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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助動詞的測試標準

第三章 漢語助動詞的界定

3.1 漢語助動詞類的發現程序

3.2.3 漢語助動詞的測試標準

以上述幾個詞類的假設與判斷標準為基礎,本小節主要先對以往傳統 語法學家提出的標準進行檢視以及所列出的助動詞範圍,確定現代漢語助 動詞的成員,便於下章進行分類分析以及框架整理。

3.2.3.1 助動詞標準重新劃分

鑒於以往判斷標準皆缺乏層次性,再根據上述所討論,我們歸納出四 個助動詞的層次標準。首先,測試從最外層的動詞性 (verbhood) 測試起,

以「否定」為準,非動詞性的名詞、連詞與大部分的副詞等都可去掉;其 次,測試動詞 (verb),由於助動詞在我們的系統中置於狀態動詞之下,狀 態動詞必然可進入正反框架「V-不-V」,去掉介詞、部分副詞以及動詞三類 中的變化動詞和動作動詞79

再來考慮,進入正反問句「V-不-V」的頻率,根據 Halliday (1985 & 2004) 的理論,情態助動詞主要是在以「句子為交換」(clause as exchange) 的層 面來看,情態是很重要的限定成分,為主語或說話者對命題句子的情態限 定,從這個角度出發,我們假設主要動詞很少出現在「V-不-V」的框架中,

而是透過助動詞達成問句手段,因此我們認為高頻率進入「V-不-V」框架 中是最典型的助動詞,比如:「能不能」、「會不會」、「要不要」等。

接下來為指派論元的能力,如果像喜歡、愛等心理動詞尚能帶名詞賓 語 (深層語義格應為「目標 (recipient)」),我們認為仍是主要動詞,若失 去指派論元能力,則為小動詞;最後考慮該小動詞後頭是否能加上動詞的 典型 (動作動詞),也就是「v+V」80。而最後一層則以語義從情態的角度做 次類劃分,見下一章。我們的過濾網層級 (filter hierarchy) 如下圖:

       

79 我們認為後兩者無標的否定形式為「V 了沒」。 

80 根據鄧守信 (1975) 的動詞三分,並提出最無標的動詞即是動作動詞,因此為動詞預 設值以V 標之,而狀態動詞與變化動詞分別標為 VsVps 表示 state,p 表示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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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三-13】助動詞劃分過濾網層級 (filter hierarchy)81

       

81 在口試版本中,原先我們在狀態動詞中設了一道標準,為「不可用『沒』否定」,根 據邢志群老師的看法,這道標準有問題,因為有些狀態動詞也可用「沒」否定,特別是 常與時間軸發生關係的幾個常用詞彙,如:「還沒好呢」、「還沒餓呢」等。我們認為,

這時候的「好」與「餓」已經跨類到Teng (1975) 系統中的變化動詞了,從語義的角度 上來看,表示一種狀態上的變化。雖然這道標準有待商確,但因考慮架構問題,因此我 們仍保留。同時也感謝張郇慧老師對此一術語所提出的問題,我們也將在後記中做出回 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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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V 131887 63274 43142 14339 18161 19468 5556 2875 6965 針對上表,我們可以確保「會、願、該、可以、願意」的狀態 (動詞) 性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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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層:去掉文言性和書面性強的詞彙:從上一層檢視的結果中,發現「願」、

「該」多文言、書面性強,不符合現代漢語的標準;另一方面,在義項上的 表現較單純,不如其餘成員的義項複雜,因此刪去,剩下「能、會、要、想、

可以、願意、敢」。我們按照頻率由高而低排列,簡圖如下:

【圖 三-14】本文助動詞成員

 

3.2.3.3 現代漢語「類助動詞」(quasi-auxiliary) 成員

我們於前文提及助動詞是一個概念上的範疇,在每個語言中呈現的方 式不同,若同意認知語言學和語法化的觀點,認為助動詞是一個連續面,

受認知力量、語用操作等因素影響並透過語法化的過程在語法系統中建立 範疇,在此一前提之下,漢語的助動詞當然也有出現「類助動詞」成員的 潛力。若採用原型理論,將助動詞分出核心與邊緣成員,我們認為有兩個 重要屬性和參數必須要考慮86。第一個參數是「必須含有『能願類』義項」

87,從語法化的過程中 (見第四章,【圖 四-12】說明),能願類屬於動力        

86 感謝張郇慧老師對本段文字提出的問題,我們這裡提出重要屬性與參數的動機在於我 們接受助動詞是一個動態的語法化過程,並採用原型理論中提出的共同屬性越多則越接 近核心成員的概念,而提出兩個屬性與參數做為標準。更多探討詳見後記。

87 感謝邢志群老師對本段文字提出的問題,邢老師認為「『能願類』是傳統語法學家給 一類詞用的代號,並不能說是助動詞的標準。」。我們接受助動詞是一個動態過程的概 念,其實並不應該做完全一刀切的界定,同時這也是我們撰寫第四章的一個目的,如果 是一個過程,是什麼樣的過程?如果是一個過程,源頭是什麼?往哪裡發展?另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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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情態 (dynamic modality),是語法化過程的一個重要源頭,如果不具有 此一義項,也失去了在情態助動詞系統中語法化的能力88。第二個參數是

「一詞多義」現象 (polysemy) ,該現象與意義的虛化與轉換有關,如果 該字的義項單純,表示沒有虛化的傾向,當然也就很難進入「重新分類」

(recategorization) 的過程,同時也可說明該字的使用頻率不高,如我們所 知,使用頻率高的詞彙,義項也複雜。如果無法進入此兩個標準的助動詞,

我們認為應歸於類助動詞,見下圖。從上表看來,「敢」和「願意」的意 義較穩定,不似其他成員在不同的語境下有不同的意思產生,另一方面在 我們【圖 三-17】的成員圖中頻率也較低,因此我們認為「敢」與「願意」

應歸於「類助動詞」,而本文重點置於「助動詞」的討論上,而不討論「類 助動詞」。

【圖 三-15】助動詞與類助動詞劃分的參數

        們認為在這個發展過程中「一詞多義」應該是一個很重要的特徵,但我們認為這個參數 也有許多主觀判定的因素在,因此也有待商榷。

88 我們認為此點是用來證明「應該」和「得」不是助動詞的最終根據。第一,在功能上,

並無法高度進入「V-not-V」框架協助完成問句;第二,在語義上,並沒有「能願類」的 義項;但是「敢」和「願意」,由於兩者皆只能通過其中一個標準,因此僅能列為類助動 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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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小結

本節主要定義漢語的助動詞一類並提出界定標準,指出以往漢語以純 結構的方式劃出的助動詞範圍容易造成範圍的無限擴大,另外,針對過往 文獻常以「是否能通過某個標準」作為依據判斷或是反駁其他語法學家的 假設,我們認為除了在是否能通過標準以外,更需要有頻率上的考量,最 後確定內部成員再依照原型理論,設立兩條參數,將助動詞的成員分為「助 動詞」與「類助動詞」,本文所討論僅限於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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