非所 問。
為評估兩制度(政治體制以及經貿往來)何者之解釋力較佳,本文先自體系 層次分析:採用自由之家對於「2000-2014 年間民主國家數量的變化」所提供的 數據為自變數以及 UCDP/PRIO Armed Conflict Dataset (Version 4-2015) 提供
「2000-2014 年間武裝衝突發生數」為依變數,檢視國際社會是否依然猶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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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和平」所預測;後採用國際貨幣基金(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s, IMF)所提供 的「貿易量」為自變數探討與依變數−「2000-2014 年間國際武裝衝突發生數」−
是否存在著因果關係,且相較於「民主和平」,「貿易和平」是否更能解釋適用 於當前之國際現勢。分析完兩論後則是聚焦於南海個案研究:
表 1- 1:2015 六個主權爭端國之自由度
Retrieved March 03 2016, from
https://freedomhouse.org/report/freedom-world/freedom-world-2015#.VzKd7WM4P-b
本個案為南海領主主權爭端。南海六個主權主張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 和國、汶萊、菲律賓、馬來西亞、越南,皆自歷史以及有效管理原則5主張對南 海有其主權。主要爭端國為中國、菲律賓以及越南,該三國並非自由之家所列之 民主體制,然而面對高度敏感的主權爭端時並未發動戰爭。舉例來說,菲律賓將 此案交付國際仲裁法院(the guardian, 2014),中國雖不願參與仲裁但是卻願意和 各爭端國私下協商而非走向戰爭 (Desker, 2015)。 Political Right
公民自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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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專章將焦點置於區域研究上,以兩國為一個國家配對 (dyad) 探討該配 對之貿易量用以檢視「貿易」是否能有效地降低武裝衝突。簡言之,以貿易往來 國之「雙方貿易量」為自變數,「雙方的武裝衝突發生數」為依變數探討貿易是 否是維持和平的一種方式,即貿易量是否較能制約兩貿易往來國之衝突發生進而 帶來區域的和平。本文在此個案欲證明兩國間有意願解決爭端並非出自於「雙方 政治體制」考量,而是「失去雙方的貿易量所要付出的成本」為衡量依據。故此,
本文有理由相信政治體制並非是箝制各該國對外用兵之因,而是貿易和平論之貿 易量。
第四節、 研究範圍以及研究限制
一、 研究範圍
本文之研究範圍首先針對「民主和平論」之區隔性和平提出看法。以自由之 家所提出之 2000-2014 年間民主國家數量變動為依據,檢視區隔性和平之論述依 然得否適用於當前的國際現勢。此外,「貿易和平論」亦是本文之研究範圍之一,
主要檢驗其論述之因果邏輯是否具有相關性。
分析完民主和平論較不適用於當前複雜的國際社會,而是「貿易和平論」解 釋力較佳後,本文進一步給予南海個案研究證明本文之論述。南海爭端之各該國 間已然存有爭端,面對衝突升高時有極大的可能走向戰爭,符合本文研究方向,
其研究結果盼能提供國際社會一個可降低國與國武裝衝突且最終帶來和平的有 效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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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研究限制
本文以國際性武裝衝突作為重要論述依據因礙於研究時間的限制,故採用近 20 年之數據,且第三波民主國家數目的變動本文採用自由之家自 2000 至 2014 年間提供的數據,因此與本文武裝衝突數量的採用時間應該相吻合,此外,針對 本文何以採用 2000-2014 年間之數據容於後述。最後,民主是一個動態持續不斷 的變數,民主化以及民主退潮可能會在一夕之間因一場軍事政或是抗爭行為旋即 展開(如 2011 年之突尼西亞),但也可能即便是國際社會長時間大力推動而難有 進展或是大有進展,如 2000 年斐濟之民主開始崩解是為民主推廣的警訊之一,
但是 2005 年全世界自由度又達到史無前例的新高,2006 年卻又開始明顯衰退。
是以,清楚界定始自哪年民主退潮亦為本文的研究限制之一,故本文採用自身觀 察為判準。此外,本文至 2015 年迄今觀察到民主確實有回潮現象,但對於未來 發展則視國際社會以及西方國家是否願意持續關注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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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文獻探討
本章節將先自文獻中回顧「民主和平」以及「貿易和平」兩論,並於兩論之 最後提出作者的觀察以及想法用以呼應第三章之論述。
第一節、 民主和平論
一、 康德的永久和平:
民主和平論之濫觴始自 1795 年康德之「永久和平」(Perpetual Peace)。雖承 接霍布斯之「巨靈論」的無政府說(Anarchy),即國際社會缺乏最高合法權威乃 至於國際間衝突的發生為必然現象,康德則進一步提出共和體制的想法。康德認 為只要國際社會大力推廣共和體制,即能解決現實主義論者之無政府狀態導致戰 爭與衝突發生之論,其共和體制想法緊扣著三條款:1)、國家內部應先建立民主 體制;2)、共和體制應該在國際間進行聯合行動,建立法治性的國際社會;3)、
建立一套宇宙法則。
進一步細說三條款之內涵,首先國家應建立起共和體制,讓國家內部之行政 系統中分為執行與監督兩機制。執行機關依照人民的偏好而建立,再者,必須有 一機關監督執行機關的行為,使其行為不悖離人民期待,縱使執行機關欲有對外 用兵之意圖也必須先在國內達到共識下始得為之,故此共和體制可合理且有效地 牽制國家機關對外用兵。第二條款則是延伸國家內部共和體制概念。鑑於一國內 部因有最高權威管理事務,裁判是非對錯且建立一套通則使得人民得以跟隨,因 而讓國內秩序化用以減少紛爭及紊亂。康德則將此一概念進一步延伸至國際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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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國際間應建立法治社會,讓國際跟隨一套放諸四海皆準之規範,一體拘束國 際社會所有成員,當齟齬產生時,能跟隨法治規則解決問題,降低衝突和戰爭發 生的可能性(黃旻華,2001; 朱雪瑛,2005; Kant, 1970; Doyle, 1983;1986; 2005)。
最後,除創建一行為準則讓國際社會成員得以跟隨外,普世價值的建立亦是 康德於其著作「永久和平」中一項重要的論述。共和體制中,人民以公開公平的 選舉方式產生行政以及監督機制,無論當選者是否為選民心中所偏好,依然會依 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再者,其公開公平的選舉過程得以讓人民表達自己 的偏好,此舉已展現尊重之素養。進一步衍生,當尊重已然被一國國內落實,會 建立起人權維護的概念;當一國內部有尊重以及人權維護之觀念時,自然較為謹 慎地考量是否對外用兵與否。因此將民主概念推廣至國際社會,使民主精神成為 國際間之普世價值,而國際方能達到永久和平之想望。
圖 2 - 1: 康德之三和平方針
作者自製
總體而言,「永久和平」之核心價值為共和體制建立之重要性,其因來自於 共和體制帶來公開透明的執行機關及其監督機制,在選任執行以及監督機關之過
peace 和平
國際建制與國際組織
經濟互賴
民主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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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人民得以充分表達其自由意志,加上縱使選舉結果未達己意依然展現尊重,
此乃民主意涵中「尊重」之彰顯。與此同時,當一國國內具備民主素養包含尊重 及人權維護等價值觀時,亦也表現在對外交往上,使得國際間瀰漫民主以及尊重,
輔以法制化的國際秩序,讓國際社會間有一行為準則得以遵從乃至於秩序化用以 減少紛爭,致使國際間減少戰爭,方能落實永久和平之目標。爰此,共和體制必 須推廣。二百年後,奠基於康德的三核心命題,支持民主和平論者擴大解釋康德 之「永久和平」清楚表明國際社會應大力推廣民主,唯有民主國家趨眾,方能減 少戰爭用以達到康德世界和平之嚮往目標,其中尤以 Michael Doyle 為最。
二、 民主和平論:區隔性和平 Separate Peace:
Doyle 為國際關係學界第一位重新詮釋康德的核心三命題用以說明何以國際 社會需要推廣民主(Doyle, 1986)。Doyle 認為因為同樣採行民主體制的國家當雙 方緊張(tension)升高時,彼此有一途徑(即 Democracy)可依尋,用來減低「意圖不 明」此項變數可能導致發動戰爭的可能性。換句話說,鑑於衝突雙方皆為民主體 制,所以即便針對某一項利益產生摩擦時,可以猜測敵方的行為以及預測其下一 步行動。因為民主國家間具備可洞悉彼此行政機關行為步驟之行政流程,加上民 主國家的對外行為是公開透明的,因此更能有效阻卻猜忌與不信任。再者,民主 國家間因採行相同政治體制,共享相當但程度上略有差異之普世價值。是以,相 較於非民主(non-democracy)國家,民主國家會對彼此來的更顯善意(amity)。倘若 有一民主國家與一非民主國家產生衝突,兩者間因為缺乏相同之依循途徑,使得 民主國家難以洞悉預測非民主國家之對外行為,「意圖」難以觀察分析,猜忌則 相對升高。除此之外,因為非民主國家未信奉國際間之普世價值,如禁止種族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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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禁止武力使用、尊重人權等信念,使得民主國家和非民主國家間沒有共享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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