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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結根據第四章研究結果與討論,歸納後提出下列結論。

壹、父母教養方式中「言教」的表現非常積極,「身教」的表現有努 力空間

本研究結果顯示,高中職學生覺知父母教養方式量表上身教層面得分 屬表現積極、言教層面則得分屬非常積極,表示目前父母對於孩子的教養,

非常注重自身言行帶給小孩的影響。以身教方面而論,大部分的高中職學 生的父母,在教養孩子時會特別注意自身表現出來的行為、懂得身體力行 與今日事今日畢,為孩子樹立一個學習的標竿、典範;以言教方面而論,

父母與孩子之間建立一個良好的溝通平臺,願意與孩子討論事情及行為的 對錯,當孩子做事時,無論對錯均給予口頭上的鼓勵或告知,父母本身犯 錯時也勇於承認錯誤,從情境上引導孩子正確的行為與觀念,讓孩子體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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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正確行為與觀念的重要性。但比較兩層面之得分,身教層面仍比言教層 面低,故父母於身教表現上仍能繼續加強。

貳、高中職學生利社會行為表現優異,惟幫助層面仍需持續加強

本研究結果顯示,高中職學生於利社會行為量表上之得分整體、合作 與關懷層面表現優異,惟幫助層面表現良好。由此可知,高中職學生利社 會行為表現趨向積極,不僅能完成自己份內的工作,更能與他人進行分工 合作,且達成工作目的,更能以同理心去感人所感,並付出適當的關懷,

使別人感受到溫暖,較不會以忽視、冷漠的態度去看待事情,惟對於幫助 他人而言,可能會產生一種內在衝突,處於是否該伸手提供協助的疑問之 中,其中一部分的人會大方提供幫助,但也有一部分的人拒絕提供幫助。

故對於幫助他人的行為表現,仍有表現的空間。

参、不同社經地位的高中職學生知覺父母教養類型有顯著差異

本研究結果顯示,研究對象於學制、性別上覺知父母教養類型是沒有 差異的,而在不同社經地位則顯示有顯著差異存在,由此可知,父母對於 小孩的教養不因性別或興趣而有差別待遇,但不同社經地位的家庭所採取 的教養類型不同,高社經地位的家庭多採取典範型的教養類型,而低社經 地位則多採取放任型的教養類型。由於高社經地位家庭的學生生活環境較 為優渥,家庭教育方式較好,在家庭表現較低社經地位家庭學生來得高,

父母也有比較多的時間陪伴學童。故低社經地位的家庭仍需花費較多心力 於小孩的教育上。然男女生於身體上有天生上的差異存在,故對於小孩的 教養應顧及到男女天生上的差別。

肆、不同性別的高中職學生在利社會行為表現上有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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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結果顯示,高中職學生於利社會行為表現上,在學制與社經地 位上沒有顯著差異存在,而在性別上有顯著差異存在,且女學生在利社會 行為表現上的得分顯著高於男學生,顯示高中職女生的利社會行為表現高 於男生。由此可知,與他人共同合作完成一件事、關心周遭的人事物或幫 助弱勢團體,乃大家所共同應該學習的事情,然男女於天生上的差異,女 生本來就比較具有同理心,容易感人所感,發揮天生的母愛,故女生在利 社會行表現上優於男生。

伍、接受典範型教養的高中職學生其利社會行為表現優於接受放任型 教養的高中職學生

本研究結果顯示,不同的父母教養類型在利社會行為量表得分上,無 論是整體層面或各分量表上皆有顯著差異存在,且由事後比較得知,接受 典範型教養類型的利社會行為表現優於放任型的教養類型。由此可知,採 取典範型教養類型的父母,不只能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且能給予孩子一個 好的學習榜樣,並能適時的給予孩子鼓勵與指導。因此在典範型教養類型 成長中的小孩,其利社會行為表現也會較為良好,且願意適時對於周遭的 事物給予關懷與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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