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歸回中國:海歸基督徒身分認同的調適
第二節 海歸基督徒的聚會流向
中國所給予的宗教自由限度,或許沒有其他國家來得高,但由於中國社會是 個極具彈性的人治環境,在海外看似不可能達成的事情,在中國都有轉圜的餘地,
家庭教會的存在也是如此,只要低調服從其中的潛規則,或許偶爾會受到政府的 關切,但基本上家庭教會可以「自由的14」聚會。這樣的自由代表著在講道的訊 息與聚會的方式上,不受限制且較具彈性。相對西方的宗教自由,海歸頗為珍惜 在中國具有張力又有限的宗教自由。
我們來到中國以後,才深深感謝上帝,因為神把宗教自由賜給我們這些在西 方的弟兄姊妹。(V-02-03)
一、 先合法、後不合法的聚會選擇
許多海歸基督徒回國後,一開始通常選擇公開又容易進入的三自教會,但經 過一段時日之後,卻常常感到不喜歡、不適應,原因在於三自教會所產生的「推 力」,將海歸推出教會,海歸 F、N、W、D、M、U 都曾在三自教會裡聚會一段時 間,後來轉向家庭教會聚會,海歸 F、N、D 因為在三自教會裡交不到朋友,因 此感到失望而離去;海歸 W 認為,三自教會的聚會人數多,卻又沒有小組團契 的生活,是他離去的主因;海歸 M 與 U 則因為自己無法融入國際教堂、國際團 契裡所營造的氣氛與特定話題(國際教堂裡的團契是專為外國人適應中國環境所 設計的,不適用於在中國土生土長的海歸群體),而選擇離去。海歸先合法、後 不合法的聚會選擇因素,歸納如下:(一)主日崇拜人滿為患、聚會品質不佳(聚 會結束,群眾就離去,無法認識任何人);(二)講道訊息受官方控制(世上的權 柄高於天上的權柄);(三)少有小組或團契生活、無法滿足會眾需求(講話難有 交集,沒有生命的連結);(四)與習慣的海外聚會模式不同。
我剛回國找不到教會的時候,去了三自教會,但我發現聚會完大家都跑了,
我發現沒有機會跟弟兄姊妹有生命上連結的時候,很失望。(F-01-010)
14 這裡的自由,仍是限制在某種潛規則底下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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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我對教會的理解很淺,我不知道中國有家庭教會,只知道有教堂。回 國之後就去了國際教堂,但我待了三個月沒有認識任何人。後來人家介紹我 到這個家庭教會,比較符合我在海外時的狀態。(N-01-020307)
我其實一開始去過三自教會,因為就在我家樓下,但只是去聽講道或敬拜,
但沒有生命的連結,後來我就去家庭教會了。(D-01-05)
我去過三自教會,人太多而且沒有小組團契,對我來說,只聽個道就走了是 沒有意義的,而且他們畢竟是國家批准承認的教會,我不願意被政府的權柄 所束縛,雖然我們不反對世上的權柄,但我後來去的家庭教會,聚會是超越 世上權柄的,也跟我在海外信主的環境比較像。(W-01-09)
一開始我去了國際教堂,然後也去一些團契,我去了幾次之後感覺不是很親 切,講話很難有交集,後來我也去三自教會,但就只剩下崇拜,所以後來我 自己搞了個海歸團契,沒成功,最後找到現在這個教會。(M-01-0305)
我們有很多朋友去國際教堂,我們就拿著外國身分去國際堂,但總覺得不適 應,因為他們講道大部分都在說要如何融入這樣的外國社會,跟我們不太相 關,因為我們是從小在這邊成長的。(U-01-04)
在實際層面上的需求無法被三自教會滿足的情況下,即使三自教會離家再近
(就在海歸 D 住所的樓下),海歸還是選擇另尋別的聚會途徑(例如:海歸 M 在 家自行組織海歸團契),或轉向家庭教會聚會(大部分海歸的首選)。家庭教會所 產生的「拉力」有:(一)宗教言論相對自由(超越世上的權柄);(二)有小組 或團契生活(生命產生連結);(三)接近海外的聚會、敬拜形式。而這樣的推力 與拉力,造成海歸基督徒群體「先三自、後家庭教會」的選擇結果,選擇了讓他 們相對之下較容易融入的家庭教會。
除了教導很好之外,敬拜的形式跟我們在國外時是很像的,讓我們比較能夠 接受也比較能融入。(U-01-05)
海歸基督徒最關注的,莫過於實際上的小組聚會與回國後在社交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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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教會在這兩部分顯然無法滿足海歸的需求。其次,三自教會的官方立場,在 基督教教義的教導上,有些許的差異,如部份三自教會將《聖經》中的「因信稱 義」轉變為「因愛稱義」,產生爭議,也突顯了「世上權柄」與「天上權柄」的 衝突15,海歸 V 就強烈的表達自己對於三自教會「因愛稱義」觀點的不認同,而 海歸 W 也表明自己雖不反對政府的「世上權柄」,卻更愛「超越世上權柄」的家 庭教會,W 同時表示家庭教會較接近自己在海外時的信仰環境。
有些官方立場認為是「因愛稱義」,但是我們從神那兒領受的就是「因信稱 義」,並且是要信耶穌基督。如果是「因愛稱義」的話,可以不要耶穌基督 的,所以我認為這是很大的區別。(V-03-03)
即使家庭教會在聚會的形式、內容與神學上相對自由,但不能否認的,還有 合法性的問題,相較於三自教會的官方支持,家庭教會所要面對的是政府時鬆時 緊、捉摸不定的管制。家庭教會的聚會看似自由卻又具風險性,筆者實際參與在 幾個聚會點中,大都可以感受到會眾的謹慎與整體環境的緊繃感,但大多數人卻 將環境張力視為理所當然,不以為意。筆者原以為聚會合法性會成為參與聚會的
「推力」之一,但對於大多數會眾來說,聚會合法性不是問題,問題在於能不能
「自由的」聚會、「自由的」談論信仰,至於合法性問題,就留給牧者與官方持 續斡旋吧!幾乎所有的受訪者對於家庭教會的「不合法」,都抱持「不影響聚會」
的態度,而這樣的冒險性,也跟中國的社會風氣有關。在中國,無論是在職場或 日常生活中,人們習於在合法與非法的模糊地帶之間遊走,許多在西方不合法的 事情,在中國卻不是非法,其中的分寸實在難以拿捏,因此造就出會眾對於家庭 教會處於宗教政策模糊的灰色地帶一事,並不以為意。因為家庭教會的法律地位,
並不會真正的影響到聚會進行。因此,當海歸願意不顧一切地做出「先合法、後 不合法」、「棄三自教會、入家庭教會」的選擇時,或許也顯示其某程度融入中國 彈性的人治社會裡了。
相對於三自教會發展的侷限性,家庭教會聚會點的擴張則十分迅速,目前雖
15 基督教《聖經》中所提到的「因信稱義」,重點在於「信耶穌基督」的基督信仰,而三自教會 所稱的「因愛稱義」一詞,不僅未出現在《聖經》中,刻意以廣泛的「愛」來取代對基督教核心 人物的「信」,意圖淡化耶穌基督「天上權柄」的角色,以突顯國家絕對的「地上權柄」,也顯示 三自教會的官方立場,致使其在部分基督教教義上有不同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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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確切的數量統計,但筆者於田調期間,認識一位在家庭教會中擔任小組長的 Lin,他在 2012 年一月剛開始運作一個新的小組,卻同年十一月左右,小組規模 已從兩個人增加到二三十人,使得藏身公寓大樓的聚會點人滿為患。在考量到安 全因素以及聚會品質擁擠的狀況下,Lin 不得不在同年的十二月,正式宣布該小 組分成兩個小組聚會。Lin 的小組在短短不到一年間,由兩個人變成兩個小組,
若以這樣的速度來估算其他的家庭聚會小組,則擴張速度十分驚人,而小組快速 的成長也提供了會眾在時間、地點上,更多元的選擇。
面對家庭聚會蓬勃的發展,有些海歸卻迷失在尋找教會的過程當中。海歸 E 是個孤軍奮戰卻堅持聚會的案例,在挑選與停留的抉擇中,存在著許多不確定的 因素。隨著時間流逝,E 的熱情也逐漸消退,伴隨而來的是逐漸弱化的身分認同。
二、 孤獨的旅程:海歸 E 尋覓教會的歷程
在海外當交換學生時信主的 E,認識了在出國前已經信主的海歸朋友 Ew。
Ew 出國前已經在國內建立了基礎的宗教人脈,因此回國後直接回到自己所屬的 聚會點,在信仰的銜接上沒有太大問題,但是海外才信主的 E 則沒有這麼幸運,
回國後,E 在信仰上抱持著對真理的追求,上海之大卻無聚會可去,面對 E 的迷 惘與煩惱,Ew 也熱情地介紹剛回國的 E 進入自己的教會裡去。E 這樣描述 Ew 的 教會聚會形式:
他們的時間比較長,是主日和團契結合的,崇拜結束後有分組討論,所以基 本上就花半天這樣子。(E-02-02)
E 說,Ew 聚會點的各項活動都很棒,但部分聚會流程與 E 在海外所接觸到 的不同(例如:講方言),不知不覺中讓 E 產生退縮之意,再加上在家庭教會裡 聚會,原本就具有一定的風險性,某次聚會被公安驅散後,E 對於 Ew 的聚會安 全性產生懷疑,選擇離開這個聚會點,轉向官方的教會:
有一次活動被公安驅散,我就開始考慮是不是真的有必要去參加這樣的聚會,
因為我的父母會擔心,所以之後我慢慢轉向上海的公開教堂去聚會。(E-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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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 E 參加了幾間官方教會的聚會後,覺得主日的講道內容不僅過於淺顯,
內容也較受限,再加上每周僅有一次團契時間、人員流動性大、聚會流於形式、
地點太遠等因素,讓 E 再度萌生退意:
我個人覺得…政府掌控下的教堂形式,主日聚會內容比較有限,聚會人員流 動也大,比較難有機會有系統的學習主日學內容,相對之下也可能比較少機 會去深入探討信仰。(E-02-05)
這邊教會裡所謂的青年聚會,我不是去評論這種狀態啦,但給我更多的感覺
這邊教會裡所謂的青年聚會,我不是去評論這種狀態啦,但給我更多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