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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實證地區地震災害風險減緩策略分析

第二節 減緩效果分析

本節主要分析 20 位專家問卷的結果,探討各項地震災害風險減緩措施在 不同災害風險特徵下的影響效果。同時,配合地區地方政府官員與一般民眾的 風險認知調查分析,一併比較專家學者、地方政府官員與一般民眾之間對於各 項減緩措施效果的差異性。

一 專家問卷結果統計

由於地區發展程度的差異以及地震事件本身受到地質條件的影響,地震災 害風險具有空間的差異性。如前一章所進行的地震災害風險環境分析,可知本 實證地區內各網格空間確實具有不同的風險特徵。如何有效率地減緩地震災害 對整個都市地區所造成的影響,必須因應不同風險屬性來執行適當的災害減緩 措施,以避免資源浪費或防護不週的情況。

為界定各種地震災害風險減緩措施在不同風險特徵下的影響效果,本研究 透過相關領域專家的問卷,就其經驗進行判斷,所獲得的成果將作為在實證地 區研擬地震災害減緩策略的基礎。在地震災害風險環境分析中,將風險的因子 分為災害、暴露及傷害性等三部分,並經過網格形式的空間分析後,決定了本 實證地區內各網格空間的風險特徵。此風險特徵即是由災害、暴露與傷害性所 組成,各網格分別具有不同程度的風險因子。本項問卷即是配合各風險因子的 不同程度來進行,由專家就其知識與經驗判斷不同程度下各種風險減緩措施的 效果。

為了掌握各災害減緩措施對於三個風險因子在不同風險程度下的減緩效 果,本項分析將依照災害程度、暴露程度與傷害性程度分別分析各項災害減緩 措施的影響效果。根據專家對各項災害減緩措施的影響效果判斷基準,可賦予 不同影響效果0 到 5 的評點(0 為無效;1 為些微有效;2 為普通有效;3 為有 效;4 為很有效;5 為非常有效),依此進行統計分析。各項分析結果如下:

第四章 實證地區地震災害風險減緩策略分析

(一) 災害程度

依據統計結果顯示,隨著災害程度愈大,被認為有效的風險減緩措施的項 目愈多,且影響性也愈大。各項減緩措施的有效性得點區間,高度災害為3-4.9,

中度災害為2.29-4,低度災害則為 1.65-3.41。結果參見表 4-3。

表4-3 各種災害程度下風險減緩措施效果的得點分佈

災害程度 風險減緩措施效果的平均數分佈

高度災害

災害性(高程度) 4.29 4.29 4.18

3.82 3.76 3.71 3.65

3.29 3.25 3 3

2.82 2.76 2.76 2.65 2.532.35

1.88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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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度災害的情況下,有三項減緩措施被認為其影響是很有效的,包括「禁 限建地區指定」、「救災能力強化」與「防災規劃」,其他各項措施也都具有 有效以上的得點;中度災害情況下僅有「防災規劃」被認為是很有效的減緩措 施,有效的措施則有7 項;低度災害情況的平均得點多在 2 到 3 之間,顯示風 險減緩措施的效果較為普通,但以「防災規劃」、「救災能力強化」與「建物 結構強化」等三項較為重要。

(二) 暴露程度

在不同暴露程度的部分,分析結果顯然與災害性的狀況具有一致性,有就 是隨著暴露程度愈大,被認為有效的風險減緩措施項目與影響性都愈大。各項 減緩措施的有效性得點區間,高度災害為2.76-4.59,中度災害為 2.18-3.71,低 度災害則為1.59-3.06。結果參見表 4-4。

表4-4 各種暴露程度下風險減緩措施效果的得點分佈

暴露程度 風險減緩措施效果的平均數分佈

高度暴露

暴露性(高程度) 4.59 4.18 4.12 4.12

3.88 3.71 3.65 3.65 3.59 3.24 2.76

2.47 2.35 2.35 2.18 1.94 1.59

第四章 實證地區地震災害風險減緩策略分析

在各暴露程度情況下的減緩措施效果分佈上,被認為高度暴露時具很有影 響效果的,包括「禁限建地區指定」、「土地使用機能檢討變更」、「土地使 用強度檢討變更」與「防災規劃」等四項,另有6 項措施也都具有效以上的得 點;中度暴露情況下的措施有效性平均得點多分佈在3 到 4 之間,亦即多具有 效以上的效果;低度暴露情況的平均得點多分布於2 到 3 之間,其中以「禁限 建地區指定」「建物結構強化」及「救災能力強化」的減緩效果較大。

(三) 傷害性程度

從統計分析結果顯示,各項措施對於傷害性的減緩效果略低於災害性與暴 露性。各項措施在各種程度下的有效性得點區間,高度災害為2.82-4.29,中度 災害為2.24-3.59,低度災害則為 1.41-2.88。結果參見表 4-5。

減緩高度傷害性的措施,以「禁限建地區指定」和「防災規劃」最具效果,

其他如「土地使用機能檢討變更」、「建物結構強化」、「土地使用強度檢討 變更」、「安全建材使用」與「救災能力強化」等8 項也都是有效果的減緩措 施;中程度傷害性的情況,有8 項減緩措施的效果都被認為有效(平均得點 3),

顯示專家對減緩中度傷害性的看法開始分歧;在低程度傷害性的情況下,結果 顯示各項措施平均得點差異性不大,也多被認為僅具普通效果。

表4-5 各種傷害性程度下風險減緩措施效果的得點分佈

傷害性程度 風險減緩措施效果的平均數分佈

高度傷害性

傷害性(高程度) 4.29 4.06

3.88 3.82 3.82 3.71 3.65 3.53 3.47

3.06 2.82

2.88 2.76 2.71 2.65 2.65 2.65 2.53 2.29 2.24 2.18 1.41

第四章 實證地區地震災害風險減緩策略分析

3.58 3.53 3.41 3.36 3.19 3.14 3.1 3.09 2.98 2.77 2.62

第四章 實證地區地震災害風險減緩策略分析

配合實證地區的空間風險特徵分佈,研提具有最佳減緩效果的實施策略。

(一) 減緩效果的程度界定

為能明確界定各項減緩措施在各種風險特徵下的減緩效果,本研究針對專 家問卷的部分進行顯著水準的檢定(t 檢定),並以「很有效」(評點為 4)以 上及「有效」(評點為3)以上分別進行在 5%信賴水準下的單尾檢定,用以界 定「最佳減緩效果」與「次佳減緩效果」的各種措施。各種風險特徵情況下的 減緩效果平均得點的顯著性檢定結果分別如表4-6、表 4-7 與表 4-8 所示。

表4-6 各種災害程度下風險減緩措施效果得點的顯著性檢定結果

高 程 度 中 程 度 低 程 度 風 險 減 緩 措 施 項 目

平均數 變異數 平均數 變異數 平均數 變異數 建物結構強化 3.29 1.60 3.65 1.12 3.06 2.56 安全建材使用 3.25 1.87 3.35 1.24 2.82 2.28 禁限建地區指定 4.29** 0.97 3.65 1.74 2.76 3.69 土地使用機能檢討變更 3.65 0.49 2.94 1.31 2.35 1.74 土地使用強度檢討變更 3.82** 1.53 3.29 0.85 2.65 1.87 關鍵性公共設施區位檢討變更 3.76 0.69 3.18 1.15 2.76 2.07 防災規劃 4.18** 0.78 4.00** 0.38 3.41 1.38 救災能力強化 4.29** 0.72 3.65 0.74 3.24 2.44 地震保險實施 3.00 2.38 2.29 1.6 1.88 1.49 地震風險資訊揭露 3.71** 2.60 3.18 1.78 2.53 3.01 地震災害風險稅課徵 3.00 2.75 2.29 1.85 1.65 2.12 註:1.樣本數 n=20。

2.「*」表示在 5%顯著水準下通過平均值大於 3 分 t 檢定之項目。

3.「**」表示在 5%顯著水準下通過平均值大於 4 分 t 檢定之項目。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4-7 各種暴露程度下風險減緩措施效果得點的顯著性檢定結果

第四章 實證地區地震災害風險減緩策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