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熟齡婦女就業的障礙
本節先廣泛討論全體已婚婦女在家庭以及職場之處境,分析婦女普遍在進入 婚姻,甚至生子後,在家庭中扮演的角色,以及這個家庭角色對於婦女在職場上 形成的影響。接著,再進一步描述本研究對象熟齡婦女在職場上面臨的情形。
壹、 已婚婦女在家庭與職場的處境
在第一章提到婦女就業的狀態與家庭息息相關,若愈了解家庭對婦女的影響,
則需要先說明家庭生命周期(family life cycle)理論,婦女在各階段的角色,再來 針對女性因結婚、生育而需負擔家事與照顧工作,而從家務與照顧兩個面向來討 論婦女在其中的角色。
一、
家庭生命周期(family life cycle)理論家庭生命週期的概念起源於家庭發展理論。在 1940 年代後期,Evelyn Duvall 與 Reuben Hill 兩位社會學家提出研究家庭發展的架構。家庭生命週期是按照家庭 發展的各個時期劃分為不同階段,在每一階段家庭因應成員的來(出生與結婚)、
去(離婚與死亡),而有不同發展需求與任務,若能達成任務需求則會順利往下一 階段邁進,反之家庭會陷入危機(洪惠芬、胡志強、陳素秋(譯),2003;沈瓊桃、
陳姿勳,2004)。
學者對於家庭階段的劃分有不同的看法,其中 Duvall 提出的八階段家庭生活 週期最常被社會科學研究所引用。Duvall 透過分析美國中產階級家庭,以家中最 大孩童的年紀、求學階段等指標來劃分,將家庭生命週期主要分成兩大時期,擴 張期與收縮期,再將兩個時期分為八個階段:(一)尚未生育小孩的夫妻階段
(married couple);(二)養育嬰幼兒階段(childbearing family),最大的小孩兩歲 半以內;(三)養育學齡前子女階段(families with preschool children),最大的小孩 兩歲半到六歲之間;(四)養育學齡子女階段(families with school children),最大
的小孩在六歲至十三歲之間;(五)青少年子女階段(families with teenagers),最 大的小孩在十三歲至十八歲之間;(六)子女將離家階段(families launching young adults),最大小孩離家到最小子女離家;(七)中年父母階段(middle-aged parents),
面臨空巢期至退休;(八)老年家庭階段(aging family members),(Duvall, E. M. and Miller, B. C. ,1985)。
接下來,依據 Duvall, E. M. and Miller, B. C. (1985)一書來說明各階段婦女的角 色:在新婚期,女性剛結婚成家,會搬離原生家庭獨立,部分早婚婦女因缺乏技 能、訓練以及工作經驗,而接受相對低薪、較沒有發展的工作,若婦女教育程度 較高、有工作經驗,在求職上較有優勢,薪水較高,更傾向持續工作直到生第一 胎。養育嬰幼兒階段,除了日常生活開銷,在生下第一胎後,花費開始增加,若 有托嬰中心或親戚、鄰居、朋友等可以協助照顧孩子,婦女可以外出就業,支撐 家庭經濟,然而遇到嬰兒生病或是照顧者有事無法幫忙時,婦女需要匆忙找人替 代,或請假回家自己照顧,有時候婦女在一天工作後,回到家要面對吵鬧的嬰兒 與尚未完成的家務。在養育學齡前子女階段,孩子會上托兒所或是到公園、海灘 等地方遊玩,這些接觸讓孩子易受到感染而生病,需要留意孩子的健康,若婦女 要找工作,相較於全職工作,兼職工作更適合婦女,在照顧上同樣他人或托育設 施的支持,無論是哪種就業型態,母親依然需要負擔家務與照顧孩童。在養育嬰 幼兒與學齡前子女的階段,孩子很容易生病或出意外,是最需要母親密集照顧的 時期。
在養育學齡期子女階段,孩子不在家的時間拉長,而是在學校學習,此階段 須鼓勵小孩成長,為了家庭生計,婦女可能會從事兼職工作,透過輪班(split shift)
的方式在孩子去上學時工作。如果父、母親皆在上班,孩子已經下課獨自回家,
即為鑰匙兒童(latchkey children)。另外,在此階段也會讓孩子協助家務,像是煮 飯或是打掃家裡。在養育青少年子女階段,孩子逐漸長大,已經不再像以前需要 母親密集照顧,逐漸邁向獨立自主,有自己的想法,常會與父母產生衝突,母親
需要信任自己的孩子,而不是感到失落、剝奪感,鼓勵他們獨立以及參與和家庭 有關的決策、家務。在子女即將離家階段,兒子或女兒可能會繼續求學,準備唸 大學,可能選擇結婚對象,而步入婚姻,因應孩子的學費或是結婚費用,家庭支 出的費用攀升到最高點,等孩子離家後則急速下降。在中年父母階段(空巢期),
剩夫妻兩人在家,妻子在最後一個孩子離家後,母職的主要任務即告一段落,然 而她可能傾向持續關注孩子,滿足其需求,這樣會延後孩子的自立,故母子關係 需要從依賴轉變為成熟互助,母親需要放手,與成年的孩子互相支持,在此階段 若有年邁的雙親,妻子需要也承擔照顧責任。在老年家庭階段,夫妻過著退休生 活,身體老化容易有慢性病,也需面臨另一伴死亡,另一方面,隨著孩子結婚生 子而成為祖父母。
後續學者不斷修正家庭生命週期階段的界定,然而未有一致的定論。在眾多 學者中,Witt and Goodale(1981)的分類方法,是以「最小子女年齡」最為劃分依據,
分成五階段:(一)尚無小孩階段家庭;(二)孩子在幼兒園階段家庭(1—5 歲);
(三)孩子在國小階段家庭(6—12 歲);(四)孩子在中學階段家庭(13—18 歲);
(五)孩子在大學及以上階段家庭(19 歲以上)。由於家庭生命週期的研究與討論 以核心家庭為主,且育有一子為主,當家庭養育超過一個小孩時,則會出現階段 重疊的現象,因此採用「最小子女年齡」為標準在階段界定上較為明確,研究者 以此為依據參考 Witt and Goodale(1981)的分類標準,以「最小子女年齡」來界定,
將家庭階段分成六階段:(一)新婚期;(二)最小子女學齡前期(0—6 歲);(三)
最小子女學齡期(7—12 歲);(四)最小子女青少年期(13—18 歲);(五)最小 子女上大學或成家期(19 歲以上)(沈瓊桃、陳姿勳,2004)。
再者,家庭生命週期理論是來自美國的脈絡,在台灣常見的是婦女結婚後可 能與夫家父母同住,然而婆家在婦女就業時扮演支持或阻礙的角色有待討論。另 外,在華人的文化下,重視群體生活更甚於個人獨立自主,即使孩子離家,跟家 庭的關係仍有可能很緊密,故家庭生命週期理論可供研究者作為理解家庭發展的
參考,在研究分析上仍需要回到台灣脈絡來討論。
二、 家務
在學術研究上,針對傳統的家務分工理論主要分成以下三種(伊慶春,1982;
李美玲、楊亞潔、伊慶春,2000;張晉芬,2015):
(一) 時間可利用論(time availability perspective)
時間可利用論由 Becker 於 1965 年提出,他開始將「時間」因素放到家庭生產 過程中,用來分析一個家計單位在有限的時間與所得預算下,如何分配來追求最 大的家庭效用,此分析方法普遍稱為「新家庭經濟學」分析法(劉錦添、江錫九,
1997)。該理論講述夫妻在相等條件、均質前提下,會透過分工來提升效率,在家 庭與工作之間作最有效的時間安排,因此夫妻中時間較充裕的一方會作較多的家 務;若雙方處於不相等的條件,因人力資本累積的差異,更加強調分工的重要性。
(二) 相對資源論(relative resources approach)
相對資源論認為在家庭擁有的權力才是影響家務分工的原因,也就是說,家 務分工是資源交換或權力協商的結果。夫妻個別擁有的資源(通常指經濟資源)
的多寡會影響他在家庭的權力,進一步影響其家務分配,相對資源多的一方可以 減少家事的參與,相對資源少的一方則需負擔家務。例如:當已婚婦女開始外出 就業時,因成為共同家計負擔者,收入增加進而提升她的權力,丈夫因不再獨享 家庭經濟資源,而相對降低他的權力。再者,婦女是否需負擔子女照顧亦會影響 她資源、權力的取得。有子女的就業婦女需負養育責任,而限制她取得外在資源 的自由,而沒有子女的就業婦女則不受限制,因此沒有子女的就業婦女擁有的權 力比有子女的就業婦女大。此外,個人擁有資源的多寡,除了受到經濟收入(所 得)、是否需養育子女影響之外,教育與職業地位的高低亦是辦別的指標。
(三) 性別角色態度論(gender ideology theory)
性別角色態度論提出個人對於自身性別角色的態度,會影響其在家庭中的家 務參與。在傳統上認為「男主外,女主內」,男性負責在外工作、賺錢養家,女性
則在家負責家務、照顧之角色,若逾越性別角色的界線會被視為不恰當。因此,
個人對性別角色態度趨於傳統會依照傳統的性別分工模式,反之,若對性別角色 態度為非傳統,則會表現不同的家務分工模式。
在台灣本土研究中,目前對於這三種理論有不同程度的支持。李美玲、楊亞 潔、伊慶春(2000)認為影響家務分工主因是性別角色態度,當夫妻雙方對性別 角色都具有平等意識,對丈夫參與家務的影響最大;其中最關鍵的因素在於妻子 對性別角色的平等意識,其對丈夫參與家務有正面影響。其次是相對資源論,當 妻子收入占全家收入比例越高,丈夫相對參與家務工作的程度越高。在教育程度 上,只有夫妻皆為高教育者對丈夫參與家務工作有正向影響。時間可得論則與經 驗證據相矛盾。蕭英玲(2005)指出當控制個人(年齡、教育程度)及家戶特質
(學齡前、學齡期、19 歲以上小孩數)變項後,三個理論所增加的解釋力皆達顯 著水準,在這當中以相對資源論對已婚男性與女性參與家務比例的相對重要性最 高,其次為性別角色論,時間可得論只對已婚女性參與家務的比例具有解釋力,
當妻子外出工作的時數比丈夫長,妻子從事家務的比例就越低,但不影響丈夫參
當妻子外出工作的時數比丈夫長,妻子從事家務的比例就越低,但不影響丈夫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