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主權問題上,我國僅能採取合作的態度以換取最大的支持。1971 年我國退出聯 合國後,雖然國際環境對我不利,但因臺灣戰略的特殊性,對於美國、日本甚至 韓國仍然重要。上述國家在與中共建交後,雖都承認一個中國的立場,並以“理 解”或是“認知到”等詞彙表示一個中國的原則,但現實上認為兩岸並存的事實 較符合該等國家的利益,尤其臺灣海峽正扼其海上運輸必經的航路,日本與韓國 的能源輸入與經貿的輸出都必須依賴航運,故對海上航道安全特別敏感。因此兩 岸政治關係是否友善,將決定韓、日兩國的生存發展。換言之,臺灣夾在中共、
美國、日本與韓國等勢力間,雖具有維持區域平衡的角色,但國際政治環境已經 大幅改變,中共的崛起已經能左右亞太局勢的地位,在各國避免與中共發生衝突 的現實上,臺灣想要突破現有政治地位將更為困難。
二二
二二、、、、韓國對於我國之態度韓國對於我國之態度韓國對於我國之態度韓國對於我國之態度
南韓與臺灣之間,具有密切的關係,韓國雖和中共建交,但並不希望中共在 臺海生事甚至進犯臺灣,理由無他,中共進犯臺灣,北韓可能在朝鮮半島挑起第 二次韓戰。無論台海戰事或第二次韓戰,對於美國是否介入都是未知數;尤其 2008 年,美國從次級房貸風暴,擴展到不良債權拖垮銀行,使得美國金融體系 幾近崩潰,金融危機像骨牌一般迅速地從美國延伸至歐洲,重創美國與全球經 濟,加上美國因發動反恐戰爭耗費國家龐大財政,美國有無力量同時應付兩個戰 場都大有疑問。因此韓國反對中共對台用兵,係既定立場,因為一旦臺海形勢出 現誤判,美、韓、日啟動聯合軍事機制,屆時恐擦槍走火而一發不可收拾,亞太 各國的經濟發展亦無可避免的受到嚴重打擊。
三三
三三、、、、日本對於我國之態度日本對於我國之態度日本對於我國之態度日本對於我國之態度
日本因奉行“一個中國”政策,並不承認我國主權地位,拒絕就專屬經濟海 域重疊部分與我國進行協商談判,其中亦牽涉到釣魚台列嶼爭端,致使漁權爭議 亦告無解。由於臺灣戰略位置相當優良,掩護了日本通往臺灣海峽、巴士海峽的 海上交通要道,日本不願意見到臺灣遭中共併吞,倘若兩岸統一,最直接的影響 就是臺灣海峽成為 “中國”的內海,其勢力不但能有效控制臺灣周邊海域,進 入西太平洋亦可輕而易舉的不受干擾,嚴重威脅到日本的國家安全。因此日本認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為兩岸“維持現狀”最能符合日本的國家利益。為免美日圍堵政策出現漏洞,「美 日安保條約」簽訂時特將“周邊有事”納入安保範圍,是否針對未來可能的臺海 衝突不言自明。但可以確定的是,美國國務卿希拉蕊(Hillary Clinton)於 2010 年 9 月 23 日紐約和日本外相前原誠司會面時,就明確表示,釣魚台群島是屬於 日本統治下的領域,適用於美日安全保障條約第 5 條,亦即此區域若遭到武力攻 擊的話,美日將共同應對。45
近年來,日本為避免對臺過度親中,不斷調整對臺政策,明顯提升臺日關係,
其雙邊交流持續緊密發展,不論在情報、經貿、文化等交流都相對提升,但對釣 魚台問題日本從不手軟,也可看出我國對此問題的軟弱。綜合言之,日本對兩岸 政策的大方向主要是:1、外交上遵守“一個中國”的原則,避免影響中日間關 係;2、軍事上以戰略性模糊,間接將臺灣周邊海域納入“美日安保”範圍,避 免臺灣遭中共併吞,保障其海上交通之暢通;3、堅持釣魚台主權,做為日本戰 略前哨,可有效控制東海。
四四
四四、、、、東南亞各國對兩岸之態度東南亞各國對兩岸之態度東南亞各國對兩岸之態度東南亞各國對兩岸之態度
東南亞國家協會(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簡稱東協)
共有緬甸、柬埔寨、寮國、馬來西亞、泰國、越南、新加坡、印尼、菲律賓、汶 萊和東帝汶等國家,地理位置介於亞澳、太平洋及印度洋之問,為世界航空與海 運之要衝,數世紀以來深受東方儒家文化影響。東南亞地區對兩岸態度上深知兩 岸問題良好與否將影響此區域的穩定,尤其南海問題爭端與「中國威脅論」之影 響,東協各國一方面不願因違反一中原則而得罪中共,另方面也對中共充滿了不 信任,但對邀請中共加入相關區域組織或是對話平台已是各國之共識,例如在「東 協區域論壇」(ASEAN Regional Forum, ARF)等區域性安全對話方面。可惜由於 政治因素的考量,尤其是中共的阻擾,臺灣迄今未能參與東協區域論壇的各種活 動,連亞太安全合作理事會議也不能以完全身分參與。這對臺灣固然並不公平,
對東協論壇本身以及區域安全對話而言也是一大損失。46
45 中央社。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9240002&pType0=aOPL&pTypeSel=
0,上網檢視 2010 年 9 月 23 日。
46 蔡瑋,〈我入東協論壇 有助區域安全〉,國政評論。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NS/09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五五
五五、、、、對我國之影響對我國之影響對我國之影響對我國之影響
21 世紀,中共現已由「陸權大國」逐漸走向「海權大國」,為遏止中共勢力 進入西太平洋,美國在東亞能結合的國家除了臺灣和日本之外無他,尤其臺灣目 前直接面對了中共的威脅,對大陸政、經、軍等情蒐上也最為準確,美國需要這 個資源,然而由於美國在反恐事務、北韓問題、經貿議題上需要中共的合作,自 不支持臺灣尋求任何改變現狀的企圖。47另外依據臺灣關係法,美國基於協助臺 灣提升自我防衛的需求,出售武器予我國,但對我國在軍購的質與量上,卻逐年 遞減,對我國國家防衛上產生嚴重的影響。
另外,以我國地位來說,與美國、日本保持友好,其最大的優勢就是我國可 依賴美、日的軍事保護傘來對抗中共的軍事威脅,因此對於任何可能影響美、日 關係的政策,我國均必須審慎為之,所以也造成我國在有關主權的立場上,漸失 主動與發言權,例如在 2010 年 9 月 7 日所發生之中共漁船遭日本海上保安廳艦 艇撞沉事件,48始得釣魚台列嶼之主權爭議再度浮現,美國在此問題上仍依其國 家利益表示該列嶼屬於日本管轄,完全忽視我國擁有主權之事實,然我方為顧及 與美、日關係,亦只能重申過去對釣魚台主權一慣的立場,無法有實際的作為。
NS-C-091-515.htm。上網檢視 2010 年 10 月 15 日。
47 柳惠千,《21 世紀美軍在東亞的戰略部署》(台北:高手,2008 年),頁 115-118。
48 請參閱本論文第貳章,頁 2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肆章 第肆章 第肆章
第肆章 亞太周邊國家海權實踐上對我國之影響 亞太周邊國家海權實踐上對我國之影響 亞太周邊國家海權實踐上對我國之影響 亞太周邊國家海權實踐上對我國之影響
一個國家在海權的實踐上,除了要有總體的海洋戰略外,更必須擁有足以擔 負伸張海權的海上保安力量。由於我國與日本、韓國、中共及菲律賓等國家周邊 海域相互連結造成經濟海域重疊,區域內海上犯罪、漁船越界、間諜行為不斷發 生等複雜情勢,周邊國家海上保安力量相對發達。海上保安力量除了傳統的海軍 外,另外就以海上執法機關最為重要,目前幾乎所有沿海國都已建立或逐步朝向 建構海域執法機關來專責海洋行政執法事務,其優點在於處理各國海權的同時,
可將事態性質控制在行政範疇內,避免造成直接的軍事衝突,而其與海軍的任務 分配上亦能相互緊密合作。由於各國海域執法機關的職能正在擴大,使海軍更能 集中資源與力量專注於軍事防衛及維持區域戰爭戰鬥能力,所以國家建立海上執 法機關目的在於維護海上治安、海洋事務之建設及有效治理,是國家新型態的武 裝力量,亦為國家安全的核心要素之一。1
以西太平洋邊緣之「亞太地區(Asia-Pacific)」海域可能是世界上最複雜的 海域,也讓有關國家最感到困擾的問題海域,這個地區具有特殊的海洋地理環境 及許多島嶼、群島、海峽、航道、繁忙的海上交通與經濟海域的重疊,至今主權 及管轄權問題仍無法有效獲得解決,因此各國的海域執法機關遂成為國家在海權 實踐上的重要機構,這種發展將可能促進區域性海事合作並建立信任,防止誤 判,並在維護亞太地區秩序和安全上作出潛在貢獻。
本章係為探討周邊主要國家如中共、日本、韓國及菲律賓、越南等與我國海 權實踐上之影響,並比較各國海域執法機關能量,探討相關海權擴張對策、相互 合作情形及區域外大國對本區域之影響,以作為我國國家海權實踐之參考。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周邊國家 周邊國家 周邊國家海域執法機關能量之比較 周邊國家 海域執法機關能量之比較 海域執法機關能量之比較 海域執法機關能量之比較
一一
一一、、、、日本日本日本日本----海上保安廳海上保安廳海上保安廳海上保安廳((((Japan Coast GuardJapan Coast GuardJapan Coast Guard)Japan Coast Guard)) )
眾所皆知,在整個東亞地區的海上武裝力量日本首屈一指,除了海上自衛隊
1 Sam Bateman, Coast Guards: “New Forces For Regional Order and Security,”Asia Pacific Issue, No. 65(January 2003):1-2.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外,其海上保安廳規模之大不容忽視。日本於 1945 年戰敗後,由於被解除武裝 使得沿岸幾乎不設防,來自朝鮮半島之不法入出國的情況加劇、加上共產主義的 威脅與漁民作業遭他國追捕等因素,遂接受美國海岸防衛隊建議,組建自己的海 上警備隊。1948 年 5 月 1 日,日本依據《國家行政組織法》成立海上保安廳,負 責沿岸的警備任務、船舶安全、海難救助與偷渡的防止等業務,其性質相當於美 國海岸防衛隊(U.S Coast Guard),亦為其防衛體制下之武裝力量。2依據海上自 衛隊法第 78 條規定,如遇有間接侵略或其他緊急事故一般警察力量無法維持
外,其海上保安廳規模之大不容忽視。日本於 1945 年戰敗後,由於被解除武裝 使得沿岸幾乎不設防,來自朝鮮半島之不法入出國的情況加劇、加上共產主義的 威脅與漁民作業遭他國追捕等因素,遂接受美國海岸防衛隊建議,組建自己的海 上警備隊。1948 年 5 月 1 日,日本依據《國家行政組織法》成立海上保安廳,負 責沿岸的警備任務、船舶安全、海難救助與偷渡的防止等業務,其性質相當於美 國海岸防衛隊(U.S Coast Guard),亦為其防衛體制下之武裝力量。2依據海上自 衛隊法第 78 條規定,如遇有間接侵略或其他緊急事故一般警察力量無法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