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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第三節 研究限制與未來研究建議

本研究採取質性研究方法,主要是描述熟齡婦女在勞動市場的的處境,尤其 描繪她們在勞動合作社就業情形,是為初探性研究,然而在研究過程中仍有不足 之處,故以下將討論研究方法未竟之處,以及對於未來想研究相關主題之研究者 提供未來研究建議。

研究者主要就資料蒐集過程所遭遇的限制來做討論,分成「訪談對象」與「研 究者本身」兩部分。首先,在「訪談對象的限制」,研究者雖然有設定基礎的選樣 條件,然而實際在選擇受訪者時,是由受訪單位的組織工作者來引介,研究者沒 辦法事先掌握研究參與者的特徵(例如:目前家庭照顧責任狀態、位於哪個家庭 生命週期階段),可能在取樣上有偏誤,然而研究者盡量在進行資料分析時分辨,

在書寫時充分交代受訪者的情形,供讀者理解。接著,研究者在訪談十位受訪者

時,發現她們皆是在四、五十歲才加入合作社,且部分婦女在訪談時已離原先進 入合作社相隔 7-10 年以上,孩童多半已進入離家就業或成家期,由於本研究需要 婦女回溯到結婚前或是生育小孩階段家庭照顧與工作的情形,對於受訪者來說可 能須回溯到十年甚至更久的時間,有些受訪者反應記不清楚,在回應上較為簡略,

難以描述細節,可能影響到訪談資料內容的完整性與豐富性。加上,研究期程的 規劃,研究者在與受訪單位接洽時,需配合婦女工作的時間,像是在新竹合作社 訪談,需要在婦女一邊工作時一邊進行訪談,而在新北合作社則是安排婦女工作 以外閒暇時間,訪談次數以一次為限。在「研究者本身的限制」上,研究者是第 一次獨立執行質性研究,在研究經驗與能力尚有不足之處。尤其研究者關注的對 象為熟齡婦女,在年齡、工作經驗與家庭責任等方面皆與她們有所差距,自身在 接受母親照顧的經驗也與她們不同。研究者本身是生長於勞工家庭,母親在就業 過程中不斷轉換工作,未曾中斷就業,由於工廠工作工時長,母親未有時間準備 三餐,我們家是三餐以外食為主,假日母親才有時間準備料理。研究者自國小到 國中以來,課後較長時間待在安親班或是補習班,高中後更開始離家居住,自己 打理生活,所以在詢問受訪者家庭照顧經驗時,當婦女簡單回應時,研究者有時 候會難以依循婦女回答問題的脈絡再深入挖掘下去。另外,研究者本身沒有參與 合作社的經驗,主要是透過文獻的閱讀來補足這方面知識,當訪談時當遇到理論 與實務上的落差時,一時難以調整訪談問題,繼續深度挖掘,故建議未來除了深 度訪談外,可以納入參與觀察。最後必須提醒的是,本研究的發現描述熟齡婦女 的就業處境,以及她們在勞動合作社工作的正向經驗和未竟之處,然而實務運作 上組織的差異性極大,本研究僅為立意取樣的質性研究,無意也無法推論到所有 勞動合作社。

研究者期望透過本研究能夠讓更多人關注以勞動合作社推動婦女就業的議題,

若對相關主題有興趣,欲再進一步研究,研究者提出以下三點建議,給未來相關 究者作為參考。

第一,「擴大研究的地域範圍」,本次研究場域以北台灣(新竹市與新北市)

為主,研究者無法得知在不同區域,城市或鄉村中婦女在勞動合作社的就業經驗,

由於地域的不同,當地的需求、資源、文化脈絡以及互助合作的概念與風氣(例 如:對於婦女外出就業的協助)於,可能有所差異,故研究者認為未來研究可以 了解其他縣市勞動合作社中婦女工作的樣貌,進一步分析她們與勞動合作社的關 係是否共同或是不同的情形。第二,「增加其他勞動合作社職種」,本次研究在合 作社的職種上,選定為居家清潔和照顧,在研究中發現照顧的工作由於是採取 24 小時密集照顧,故婦女要等孩子成年才能進入合作社工作,由於職種的不同會影 響婦女進入合作社的時間,故建議未來可以研究其他職種的勞動合作社裡婦女的 就業經驗。第三,「增加正處於子女在學齡前期階段(孩童 0-6 歲),進入合作社的 婦女訪談」,本次研究對象受訪時皆超過四十歲,甚至到七十歲以上,受訪當時多 數子女處於上大學或離家期,然而,在不同家庭階段時婦女在工作與家庭上處境 不同,在因應雙重角色壓力可能也會有所差異,故研究者建議未來可以訪談到三 十到四十歲的婦女,或正處於子女在學齡前期階段的婦女,由於是當下正在發生 的經驗,而非回溯記憶,可以更清楚、詳實描述在合作社如何平衡工作與照顧,

也可以與本研究做對照,於子女在學齡前期階段的婦女與其他階段的婦女在就業 與親職照顧策略上相同或差異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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