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洋運動觀光之意涵
海洋運動觀光為一新名詞,其結合了海洋運動及運動觀光之特性,係指人們暫時離 開工作與居住之所,前往海域環境參與或觀賞海洋運動所引發之各種關係和現象的綜合
(劉修祥、許逸萍,2007)。劉照金(2007)則將海洋運動觀光定義為個人以偶發機會 或組織性的方式,離開其居住或工作地點,從事所有主動或被動參與海洋運動活動之旅 行。為深入了解海洋運動觀光之意涵,以下分別對海洋運動及運動觀光做一探究:
目前對海洋運動尚未有一致性的定義,依體委會(2002)於海洋運動發展計畫對「海 洋運動」之定義為「利用海洋環境所從事的競賽或娛樂、享樂等有益身心的運動」。而 李昱叡(2005)為符合目前臺灣海洋運動政策發展現況,特將海洋運動定義為「是身體 活動的一部分,直接或間接透過載體與海洋接觸,同時兼具有休閒、觀光、遊憩、運動、
文化、教育等內涵交集之身體活動」。澎湖縣政府為發展縣內觀光事業,管理境內水域 之水上遊憩活動,以維護水上遊憩活動之秩序及安全,特於2000年訂定澎湖縣水上遊憩 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而該條例所指之水上遊憩活動係指使用水上遊憩活動器具並在水 面、水中或水面低空運行之活動(澎湖縣政府縣政館,2009)。吳立夫(2006)則認為 只要「透過海洋環境之資源及設施從事有益身心的競技或休閒遊憩活動」,皆可稱之為 海洋運動。
Orams (1999) 認為若要將海域遊憩定義十分困難,若太嚴苛,許多依賴海的活動將 不被包括,若太寬鬆,則與海有關係的活動都會被納入。為了有較明確的界定,海域遊 憩活動的焦點應在於海的環境,而海的環境限定在水是含鹽的且受潮汐影響的,不在於 其活動在水上、水中或水下。簡言之,海域遊憩不僅包含海洋本身所引發的活動(如玩 風浪板或浮潛),也包含海洋環境所引發的各式活動。因此,許多的活動如:在海濱垂 釣、在陸地賞鯨、在礁岩上步行、或觀賞職業衝浪比賽等,只要其出遊之目的、活動的 重心,是以海洋環境為主,或由海洋環境所引發的,都可涵蓋在內 (Orams, 1999) 。 另一方面,運動觀光則係指:「離開日常生活居住地參與旅遊,其中包括了運動活 動的參與或觀賞運動競賽,而這些活動包含非商業性或商業性的行為」(Standeven &
Knop, 1999, 頁 12) 。運動觀光整合觀光、旅遊與運動三大特質於一身,本質在於人們 在旅遊、觀光的過程中,能參與或觀賞運動相關活動的一種旅遊型態,同時人們可藉由 參與和觀賞運動的過程,產生不同於一般觀光活動的特殊體驗(宋威穎、雷文谷,2008)。
綜合上述可知,海洋運動觀光為海洋運動與運動觀光之結合,為遊客為了非商務的 理由離開平日住所,主動利用海洋環境之資源及設施從事有益身心的競技或休閒遊憩活 動、或是觀賞海洋運動賽會、場館設施之旅遊活動,其特點在於遊客於遊程中會產生不 同於一般觀光活動的特殊體驗。
二、海洋運動觀光之類型
目前並無學者針對海洋運動觀光之類型做分類,由於海洋運動觀光屬運動觀光的一 部分,因此,本研究乃以運動觀光類型之概念為基礎,探討海洋運動觀光之類型。
Gibson (1999) 認為運動觀光的類型可分為以下三種:
(一)動態性的運動觀光(active sport tourism)
即運動渡假觀光,遊客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實地參與運動。需要的核心資源可以是運 動環境設施或者活動,但必須具備規劃完善之運動設施以及提供餐飲、住宿、娛樂等相
關服務,才足以吸引旅客前往運動觀光旅遊,並滿足遊客在旅遊目的地停留期間的需求。
(二)運動賽會觀光(event sport tourism)
遊客來的主要目的為了觀賞運動賽會,可為旅遊的主要部分,也可是整體遊程的一 部分。需要的核心資源必須兼備運動環境設施與活動,特別是能夠吸引大量觀賞性運動 觀光客的精彩運動賽會,這些運動賽會也會吸引大量媒體、技術人員、運動員、教練和 運動官方人員參與。
(三)懷舊運動觀光(nostalgia sport tourism)
遊客觀光旅遊時,安排讓遊客能對過去運動的人、事、物具備緬懷情感的行程,如 參訪運動古蹟、運動景點和運動博物館、運動名人堂等。
Kurtzman 與 Zauhar (2003) 則將運動觀光分為五大類別:
(一)運動觀光景點(sport tourism attractions)
此類景點通常在地區、鄉間或都市地區,以提供觀光客觀賞,並實現個人或社會期 望。可以是自然或人為的景點。
(二)運動觀光渡假村(sport tourism resorts)
此類別為那些規劃完善,綜合各項運動設施為主要吸引力焦點及市場策略,提供運 動觀光客高水準的設備與服務。
(三)運動觀光旅遊(sport tourism tours)
提供服務和商品給觀光客的公司。
(四)運動觀光賽會(sport tourism events)
吸引大量觀賞性運動觀光客的體育活動,這些運動觀光賽會亦可吸引非媒體、技術 人員、運動員、教練和其他運動官方人員。
(五)運動觀光渡輪(sport tourism cruises)
科技的進步使造船技術相對提升,遊輪的使用功能趨於多元化,越來越像飯店和渡 假村。此類遊輪以體育活動或運動為其主要市場策略。
由此可知,運動觀光之類型為多元概念,各類型間並不具互斥性。本研究依據澎湖 地區觀光資源之特殊性,將澎湖海洋運動觀光分為以下三類:
(一)動態性的運動觀光:遊客主要目的係實地參與海洋運動。
(二)海洋運動觀光賽會:吸引遊客前來參與或觀賞之海洋運動賽會或活動。
(三)綜合型運動觀光:遊客在遊程中,同時安排實地參與海洋運動、觀賞海洋運動賽 會活動或參與海洋運動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