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戰火下的海軍訓練
第一節 海軍志願兵之甄選與預備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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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戰火下的海軍訓練
隨著殖民當局對海軍志願兵如火如荼的進行徵集,第一批合格的臺灣海軍志
願兵於 1943 年 10 月入伍,這是殖民地青年首次被編入日本海軍新兵訓練體制之 內,並成為正式的日本海軍軍人。由於海軍志願兵徵募期間,正逢日軍瀕臨敗戰 之際,在臺灣的日本海軍新兵訓練單位也深受波及,因此本章將隨著太平洋戰爭 局勢的進展,逐步敘述在戰火之下臺灣海軍志願兵的培訓情況,從此過程中亦能 反映出日軍於戰爭末期面臨的窘態,在日治時期臺灣軍事動員中具有相當的獨特 性。
本章共分成三部份說明。首先略述海軍志願兵的甄選流程,說明要成為日本 海軍所需具備的資格。其次,解析總督府設置的「海軍兵志願者訓練所」,從訓 練所進行的集訓,試看此機構如何將臺灣青年改造成正式的海軍軍人。最後,敘 述海軍志願兵進入「高雄海兵團」後接受了哪些專業的海軍訓練?其軍營生活又 是何種樣態?並從高雄海兵團的設立與搬遷歷程,說明其對戰況的肆應,而在這 樣的過程又受到了什麼影響?
第一節 海軍志願兵之甄選與預備訓練
1943 年 5 月 11 日,日本內閣決定在臺灣及朝鮮於該年 8 月 1 日,同時實施
「海軍特別志願兵制」後,翌日(5 月 12 日)臺灣總督府與高雄警備府立即發 表共同聲明,表示海軍特別志願兵制之實施是「島民最大之榮譽」、「六百萬島民 國家保護之大任」,要臺灣青年共同發揮海國男子的本份,期以報答聖恩。1旋即 在 6 月 17 日,公佈有關〈海軍兵志願者訓練所訓練生募集要項〉,並於 7 月 1 日 正式展開募集。2
1《臺灣日日新報》,1943 年 5 月 12 日,夕刊第 1 版。
2《新竹州時報》,1943 年 7 月號。(無標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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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臺灣海軍志願兵的申請規定,首先在申請者資格方面有「積極條件」與
「消極要件」兩要件。其中積極條件的規定為 :
1、於 1944 年 12 月 1 日當時,年齡在 16 歲以上未滿 25 歲者。
2、依不同年齡有不同的身高(公分)、體重(公斤)、胸圍標準:
18 歲以上 18 歲未滿 17 歲未滿 身高 157 156 154 體重 49 47 45 胸圍 79 78 74
3、國民學校初等科畢業者,或具有同等以上學力者。
4、志操確實且品行方正者。
消極之要件(觸及以下任何一項,則不採用):
1、陸軍預備役及第一國民兵者或經過陸軍軍隊教育訓練第一補充兵。
2、被處禁錮以上之刑者,或犯刑法第 185 條之罪(即賭博罪)被處刑者。
3、被處罰金刑然其所犯不適合當志願兵者。
4、刑事被告人。
5、破產者而不得復權者。
6、入所服役中有礙於一家之生計及家事者。
申請者經由考場所轄之州知事、廳長,或郡守、警察署長、支廳長等審查、衡量 之後,認定符合以上資格者,始能交付海軍志願兵甄選考試的申請書。3
報名第一期臺灣海軍志願兵的申請書交付期間,從 1943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20 日止,到申請時間結束時,本島青年應募者總數達 310,452 人、另外高砂族青 年則有 5,645 人,4合計共 316,097 人。1943 年時臺灣人口總數為 6,585,841 人,其 中男性人口為 3,349,212 人,5申請人數約佔當時男性人口的百分之九(尚未扣除
3 大澤貞吉編,《海軍志願兵の栞(海軍特別志願兵案內)》(臺北:皇民奉公會中央本部,1943)
頁 4-6。
4 不著撰者,〈海軍志願兵三一萬人突破〉,《新建設》2:9(1943 年 9 月),頁 7。
5 臺灣總督府編,《臺灣戶口統計 昭和十八年》(臺北:臺灣總督府,1944),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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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在 16 至 25 歲之外者),可見報名人數者眾。甄選考試預計訂於同年(1943 年)8 月 3 日到 8 月 12 日舉行,分別在臺北(考試區域包括臺北、新竹、花蓮港 各州廳)、臺中(包含臺中及臺南州部分地區)、高雄(包括高雄、臺東、澎湖各 州廳及臺南州部分地區)等地設置考場,對各地的申請者進行身體檢查、口頭試 問與學科測驗等甄選。6
日本海軍自採精兵主義以來,特別重視入伍者的體格狀態,而海軍志願兵之 募集有別於一般徵兵,採取少量募兵制,因而對於入伍新兵的身體檢查尤其要 求。符合申請資格者,在海軍志願兵甄選的正式體檢之前,即需先進行 3 次身體 檢查,體檢合格後再依次發給「體力章檢定證」、「初級合格認定證」、「中級合格 認定證」。7申請者通過 3 次的身體檢查,合格後方能參加海軍志願兵徵選的正式 體檢,前往體檢時,須在入所申請書中附上履歷書及官公立醫院、公醫或官公署 囑託之醫師製作的體格檢查表,向本籍地所轄之郡守、警察署長或支廳長提出申 請身體檢查。8
通過選考者,由高雄警備府海軍志願兵徵募官先發給一紙「適任證書」,待 入團通知文件寄來後,再進行最後的身體檢查,屆時合格者才獲頒「採用證書」,
前往訓練所報到時兩張證書均須攜帶。9出身宜蘭的許阿鐘表示:
我年紀很大才開始讀書,11 歲讀一年級、17 歲畢業,畢業後就在鐵路局 服務。服務一年多之後志願去當兵,前後總共做了 5 次的身體檢查。10
同樣出身宜蘭的藍金興亦指出,在正式錄取海軍志願兵之前,他共經歷了 5 次的 身體檢查。11因而經過一連串的體格檢查後,入選志願兵者往往給人「體格很優 秀」的既定印象。此外,選考合格者在等待入團期間,倘若生病或健康情況欠佳,
6 李國生,〈戰爭與臺灣人:殖民政府對臺灣的軍事人力動員(1937-1945)〉,頁 142。
7 李若文、杜劍鋒撰,《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典藏專輯. 文獻篇.2:戰火浮生錄》(高雄市:高市 史博館,2006),頁 114
8 大澤貞吉編,《海軍志願兵の栞(海軍特別志願兵案內)》,頁 6。
9 李若文、杜劍鋒撰,《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典藏專輯. 文獻篇.2:戰火浮生錄》,頁 102。
10 林惠玉編輯,《宜蘭耆老談日治下的軍事與教育》(宜蘭:宜蘭縣立文化中心,1996),頁 20。
11 林惠玉編輯,《宜蘭耆老談日治下的軍事與教育》,頁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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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可能就此淘汰,喪失錄取資格。12
圖 3-1:海軍特別志願兵適任證書(左上)、關於海軍特別志願兵採用證書交付之件(右上)
海軍特別志願兵採用證書(下)
來源:李若文、杜劍鋒撰,《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典藏專輯. 文獻篇.2:戰火浮生錄》,頁 114;
陳柏棕收藏;陳鵬仁、王雪娥編著,《世紀之足跡:臺灣人日本海軍志願兵》,頁 48。
12 李若文、杜劍鋒撰,《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典藏專輯. 文獻篇.2:戰火浮生錄》,頁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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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體檢項目之外,海軍志願兵的甄選考試尚包含:從州廳內高等官及課長中 選出之委員,尤其針對高砂族、國民學校、中等學校畢業,以及受高等教育之申 請者,進行不同程度的口試。13主要對其思想、態度、言語進行綜合考查,並且 檢視其國語(日語)的熟悉程度。口試後,再施以依據國民學校初等科畢業程度 之國語(包含翻譯、作文、聽寫)、國史、算術等三項學科考試,而中等學校程 度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以上學歷者,則得省略學科考試。通過甄選考試者,由 州知事或廳長推薦予海軍兵志願者訓練所所長,14成為海軍志願兵之合格預定者。
此外,部份的地方政府亦曾召集所屬地區的「合格預定者」,進行為期約兩 個星期的共同預備訓練。15並在聯合集訓時,由總督府偕同軍方共同派遣人員前 往監督,透過集訓淘汰不適任者。預備訓練的情況,如新竹州當年的海軍志願兵 合格預定者李煥坤指出:
新竹州下各鄉鎮召募的海軍志願兵,先集中到新竹南寮訓練一個禮拜,海 軍和臺灣總督府都曾來測試。第一期及格的,新竹市 24 人,新竹郡 10 人,竹東 13 人,也有不及格被退訓。16
透過各地方政府舉行的預備訓練,不但使其子弟在進入訓練所受訓之前,提 前具備一定程度的軍事訓練,同時也再次對其進行驗收,在集訓過程中淘汰不合 格者。至 1943 年 9 月 20 日,總督府公佈海軍志願兵合格者的正式名單,第一期 臺灣海軍志願兵共錄取 1,000 名,並預定在該年(1943)10 月 1 日進入位於高雄 左營的「海軍兵志願者訓練所」受訓。17
另一方面,除在臺灣、朝鮮兩殖民地徵募海軍志願兵之外,也分別針對留學 日本的臺灣、朝鮮學生進行徵召。1944 年 12 月中旬,在日本之東京、橫濱、京
13 杉山宇市監修,《臺灣海軍特別志願兵準備讀本》,頁 115-131。
14 大澤貞吉編,《海軍志願兵の栞(海軍特別志願兵案內)》,頁 7-8。
15《臺灣日日新報》,1943 年 9 月 9 日,第 4 版、9 月 10 日,第 4 版、9 月 22 日,第 4 版。
16 潘國正,《天皇陛下の赤子─新竹人•日本兵•戰爭經驗》(新竹市:齊風堂出版社,1999), 頁 97。
17 周婉窈,〈日本在臺軍事動員與臺灣人的海外參戰經驗〉,頁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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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大阪、名古屋、神戶、札幌、郡山、新潟、德山、高松、福岡、長崎等地區 舉行第一回臺灣、朝鮮海軍志願兵的募集,兩者之申請書分別署名繳交於高雄警 備府及鎮海警備府司令官。最後錄取臺灣、朝鮮人海軍志願兵共約 2,000 人,並 入 1945 年 5 月 1 日新設立由大阪警備府所轄之田邊海兵團,接受為期 6 個月的 新兵教育訓練,待訓練完畢再派發各海軍部隊。18
在戰地亦斟酌現地情勢辦理志願兵的申請考試。因此,派遣至戰地的臺灣軍 屬、軍夫,亦可經由一定程序被改編為志願兵。當時以巡查補身份被徵召到海南 島的陳順和指出:
有一日,軍隊公報指出,若有意志願為軍人者可以報名考試,年齡限制到 23 歲為止,本人「順和」剛好為 23 歲及格年齡,因而報名參加考試。海 南島的志願兵是一期,人員是大約 200 名左右。19
1942 年被派往海南島擔任海軍機關助士,出身於臺中南屯的黃圳島亦表示,當 海軍特別志願兵實施後,其經由考試考取海軍志願兵,而當時在海南島北黎機關 區參加考試的 600 餘人,僅錄取 100 人。20
當時在戰地參加志願兵甄選考試之合格者,需先接受為期 3 個月的志願兵訓 練,結訓後再派遣至部隊實地受訓一個月,合計共 4 個月的訓練時間,隨後以正
當時在戰地參加志願兵甄選考試之合格者,需先接受為期 3 個月的志願兵訓 練,結訓後再派遣至部隊實地受訓一個月,合計共 4 個月的訓練時間,隨後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