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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歷史再現與文化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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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歷史再現與文化認同

周樑楷(1999a)認為,「歷史」除了指涉「過去的事實本身」之外,還包括

「人們對於過去事實的認知和傳達的成果」。而當代史學必須從官方或學院派的

「菁英觀點」轉向「大眾史學」,以瞭解電影等影視媒介是如何挪用歷史文化,

透過「再現」來傳達歷史詮釋或意識形態。關於媒介再現的概念,文化研究學界 已有諸多討論,並聚焦在日常生活的脈絡與實踐、傳播媒體對「真實」(reality)

的形構,以及文本背後的權力網絡與社會互動、「族群∕文化認同」之間的關係

(胡芝瑩,2001,頁 39-53)。因此,本節選取「歷史再現」(historical representation)

和「文化認同」(cultural identity)為主要研究概念,並各自援引「影視史學」

(historiophoty)觀點及「文化研究」等相關理論來概念化。

一、 影視史學與歷史再現

歷史(history)可分為「歷史事實」與「歷史解釋」兩層面,前者如 1923 年 林獻堂擔任《臺灣民報》社長,這是根據史料驗證而無法改變的事實,但史學家 要如何詮釋其中的意義,則多依賴個人主觀判斷。究竟存不存在「歷史真實」, 這一直都是學界爭論的焦點。而多數意見認為,歷史學充其量只能以現有可靠的 史料來「貼近真實」,因為史料需要藉由口語、文字或圖像等媒介來表現意義,

必然牽涉到「歷史解釋」(包括作者或讀者)的因素(E. H. Carr, 1961∕陳恆譯,

2007,頁 91-93)。因此,分析媒介如何來「再現」歷史訊息,就顯得相當重要。

1960 年代起,隨著歐美各地興起社會運動和人權運動,「大眾史學」才逐漸 被重視,而電視及電影作為大眾文化的一環,也開始引起了史學界的關注。法國 年鑑學派史家Marc Ferro 首先關注到電影與歷史的關係,並認為「電影能夠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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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馬丹·蓋赫返鄉記》(The Return of Martin Guerre, 1983),同時參與了同名 電影的攝製。她主張歷史電影是一種有關過去的「思想實驗」(thought experiment), 而電影導演正是一群「重視歷史的藝術家」;至於美國史學家Robert A. Rosenstone 也曾參與劇情片及紀錄片的拍攝工作,並研究電影與歷史。他更加強調電影作為

「後現代歷史書寫的重要方法」,具有其自身的價值(周樑楷,1999b,頁 4-5;

徐叡美,2004,頁 200)。

到了 1980 年代,美國史學家 Hayden White(1988)在《美國歷史評論》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首創「影視史學」(historiophoty)一詞,定義為:

「以視覺的影像和影片的論述,傳達歷史及我們對歷史的見解。」(徐叡美,2004,

頁200)其內涵包括(周樑楷,1993,頁 10-17;張廣智,1998,頁 4-6):

1. 電影或電視的確比書寫歷史(historiography)更能呈現某些歷史現象,

尤其是風光景物、環境氣氛以及多變的衝突、戰爭、群眾、情緒等方面。

2. 視覺影像所使用的「詞彙」、「文化」、「句法」,皆與書寫或語言的表達 形式有所不同。電影與照片是重現某些歷史情境的基本證據,有時甚至 比單獨的書寫或語言之證據更為可靠。

3. 任何歷史文本,不論是視覺的或是書寫的,都無法完整且客觀地將歷史 事件、人物、場景和過程還原出來。

4. 書寫歷史與影視史學的主要差別在於傳播媒介的不同,但是兩者都必須 經過濃縮、移位、象徵及修飾的過程,難免有「虛構」(fiction)的成分,

並有其局限性。

5. 當歷史影片描述歷史事件時,也得以提出詮釋、反對或批判等等意見。

甚至對於實驗或前衛電影的製作人來說,論述再現中的分析功能反而比 敘述功能更為重要。

Hayden White 的這些論點說明影像文本能夠建構歷史論述、形塑歷史認知或 記憶,亦如Marc Ferro(1977∕張淑娃譯,1998)表示:「電影的價值在於它提供 社會與歷史方面的解釋。」原則上,一部歷史影片在描述歷史事件與解釋其因果

(徐叡美,2004,頁 206-213)。例如周樑楷(1992)便指出了《誰殺了甘迺迪》

(JFK, 1991)的導演刻意重製刺殺畫面,進而將兇手指向美國的右派激進份子,

相較於「原始事實」的調查結果,導演提出了具有翻案性質的影像歷史詮釋。

「真實」與「虛構」之間的關係,向來是書寫歷史和影視史學所爭論的焦點,

而在文化研究領域,通常是採用「再現」(representation)這個詞來表達傳播媒介 及文本的表意系統,以象徵或描述存在於「真實」世界中的另一個客體或是實踐 的過程(Chris Barker, 2004∕許夢芸譯,2007,頁 214)。沈清松(1993)認為,

「再現」是人類以其主體性,將世界正在進行的狀況,用抽象化後的概念來展演 與代表,而這個概念就被視為再現了客觀的外在世界,是真實世界的表象。而 Lawrence Grossberg、Ellen Wartella 與 D. Charles Whitney(2005∕楊意菁、陳芸 芸譯,2007,頁 177)等人將「再現」定義為「再次-呈現」(re-presentation)。

意指挑出一個原始事物,加以傳遞並「將它還原」(play it back),但此過程必會 修改原始的實體(真實),甚至是極大化文本經驗並衝擊對於閱聽人的影響。

至於英國伯明罕學派學者Stuart Hall,則吸收了 Ferdinand de Saussure、Michel Foucault、Louis Althusser 與 Jacques Derrida 等人的理論精隨,並將原本屬於哲學 認識論的「再現」概念,轉向「文化研究」的研究層面(郝永華,2008,頁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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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了事物的意義及價值觀念。簡單地說,再現即是以文本媒介與各種抽象化的 符號,來重新表述外在世界和人事物,並賦予其主觀性意義或詮釋的實踐過程。

再者,Stuart Hall 不僅接受了「結構主義語言學」(structural linguistics)有關 事物意義之「建構主義」(constructionism)觀點,認為語言及文化皆是以「差異」

(difference)為基礎的分類系統,而意義則是透過「符號」的差異來獲得。此外,

Stuart Hall 也賦予再現「反本質主義」(anti-essentialism)與「歷史主義」(historicism)

的色彩,這是基於語言和文化系統會隨著社會的「歷時性」(diachronic)變遷而 發生變化,因此事物的意義便具有相對性及不穩定的特質,並且永遠處於流動的 狀態(郝永華,2008,頁 75;Chris Barker, 2004∕許夢芸譯,2007,頁 214-215)。

而澳洲文化研究學者Graeme Turner(1993∕林文淇譯,1997,頁 69-70, 159-160)則進一步探討電影在歷史文化中的作用,認為「電影即是一種再現」,就如 同其它媒體一樣不直接反映或記錄事實,而是透過文化符號、社會慣例、迷思、

意識形態,及其媒體本身的符號指涉實踐,例如攝影、燈光、場面調度、剪接、

布景道具、聲音等語法結構,來產生、更新、複製或評論歷史與文化的意義,並 受到各種社會制度或機構的相互競爭、彼此衝突之影響(Graeme Turner, 1993∕

林文淇譯,1997,頁 159-160)。法國文化理論家 Michel de Certeau(1988∕轉引 自Jeff Lewis, 2002∕邱誌勇、許夢芸譯,2005,頁 354)也指出,「再現」是一種 有組織的知識系統,歷史學和文學語藝學唯有藉由「再現」才能夠被「理解」,

並可能影響閱聽人的理解與詮釋,甚至深入社會文化及日常生活的實踐之中。

綜上所述,任何影像歷史「再現」,都不是歷史真實的純粹反映,而是一種 經由語言、文化符號及社會意識形態所不斷選擇與建構的複雜過程,其中涉及了 權力關係的互動和運作機制(陳龍,2009,頁 154-155;劉燕,2010,頁 26-28)。 據此,本文將從「歷史再現」延伸到「文化認同」的概念,以討論其定義及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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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認同理論與文化認同

「文化」(culture)有三種廣義的解釋:1.一個智識、精神、美學發展的普遍 過程;2.一個民族、一段時期、或一個群體的某種特定生活方式;3.有關制式的 成品和實踐,特別是指藝術活動方面(Raymond Williams, 1976∕劉建基譯,2005,

頁102-109)。換言之,「文化」是文本的肌理及生活實踐,主要功能為表示意義、

產生意義或作為意義生產的場域(John Storey, 2001∕李根芳、周素鳳譯,2003,

頁2)。再者,文化一般都被用來關注共享的社會意義問題上,亦即我們對世界的 各種理解方式,而此意義是從流動的「符號」來產生。因此,文化研究特別重視

「再現」的議題,理解文化就是探索意義如何藉由再現的象徵符號產製出來,並 社會性地建構我們存在的世界(Chris Barker, 2004∕許夢芸譯,2007,頁 62-63)。

對於文化研究而言,「認同」(identity)是一種文化構造,因為形成認同的論 述性資源,其特性上是屬於文化的。此外,認同也被理解為論述性操演與實踐,

能透過規範、習俗、品味、信仰、態度和生活風格等符號之引用及重複,來制定 或產製認同的名稱。這就意謂著,認同「再現了一種過程」,連結起個人的情緒

「內在」與論述性「外在」的關係,而具體的個人幻想式認同以及情緒性投注,

則會占據論述構成的主體位置。因此,認同並不是普世性實體,而是經由特定的 文化論述來定義、建構出來的(Chris Barker, 2004∕許夢芸譯,2007,頁 118-119)。

而翁秀琪與陳慧敏(2000,頁 13)表示:「差異的範圍劃分是認同及代表認 同的各類符號得以運作的主要基礎。認同是具有某種價值判斷的。認同是一種社 會區別、分類的過程,其蘊含了突顯和隱藏了衝突、矛盾,屬於精神心理層次的 論述。」這也就是說,認同的真正核心其實是「差異」,以辨別「我者」(we)與

「他者」(the others)之間歸屬或不歸屬的關係(Tony Bennett & John Frow, 2008

∕黃涵音、廖珮如、黃元鵬、謝明珊等譯,2013,頁 795)。

「英國認同」乃是透過「英國國旗」(Union Jack)所形成,因為英國國旗連結著 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歷史記憶以及英國人參與各種集體儀式的經驗。此一假設是,

經由符號再現,確實會有集體認同之存在,但本質主義的假設忽略了社會文化的 複雜性,包括同國籍不同人種與同人種不同國籍之間的認同差異(Chris Barker, 2000∕羅世宏等譯,2004,頁 212-214)。

而Stuart Hall(1990, 1996)與 Kathryn Woodward(1997)所持的反本質主義 立場,則強調認同並非固定的、本質的反映,而是基於歷史、語言及文化資源之 根本類同和差異而持續變成(becoming)某一特定主體的過程。當所有多元的、

交錯的、矛盾的認同接合在一起,才會構成完整的認同,並隨著主體再現而轉變,

其中認同的可塑性與政治意義密切相關(翁秀琪、陳慧敏,2000,頁 8;Chris Barker, 2000∕羅世宏等譯,2004,頁 212-214)。正如Stuart Hall(1990∕林文琪譯,2004,

頁71)所言:「雖然文化認同是有源頭、有其歷史的,但是和一切有歷史的事物 一樣,它們也經歷了不斷變化和轉換的過程。文化認同絕非永恆地被固定在某個

頁71)所言:「雖然文化認同是有源頭、有其歷史的,但是和一切有歷史的事物 一樣,它們也經歷了不斷變化和轉換的過程。文化認同絕非永恆地被固定在某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