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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2.1 比較範疇

以下將探討馬建忠 (1898)、呂叔湘 (1942)、劉月華等 (1996)、劉焱 (2004) 和許國萍 (2007) 等五位學者對於現代漢語比較語義範疇的界定和分類。

2.1.1 馬建忠 (1898)

馬氏 (1898) 在以印歐語系語言的比較系統做為基礎,率先建立了漢語比 較範疇的語義系統,主要的語義類型有三:(一) 平比,(二) 差比,(三) 極比。

馬氏的理論體系基本上是模仿西方傳統語法的理論模式建立起来的,而西方的 傳統語法是在研究拉丁語的基礎上為適應教學需要而建立起來的。因此,馬氏 所整理出來的漢語比較句語義三大類型無論和英語性質形容詞的級1,或拉丁語 系的重要成員之一的西班牙語的性質形容詞的級2,都呈現出對應的現象。

其中,馬氏的平比與差比與英語或西班牙語的形容詞比較級所構成的比 較句語義範圍是完全對應的,可以細分為:a. 等同比 b. 勝過比 c. 不及比。在比 對之後,我們發現英、西語的比較級中的“等同比”正好與馬氏提出的 “平比” 對 應,表示兩個比較項之間不存在任何差異。另外,“勝過比”和 “不及比”則與馬 氏的 “差比” 吻合。此外,馬氏的極比則是和英、西語中之最高級的語義能呼 應,均用來指出在三個或三個以上的比較項當中的勝出者。

1 根據 Quirk (1985:458),英語大多數的形容詞或副詞可以用字尾屈折變化的方式 (inflection) 或 迂 說 法 (periphrasis) , 得 到 三 種 和 比 較 結 構 相 關 的 層 級 : 原 級 (Absolute) 、 比 較 級 (Comparative) 和最高級 (Superlative)。其中,比較結構主要呈現的比較關係有:勝過比 (to a higher degree)、等同比 (to the same degree) 和不及比 (to a lower degree)。

2 根據 Leonardo Gómez Torrego (1998:52),西班牙語的性質形容詞可表現的級有三:原級 (grado positivo)、比較級 (grado comparativo) 和最高級 (grado superlativo)。其中和比較句結構息 息相關的是比較級和最高級這兩種型。比較級所構成的比較句有三種:勝過比 (superioridad)、

不及比 (inferioridad) 和等同比 (igualdad)。

漢語 英語 西班牙語 極比 -superlative degree -superlativo [表二-1]馬建忠 (1898) 的比較語義和英語及西班牙語比較關係的對應表

呂 (1942) 對於漢語的比較語義範疇做了一套非常完整的歸納,觀察[表二-2]後,筆者認為呂對比較句範疇的認定標準是傾向於寬鬆的,在呂如此廣義的 尺度和原則之下,只要具有 [+比較] 語義特徵就納入比較句,因此,我們觀察 到在呂所列出來的九種語義類型,比較語義只是其中的條件之一。當然,對於 一個句子而言,同時具備好幾個語義特徵是可能發生的,因此,[+比較] 雖然是 呂的比較語義類型的基本特徵,但是,往往它只是其中的語義特徵之一,而非 最主要的語義條件,然而,筆者對其分析有兩個見解,詳述於下:

(一) 例如, [表二-2]中的第 2 項 “比擬” 和第 3 項 “近似”,很明顯的可以 看出兩者都帶著強烈的 [+譬喻] 或 [+比喻] 的語義,即藉著引述他物的外形,動 作或特性等細節,來對於句中的主語加以描述,讓我們先來觀察呂在書中所舉 的幾個例句:

(12) 急得熱鍋上螞蟻一般。

(13) 成天皺起個眉,就像天要掉下來似的。

例句 (12) 中,拿 “熱鍋上的螞蟻的處境” 來譬喻句中被省略掉的比較主體 所處的處境,雖然有比較句的形式,但語義重點並非著重在比較,而是在譬 喻。另外,例句 (13) 中,以 “天要掉下來這種慘重的狀況” 來譬喻比較主體 (皺 眉者) 的心情,其語義重心也不是放在比較的動作上。這兩句的語義特徵主要是 [+譬喻] 或 [+比喻],我們看到的是語義表現方式是藉著比較客體 (如:熱鍋上螞 蟻,天要掉下來) 來描繪出比較主體的形貌,特性或動作表現 ,在這兩句中並 沒有積極的把比較主體和比較客體做比較,更遑論進一步去得到比較後的結 果。因此,如果我們僅憑著 “比較” 的基本語義特徵去做判斷,就很有可能任意 的擴大比較的語義範疇。

(二) 除此之外,在[表二-2]的第 8 項 “得失”,誠然屬於 [+取捨] 或 [+選 擇] 的語義範疇,[+比較] 只是句子的整體語義中的一小環節,語義延伸過程的 過渡動作之一,主要強烈透露出來的語義是最後的抉擇義和取捨義,我們從下 方的兩個從呂書中所舉的例句,便可以看出端倪:

在上述的例句 (18) 中,我們看到語義重心並不是在 “雞口” 和 “牛後” 的比 較;本句主要語義 [+取捨] 在 “雞口” 和 “牛後” 的身分或地位比較之後,便了然 於目;比較動作只是為了導向最後的主要語義 [+取捨] 的必要過程,[+比較] 其 實並非句義的主要核心,在這例句中的比較只是為了達到取捨或選擇的最終語 義一個步驟和手段而已。

綜上所述,筆者觀察到呂的比較範圍的切劃方式是寬廣而且鉅細靡遺 的,然而,過於廣義的比較語義定義反而容易造成失焦的狀況,沒有把 [+比較]

當作語義的最主要核心。因此,我們將以比較嚴格的或狹義的語義定義4,把呂 的比較語義分類進行重整,下面的五個重要語義的範疇即為重整之後的結果:A.

均齊B. 近似 C. 不及 D. 勝過 E.尤最。

2.1.3 劉月華、潘文娛、故韡 (1996)

在《實用現代漢語語法》的第四編第五章中,劉月華等 (1996) 談到現代 漢語中比較事物、性狀、程度的結果,並將之分成兩大類:

語義類型 例句

同異 (20) 這個字的聲調跟那個字的聲調一樣 (21) 他弟弟有我這麼高了。

差別

(22) 這座山比那座山高。

(23) 這座樓沒有那座樓高。

(24) 晚去不如早去好。

[表二-3] 劉月華等 (1996) 比較句語義分類5

劉月華等把比較的語義類型切分成同異與差別兩大類,其中的同異類就 是 “平比” ,而差別類則為 “差比”。劉月華等介紹比較關係時,對於語義類型劃 分的解釋其實著墨並不深,其重點是集中在句型結構的表現和用法。

4 此處所謂的“嚴格的或狹義的” 比較語義定義,是要和呂所採取的廣義語義原則做區格和對 比,狹義的比較語義定義要求以比較為語義的主要語義功能。

5 表中所引用的例句皆擷取自劉月華等 (1996:464-475)。

劉月華等分析漢語比較句語義類型的劃分法是相當俐落的,一分為二,

“同異” 與 “差別”,然而,在這一層的語義之下可能再細分出去的次分類的語義 探討,在劉月華等的分析中並沒有把這些語義內容做出清楚的交代,於是就有 不夠完整之嫌。我們就來觀察幾個細節:

1. 以同異類的內容為例, 劉月華等的主要討論重點是放在 “完全相同” 的語 義上, 最後在章節末端才列舉幾個具有 “近似、類似、類同” 語義的例 句,企圖將這個 “表達兩種事物或性狀相似” 的語義做表述,很明顯的,

劉月華等在語義的層次分類上的安排不夠縝密。例句如下:

(25) 這個故事的情節跟那個故事相似。

(26) 小張的個子跟他差不多。

探討差別類的內容時,劉月華等的分析也一樣有同上述第1 點所提到的問 題存在:對次語義分類方面不夠清晰。例如,劉月華等提到表示程度差 別累進語義的結構: “一年比一年”, “一天比一天”,這個結構所表現的 語義,事實上, 就是呂 (1942) 所提到的倚變意,是屬於 “差比” 語義類下 之次分類。 另外, 具有倚變意的關聯比較句 “越 …,越 …” 並沒有被劉 月華等納入比較方式的範圍來做討論,而是出現在複句的關聯詞語6的章 節中,由此可見,劉月華等的做法是相當重視結構,重視的程度大大勝 過於語義。

2. “差比” 語義之下非常重要的次分類 “極比” 或 “極端比” ,也沒有納入 “比 較的方式” 這個章節中,而是出現在副詞7的範圍來加以討論。

2.1.4 劉焱 (2004)

劉 (2004) 認為漢語表示比較的語義範疇只有兩種:平比和差比,並且曾 說: “兩個對象發生比較關係時,首先進行的是同與不同的判斷,然後再進行同

6 劉月華等對於複句的關聯詞語的探討,請參考《實用現代漢語語法》第四編第二節,

p.503。

與不同的下位判斷”8 (p. 38),清楚的表達出比較範疇語義的層級性。下圖便是劉 的比較範疇系統圖:

圖二-1:劉 (2004) 的比較範疇系統圖

劉 (2004) 對比較範疇的看法和劉月華等 (1996) 的分析的精神主軸有相近 之處,然而,劉的語義層次劃分卻更為清楚和完整,另外,和呂 (1942) 所畫出 的比較範疇相比,劉所堅持的比較語義更為嚴謹和周嚴,並且已先把那些不以

“比較” 為主要語義和目的的鄰近語義9過濾掉,如,呂的 “取捨義” 和 “譬喻 義”。

此外,劉主張 “比較” 是屬於一個 “語義─句法” 相結合的語法範疇,並且 還引進了語用功能作為最終參考,於是,比較 “語義” 一方面和比較 “形式” 結 合在一起,另一方面,由於以語用功能為語義分類的最終考量,所以語義分類 不會全然受限於標記詞的辭彙意義或某一個句式的固定意義的影響。

2.1.5 許國萍 (2007)

許 (2007:30-53) 採取認知語法學的原型範疇 (prototype category) 理論和處 理句法範疇的方法建立現代漢語中的比較範疇。研究句法結構時從原型結構開

8 劉焱 (2004),《現代漢語比較範疇的語義認知基礎》,p.38。

9 鄰近語義指的是那些不以比較語義為主要功能的表達,如:“取捨” 和 “譬喻” 等均屬此類,

比較往往只是句義發展過程中的一環。

比較範疇

差比 平比

相同 類同 近似

不及 高出 極端

始,在確定比較句原型結構的語義屬性之後,再找出比較結構的核心成員的屬 性。許 (2007) 在處理比較範疇分類時,首重語義的角度,找出比較範疇成員語 義的共性或差異,但也同時注意到其內部的結構,再劃分出不同的層次。換言 之,根據語義重視的是共性或差異,可看出表達的重點是同異或者是高下,也 就是平比和差比,而在同方面,又可細分成等同與近似,在異的部分可分為極 比、勝過和不及;另外,在文中他也進一步的建立了比較句法範疇的核心成 員。許所建立的比較句法範疇的核心成員範圍包括:

圖二-2:許國萍 (2007) 的比較範疇系統圖

2.1.6 小結

以上我們主要探討馬 (1898)、呂 (1942)、劉月華等 (1996)、劉 (2004) 以及 許 (2007) 對於現代漢語的比較範疇的分類,下面我們將把這些學者的研究內 容,由左而右,按照語義項目的多寡順序排列,逐一表列:

劉月華等(1996) 馬建忠 (1898) 許國萍(2007) 劉焱 (2004) 呂叔湘 (1942) 比較範疇

差比 平比

勝過 不及 極比 等同 近似

同異 平比 平比 近似

分類;相較之下,只有劉 (2004) 和許 (2007) 在研究漢語比較語義的範疇 時,注意到了語義的上下層次的表現,並且具體的將它劃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