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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月報之格式

在文檔中 再生水相關手冊 (頁 125-130)

第 5 章   再生水廠營運報表與資訊管理

5.2 營運月報之格式

再生水廠營運月報之格式除封面、目錄及摘要外,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 再生水廠背景介紹

再生水廠之基本介紹,應包括下列說明:

1. 再生水廠設置緣由。

2. 水源及管線系統概述。

3. 再生水廠簡介:至少包括所在位置、設計水量、水質、處理流程、處理目標、承 受水體及驗收啟用日期等。

4. 收費現況。

二、 操作工作

1. 「進流水之水質及水量」此部分應以日為單位,執行進流水之水質及水量數據統 計分析,至少應包括:

(1) 進流水水量統計表:包含每日進流量、月最大值、月最小值、月平均值、月 總進流量等,並與前月進流水水量總量或月平均值進行比較。

(2) 進流水水量趨勢圖:包含當月月變化趨勢圖。

(3) 進流水水質統計表:進流水各項水質每月平均值、月最大值、月最小值等,

並與前月進流水水質之月平均值進行比較。

(4) 進流水水質趨勢圖:趨勢圖部分可以主要水質為代表,建議至少應有如溫 度、pH、TDS、TOC、導電度、濁度、SS、硬度、氨氮、LSI 等項目(依再 生水廠特性而定)之當月變化趨勢圖。

2. 「各水處理單元之處理績效」建議以處理系統區分,一般可分為前處理設施、水 質淨化處理設施、消毒設施等,進行下列統計及分析:

(1) 處理系統進流及出流水質統計表:包括系統進流及出流水各項水質每日值、

月最大值、月最小值、每月平均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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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處理系統去除率統計表:依處理系統之特性,擇定主要處理水質項目如 TDS、TOC、導電度、濁度、SS、硬度、氨氮(依再生水廠特性而定),進 行處理系統去除率統計分析,包含每日去除率、月最大去除率、月最小去除 率、每月平均去除率等,並與前月之月平均去除率進行比較。

(3) 處理系統去除率趨勢圖:各處理系統同前可以主要處理水質項目為代表,包 含當月去除率變化趨勢圖。

(4) 處理系統相關流量統計表:依處理系統之特性統計,包含每日值、日總流 量、月最大值、月最小值、月平均值等。

3. 「污泥處理設施之處理績效」建議進行下列統計及分析:

(1) 污泥量統計表:包含每日值、日總流量、月最大值、月最小值、月平均值 等。

(2) 污泥性質統計表:包括每日值、月最大值、月最小值、月平均值等。

(3) 處理效率統計表:依單元性質不同一般有固體物回收率、揮發性固體物減少 率及污泥餅含水率等,統計項目包含每日值、月最大值、月最小值、月平均 值等。

(4) 濾液或上澄液性質統計表:包括每日值、月最大值、月最小值、月平均值 等。

4. 「再生水之水質及水量」其統計分析方式類似於前述之進流水部分,包括有再生 水水量統計表及趨勢圖、水質統計表及趨勢圖,另尚需統計分析之項目如下:

(1) 全廠去除率統計表:依進流水及再生水之各項水質差異計算全廠之總去除 率,包含每日去除率、月最大去除率、月最小去除率、每月平均去除率等,

並與前月之月平均去除率進行比較。

(2) 全廠去除率趨勢圖:可以主要處理水質項目為代表,如:TDS、TOC、導電 度、濁度、SS、硬度、氨氮(依再生水廠特性而定),包含當月去除率變化 趨勢圖。

(3) 再生水水質未符合法規標準之統計:當月放流水水質若有未符合法規標準 時,應有違反項目及次數之統計。

5. 「放流水之水質及水量」其統計分析方式包括放流水水量統計表及趨勢圖、水質 統計表及趨勢圖,另當月放流水水質若有未符合法規標準時,應有違反項目及 次數之統計。

6. 「廢棄物處置量之統計」由於各項固體廢棄物最終處置之方式可能不同,因此建 議應分別進行相關之統計及分析如下:

(1) 廢棄物處置量統計表:包含各項廢棄物處置量之每日值、月最大值、月最小 值、月平均值、月總處置量等。

(2) 廢棄物性質統計表:如比重及含水率等,包括每日值、月最大值、月最小 值、每月平均值等。

(3) 廢棄物處置量趨勢圖:包含各項廢棄物處置量當月變化趨勢圖。

7. 「使用藥品統計」:消毒用之藥劑、pH 調整用之酸、鹼藥劑、混凝、膠凝及污 泥處理單元用之凝聚劑、助凝劑、除臭設施用氧化劑、還原劑或其他化學處理 單元所用之藥劑等,應有使用數量之統計,包括每日值、月最大值、月最小 值、月總使用量、月平均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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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油料、水及電力使用情形統計分析」緊急發電機用油、自來水使用量及電力使 用量亦應統計分析,包括每日值、月最大值、月最小值、月總使用量、月平均 值等。

9. 「全廠之質量平衡檢討」依據前述各項統計分析資料,建立全廠之質量平衡圖,

質量平衡圖應以月平均值及月總量為計算基準分別建立。

三、 維護工作

1. 「一般維護執行情形」:一般維護係指為延長設備轉動部份壽命,平日應進行各 設備之清潔保養工作,以避免污物進入設備,維持設備正常運轉。其工作重點 包括:設備清潔擦拭、環境區域清潔整理、重要設備切換運轉、設備運轉狀態 檢視及未運轉設備之功能測試等,由於本項維護作業較屬日常性例行工作,且 工作項目及內容亦較為瑣碎,通常僅就整體維護情形作概略性陳述,或依據相 關品管/品質查核作業結果進行統計。

2. 「預防維護執行情形」:預防維護係指設施、設備及管線等依規定需每日、每 週、每月、每季(三個月)、每半年、每年及其他定期(包括操作時數)執行之所有 調整、檢查、校正、設定,及零件、潤滑油、藥品、消耗材料之更換工作。本 項維護作業為再生水廠維護工作之大宗,建議可以單元區分進行下列之統計,

並針對較重要預防維護作業執行情形說明:

(1) 預防維護工作執行件數之統計(月報):包括各單元及全廠每月總執行件數及 月平均值等。

(2) 預防維護工作執行率之統計(月報):包括各單元及全廠每月及月平均執行率 等。

3. 「預測性維護執行情形」:預測性維護係指對重要及大型設備運轉狀況或使用壽 命所進行之分析評估,如:大型轉動設備之振動分析、大型、變頻、特高壓及 高壓設備各盤之紅外線熱影像分析、大型轉動設備及緊急發電機之油品潤滑油 測試、特高壓及高壓設備之超音波偵測、主變壓器之絕緣油中氣體及含水量分 析、出口管線設有流(風)量計之泵浦及鼓風機之操作性能曲線檢測等,由於 本項作業針對廠內重要及大型設備執行,且維護頻率較低,因此建議應將各項 工作內容、執行經過、運轉狀況判斷、需增加之預防性、校正性維護工作及後 續執行情形敘明。

4. 「校正維護執行情形」:校正維護即故障維修,包括所有非排定之修復工作。本 項維護作業建議可以單元區分進行下列之統計,並針對較重要校正維護作業執 行情形說明:

(1) 校正維護工作執行件數之統計(月報):包括各單元及全廠每月總執行件數及 月平均值等。

(2) 校正維護工作執行時間之統計(月報):即校正維護工作自通報至修復完成所 需時間之統計,包括各單元及全廠每月及月平均值等。

5. 「設備妥善率之檢討」:設備使用狀況一般可分為正常、故障、備用及閒置等 類,為瞭解設備之整備堪用狀況,應對機械設備、電動閥、大型電氣設施及主 要監測儀表進行妥善率統計,妥善率一般為:(正常設備數量+備用設備數量)

/(總設備數量-閒置設備數量),統計項目包括每月設備妥善率及設備妥善率月平 均值等,若有月設備妥善率偏低之情形時,應註明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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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備品及各類潤滑油脂使用情形統計」:前述各類維護作業過程中所更換之備 品、耗材及潤滑油脂使用數量應予統計,建議備品及耗材之更換數量可依處理 單元區分後予以統計;各類油脂則依油品種類如:黃油、機油、齒輪油、液壓 油及絕緣油等類別分予統計。統計項目應包括:每月總使用數量及月平均使用 數量等。

7. 「大型設備運轉時數統計」:再生水廠內之大型機械設備如抽水機、鼓風機等,

或大型電氣設施如變頻器、緊急發電機、氣體絕緣開關等,因其運轉時間或開 關次數與維護保養、使用壽命及平均交替運轉等皆息息相關,因此應統計每月 運轉時間或開關次數。

四、 廠務行政部分

1. 「人力資源分析」:有關人力資源部分之統計分析,建議可區分為三部分:

(1) 組織架構之人力分析:包括全廠、組織架構內各組人力分配等之統計說明。

(2) 人力素質之統計:包括人員學歷、年資及相關證照等之統計。

(3) 出勤管制之統計:包括全廠及各組出、缺勤狀況及實際工時之統計。

2. 「各項採購執行情形統計」:再生水廠依其營運管理之型態不同,會針對不同項 目進行採購,較常見之採購為財物採購,如化學藥品、備品、耗材及各類油 脂;亦有勞務採購項目,如清潔、保全工作之勞務外包,另委請專業機構辦理 法定檢驗工作亦屬勞務採購;甚至偶有工程採購,如相關改善工程等。建議納 入統計之項目包括各項採購之每月總計價金額及執行進度百分比等。

3. 「職業安全衛生事宜」:再生水廠之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通常包括:職業安全衛生 管理組織、職業安全衛生協議組織、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訂定、在職勞工定期健 康檢查等,應敘述業務執行概況;另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部分,則可併 入全廠教育訓練成果中說明;至於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及作業環境測定等法 定檢驗項目,亦可併於全廠法定檢驗工作中描述;此外需予統計之項目如下:

(1) 自動檢查計畫:包括執行件數統計及執行率統計。

(2) 職業安全衛生事件及職業災害:應統計發生件數及造成死亡、殘廢(永久全 失能)、受傷送醫或休養(暫時全失能)、輕傷害處理後未失能等之人數統計。

(2) 職業安全衛生事件及職業災害:應統計發生件數及造成死亡、殘廢(永久全 失能)、受傷送醫或休養(暫時全失能)、輕傷害處理後未失能等之人數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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