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比與比例式學習的相關研究
比與比例的概念在解題時扮演者重要的角色,若學生對於比的概念未獲得釐 清時,在解題上便極有可能發生困難。本節探討比、比值與比例的數學涵義,以 及學障學生學習比與比例式文字題的相關研究。
壹、 比、比值與比例的意義
在教學過程中,需要引導學生進行比與比值和比例的釐清,避免學生因為概 念混淆而造成解題上的錯誤,他們的意義,如下所述:
一、 比
比可以用來比較兩個數量間的關係(Lamon, 2006)。也就是兩個數量間形成 一個對等關係。舉例來說,如果哥哥的體重是 100 公斤,妹妹的體重是 50 公斤,
這樣就可以從這兩個數量間判斷出哥哥比妹妹重,而且可以以比的數學符號「100:
50」來表示,這即是數學上的「比」。
我國的課程綱要中,隨者時間的發展,對於比的定義也有所變化;在九年一 貫課綱中,將比的定義定義成:透過交換或是交易活動,讓學童從中得到比的經 驗,且用比來表示「兩個數量的關係」。如在集點活動中,5 張好棒卡可以換一 張榮譽卡,我們就會引導說好棒卡和榮譽卡的比是「5 比 1」,記作「5:1」(教 育部,2003;蘇薇蓉、劉曼麗,2017)。
二、 比值
比紀錄了兩個數量的關係,但若進一步想要進一步將兩者的關係進行比較的 時,使用「比值」的關係進行比較比使用「比」來進行比較更為簡易清楚。比值 在數學中是一種量化的結果,A 與 B 的比值我們會記錄成A
B(陳竹村、林淑君、
陳俊瑜,2002)。
我國對於比值的定義從 64 課綱後,隨者課綱的發布而有不同的定義,九年
一貫課綱將比值定義為比的相等關係,也就是兩數並置時的比與另兩數並置的比 相等。例如,1 斤雞蛋 16 元,2 斤雞蛋 32 元,3 斤雞蛋 48 元…,雞蛋重量與價 錢關係表,如下表 2-3
表 2-3
雞蛋重量與價錢關係表
雞蛋重量(斤) 1 2 3 4 5 價錢(元) 16 32 48
從中理解這些數對共享一個關係,我們將它記為 1:16=2:32=3:48=…,
或 16:1=32:2=48:3=….,學生要能發展策略判斷 4:64=5:80 是正確的。教師需 引導學生理解前項除以後項的不變性,並說明這些數對具有共同的商,就是「比 值」,因此「一斤雞蛋 16 元」與「1 元可買1
16斤雞蛋」是一樣的(教育部,2003)。
謝堅(2007)提到當同時需要比較很多比的大小的時後,只要求出比值,將 比值數值化後便能同時進行比較。他也提出了數學上多採用後項為 1 的方法來定 義了比值,也就是把後項化為相同的量後來與前項進行比較。
三、 比例
當兩個比 A:B 和 c:d 的比值相等,即A
B=C
D,就稱 A:B 和 C:D 這兩 個數相等。寫成數學等式即為 A:B=C:D,我們稱此等式為比例式,而稱 B 和 C 為此比例式的內項、A 和 D 為此比例式的外項(蘇薇蓉、劉曼麗,2017)。 當兩個比有等價關係,傳達相同關係,便會說這兩個比成比例(沈明勳與劉 祥通,2002);在國小的數學課程中,所舉例的比例教材,多是引入正比關係。
貳、 比與比例的相關研究 BasicSkills Competency Test)
XinJitendra 與 Deatline-Buchman (2005)
習障礙學生,他們的認知表徵從具體發展到抽象較晚,呈現出在學習上的困難性;
但若透過適當的教學法介入,皆有助於學生進行比與比例式解題。本研究比與比 例式乘法比較類解題設計,將兩數的倍數關係視為兩數的比值;在變異類的解題 上以相同倍率來進行等比例之數的表徵,再求出解答。因此,本研究擬參考基模 本位教學法發展相關的學習課程,期望可以增進學習障礙學生在面對比與比例式 文字題的解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