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內涵及相關研究

壹、 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內涵

「特殊」一詞是指生理的、社會的與智能的獨特性,「特殊」學生在生理、心智、

行為、或感覺等方面的特徵,與大多數學生不同,本研究中所謂的「特殊教育學生」為 身心障礙類別的特殊學生,因此,為了使身心障礙的特殊學生潛能獲致最大的發展,需 要給予特殊教育及提供相關的服務,其類別包括:一、智能障礙,二、視覺障礙,三、

聽覺障礙,四、語言障礙,五、肢體障礙,六、身體病弱,七、嚴重情緒障礙,八、學 習障礙,九、多重障礙,十、自閉症,十一、發展遲緩,十二、其他顯著障礙(特殊教 育法,2004),而「特殊教育」則是為了符合特殊學習者的需求而改變傳統的教學方法;

所謂特殊教育(Special Education)是指與普通教育(Regular Education)相對而言,郭 為藩(1983)在研究中亦指出,其代表兩種意義:一、是一種專業或教育工作,是協助 特殊兒童或青年瞭解並克服其適應上困難的一種教育方式,二、是一種學問,主要在探 討特殊兒童各種身心的障礙及有效的教育方式,或稱為「治療教育學」。特殊教育之不 同於普通教育,不在於它的基本原理或教育態度,而在它的教育對象,特殊教育的對象 是在學習、人格發展或日常生活適應上有特殊困難的學生,而主要功能在協助他們重新 適應;特殊教育的主要內涵為教育診斷與教育治療,前者在瞭解適應困難的癥結所在,

後者在運用各種教育的方式來達到治療的效果。

所以,「特殊教育」(Special Education)是根據特殊學習者的個別差異而設計的教學 活動與課程,以利於因材施教,使這些在學習上有困難的特殊學生,可以因教學上的特 殊設計或得到適合的學習協助,加強其適應的能力,學習自助的技能,以減低社會問題 和國家負擔;而特殊學生所以需要特殊教育,乃是因為他們與多數學生相較有一種或多 種方面的不同,如智能不足、學習障礙、情緒困擾、肢體障礙、語言障礙、聽覺障礙或

23

者是資賦優異或具有特殊才能者,因此就必須要以特殊教育處置,以達成個人、社會與 社會再適應的學習(郭為藩,1992)。因此,特殊教育必須提供特殊需求學生各種特殊 教育及相關支持服務措施,為了特殊學生學習上的特殊性,而需改變一般的教學法,例 如在課程設計、教材、教具、設備、校園無障礙環境設施、專業師資、教育輔助器材等 方面都需要做特殊的規劃與設計,以方便特殊學生學習;其目的不僅在減輕或消除特殊 學生在學習上的障礙與困難,也透過個別化的教育服務措施,適應各類特殊學生個別差 異之需求性,使其能充分發展潛能,培養健全人格,進而能有獨立的生活能力。

延續在學校組織方面,當今在提倡實施融合教育之時,需要重視特殊需求之身心障 礙學生與正常發展學生有共同相處、一起學習的互動機會,以利未來社會環境的適應及 職業生活的發展,即所謂「最少限制環境」的理念:基於特殊學生有權利享受同等的社 會資源及參與社會的理念,學校能盡最大可能的義務與責任,須以學生為中心彈性調整,

並可以根據學生個別情形,提供多元彈性課程、教材、教學方法、評量、行政管理、師 資與專業支援(王天苗、邱上真、莊妙芬、鄭麗月、葉瓊華,1997),必要時需將普通 班級課程做調整,使身心障礙學生與普通學生一起參與學習,建立一種符合每位學生需 要的教育系統(蔡明富,1998),所以學校教育系統中的特殊教育人員、普通教育人員、

相關專業人員及家長之間合作之重要性絕對不可忽視,能提供各項協助與支持,將學生 個體面對社會環境的限制降到最少。

進一步聚焦於教師專業的角度來探討特殊教育中有關身心障礙學生教學的部分,此 特殊專業知能其實並非特殊教育教師所獨有,因應融合教育的實施,普通班教師的特殊 教育專業知能也是不可或缺的教學內涵之一;因為特殊教育專專業知能是教師在面對身 心障礙學生時,能夠幫助身心障礙學生發揮潛能的關鍵(陳清溪,2004),所以回溯一 般教師的專業知能,不僅在教學領域中需要具備知識、技能與實際知識,另外也需具備 教學反省能力、有關學生身心發展的知識、有關輔導學生的知能、學科教學知能、通識 與教學法的知能,參考鍾梅菁(2000)的研究,可將教師專業知能分類:一般教師的專

24

業知能可以分為教育基礎知識、融合教育方面、課程與教學、環境規劃與教室管理、家 庭合作、行政方面等六大類別,所以普通教育教師負有教育身心障礙學生的責任,同時 也需要具備若干特殊教育知能,因此,特殊教育的意義應是為身心障礙學生的特殊需求 是否能滿足而定,而不在其是否得到特殊的安置;依此觀點,普通班教師若具有特殊教 育專業知能,將特殊教育概念個別化,普通班將被視為最少限制的環境(何華國,2004)。

另外,美國全國教育改造與融合研究中心(The National Center on Educational Restructuring and Inclusion, NCERI)也強調教育身心障礙學生的責任是普通教育教師與 特殊教育教師所共享,身為普通教育教師必須體認到自己角色的轉變,對身心障礙學生 的教育負起責任,與特殊教育教師聯合成為團隊中的一員,維持責任的分擔與夥伴的關 係;就學生個別學習需求而言,融合教育應是一種崇高的理想,因其兼顧了最少限制環 境的原則與學生的特殊性,無論對特殊學生或普通學生而言,都是一種極好的學習典範,

在此過程中,特殊教育將服務送到普通班級內,特教老師與普通班老師的合作,更是一 種身教的結合(秦麗花,2001)。

最後,也可從教師權利與義務來探討,因為法律規定教師有其權益,也有其該盡的 義務,在教師法第十七條中即明訂教師在接受聘約後,應盡之專業義務中的第四條:「教 師有輔導或管教學生,引導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教育部,2001)」,所以對 特殊學生而言,教師需具備特殊專業知能與專業態度,以培養其之人格健全發展,不過 依照教育部中教司「中等學校、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 分」中,有關特殊教育相關科目僅「特殊教育導論」列於選修科目中,且是由師資培育 各校就其師資培育理念、條件及特色自行規劃,各科目之學分數也由各校自訂,由此可 見特殊教育相關專業科目在普通班教師的師資職前培育課程僅只有特殊教育導論的課 程,其他特殊教育課程安排相較缺乏。

25

綜觀所述以上相關研究文獻中,可以了解在特殊教育在大環境之下,當中融合教育 的精神在教育權利上的保障,除了能夠肯定身心障礙學生的學習潛能與價值,普通教育 與特殊教育需責任共享,重視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資源重整,才能讓身心障礙學生與普 通學生一起在融合的環境中接受有益的教育,以及有法律依據可以保障,所以普通班教 師的特殊教育之專業知能,在實施融合教育中的教育體系中是一項重要的議題。

貳、 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相關標準

先從「教師專業標準」(teacher professional standards)談起,「教師專業標準」是指 教師應該信守的一套專業準則,具有評估教師專業素質並導引教師專業表現的功能(教 育部, 2007),所以教育專業知能的歸納具有相當的指標作用,因此探討特殊教育專業 知能之前,研究者試整理與敘述臺灣與其他國家的教師專業標準,再融合前二節的特殊 教育中有關身心障礙部分的理念與內涵,將教師的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做統整與歸納。

所謂專業人員,必須經由長時問的訓練,具備學理基礎、專門知能,不斷地研究進 修,具有專業精神、專業態度,形成專業組織並遵守一定的專業規範,教師專業的意義,

一方面應是指精湛的學識或卓越的能力,另一方面則是指其服務或貢獻,而構成要素有 以下三點,分別為:一、教育專門技術,二、特殊技能,三、高度的使命感和責任感(陳 奕安,2001)。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在 1966 年「關於教師地位的建議」

(Recommendation concerning the Status of Teachers)報告書中,則將教師專業定義為:

「教師專業是一種服務社會的型態,它需要教師的專業知識與特殊才能,這些需要經過 長期持續努力與研究,方能獲得與支持,所以教師專業需要從事者對於學生的教育及其 福祉,與產生一種個人的以及團體的責任感」(黃坤錦,1991)。另外,美國教師聯盟(the American Federation of Teachers, 2000)認為真正的教師專業必須有一些嚴格訓練獲得專 門知識和技能,並訂立一套成為專業人員的標準,因此要建立教師專業形象,首先就必 須制定一套教師專業標準,所以在特殊教育師資方面,美國特殊兒童學會(Council for

26

Exceptional Children, CEC, 2001)提出特殊教育初任教師所應該具備的共同核心專業知 能(Knowledge and skill Base for All Beginning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of Students in Individualized General Curriculum),其中包含十個標準(陳慧儒、高薰芳,2006;葉靖 雲,2009),依序為:一、foundations(特殊教育基本理念):教師基本背景知識來建構 自己對特教的看法。二、developmen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learners(學習者的發展和特 徵)。三、individual learning differences(個別學習差異)。四、instructional strategies(教 學策略)。五、learning environments and social interactions(學習環境和社會互動)。六、

communication(溝通):運用支持性工具增進學生語言發展及溝通技能。七、instructional

communication(溝通):運用支持性工具增進學生語言發展及溝通技能。七、instructio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