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比、比值與成正比教材及迷思概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將針對比、比值與成正比教材、貝氏網路、二階段詴題、及電腦化測驗等相關 文獻進行分析整理。
第一節 比、比值與成正比教材及迷思概念
由於本研究將進行「比、比值與成正比」電腦化二階段診斷測驗編製,以下將針對
「比、比值與成正比」 概念進行分析。
一、 比、比值與成正比概念
民國82年的數學課程標準,在高年級的目標列入「比、比值、比例的初步認識」及
「理解數量的簡易變化關係」(教育部,1993)。九年一貫國小數學領域的能力指標也列 入N-3-15:能在情境中理解比、比例(包括正比例與反比例)、比值、比率(百分率、ppm) 的意義(教育部,2001)。由以上二次課程的修訂可以發現,大家都認為比例這方面的課 程十分重要,而且應讓學生在高年級階段才學習比例相關的課程 (翁宜青,2003)。
(一)比的意義
兩組數量存在的對應關係是多樣的,比則是用來描述兩個量X與Y存在有某一種特 定倍數關係的一種表示法;或是並置的兩量具有對應關係的紀錄(國立編譯館,2000)。
所以,要用比來描述兩量的關係時,兩量必頇存在有某種特定意義的對應關係,兩數量 的比才有意義。。用數學符號A:B來代表兩個數量A和B之間的對等關係時,此對等 關係稱為「比」。稱為比的前項,B稱為比的後項。例如:15顆廢電池可以換一枝原子 筆,可以記為「15:1」。
Lamon(1995)認為組成比的數量之間,在相同的情況下數量間是具有「共變性」,而 比與比之間的關係則保有「不變性」。舉例來說,「在便利商店中,18 張貼紙可以換 1 條吊飾,現在我們有 54 張貼紙,可以換幾條(3)吊飾?」從這樣的問題,我們知道貼 紙數量:吊飾的比是 18:1 與 54:3,這兩個比例關係的比值都是 18,是「不變的」;但 是當我們將 18 張貼紙變成至 54 張貼紙時,為了要維持貼紙數與吊飾數不變的比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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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值是 18),原本的 18 就變為 54,也就是「3」隨著「54」共變以維持比值是「18」
的等價關係。這種比例關係中前後項相關且隨著變動,就是前後項「共變的」關係。
(二)比值的意義
兩個數量A和B的對應關係,從數學的觀點,比值是一個數量對另一個數量,量化的 結果,表示為
B
A;從情境的觀點,是兩個數量對應關係所賦予的意義。國內教科書定義
比值的意義,大多數都將A:B的比值記錄為 B
A。 Lamon(1999)認為比值是任意的兩個
度量(測度)空間(measure space)所合成的一種量數(measure)。劉祥通(2004)建議現 行國小數學教材應將比值的定義縮小,也就是定義比值為兩個相同度量空間下的對照 值,以避免在比值的教學活動下,而混用了比率的例子,也就是將Lamon 的比值範圍縮 小為與比率帄行地位的相同度量空間下合成的量數,且他也在教材與教學上建議,比值 應先安排,而後比率。劉祥通(2004)定義比值為兩個相同度量空間下的對照值,
Lamon(1999)則將比值定義為任意兩個度量空間(measure space)所合成的一種量數。能 力指標的「比值」主要採取Lamon 的觀點,,視比值是一種建立在兩個變項之間的關係
(洪志成,2004)。
(三)成正比
一般認為學習比例相關課程應在國小高年級之後,但Bar(1987)發現,以年帅兒童 的比例推理能力,可以解決某些簡單的比例問題。Lo 與Watanabe(1997)也認為學生不 一定要先具備乘除法的概念,即可解比例問題。而某些學者(Schorn,1989;Van den Brink
& Streefland,1979;Clark & Kamii,1997)也認為,年帅的孩童亦能解決簡單的比和比例問 題。由此可知,比例推理能力是人們早期就具備的數學能力,然而年歲稍長,面對比例 相關問題時,卻令學生感到棘手。另一方面,學生的運算技巧提升之後,雖提供更有效 的解題策略,但是卻失去了用比例推理解題的簡潔與美感(陳建州,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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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學生的先備知識 1. 因數與倍數的觀念
在判斷成相等比的問題如「A:B=C:D」A和B的關係或A和C的關係是否成整數倍時,
或一個數是否為另一個數的倍數時,因數和倍數是必要的概念,也是學生重要的先備知 識。當要找出最簡單整數比時,需要有能力判斷前後兩項是否互質,因此,因數、倍數、
互質都是解決比例問題的前置經驗。Lo 與Watanabe(1997)強調因數與倍數是解比例問 題的重要知識基礎。
國內學者亦強調,因倍數是學生解比與比值之基礎知識,例如劉祥通、周立勳(1999) 指出因數問題是向內探討組成一個正整數的單位量,倍數問題是向外探討一個正整數為 單位量可以產生哪些正整數,解比與比值需要先做除法再做乘法,其實就是解因數與倍 數的問題。
2.乘除法情境的應用:
Vergnaud(1988)提出乘除法問題是比例問題的一個特例,若「1個蛋糕給b個人吃,
那麼c個蛋糕可以給多少人吃?」這是一個乘法的問題;如果改成「a 個蛋糕給1 個人 吃,那麼c 個蛋糕可以給多少人吃?」則又變成除法問題了。又若是「a個蛋糕給b個人 吃,那麼c個蛋糕可以給多少人吃?」這是一個比例問題。由此可知,解比例問題若能 瞭解乘法與除法適用的情境,對解題是非常有幫助的。乘法是單位量數已知的運用,除 法則是用於求取單位量數。比例問題被認為是單位量數除以單位量數的概念,被認為是 乘除的上位概念(魏宗明、劉祥通,2003)。
3. 分數概念
Kieren(1980)將分數分成五個面向:部分-整體(part-whole)、商數(quotient)、測 度(measure)、比值(ratio)、運算子(operator)。若對於分數的概念瞭解並不清楚,只 停留在部分-整體的觀點,則無法用分數表示彼此的倍數關係,甚至不瞭解可以用分數 表示除不盡的概念(楊錦連,1999)。由此看來,分數概念的不完整會影響學生解決比例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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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影響學童比、比值與成正比問題表現之因素 (一) 情境本身
學童解兩組數量的關係問題習慣把焦點關注在數字之間的關係,學生沒有從真實 情境中去考慮情境的干擾因素。解比例問題時,忽略真實情境的因素不只是學生,對於 成年人也一樣,例如Van Dooren、De Bock、Evers與Verschaffel(2006)的研究提到 Cramer、Post與Currier給33位職前教師解題,如「康康和芳芳兩兄妹的車速保持一樣快,
但是芳芳的車先起跑。當芳芳的車已經跑完了9圈,康康的車才跑完3圈,當芳芳的車跑 完15圈時,康康的車幾圈?」,結果發現有32位教師是以數字成倍數關係來解題。導致 這樣的現象,可能是來自於學校的解題經驗,在學校,學生都只是解正規的數學問題,
教師從來不曾提供機會讓學生遇到不符合真實情境的數學問題。相關的研究也發現,學 生以比例方法解不可類推的情境問題的情況隨著年級增加而更嚴重,Van Dooren等人
(2006)指出有30%的三年級學生,51%的六年級學生以比例方法解不可類推的情境問 題,因此,學生在學習比與比值概念前,有必要先讓學生知道解相等的比之問題前,需 要考慮題目情境的真實性 (林碧珍,2010) 。
(二) 語意結構
依據Lamon(1993)分析四種比的情境語意結構(良好合成的量數、部分-部分-整 體、關係的集合、放大/縮小),發現:不同語意結構是影響學童解成比例問題使用策 略的重要因素。對學童而言,最容易的問題為兩量具有的對應關係為關係的集合,也就 是人為約定的關係,其次為部分-部分-整體關係,然後為良好合成的量數,放大縮小為 最難的題型。而根據陳竹村、林淑君與陳俊瑜(2002),則將比的兩量所具有的對應關 係,歸為四類:交換問題、組合問題、母子問題、密度問題。因此,綜合以上研究所述,
將比例問題的主要語意類型分述如下:
(1) 母子關係:是當兩量其中一量為另一量的部分量時,也就是,部分量與整體量所 存在的對應關係稱之為母子關係,例如:四年二班30位學生中,12位女生和全班 人數的比為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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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組合關係:是兩量都為整體量的部分量時,此兩量所存在的對應關係稱之為組合 關係,例如:四年二班中12位女生和18位男生,男女生人數的比為18:12。
(3) 交換關係:將兩個量以人為訂出規則,使這兩個量具有相同的價值,可以進行交 易。例如:「10張點券換1杯飲料」,點券和飲料存在著兌換的關係,而記為「10:
1」。
(4) 密度關係:是當兩個量描述同一物件的不同性質時,兩量的關係存在著對應關係 即為密度關係。例如:「1立方公分的水重1公克」,立方公分和公克都是描述水 的體積和質量的性質,1立方公分和1公克兩個量所存在的對應關係,其意義為密 度。
(5) 伸縮問題︰一個量數會隨另一個量數改變,兩個量數之間有固定比值,當一量數 增加,另一量數也依固定比例增加。這種問題又叫做放大和縮小的例子。
如︰一樹高5公尺,影子有1公尺長,身高120公分的大力於同一時間站在樹下,
大力的影子約有多長?
針對上述比例問題情境,楊錦連(1999)的研究顯示:從五、六年級學生的解題 困難度,由簡單到困難的排列依序為:交換和組合問題、密度和母子問題、伸縮問題。
雖然不同的語意結構會影響學生解比例問題,但是學童的解題策略會依不同的語意結構 轉換選用(莊玉如,2005;郭佩儀,2007;Jeong, Levine, & Huttenlocker,2007;
Steinthorsdottir, 2006),例如,在熟悉的買賣情境中,學童能以單價法解題,但在濃度 時學童則轉為使用加法策略。Lo and watanabe(1995)也強調,兒童在常見和熟習的生活 環境中,能發展出複雜的比例解題策略。
(三)未知數位置
未知數的位置也是影響學童解兩組數量相等的比的重要影響因素。在Lamon(1993)
的四種情境語意結構中,每一種語意結構也依未知數的位置不同,而有難易度的差別。
依「A:B=C:D」四項式中的未知數X,若X在比例式中的第三或第四項,如「A:B
=C:X」或「A:B=X:D」對學童比較容易,因為是由一組具有對應關係的兩量來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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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第二組量,亦即:可以利用學生學過的擴分或約分的舊經驗,求出已知分數之等值分 數,再求出X值。反之,若未知數X在比例式中的第一或或第二項,「X:B=C:D」或
「A:X=C:D」,屬於需要用到逆向思考才能成功解題,需要的認知負擔比較大,因 此比較困難。
(四)數字類型
(四)數字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