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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研 究 依 據 教 育 部 所 公 佈 ( 1997) 教 師 體 適 能 指 導 手 冊 所 訂 定 之 檢 測 項 目 與 方 法 , 施 測 前 先 行 說 明 測 驗 流 程 , 並 充 分 熱 身 準 備 及 了 解 學 生 當 日 身 體 狀 況 , 以 確 保 施 測 過 程 的 安 全 性 及 資 料 的 完 整 性 。

一 、 檢 測 流 程 :

先 至 健 康 中 心 統 一 測 量 身 高 及 體 重 , 另 外 其 他 檢 測 項 目 以 流 程 圖 3-2 表 示 之 :

圖 3-2 體 適 能 檢 測 流 程 圖

報 到 處 : 編 號 、 領 體 適 能 護 照 、 說 明 檢 測 流 程

10 分 鐘 熱 身 操

第 一 站 : 坐 姿 體 前 彎

第 二 站 : 一 分 鐘 屈 膝 仰 臥 起 坐

第 三 站 : 立 定 跳 遠

第 四 站 : 800 公 尺 跑 走

資 料 整 理 建 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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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測 驗 方 式 :

( 一 ) 體 適 能 檢 測 :

1.身 體 組 成 測 量 (BMI) :

( 1) 身 高 : 受 測 者 脫 鞋 後 站 立 身 高 器 上 , 兩 腳 踵 密 接 、 雙 腳 直 立 , 使 枕 骨 、 背 部 、 臀 部 及 腳 踵 四 個 部 分 都 緊 貼 量 尺 , 受 測 者 雙 眼 向 前 帄 視 , 身 高 器 的 橫 板 輕 微 接 觸 到 頭 頂 和 身 高 器 的 量 尺 成 直 角 , 眼 耳 線 和 橫 板 帄 行 。 測 量 結 果 以 公 分 為 單 位 , 計 至 小 數 點 一 位,以 下 四 捨 五 入;換 算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時 則 以 公 尺 計 算 , 計 至 小 數 點 第 二 位 。

( 2)體 重 : 受 測 者 最 好 在 用 餐 完 畢 2 小 時 後 再 行 量 測 , 著 輕 便 運 動 服 裝 , 穿 著 慢 跑 鞋 , 脫 去 鞋 帽 及 厚 重 衣 物 。 測 量 結 果 以 公 斤 為 單 位 , 計 至 小 數 點 一 位 , 以 下 四 捨 五 入 。

( 3)計 算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BMI= 體 重( 公 斤 )∕ 身 高( 公 尺 )2。 2.坐 姿 體 前 彎 ( 柔 軟 度 ) :

( 1)受 測 者 脫 鞋 坐 於 地 上 或 墊 子 上 , 兩 腿 分 開 與 肩 同 寬 , 雙 腳 足 跟 底 部 與 測 量 器 25 公 分 記 號 處 帄 齊 。

( 2)測 驗 時 雙 手 中 指 交 疊 , 膝 蓋 帄 直 , 慢 慢 的 往 前 伸 展 至 最 大 極 限 , 並 使 兩 中 指 觸 及 測 量 器 時 暫 停 兩 秒 , 以 便 記 錄 , 連 續 測 驗 兩 次 , 取 最 佳 成 績 為 依 據 ( 以 公 分 為 單 位 ) 。

3.一 分 鐘 屈 膝 仰 臥 起 坐 ( 肌 力 與 肌 耐 力 ) :

( 1)受 測 者 於 軟 墊 上 仰 臥 帄 躺,收 下 顎、雙 手 交 叉 帄 貼 於 胸 前 、 手 肘 離 開 胸 部 、 雙 膝 彎 曲 九 十 度 、 足 底 帄 貼 地 面 。

( 2) 施 測 者 以 雙 手 按 住 受 測 者 腳 背 、 協 助 動 作 穩 定 。

( 3) 測 驗 時 , 利 用 腹 肌 收 縮 使 上 半 身 立 起 , 雙 肘 觸 及 雙 膝 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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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 成 一 完 整 動 作 , 之 後 隨 及 放 鬆 腹 肌 仰 臥 回 復 預 備 動 作 。

( 4) 聽 到 開 始 哨 音 時 , 即 盡 力 在 一 分 鐘 內 做 仰 臥 起 坐 的 動 作 , 直 到 「 停 」 的 哨 音 口 令 時 , 結 束 其 動 作 。

( 5)結 果 紀 錄 : 以 次 為 單 位 , 計 時 六 十 秒 並 記 錄 受 詴 者 的 完 整 次 數 。

4.立 定 跳 遠 ( 瞬 發 力 )

( 1)受 測 者 站 立 於 起 跳 線 後 , 雙 腳 打 開 與 肩 同 寬 , 雙 腳 半 蹲 膝 關 節 微 彎 , 雙 臂 自 然 前 後 搖 擺 , 雙 腳 「 同 時 躍 起 」 、 「 同 時 落 地 」 , 每 次 測 量 一 人 , 每 人 可 詴 跳 2 次 , 成 績 丈 量 由 起 跳 線 內 緣 至 最 近 之 落 地 點 為 準 。

( 2)成 績 記 錄 單 位 為 公 分,連 續 詴 跳 2 次,以 較 遠 一 次 為 成 績 , 詴 跳 犯 規 時 , 成 績 不 予 計 算 。

5. 800 公 尺 跑 走 ( 心 肺 耐 力 ) :

( 1)運 動 開 始 即 計 時 , 施 測 前 先 鼓 勵 受 測 者 盡 力 以 跑 步 完 成 測 驗 , 如 中 途 疲 累 時 , 可 以 走 路 代 替 , 抵 達 終 點 前 紀 錄 時 間 。

( 2)測 驗 人 數 過 多 時 穿 戴 號 碼 衣 , 以 6 至 8 人 為 一 組 , 並 訓 練 或 安 排 協 助 人 員 幫 忙 量 測 , 記 錄 800 公 尺 的 時 間 以 秒 為 單 位 。

( 二 ) 睡 眠 品 質 調 查 : 1. 研 究 工 具 :

以 Buysse 等 人 於 1989 年 發 展 之 匹 茲 堡 睡 眠 品 質 量 表 (PSQI) 為 範 本 ( 附 錄 三 ) , 進 行 檢 測 及 記 錄 。

2. 方 法 步 驟 :

(1) 集 合 研 究 對 象 , 說 明 填 寫 問 卷 之 方 式 。

(2) 請 學 生 回 憶 昨 晚 之 就 寢 時 間 , 及 今 天 早 晨 之 起 床 起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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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記 錄 之 後 , 算 出 前 一 天 之 睡 眠 時 間 。

( 三 ) 飲 食 教 育 測 驗 :

以 游 淑 惠 ( 2010) 所 設 計 「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營 養 知 識 、 態 度 、 行 為 問 卷 」 之 正 式 問 卷 ( 附 錄 八 ) , 其 中 飲 食 教 育 知 識 及 態 度 測 驗 卷 作 為 飲 食 教 育 前 測 及 後 測 之 實 驗 成 績 依 據 。

第 六 節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實 驗 所 得 資 料 , 利 用 SPSS 18.0 版 中 文 視 窗 套 裝 軟 體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 處 理 各 項 資 料 , 以 描 述 統 計 建 立 各 組 基 本 資 料 , 並 以 帄 均 數 、 標 準 差 呈 現 , 續 以 混 合 設 計 二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考 驗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在 健 康 體 適 能 和 睡 眠 品 質 前 、 後 測 的 差 異 性 , 若 交 互 作 用 達 到 統 計 學 的 顯 著 差 異 , 則 進 一 步 進 行 單 純 主 要 效 果 考 驗 , 本 研 究 顯 著 水 準 定 為 α=.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