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毒茶:農藥使用、食品安全與劃界
4.1 爛茶的負面形象與農藥矛盾
如同本章一開頭所說,食品安全的爭議,是越南茶在台灣最常見的負面形象;
也是台灣茶業經營者、消費者乃至政府在區別國內茶與越南茶時,最常指稱的差 異──也就是,象徵性邊界。同樣的,當台灣希望劃立起更嚴苛的空間邊界時,
農藥殘留檢驗也是最常見、直接的政策手段。
1995 年,台灣的報紙上首次出現越南茶的負面報導,當時是這樣說的:
「行政院農委會昨天提出「台灣茶葉產銷面臨之問題與展望」報告指出,台茶的 最大威脅是大陸茶和越南茶,為了避免台茶受衝擊而萎縮,農委會已建議經貿單 位,貫徹大陸茶禁止進口的政策,並且設法蒐集越南茶園農藥施用情形,以加強 進口檢驗,來達到減少進口的目的。」(王淑瑛,1995/04/29;粗體為作者所加)
面對越南茶的挑戰,台灣政府最初的打算是設立貿易壁壘,但是考量到當時 正在申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因此不了了之:
入關策略小組認為,全面管制茶葉進口不可行,但因越南不屬於世界貿易組織成 員,現階段對越南茶葉採取階段性限量進口,或要求其自我設限,應該不致影響 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入會案,不過,長期而言,仍不宜採取這種違反自由化的 措施。(張海琳,1996/03/01)
貿易手段行不通之後,食品安全,主要是農藥殘留檢驗,還有隨後浮現的落 葉劑疑雲:
協商後,決定自七月一日起將進口茶類貨品列入應施檢驗項目……標檢局表示,
一般發展較慢地區農民比較缺乏使用農藥的正確觀念,越南進口的茶製品不但可 能有殘留農藥;更危險的是,越戰期間,美軍為了反制越共的叢林游擊戰,曾在 越南大量使用化學武器,包括 DDT、落葉劑、殺菌劑、DDE 等化學物質(丁萬 鳴,1999/06/10)
如同我們在第三章第一節提到的,1990 年代正值李登輝政府推行「南向政
多投資者也是在這個時期來到越南;根據阿伯的回憶,當時榮景是「船剛到台灣,
盤商就來搶著買」,甚至曾經「有茶是搭飛機回台灣的!」。不只是越南,也有台 灣高山茶農回憶,至少到 2000 年代前期都還不太會被砍價,「盤商會算好我們什 麼時候有茶,當天就開車上來全部包走」。換言之,當時台灣茶,至少在沖泡茶 市場,應該是一個供不應求的賣方市場,在沒有急迫競爭壓力的情況下,同樣也 就沒有劃立邊界、排除他者的必要。
不過,到了 2004 年底,由於當年冬茶歉收,國內茶產量減少,越南茶的負 面新聞再次見於台灣的報紙上。2007 年 4 月,陸續有立委、茶農抗議,要求保護 國內茶農,禁止越南茶進口(莊芳銘,2007/04/20);隨後的半年內,越南茶接連 發生農藥殘留超標的事件,食品安全的爭議從此浮上檯面。從該年 5 月到 11 月,
一連有三批茶葉農藥殘留超標(程嘉文、祁玲,2007/07/27;施靜茹,2007/07/28;
陳惠惠、朱淑娟,2007/11/26)。弔詭的是,這三批茶葉都是在流入市面之前,即 由海關驗出、退櫃;台灣自 2000 年開始檢驗進口茶葉農藥以來,海關驗出農藥 殘留超標雖非首次、但也絕不罕見9。這些對越南茶農藥殘留的報導,不只是單純 的負面新聞,更是負面形象的建構與強化。
2009 年,越南茶再次和農藥殘留超標牽連在一起:故宮博物院販售的台灣 南投產烏龍茶被驗出農藥殘留超標。故宮博物院作為台灣代表性的觀光景點,所 販售的台灣代表性特產出現食品安全疑慮,自然引起軒然大波。隔天的報紙上,
出現了一則令人玩味的標題《此茶非『我茶』? 劃清界限10 名間茶農喊冤》(江 良誠等,2009/11/17),「我茶」既是農藥殘留超標茶葉的供應商名稱,更是隱喻 整體台灣茶產業。「劃清界限」一句,更是讓本文的的核心概念「邊界」無比生 動。農藥殘留,也就是食品安全的爭議,不只是透過海關運作的空間性邊界,更 是台灣茶產業理解台越茶差異的象徵性邊界。
儘管越南茶在台灣歷盡各種或真或假的食品安全新聞,但由於沖泡茶終究和 台灣人、特別是年輕世代的日常生活較遠,歷次負面事件的衝擊,都比不上 2015 飲料茶的食安事件來的影響深遠。2015 年 4 月,台灣數家知名飲料茶業者原料 接連被驗出農藥殘留超標,引起一系列衝擊整體台灣茶產葉的食安風暴。此次事 件並非台灣茶葉農藥殘留超之首例,媒體報導、輿論很快地和過去幾次越南茶相 關新聞進行連結;但是在相關單位追查之下,這批農藥殘留超標的茶葉是來自台 灣中部的中低海拔茶區的茶廠。但是,就算一路追查到上游茶廠,由於台灣茶產 業慣行拼配的緣故,也無法由此斷言此次的罪魁禍首是國內茶、還是台灣茶。
台灣政府旋即下令依據當時的農藥殘留標準,徹查茶葉原料的農藥使用情形。
國內茶的部分,食藥署和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抽驗市售茶飲料原料(食藥署,2015a); 截至 2015 年 6 月 17 日,抽驗 899 件中農藥殘留不合格率為 7.9%(食藥署,
2015b)。針對進口茶的部分,食藥署宣布從 2015 年 4 月 24 日起,越南等四國之 進口茶逐櫃逐批檢驗(食藥署,2015c)。一般來說,越南台茶的「一批茶」就是 前後數天(天數端看當時茶菁數量而定),同品種、品質11接近,生長與製作階段 天氣條件相似的茶葉;而一個貨櫃裡面,也會有前後數批茶葉──球狀烏龍單位 重量的體積較小,一櫃可以到十批左右;條狀紅茶比較占空間,一櫃的批數較少。
面對食安事件,台灣政府看似對國內茶與越南茶都進行了更密集的檢驗;但 實際上,這一系列政策施為透過隱晦地不對稱處理國內、越南茶,提醒了我們空 間性邊界的存在。一般而言,越南台茶經營者需要負責將茶運進台灣,才會轉手 與盤商。換言之,海關的逐櫃逐批查驗,是直接面對越南台茶經營者進行的。相 較之下,國內的檢驗是針對茶飲店所持有的茶葉原料,而非必須對農藥使用負責 的國內茶農。從農藥管理的角度而言,2015 年飲料茶食安事件的後續處理,其實 就是一次空間性邊界運作的調整,究其目的,則是為了紓解相對應的象徵性邊界 混淆危機。
然而,這次針對性的政策調整,對許多越南台茶經營者而言,似乎除了拉長 通關時間以外,沒有太大影響。對他們而言,海關農藥抽驗已經實行了十餘年,
自主管理、自主檢驗是各家吃飯的基本門檻12。一位不願具名的茶行經營者對於 只針對越南台茶這件事十分不滿,認為使用國內茶、支持國內茶農,反而對茶行 更沒有保障。我的關鍵報導人阿湧也告訴我,他有一個合作對象,專門進越南茶 交日本的單,因為進口到台灣的越南茶葉至少已經通過海關檢驗。當台灣茶產業,
乃至台灣的消費者和政府將越南台茶視為毒茶,並且試圖以此區辨、排除越南台 茶的時候,越南台茶經營者們卻是對此毫不擔心。何以如此?
這個對於農藥使用情形認知上的落差,被 Ryan Galt(2008)稱之為農藥矛 盾(pesticide paradox)。Galt 發現,在一般的認知、以及過去的研究中,普遍相 信非傳統出口型作物(non-traditional agricultural exports,NTAEs)的農藥使用情 形,會比傳統的內銷作物更加氾濫。但是 Galt 透過其在哥斯大黎加的採樣分析 發現,這樣的比較不僅不對稱,甚至結果有時會出人意料。一方面,不同的作物 種類理所當然的需要不同的農藥使用;另一方面,外銷作物為了因應管制風險,
往往必須落實更精細的農藥管理。由此,Galt 歸結出三個考量農藥使用情形時不 能忽視的因素:品種特性、市場價值與管制風險。台灣的烏龍茶產業,在越南林 同當地就是典型的 NTAE 作物;同時,當越南台茶進入台灣之後,其農藥使用情 形也備受質疑。因此,在接下來兩節,我們將會依循 Galt 的指引,探究越南台茶 的農藥使用情形,回答本節遺留的問題:NTAEs 的特性,如何影響越南台茶使用 著的農藥管理?為何越南台茶經營者從不擔憂更嚴苛的海關檢驗標準?從不擔 憂「毒茶」的批評會造成實質傷害?從不擔憂以「安全」為軸心的空間與象徵性 邊界運作,可能會將越南台茶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