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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活動理論

追源「活動」可溯至 18、19 世紀 Kant 至 Hegel 時期的古典德國哲學,

這是第一次提出活動的概念,而後 Marx 與 Engels 更加予詳細闡述(黃鈺 棠,2007)。至於活動理論(activity theory)起源於 1920 年-1930 年初 期,最初由俄國心理學家 Vygotsky 所提出,之後北歐學者對活動理論加 以修正,並進行公式化的表述,應用於人機互動設計領域,用以探討人類 與電腦互動(human computer interaction;HCI)(張建富,郝永平,劉 永 賢 , 2003 )。 尤 其 是 最 近 幾 年 一 些 學 者 ( Bødker,1998;

Nardi,1996;Kuutti,1996;Kaptelinin,1996)更提出以活動理論作為 HCI 的理論基礎。

活動理論的提出,提供人們一個廣泛的概念性架構,描述 HCI 活動是 如何的開發、運用,及與情境相關等問題;期對使用者有較通盤的了解,

並以使用者的活動作為研究中心,透過使用者特定需求所產生一連串的行 為,而完成其特定的目的。以下將就活動理論基本概念、基本架構、活動 階層性及理論應用等略予述說如下:

一、基本概念

活動理論是一個理論型的架構,跨越學科的架構,雖然從心理學發展

( Kuutti,1996 )。 其 關 注 人 類 在 一 個 社 群 情 境 中 , 使 用 人 工 製 品

(artifacts)與社會互動,主張應建立出個人心理學與社會心理學兩者 間之橋樑(Andriessen,2003)。Kuutti(1991)認為所謂的人工製品可以 是工具、符號、程序、機器、方法、法律及工作的組織型態等。活動理論 中,所稱之人工製品(artifacts)應具有較廣泛之意義,指所有人為、

非屬自然界的產物,如人類人為所製造出的工具及道德、風俗、法律等抽 象概念。Kuutti(1996)表示在同一時間活動,無論是個人和社會層面上,

均應包含人工製品的利用。就活動理論之觀點,我們若想要了解活動的意 義,則必需先了解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人工製品所扮演的角色。

Nardi(1996)認為活動理論應從人類活動的觀點出發,我們對活動 的描述,以使用者的活動為研究中心,提供一個完整的架構。透過其架構 運用,可分析和了解人類在學習情境下的活動發展,彼此交錯結合人與社 會間的關係。Kuutti(1996)表示,活動理論不僅考量活動本身之動機、

動作及操作順序,同時亦將活動當時周遭環境及與其他人間之互動關係、

隱含的社會文化因素都列入探討重點。活動理論也被要求,需於有意識下 的活動與學習過程,因為有意識的學習和活動,才是活動理論所強調的互 動與互助性(Jonassen,2002)。

Engestrom (1987)認為活動理論是用來描述及分析活動的理論。也是 另一種形式的社會文化分析,其著重於活動系統,作為分析的單位,而不 是學習者本身。Leontiev(1972)認為活動系統是人類的集體行動,而不 屬於被分立的個人行為。活動理論認為活動是了解個人行為的最小且有意 義的情境。在一個活動中,使用者會運用工具為溝通媒介而達成其目的(王 思如,2003)。換言之,使用者若欲達成某活動目的,會運用工具去完成,

工具是指任何可供轉換成結果的事物;有可能是實體的、可見的、應用於 外之工具,但也有可能是概念性、經驗法則、應用於內而不可見的。

活動理論其基本分析單位為活動,活動係指人類在有意義的情境下所 進行的各種行動,其提供我們有關的概念及語彙,以了解活動的意義。活 動可視為人類從事某一事件的過程之集合;即利用工具從某一項目為起 始,經由目標的指引下,在社會團體規範的相關規則下之行動,而後獲得 需要的結果。活動是指主體與外在世界的交互作用,以解決問題的過程,

而達到主體所欲達成之目標,即活動就是將目標轉變為結果,並能引發活 動的動機(劉小鳳,2006)。

活動理論主張以目的導向(object-orientedness),認為目的會引 導整個活動進行的方向。一個活動的內容、過程會被預期的結果所引導,

從活動起始至最後活動完成被實現的歷程裡,人們將依循此預期結果且因 應所面臨的問題與情況,在整個活動內容中,不斷的進行協調並以具體化 的方式去實現完成活動(Nardi,1998)。在概念上活動理論是以目的導向 的方式來解構活動中的人事物,每個目的有其特定意義的動機與行為,藉 由此架構可以了解彼此傳遞的中介工具為何?而對活動形成的概念能更 明白(柯建志,2004)。

活動本身即有雙重本質 ,即內在化(internalization)與外顯化

(externalization)。Kuutti(1996)認為此係活動的重要特性,活動有 雙重本質,個人的內在活動是經由人類外在的經驗而內在化,內在活動也 可以由外顯化而相對應至外在活動。活動理論強調內在化與外顯化的活動 兩者彼此的相關性,內在認知是藉由外在執行所轉換,同樣地,外在執行 也會因內在認知而有所轉換。該二活動若被切割來分析,內在化活動則無 法 被 理 解 , 主 要 原 因 是 活 動 理 論 認 為 此 二 者 之 間 是 交 互 轉 換 的

(Kuutti,1996; Nardi,1998)。在活動中,主體與目的是具有對等的關係,

當主體轉換成目的時,目的的特性也會影響到主體,因而轉變成主體。

活動理論重視介於人與環境間的社會因素與互動,因此,活動理論之

中介的人工製品往往是研究的核心。Engestrom (1987)認為中介在活動 系統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人們活動的執行與完成必須藉由媒介的影響才能 達到。在活動中彼此元素間的關係不是直接的,而須經由不同的人工製品 所中介。是以,在活動發展歷程中,人工製品可以被人創造或改變,同時 也會受其所處特殊文化之影響與支配,且它們不是已知的(Kuutti,1996)。

學者對於活動理論廣泛的定義,演變為哲學及多準則方針之架構;此 架構將針對人們每日所執行的活動與過程進行研究與探討,可以同時將個 人層級與社會層級的活動相連結。本研究將活動理論運用於人機互動視訊 遊戲設計之中,我們可以清楚了解以電腦為基礎的各項活動,使用者(學 習者)經由 webcam 及螢幕顯示,如何透過肢體、手勢的運用等與電腦進 行視訊互動?如何進行學習?如何使人機互動產生社會性及情境的觀點。

二、基本架構

在資訊科技運用活絡的時代,教育研究者已開始移轉注意力,從原以 學習者本身單獨相關變數的研究分析,著重至整體性之事件、活動、內涵 和 人 際 溝 通 的 過 程 ( Fichther,1999;Plowman,1997;Draper,1996;

Cole,1995;Salomon,1993)。此意謂就研究特色部分而言,有很大程度取 決於全體及其所屬的特定位置(Diesing,1972;Lin & Hang,2003)。活動 理論將個人因素、使用工具、環境和社會文化等三個面向予以整合探討。

以人機互動為例,所關注不再是侷限於人員與電腦的介面問題,會再考量 人員與環境間的互動,如此才能完整探究人機互動(如圖 2-1-1 所示)。

圖 2-1-1 人機互動的兩個介面(修改至 Kaptelinin,1996)

活動理論認為活動必須在有意義的情境下進行,活動是了解個人行為 最小且有意義的情境,透過活動架構圖示,可以很清楚描述及分析活動彼 此間的關聯及了解人類的行為。Engestrom (1987)提出個人層次活動架 構(如圖 2-1-2 所示)。此活動基本架構包含三個元素,即主體(subject)、 工具(tool)及目的(object)。活動被目的所引導,主體為達成目的會 藉由工具的運用,與目的產生交互作用後,再經轉換過程(transformation process),產生結果(outcome)。主體與目的間之關係由工具做為中介,

工具在轉換過程中,可以是一個具有實體可見、應用於外的物品,也可以 是一個無形抽象的概念如計劃、思想、經驗或是應用於內的概念。

圖 2-1-2 個人層次的活動(Engestrom,1987)

活動過程中,目的與動機隨時都有可能改變;上圖(如圖 2-1-2)的 基本架構關係過於簡單,無法符合個體在執行活動實際需求,其忽略了主 體與所處環境之關係,主體於運用工具媒介欲達成目標的同時,仍需考量 主體與所處環境間之關係,如團體規範、法令規範(rules)及勞動分配

(division of labor)等因素。活動理論因而再增加社群(community)

元素,發展出更完整、有系統的活動基本架構。其包含主體(subject)、 目的(object)及社群(community)等三個構成要素,其間之關係被人 工製品-工具(tool)、規範(rules)、分工(division of labor)等三 個串聯起來(如圖 2-1-3 所示)(Kuutti,1996)。

此基本架構描述主體、目的與社群間的相互關係,主體與目的之關係 取決於所使用的工具,而主體與社群間的中介關係由規範所引導,至於社 群與目的間之關係,則透過勞動分配來說明。此處所稱之工具仍如同前面 所述,包含了實體可見的實物工具或是無形抽象的思考工具;規範涵括了 內隱與外顯的標準、協定和社群內部的社會關係。至於勞動分配則涵蓋了 社群之外內隱與外顯的組織。

圖 2-1-3 活動基本架構圖(Kuutti,1996)

三、活動階層性

Kuutti(1996)指出活動基本架構看起來雖然很單純,但該圖(圖 2-1-3)卻能夠很簡單容易的表達,說明渠等人工製品都是從歷史沿革觀 點而形成,同時更可以開放進一步的發展;因為活動理論考量的活動並非 是一個已知或是靜止的事實,而是一個動態(dynamic)的過程。活動理 論是有清楚的階層架構性,Leontiev(1981)提出,認為此架構最主要是 想強調外在的實際活動如何反映至內在的認知,此架構是以外在實際活動 為主,進而探討出內在的認知。

而 Leontiev(1974)所持觀點,其認為活動是由主體(sbject)、目

的(object)、行動(action)及操作(operation)所組成。主體為參與 活動中的一個群體或個人,主體必須能夠掌握目的,依循達成目的之具體 方向,在活動中激發出相應對的行為(Nardi,1998)。我們必須注意到的 是,活動與行為並非是完全對等的關係。當被相同的活動所激發時,會因

的(object)、行動(action)及操作(operation)所組成。主體為參與 活動中的一個群體或個人,主體必須能夠掌握目的,依循達成目的之具體 方向,在活動中激發出相應對的行為(Nardi,1998)。我們必須注意到的 是,活動與行為並非是完全對等的關係。當被相同的活動所激發時,會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