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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注意力缺陷過動症之症狀探討

ADHD 是一種常見的神經發展障礙。發展性障礙顧名思義即為其異 常主要出現於兒童早期,是一種兒童期常見診斷之一,其症狀可能終其 一生,並非任何後天因素產生的障礙,但隨著兒童年齡的增長,有些症 狀會減緩(Barkley, 2015)。本節由 DSM-5 診斷標準談 ADHD 的主要 核心症狀,次之從 Barkley 執行功能理論。

壹、從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談 ADHD 症狀

《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簡稱 DSM)於 2013 年進行大幅度修改,主因是精神 疾病相關研究與第四版有所不一致,不再強調類別的(categorical)診斷,

而是採用向度的(dimensional),換言之,第四版以前是強調符合幾項診 斷標準則屬於該症狀之亞型,且不考量共病(comorbidity)及生理發展 因素。

以 DSM 對 ADHD 的診斷為例,過去 DSM-IV 將 ADHD 的亞型

( subtype ) 分 成 不 注 意 型 ( inattention type ) 、 過 動 - 衝 動 型

(hyperactivity-impulsivity type)及混合型(combined type)三種,且症

(predominantly)」,如注意力不集中表現(predominantly inattention,

簡稱 ADHD-PI)、過動-衝動(predominantly hyperactivity-impulsivity,

簡 稱 ADHD-HI ) 表 現 及 混 合 表 現 ( predominantly combined , 簡 稱 ADHD-C),且症狀出現時間從七歲改成十二歲。DSM-5 不再強調各種 亞型,ADHD 是一種發展性障礙,隨著年齡的增長,部分特徵會隨之減 緩,若以單一亞型論之,難免失去其診斷彈性及缺乏考量發展性(Weis, 2014)。症狀出現時間(onset time)的修正則是因為,Polanczyk 等人

(2010)發現許多 ADHD 皆是在兒童中、晚期才出現相關症狀,因此,

美國精神協會為了降診斷偽陰性(false negative),將症狀初發時間進 行調整。

從目前 DSM-5 對 ADHD 主要表現類型分成三種、18 種行為症狀

(注意力不集中共九項、衝動/過動共九項),如表 2-3-1。ADHD-PI 九 項中須至少有六項或以上;ADHD-HI 九項中須至少有六項或以上;

C 則需同時具有 PI 九項中須至少有六項或以上及 ADHD-HI 九項中須至少有六項或以上。

表 2-1-1 DSM-5 之 ADHD 診斷標準

資料來源:翻譯至 APA(2013)p59-60

不論是哪種類型,這些主要表現症狀需在兩種(含)以上的情境 出現,持續時間六個月以上,其行為特徵明顯影響個體的社會、學業或 日常生活等功能。

DSM-5 同時考量跨情境及症狀持續出現時間,Barkley(2015)認 為 ADHD 行為表徵除了來自個體執行功能缺陷外,環境或人為因素也會 影響症狀的出現,其影響狀況可分成以下五種:

(一) 環境要求的程度(level of environmental demand):當任務 或環境要求超過個體能力時,如需長時間做、規律或衝動抑 制,ADHD 症狀就會出現。換言之,他們在低要求,如自由 玩耍、看電視與一般人無異,但並表示這樣的情境/任務下其 症狀不會出現,只能說相較於高要求任務下出現較少。

(二) 新奇和任務刺激(novelty and task stimulation):ADHD 兒 童在新穎(novel)、陌生環境(unfamiliar surroundings)或 新的任務時相較於熟悉環境其問題行為會出現的比較少。醫 院進行臨床診斷時,往往在一個抽離的空間進行,這對他們 來說是一個陌生、不熟悉的地方,Draeger 等人(1986)認為 這樣的測量結果可能會低估其真實能力。

(三) 照顧者效應(caregiver effects):回顧文獻發現 ADHD 兒童 主要照顧者為媽媽居多,相較爸爸的角色對他們來說比較少 接觸,且爸爸立求快速解決問題、較少要求他們,因此他們 的症狀就出現得較少

(四) 定時及定量後果(timing and magnitude of consequences):

回顧文獻發現有增強的比無增強來得好,且立即性增強效果 優 於 延 宕 增 強 , 這 樣 的 結 果 可 能 與 他 們 延 遲 厭 惡 ( delay aversion)有關。Barkley(2015)及 Oades(200)認為增強 系統與個體動機有關,換言之,立即性增強能提升他們任務 表現。

(五) 疲 勞 ( fatigue ) : Barkley( 2015 ) 認 為 疲 勞 、 一 日 時 間

(time of day)或者兩者皆可能影響 ADHD 症狀變異的程度。

從他回顧的研究當中,ADHD 兒童從事問題解決之任務表現 上午比下午好、下午的問題行為出現頻率高於上午。Antrop 及研究團隊(2005)比較一般兒童與 ADHD 兒童在下午問題 行為,兩組兒童問題行為出現頻率皆比上午出現得多,但 ADHD 兒童出現頻率卻多餘一般兒童。從這兩種研究得知 ADHD 兒童下午的表現差於上午,因此,ADHD 症狀出現會 受到一日時間(time of day)影響。

DSM-5 診斷標準是醫學、臨床心理診斷的其中一種標準,目前也有 許多的 ADHD 評定量表編製(rating scale)採用 DSM 的 18 項 ADHD 行 為症狀,如 Swanson 等人(1983)編製的「SNAP 評量表」(Swanson, Nolan and Pelham Questionnaire,簡稱 SNAP)、Conners(2008)編製的

「行為評量表」(Conners Comprehensive Behavior Rating Scale,簡稱 CBRS ) 、 DuPaul 等 人 ( 1998 ) 編 製 的 「 ADHD 評 量 表 第 四 版 」

(ADHD Rating Scale-IV)及洪儷瑜等人(2001)編製的「問題行為篩 選量表」。量表編製與診斷標準間的關係,除了能讓人清楚了解其編製 方式具有理論基礎外,其結果也有助於降低篩選或診斷上的錯誤。不論 是用於篩選或診斷,都不僅依照單一結果進行判斷,多元工具及不同人 皆會影響(Mash & Wolfe, 2016; Sparrow & Erhardt, 2014)。

貳、從 Barkley 執行功能混合模式談論 ADHD

Barkley(1997)將行為抑制系統、執行功能與自我管理三種概念 整合成一套「執行功能混合模式」(hybrid model of executive function),

如圖 2-1-1。Barkley 認為此模型的核心機制為「行為抑制」(behavioral

awareness)(Barkley, 2015),換言之,個體有意識地覺知及整合自我

「內外在狀態」(internal and external states)、「驅力」(drives)、

「行動」(actions)等,方能進一步組織自我的行為反應。透過四種執 行功能機制(工作記憶、內在語言、情緒與動機的自我管理、重組)達 到動作控制之目的。2015 年 Barkley 依據 1997 年提出的模式進行修正,

不論是 1997 年或 2015 年的理論,Barkley(1997, 2015)認為 ADHD 兒 童一但抑制能力受損,執行功能及自我管理的能力將受到干擾,失去有 效控管行為的能力(梁培勇,2015;Barkley, 1997, 2015),以下將依序 說明「行為抑制」(behavioral inhibition)、「執行功能」(executive function)及「動作控制」(motor control)。

圖 2-1-1 Barkley 執行功能混合模式概念圖。

資料來源:取自梁培勇(2015)翻譯至 Barkley(1997)p.73

一、行為抑制

行 為 抑 制又 稱 之為 心 智 煞車 或 執行 抑 制 ( executive inhibition )

( Barkley, 2013; Barkley, 2015 ) , 可 分 成 三 種 能 力 ( Barkley, 1997, 2015):

(一) 抑制可能的反應(inhibit prepotent response):抑制在一些 情境中可能會出現的反應。

(二) 中止正在進行的反應(stop an ongoing response):中止目前 正在做的行為。

(三) 干擾控制(interference control):確保執行功能可以有效運 作,使執行功能運作過程中不會受到其他無關事件的干擾,

使其行為能往目標邁進。

二、執行功能

此模型將執行功能細分成四種類型探討(梁培勇,2015; Barkley, 1997, 2015),分別為:

(一) 工作記憶(working memory):個體接受來自感官訊息的非 語文訊息後,暫時保留在工作記憶中,因此,又稱之為非語 文工作記憶(nonverbal working memory)。非語文訊息與過 去經驗、記憶或動作反應進行比較後,使我們思考下一步該 如何處理這些訊息並作出適合的反應。換言之,將過去的歷 史、過去做過等事情儲存成視覺記憶,使我們有意識的運用 過去累積的經驗,對當下最好的了解與因應。

(二) 內在語言(internalization of speech):將心像或內在思考歷 程,透過自己的語言將它系統化的呈現,做為自身指引的行 為 藍 圖 , 又 可 稱 之 為 語 文 工 作 記 憶 ( verbal working memory)。一般人可以透過內在語言,告訴自己何者可為、

何者不可為,但 ADHD 兒童無法透過這種方式進行自我對

語言不只是我們用來談論事情,也可以用來控制自己的行為,

心理學家將這種能力稱為「規則支配的行為」(Barkley, 2013)。

(三) 情 緒 、 動 機 與 警 覺 的 自 我 調 節 ( self-regulation of affect-motivation-arousal ) : 又 稱 之 為 自 我 的 情 緒 與 動 機

(emotion/ motivation to Self)。此自我調節主要用於監控個 人的情緒、動機與警覺,並確保這種自我調節能力可因應不 同狀況做適當的調整。換言之,個體抑制了想要的反應,使 我們有更多時間可以思考事件對於個人的意義,和事件本身 的內容、訊息。若是能克制一時的情緒衝動,所表現的行為 較能被他人接受,在做決定與目標達成也會較有效。

(四) 重組(reconstitution):重組可說是行為的分析及個體經驗 的重整,進而創造新的想法與作法,此部分與問題解決和行 為創新較有關係。換言之,當沒有過去經驗或規則可以使用 時,此項能力可以使我們創造出新的點子或規則,亦是將舊 有的經驗或規則重新解構再建構。

三、動作系統

動作系統為此理論的下層概念。除了探討行為抑制與執行功能對動 作系統的影響之外,也從自我管理的角度出發,分析個體在調節的歷程 中,如何執行新的反應(Barkley, 1997, 2015)。若以輸入-輸出方式比 喻,動作系統是一種將處理過後的訊息,透過行為、動作方式,實際表 現出來的行動。

執行功能混合模式為 Barkley 整合神經心理學、發展心理學,以及 自己的研究,認為 ADHD 兒童的行為抑制的缺陷,干擾了他們的目標導 向的動作執行,因此,ADHD 兒童相較一般兒童之注意力維持、計畫、

處理速度、延宕滿足、抵抗誘惑有顯著困難等(Barkley, 1997; Willcutt, 2015)。因此,在探討 ADHD 兒童主要表現症狀原因,應從行為抑制觀 點切入分析他們的執行功能表現。

參、從 DSM-5 診斷標準及 Barkley 理論探討 ADHD 主要核心症狀 ADHD 兒童常被父母及老師抱怨他們不易專注於工作、容易分心而 錯過重要訊息、不專心傾聽、難長時間持續做一項任務,或常常在還沒 問完問題之前,就脫口說出答案(孟瑛如、陳季翎、謝瓊慧,2013;

Barkley, 2015; Lerner & Johns, 2012)。目前學界採用的 ADHD 的症狀 表現描述來自於 Willcutt 等人(2012)透過因素分析方法,從家長和老 師填寫的行為量表中,分析結果為 ADHD 可分成兩個向度:注意力不集 中及過動/衝動,與目前 DSM-5(APA, 2013)診斷標準分類一樣,而且 不論是哪種 ADHD 向度,皆不因「文化」及「種族」而有所差異

(Rohde, Szobot, & Polanczyk, et al., 2005; Sparrow & Erhardt, 2014)。以 下將綜合探討 DSM-5(APA, 2013)及 Barkley 執行功能混合模式理論

(Barkley, 1997, 2015)探討 ADHD 兩種主要核心症狀:

一、注意力不集中(inattention)

所謂的不注意指的是不能夠專心或具有注意力表現問題,如容易受

所謂的不注意指的是不能夠專心或具有注意力表現問題,如容易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