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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教養方式不同之高中職學生在利社會行為之差異探討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四節 父母教養方式不同之高中職學生在利社會行為之差異探討

本節主要探討父母教養方式不同的高中生與高職生在利社會行為表現 上之總量表的差異比較,共分成「父母教養類型不同之高中職學生其利社 會行為表現之差異比較」,以及「父母教養類型不同之高中職學生其利社 會行為表現中合作部份的差異比較」、「父母教養類型不同之高中職學生其 利社會行為表現中關懷部份的差異比較」、「父母教養類型不同之高中職學 生其利社會行為表現中幫助部份的差異比較」,藉以瞭解父母教養類型不 同的學生在利社會行為表現上是否有所差異,分析結果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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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優於放任型的教養類型,其他則無顯著差異。因此可知採取典範型教養 類型的父母,不只能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且能給予孩子一個好的學習榜樣,

並能適時的給予孩子鼓勵與指導。因此在典範型教養成長中的小孩,其利 社會行為表現也會較為良好,且願意適時對於周遭的事物給予關懷與幫 助。

二、父母教養類型不同之高中職學生其利社會行為表現中合作部份的 差異比較

由表 30 得知,合作部份之 F 值達.001 顯著水準,表示四種教養類型 對利社會行為的表現有顯著差異存在。進一步以 Scheffé 法進行事後比較,

發現典範型優於力行型的教養類型、典範型優於放任型的教養類型、指導 型優於力行型的教養類型以及指導型優於放任型的教養類型,其他則無顯 著差異。洪雲濤 (2011)的研究中顯示,高行為高言語的教養方式較能使孩 子參與相關之活動,此與本研究之結果相似。然四種差異中,指導型優於 力行型的教養類型是較令人訝異的地方,以往我們都認為身教的影響力會 比言教大,但此差異卻顛覆傳統想法,究其原因,因為孩子身處在複雜的 社會受到過多餘不良的示範所影響,若父母能採取積極的溝通對話或言語 上的指導、斥責,則較能令孩子積極參與相關活動。

三、父母教養類型不同之高中職學生其利社會行為表現中關懷部份的 差異比較

由表 30 得知,關懷部份之 F 值達.001 顯著水準,表示四種教養類型 對利社會行為的表現有顯著差異存在。進一步以 Scheffé 法進行事後比較,

發現典範型優於力行型的教養類型、典範型優於放任型的教養類型以及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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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型優於放任型的教養類型,其他則無顯著差異。蔡秀蓉(2009)、洪雲濤 (2011)的研究中顯示,在高身教高言教中成長的學生有較高的關懷態度,

此與本研究之結果相似。究其原因,在於孩子在典範型的環境中成長,較 能學會以同理心去感受他人的感覺,進而表現出關懷的態度;而放任型環 境中的孩子,較難以同理心去了解他人的感受,也無法表現出關懷態度。

然從指導型優於放任型的差異中得知,家長需與孩子常常溝通對話,從對 話中引導小孩表現出正確的態度與行為,以期勉小孩能表現出積極的關懷 行為。

四、父母教養類型不同之高中職學生其利社會行為表現中幫助部份的 差異比較

由表 30 得知,幫助部份之 F 值達.001 顯著水準,表示四種教養方式 對利社會行為的表現有顯著差異存在。進一步以 Scheffé 法進行事後比較,

發現典範型優於放任型的教養類型以及指導型優於放任型的教養類型,其 他則無顯著差異。洪雲濤(2011)的研究中顯示,在高行為高言語中成長的 學生有較多的幫助行為,此與本研究之結果相似。究其原因,父母能實際 身體力行的去幫助他人,且與孩子進行溝通對話,則能具體引導孩子表現 正確的行為,藉以成為孩子學習的典範。而從指導型優於放任型的差異中 得知,家長需與孩子常常溝通對話,從對話中教導小孩對錯的概念,以期 勉小孩能積極的幫助弱勢。

由研究結果得知,典範型的父母教養類型,比其他層面的教養類型更 能使孩子表現出較多的利社會行為,而放任型的教養類型,則表現出的利 社會行為傾向最低,可知父母的言行舉止是孩子的楷模,深深影響孩子的 表現行為,此研究結果與趙宗慈(1986)、羅瑞玉(1997)、蔡秀蓉(2009)、

洪雲濤(2011)的研究結果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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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社會行為 父母教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