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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前期詞作修辭格及其藝術作用探究

第四節 <浣溪沙>

一、原詞及辭格圖示

紅日已高三丈透,

金爐次第添香獸

353

, 紅錦地衣隨步皺。

佳人舞點

354

金釵溜,

¤ {酒惡

355

時拈花蕊齅。

別殿遙聞簫鼓奏。

符號說明:類疊

¤

飛白 修辭說明:

修辭格 次 格 內 容 說 明 類 疊 類 字 紅日已高三丈透,

紅錦地衣隨步皺

上半闋起句和結句的首字皆為「紅」字,除起呼應 作用而更加深其歡愉喜樂之氣氛外,也側面映帶出 宮殿的富麗堂皇。

飛 白 方 言 酒惡時拈花蕊齅。 「酒惡」為南唐國都金陵當時方言,指酒飲過量而 導致噁心、想嘔吐的不舒服感覺,如此運用鄉人 語,保存真實情境,使佳人的小兒女情態,如親眼 所見般活靈活現。

二、修辭格藝術作用說明及賞析

本闋詞與<玉樓春>「晚妝初了明肌雪」同為描述南唐宮廷酒宴之作,也都述及歌舞場 面及特寫酒醉,但取材角度及敍事手法不同,<玉樓春>上半闋採順敍,從宮娥化粧、出場 至「霓裳羽衣曲」之舞盡興而情歡暢;而本闋<浣溪沙>較<玉樓春>更能顯出南唐君臣之 耽於逸樂而不恤國事,因酒宴是「紅日已高三丈透」的達宵達旦;且「別殿遙聞蕭鼓奏」,狂

352 「浣溪沙」此調分齊言體、雜言體。齊言體以七言六句為正體,雙調四十二字,前段三句三平韻,後段三句 五、六句二平韻;後主改押仄韻為變體。雜言體另名<攤破浣溪沙>或<添字浣溪沙>,雙調四十八字,

上、下片各四句,前三句七言,末句三言。上片一、二、四押平韻;下片二、四協韻。見張夢機《詞律探 原》,(台北:文史哲出版社,民國七十年十一月),頁 211-214。

353 香獸指勻和香料作成獸形的炭,始用於晉代的羊琇。引自詹安泰《南唐二主詞》,(台北:天工書局,民國 80 年 12 月),頁 70。

354 舞點即舞透,舞徹。同註 353。

355 酒惡就是喝酒到帶醉的時候,普通叫「中酒」,這是當時的方言。同註 353。

歡不止一處。唐圭璋在《唐宋詞選釋》中認為:「此首寫江南盛時宮中歌舞情況。起言紅日已 高,點外景。次言金爐添香,地衣舞皺,皆宮中事。換頭承上,極寫宴樂。金釵舞溜,其舞 之盛可知;花蕊頻嗅,其醉之甚可知。末句,映帶別殿簫鼓,寫足處處繁華景象。」356是否 盛時不可而知,因詞中無可查證之資,然「舞之盛」且「醉之甚」是顯而易見的。

(一)紅日已高三丈透,金爐次第添香獸,紅錦地衣隨步皺

上半闋三句全為敍景,然歡暢恣肆之情已盡顯無遺:觥籌交錯的酒宴自昨晚持續至今早,

紅豔的太陽已高掛三丈之空,照遍整個金陵宮殿。主香宮女仍依序在每個金爐中,添加勻和 香料作成獸形的香獸,以紅色錦鍛製成的地毯隨著宮娥的急旋舞步而捲摺起來。

此三句引導閱聽者之視線從天空、殿中、地上依序遍視而下,空間跨度成高到低排列,

起句和結句的首字皆為「紅」字,構成「類疊」中的「類字」修辭格,「紅日」表明酒宴進行 的時間跨度;「紅錦地衣」述宮殿之陳設華奢,此「類字」辭格囊括了時空中重要因素,首尾 呼應的加深其歡愉喜樂之氣氛,並表達出後主在酒宴中酒酣情暢的主觀情感,加上「金爐」,

更映帶出宮殿的金碧輝煌;再搭配三句詞義,向閱聽者展現當時南唐君臣金迷紙醉的恣肆,

因紅日懸空三丈、金爐又添香獸、地毯因舞者之踩踏已隨步起皺摺,不著一「人」字,但「人」

卻盡攏其中,後主功力確實堪稱聖手。

(二)佳人舞點金釵溜,酒惡時拈花蕊齅,別殿遙聞簫鼓奏

下半闋述佳人之舞姿酒態:佳人徹夜達旦的舞蹈,已倦慵乏力,但為伺候帝皇聲目之娛,

也只能強打精神,繼續配合簫鼓節奏,展現曼妙的舞姿,時而下腰;時而回旋,長時間賣力 演出,使得髮髻鬆脫,金釵順著髮絲如溜滑梯般滑落地上而不自知。舞罷君王賜酒,佳人不 勝酒力,只能時時拈著花蕊輕齅,以花之清香來醒酒,而此時,隱約還聽到別殿傳來簫繁鼓 急的演奏聲。

下半闋僅有一種修辭格──「飛白」,據宋趙令畤《侯鯖錄》記載:「金陵人謂中酒為酒 惡,則知李後主詩云:『酒惡時拈花蕊齅』,用鄉人語也。」357用當時的俚俗口語更顯得酒酣 耳熱之宴會無所禁忌,大家抛棄廟堂之上文縐縐的官式語言,而用最真實、沒有各種偽裝的 一面彼此暢談,雖僅一個詞彙;一種修辭格,但極真實的將南唐當時君臣恣意尋歡作樂,而 無所節制的場景呈現出來。加上描述對象為一位小宮娥,以「酒惡」此一俚語方言,更能將 其小兒女持花輕齅嬌憨之態,淋漓盡致寫真呈現出。

「酒惡時拈花蕊齅」生動描摹出佳人為醒酒而玉指輕拈花蕊輕齅之天真嬌態,歷來為各 詞家所賞,故多有翻襲後主此句者:如宋鄧肅《栟櫚集∙卷二》中,<遊山>七律末聯云:「憑 君且盡杯中物,酒惡花香自在聞。」宋范成大《石湖詩集∙卷一》<瑞香花>七律一首:「萬

356 見唐圭璋《唐宋詞簡釋》,(台北:木鐸出版社,民國 71 年 3 月),頁 31。

357 見(宋)趙令畤《侯鯖錄》:(北京:中華書局,2004 年 9 月北京第 2 次印刷),卷八,頁 192。

粒叢芳破雪殘,曲房深院閉春寒;紫紫青青雲錦被,百叠薰籠晚不翻;酒惡休拈花蘂嗅,花 氣醉人醲勝酒;大將香供惱幽禪,恰在蘭枯梅落後。」范氏「酒惡休拈花蘂嗅」更是僅變易 一字,可見後主對後世文學家有一定的影響力。

陳正治《修辭學》一書中曾提及「飛白」辭格之三點運用原則:1 用於文學作品,不用 於科學或哲學內容。2 符合說話者的身分,並配合特定的語言環境。3 能反映當時的情境。後 主此闋詞中「酒惡」之俚語運用,是否符合陳氏之見解,研究者試析如下:

首先,本闋詞屬文學作品殆無疑義,故契合第一點原則;詞中的「佳人」或為金陵當地 好兒女被選入宮為宮娥,以其自小習炙已久之母語述其酒醉欲噁之醉態,當然「符合說話者 的身分」以及「配合特定的語言環境」;而通宵達旦酒宴之後,在酒精催化下,大家已略脫上 下尊卑之份,抛棄廟堂之上道貌岸然面孔及繁文縟節,以當時的俚俗口語代替文縐縐的官式 語言互相交談,更能顯得酒酣耳熱之宴會無所禁忌,而用最真實、沒有各種偽裝的一面彼此 交心,自然符合陳氏之第三點原則:「能反映當時的情境」。綜合上述解析,研究者認為後主

「酒惡」此一「飛白」修辭格之運用,完全符合陳氏主張之辭格運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