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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相關理論

第三節 特徵價格相關文獻與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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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都市更新合建分配比率因素之研究-以台北市為例

第三節 特徵價格相關文獻與理論

一、特徵價格相關文獻

影響房價之主要因素除了地理空間、面積、樓層等因素外,住宅類型也 是相當關鍵的一項因素,而住宅類型及其面積影響價格之變化,可能受到當 地民情習慣與文化而有所影響,張金鶚、花敬群、李泓見(2006)從台北都 會區常見住宅類型-透天、套房與電梯大廈的角度分析,實證研究結果發現 在住宅品質控制下,套房每坪單價高於透天住宅 6.76%,更高於電梯大廈 10.72%,而透天住宅每坪單價高於電梯大廈 3.7%。且在不同住宅類型中,

透天與電梯大廈住宅面積顯著影響房價,且呈現邊際價格遞增的數量溢價現 象。Geoghegan(2002)應用特徵價格探討各類型開放空間對房地產價格之 影響,研究成果發現,土地面積較大者、樓地板面積較大者、較新及較好品 質之房屋、收入與教育水準較佳者對房地產價格均呈正向影響,而人口密度 對房地產價格呈負面影響。

在台北市內湖區住宅不動產之環境屬性特徵價格,蔡仲苓(2008)分析 結果顯示屋齡、臨地路寬、距內科距離、焚化爐距離與距捷運站距離呈現顯 著都呈現顯著,顯示即將通車的內湖捷運線 2-4對於提昇內湖區的可及性與 土地開發有正面的影響,故在每坪住宅價格中產生預期效益的增加;住宅與 內湖科技園區的距離呈現顯著影響,顯示由於內科提供的工作機會與生活機 能服務,故使內科對住宅價格會產生一定的影響。而 Raimond Maurer(2004)

在建立巴黎房地產市場之特徵價格指數研究中發現,影響價格之顯著因素包 括樓地板面積、衛浴數、車庫數、所在樓層、屋齡、有無電梯、有無花園、

有無陽臺、使用類型等因素。

有關台北縣2-5不動產交易價格主要之特徵屬性,根據呂思辰(2009)特 徵價格之相關係數分析表之敏感分析中發現,台北縣不動產在 2005、2006、

2007、2008 年度及整體總樣本之各項變數與房價之相關性,以建物面積對 不動產價格影響程度最大、其次是臨街關係,由此可知,不動產空間的大小 仍是影響台北縣不動產交易價格主要之特徵屬性。Morancho(2003)透過特 徵價格法分析房屋價格與都市綠地間之關聯性研究,實證結果顯示房屋的面 積大小為影響房屋價格之主要變數。

而在台中市不動產交易市場中,有關集合式住宅或獨立式住宅之房價影 響因素,林鴻文(2008)研究發現集合式住宅之屬性之中,土地、房間數、

2-4 台北捷運內湖線為台北捷運路線,屬於中運量系統,全線大部分為高架路線,穿越松山機場

及大直段路線則為地下路線,已於 2009 年 7 月 4 日正式通車。

2-5 依據行政院通過之直轄市改制案,於 2010 年 12 月 25 日台北縣正式改制為直轄市,並更名為

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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廳堂數、衛浴數、電梯、總樓高、屋齡、車位、體育館、新市政中心、汙水 處理廠、殯儀館、鐵路兩側等變數在兩個模型之中均為顯著,因此這些變數 為影響集合式住宅房價之重要因素。獨立式住宅屬性之中建坪、土地、房間 數、衛浴數、車位、國小、公園、新市政中心、機關用地、鐵路兩側等變數 在兩個模型當中均為顯著,為影響獨立式住宅房價之重要因素。此外,Yiu and Wong(2005)以香港新建捷運系統之海底隧道與房地價格進行特徵價格 分析發現,土地面積與樓地板面積對地價與房地產價格產生顯著之正向影 響,但屋齡對地價與房地產價格則是顯著之負面影響。

過去探討交通因素影響之文獻中,洪得洋、林祖嘉(1999)以房屋距捷 運站距離與道路寬度對不動產價格之影響研究中發現,捷運站距離與房屋價 格呈顯著之負向影響,而房屋面臨道路寬度與房屋價格呈顯著之正向影響。

就台南市不動產價格影響之研究,黃瓊如(2008)實證結果顯示雙對數模型 為較佳的房價模型,且由雙對數模型校估結果可知,影響台南市房價較為顯 著的因素有建坪、地坪、路寬、所得、臨街關係、總樓層數、土地使用類別、

屋齡及用途類別。其中建坪、地坪、路寬、所得、臨街關係、總樓層數及土 地使用分區等變數與房價呈現正相關;而屋齡及用途類別等變數與房價呈現 負相關。

在探討影響高雄市住宅大樓價格之因素上,林左裕、陳慧潔、蔡永利

(2010)實證結果發現,若為純住宅建物其與捷運站應保有一段距離為佳,

然若為商用住宅則與捷運站愈近房價愈高。住宅大樓離學校及公園之距離愈 近樓層價格愈高,一樓經營店面、具車位及住宅位於一樓等情況對樓層價格 有正面之影響。在樓層別效用比分析方面,一樓之效用比乃整棟樓效用比之 最高;而我國住戶因諧音關係,較不喜好四樓,其樓層別效用比最低;五樓 以上隨樓層數升高其樓層別效用比亦隨之提高,尤其頂樓之效用比僅次於 一、二樓。

經龔恒永(2010)研究實證結果顯示特徵價格模型之半對數模型解釋能 力及係數解釋上表現較佳,分析之主要因素有臨路寬度、臨街條件、屋齡、

所在樓層及建物坪數等因素,且捷運車站之設置與住宅大樓之距離在 700 公 尺,對住宅產品之價格影響最為顯著。此外,經蘇文清(2007)實證分析結 果發現,影響高雄市住宅大樓特徵價格因素主要有建坪面積、屋齡、面前道 路寬度、綠地距離、區域平均單價等五個顯著變數,其中發現綠地的距離隱 含價格相當高,代表綠地休閒設施對住宅居住環境的重要性逐漸被大眾接 受。

透過分析影響高雄市住宅價格的主要屬性之研究上,林國民(1996)透 過特徵價格實證結果顯示,高雄市不同型態(透天或公寓)的自有住宅之特 徵價格方程式結構的確有所差異。但不論在透天住宅與公寓大廈,建坪面

and Glasock(1993)以 VAR 模型研究美國芝加哥地區之房地產市場,研究 結果顯示,政府金融政策變動,如貨幣供給額及利率等金融指標之變動,會

之後是 Adelman and Griliches(1961)認為住宅是由許多種住宅屬性 所建構而成,最早將房屋的價格視為房屋各種特徵之隱含價格的總和,認為 房屋是由許多內在的特徵所組合,並非一均質性財貨,每一棟房屋對消費者 而言均不盡相同,開創特徵價格理論之發展。

在 Alonso(1964)提出競租理論(Bid-Price Theory)時,視住宅或 土地與其他財貨一樣,為一種均質性之財貨,認為住宅價格之高低主要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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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Lancaster(1966)提出消費者理論,認為效用之產生並非以財 貨本身為基礎,而是以來自於對商品之需求,消費者會依其對於商品需求之 偏好,進而選擇商品應具備之特殊屬性,以獲得消費者最大滿足,商品為一 組合財貨,效用的高低決定於商品所包含的特徵及其數量,商品特徵隱含在 商品交易價格之中,由不同的特徵組合,反應出不同商品在市場上所產生的 不同價格,作為結合不同種屬性之商品。

而後 Rosen(1974)依據 Lancaster(1966)的消費者理論結合效用理 論(Utility Theory)與 Alonso(1964)競價理論(Bid Price Theory),

提出特徵價格理論(hedonic price theory)。他認為住宅為一組合性質之 財貨,是由許多屬性所組合而成,其價格會受組成屬性之數量所影響,透過 消費者的競價行為(bidding)和生產者的要價行為(offering)產生市場 均衡,形成隱含價格(implicit Price)。即每單位消費者在追求效用極大 的過程中,每增加一單位某種屬性的消費,所願意支付額外的費用,即為該 屬性的邊際付款意願,亦該屬性的特徵價格。

綜上所述,在特徵價格方程式之運用上,是以產品之特徵,乘上特徵之隱含 價格,即為該產品之價格,故特徵價格方程式可視為迴歸方程式之一,以價格為 應變數,產品的各種特徵當成自變數,利用商品特徵對價格進行迴歸分析,即可 求得特徵價格。理論上,每種特徵皆有其個別價格,當個別特徵價格加總時,則 可得到該產品之總價。由於土地各種特徵無法單獨出售,因此土地各特徵之價格 在交易過程中隱含於土地總價中,所以特徵價格又稱隱含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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