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班行政業務運作
第一節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之運作 第二節 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行事曆 第三節 特殊教育理念之推廣
現行制度上,高中資源班在各校大多編制僅一至二名特教教師,然細究《特殊 教育法》中羅列之特教業務相當廣泛,與校內各處室皆有業務交流,若僅由一位特 教教師承擔,則難免有疏漏之處;再則,就讀資源班之身障生,為部分時段接受特 教服務,多數時段仍在原班級中學習與適應,最迫切需要的亦為普通教育行政支 持,因此,藉此手冊說明普通教育行政工作中如何涵蓋對身障生之服務,以建立友 善融合的校園,提升身障生校園生活之適應。
本章論述理念,首先,就特推會談起,特推會為校園內推動特殊教育層級最高 之單位,從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審查與推行、身障生鑑定,以至於特教新課綱審 理、校園特教活動辦理或無障礙環境調整等,皆須提案特推會討論決議,以利各行 政單位團隊合作,推動特教業務;其次,明列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校內各 項特教提案經特推會決議後,根據年度工作計畫,各行政處室依其職責,擔負執行 角色,於校內進行分工與合作,以落實並檢核特推會決議事項;最後,說明特殊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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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資源班行政業務運作
育理念之推廣(含特教研習與特教宣導)。特殊教育之推展涵蓋分工、合作、信念傳 達、推廣與省思覺察,既為助人,也為利己,本章即分就此三方面說明之。
第一節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之運作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 45 條「為處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應 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其詳盡任務、人員組成等規定,依《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102.12.4 修正)辦理。
壹、特推會組織成員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特推會置委員 13 至 21 人,由校長兼任召集人,具特教專長之主管擔任執行秘書,其餘委員由科處室主任、
普教教師及特教教師代表、特教生家長代表等遴聘之,其中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 數三分之一以上。
特推會成員之組成,可考量該學年度特教業務重點工作,例如在導師或科室主任 人選方面,略微調整特推會成員比例;此外,依法務必推舉身障生家長代表、教師會 代表及家長會代表參與特推會,以能多面向地審議與推動校內特教業務。
貳、特推會召開時程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特推會每學期應召開 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檢視特推會主要任務,包含特教工作計畫之 審議及推動、特教生提報鑑定之審查、個別化教育計畫中行政資源協助等提案,因 此需依各計畫審議期程適時召開會議;然由於特推會議牽動各處室之參與與分工,
為減少會議頻繁召開,建議資源教師可將歷年需提由特推會審核通過之函辦事項,
合併該學期預計討論之提案,事先整理相關資料提前至學期初討論(若關乎學生可 能改變決定的事項則視情況辦理),以增進特推會效率。
參、特推會實務運作
以下分別從特推會議題、會議流程、會後執行等三方面說明。
一、特推會議題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所列特 推會任務共計 11 項,略統整歸為三類:
(一)審議及推動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行政層面):於各學期初 規劃特教活動、研習、師資、經費運用等,以及各處室應辦理之相 關事宜;
(二)審議及推動身障生相關學習適應計畫、福利服務等資源(學生層 面):依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統整須提至特推會審議之項目,尋 求經費與行政協調;
(三)依申請時程於提報前進行校內審議之提案(依來函公文辦理):舉 凡身障生鑑定、重新安置、交通費補助、獎助學金之申請等,依規 定皆須提報特推會審議。特推會召開時程主要為各學期開學初,特 教教師可參閱表 2-1(p.133)提前準備欲審訂之計畫、推動計畫需各 處室如何協助等表件,以有效發揮特推會於校內推動特教業務之功 能。
二、特推會會議流程
特推會開會流程,大致依序為主席致詞、上次會議決議事項和辦理情 形追蹤、工作報告、提案討論、臨時動議等五項目,舉例說明如表 2-2 (p.134)。
三、特推會會後執行
特推會會議後之工作為執行與檢核,執行層面分三部分推動。第一,
特教工作計畫與教務、學務、輔導、主(會)計室等行政單位相關部分,以 簽呈會簽各處室負責人員與主管;第二,全學期間與學生或導師有關之活 動行程,以學期為單位製表通知導師;第三,特教教師依特推會決議內容 執行特教業務。
第二章 資源班行政業務運作
檢核部分,可配合《第一章》特教業務與各處室行政協調與分工表,或配合本 章第二節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行事曆,進行檢核,以確認特教業務在團隊合作下 順利推展。
第二章 資源班行政業務運作
第二節 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行事曆
本節行事曆強調是學校的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各處室均應將跟特教相關重 要事務列出,以便統整於年度工作計畫中。行事曆以開學前、期初、期末的時間軸 分割,並列出各工作項目的負責處室。鑑於各校資源教師隸屬單位不一,分處於教 務處或輔導室,因此各項特教業務負責單位仍須依各校行政分工進行調整。
此外,特教業務與校內各處室工作項目皆有連結,例如特推會時間、特教活動、
研習與宣導、高三身障生升學考試時程等,建議可將特教行事曆列入全校行事曆 中,以提升與各處室的工作協調與合作。
表 2-3(p.135-137)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行事曆,以時間為主軸,並列上下學 期特教工作項目,以及於最末欄位列出關鍵作法,以利對照學期間例行工作與特別 需留意之工作項目,期望幫助資源教師有效檢核特教工作如期完成與否。
第三節 特殊教育理念之推廣(含特教研習與特教宣導)
特殊教育理念推廣包含特教知能提升與情境接納,實際作法為辦理特教研習提 升特教知能及設計特教宣導活動以增進學校情境中對身障生之接納,以下分就此二 部分說明之。
壹、辦理特教研習
將特教研習之主題略做區別,可粗略分為通識類型與特教專業類型。此處所指 之通識類型主題包含:
1.各類身障生障礙特質與教學原則或輔導策略;
2.各類身障生教學處遇或醫療、法規定義新知;
3.資源班經營策略分享(融合教育研習);
4.特教教學策略精進(IEP 之擬定、教學策略調整、評量調整、科技應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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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身障者之轉銜輔導與成功經驗分享等辦理該類研習時,可廣泛地邀請各不同領 域之教職員同仁、家長共同聆聽,增進對特教生的理解,進而提升接納與正 向互動。
特教專業類型研習主題包含:
1.身障生鑑定法規與測驗工具研習(心評人員研習);
2.特教新課綱研習;
3.行為功能介入方案研習;
4.專團知能研習等,辦理該類研習時,則需考量與會者之背景、聽取研習後的實 用程度等因素,才能讓與會者感受到研習後的收穫,進而認同研習傳達之內 容。
因此,辦理特教研習應預先理解被邀約參與研習者可能的需求,設定研習辦理 後欲達成之目標,設定合適之主題與邀請適合之講者(或辦理方式);最後,考量 校內各行政處室、各科各領域,皆有許多固定需安排之研習,此時資源教師規劃研 習時,若能配合校內活動或與相關處室討論相應之研習主題偕同辦理,亦不失為有 效率之研習辦理方式。表 2-4(p.138)即針對特教研習之對象,設定可供參考之研習 主題方向、辦理時機與方式統整說明之。研習後應蒐集與會者之回饋資料,有助於 往後活動辦理之改進及建立講師人才資料庫。
貳、設計特教宣導活動
特教宣導活動為增進校園情境中對身障生之接納,最適當之時機作法為全校教師 皆能具備特教理念,在班級同學有與身障生相處之疑義時,適切地於當下進行引導,
此亦辦理特教研習之最終目標。而在未臻此境界之時,一般而言,各校辦理特教宣導 的方式不外為辦理講座、入班宣導、配合全校活動時機設計各類特教宣導活動等,整 理表 2-5(p.139)特教宣導方式、作法與辦理時機,可依各校氛圍參考運用之。
第二章 資源班行政業務運作
第三章
輔導與支持服務
承前章節所述,高中特殊教育的運作模式,需要動員全校各處室人員協力提供 特教服務,以建立友善融合的校園。校內的特教業務除了行政工作外,許多的輔導 與相關特教業務也是校園中特殊教育重要的環節之一,包括生涯輔導與轉銜服務、
友善融合校園、專團合作、福利與輔具應用等,以下將分為四個章節逐一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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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生涯轉銜輔導 第二節 友善融合校園 第三節 專團合作
第四節 福利與輔助科技應用
第三章 輔導與支持服務
第一節 生涯輔導與轉銜服務
身心障礙者的生涯發展,在近年得到較廣泛的重視,依據生涯發展論,生涯發 展歷程分為若干階段,階段與階段間的銜接往往是能否順利進展的關鍵(林幸台,
2007)。以生涯規劃的觀點而言,身障生的生涯規劃應該考量四大要素(林宏熾,
1999):
◇ 「知己」-對自我有充分的認識與了解,包括價值觀、能力、興趣、障礙程度 等。
◇ 「知彼」-對外在環境的認識與了解,包括工作機會、教育權力、社會文化環境 的認識等。
◇ 「抉擇與行動」-指能做正確合宜的決定和行動,包括蒐集資料、分析、比較、
選擇等能力。
◇ 「支持系統」-指幫助學生完成生涯規劃的服務方案、家庭支持、社區關懷、無 障礙生活空間建立等。
其中的支持系統正是生涯轉銜輔導中教育、社政與勞政相關單位提供轉銜服務
其中的支持系統正是生涯轉銜輔導中教育、社政與勞政相關單位提供轉銜服務